May 3,2007 05:46

搶救一位犯錯學生——一個老師的拜託

 

一位在明星高中的數學老師小順子,因為他導師班的一位學生在網路上發表關於某位A老師關於授課問題的感受,並且把老師的名字寫出來,所以被該任課老師控告。

我不知道這位學生在網路上罵A老師什麼……無理的人身攻擊?或者是學生基於自身權益所發出的抱怨、批評?

然而,即使那位學生真的有人身攻擊、不實指控的言論,這位A老師畢竟站在一個「人師」與「掌握較多權力」的雙重位置上,卻絲毫不給學生解釋、反省或溝通的任何機會,堅持訴諸毀謗官司,以法律訴訟對付沒有什麼大惡的孩子?

好吧,我的意見該打住了,我明白小順子老師不希望大家對A老師的評斷導致後續事態的麻煩,進而影響這位被告的學生。

然而,這還是一個提問 —  — 既關於網路的言論與言責,更是關於教師與學生的權力關係(例如:當教師覺得名譽被學生冒犯時,應該採取什麼回應方式?當學生覺得自身受教權益受損,又該採取什麼方式抗議?)

底下,轉貼小順子老師的文章。
〈搶救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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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著我待成長的孩子,他有著天真無邪的臉龐,他有著純真率直的個性,他和同學相處親切,和一般的孩子一樣沒有什麼差別。

他是我的學生,他沒有涉世的經驗,他乖乖地在求學讀書,有幸他編在我的班級,我們師生一場,算是有緣,我珍惜這份緣,不時地欣賞著每一個孩子的外表,讀著每一個孩子個性的書,細細地品味著,的確每個孩子都有他們自己獨特的個性,我從他們身上也學習著,這是非常珍貴的,這是他們給我的無上、至尊的禮物,我珍惜著,我愛惜著,我保護著。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我愧嘆不足,不過我盡我所能,扶持著他們在新舊時代的衝擊裡所受到的壓力,一直秉持著師道,因為一份傳承的使命,不只是教書,我還要傳承他們的一份思想,一份使命。

所謂教不嚴,師之惰,我確實有責任,孩子們的過錯,實在我不能規避,「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這是舜傳給禹的點滴心意,我雖無古聖之德,卻有古聖之心,願以效法之。總是他們還在成長,他們還在摸索這個世界,他們有犯錯的可能,他們有缺失的可能,其實應該更放手讓他們去體會,沒有實踐的經驗,那能真正的走出一個屬於自己的人格天空;就像學武的人,告訴他這樣出拳才是正確地方式,可他就不能體會,因為練拳不是用體會也不是用感覺的,是實際去練去嘗試出來的。

我每一個學生都是我的孩子,也許是我心好貪,強要這麼多孩子幹嘛!是啊!他們都跟我有緣,只要是上過我的課的,我都視他們為我的親人,只要他們有難,我盡我所能,只要他們不嫌棄,我必會記上一輩子的緣。

今天我的一個孩子,以純真的心,無邪的思想,做了一件犯法的事,而對像是另外科目的A老師,孩子在網路上寫出了他對這位A老師的上課感受,充滿著批判的味道,這也是孩子誤觸網路陷阱的第一步。

這是一個補習班的網站,補習班設了一個幹噭園地,他見別人發洩地批評了自己的老師,他也就他自己的感受做了事實的陳述,那知道他連A老師的姓名一起都寫出來!

A老師經過了思考後,決定對這個孩子提出毀謗的告訴!

這孩子的生活開始纏繞著這樣的事件中,我不知道如何來幫助他,我心中非常難過,確實孩子有錯,有不對的地方,今天我們要來為人師表,各種的心理準備是否充足了,這值得深思;剛好這幾天新聞報導了幾件和這孩子類似的案件,有一件是學生把粉筆灰加入老師的杯子中,還有加瀉藥,還有加安眠藥,其中有位老師是女性而且懷了五個月的身孕,不過這幾位老師最後都選擇了原諒,自己默默地承受恐懼和傷害。

我想天底下這樣的老師很多,不過現在社會充斥著爾虞我詐,互不相信任的氣氛,誰也不願意信任誰,誰也不願意吃點虧,沒有先算算利益損益情況,絕不輕易決定出手。就如同孟子見梁惠王,而梁惠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是亞聖,當然有德性涵養,他馬上就斥退了這種想法,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 國弒其 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 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 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如果我們大家都講利,而不考慮到仁義道德,甚至於是在中庸裡講,「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這「素其位」的學問太深了,我不是 國文老師,體會有限,不過我卻有自己深深地感受,「師」這個位太難立了;我看過 何靜寒老師的「八卦導引」武術我喜歡,不過不懂,但何老師書中所提的「師父不僅教我八卦拳,他也關心我全部的生活,父母、孩子、工作,甚至我拿筷子的姿勢,他都要仔細的糾正教導,作師父永遠是一椿賠本生意,真的是不計成本,不辭勞苦,只問耕耘,不問收穫。」確實是如此,我也不曉得對武術的書不怎麼喜歡看,不過看了何老師的書,卻有無限的感同深受在其中,我教我的科目,但我卻更想教孩子為人處世的道理,我教我的科目,但我卻教更多孩子在社會上與人立足相處之道,我教我的科目,但我卻教更多修身養性之重要思想,我教易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偶爾來一段五經古文,孩子們瞠目結舌,認不清楚老師到底是教那一科的;當然囉,因為我是導師嘛!什麼都得教,只要我懂的,我一定教,尤其是待人處世的道理,我一定要教!

孩子們還在成長的過程中,偶爾還是會冒犯,我氣在當下,最近幾年脾氣改了好多,不太罵孩子了,和他們講理,講道理,分析事情關鍵在何處?如何應對進退!這幾年來,我也不用校規來處罰孩子,這些孩子乖嘛!有的也蠻皮的,我連警告都不記了,索性連週末愛校服務都不用了,孩子道理聽得進去,做錯事,肯認錯,肯改,目的已經達到了。那些東西不都是多餘的了。

今天,這個孩子是錯了,可A老師您也是他的老師,不是嗎?難道您不能體會這個道理嗎?自顧自己的顏面,將來的工作出路,而沒有想過對這個孩子的傷害,我想,這個孩子對A老師傷害已經造成,確實您也受了某種程度的委曲,但是他也是您的孩子,不是嗎?忍心看著一個未滿十八歲的孩子去面對這樣的事,是我,我不忍心,我更認為我自己要好好省察,如何來教育這個孩子。

今天,這個孩子我和他談過了,他確實充滿了悔意,他確實知道自己不當之處,可他 連向A老師您道歉的機會都沒有。您就要和自己的孩子對簿公堂,您也放棄了給孩子道歉的機會,您更放棄了對自己的孩子的教育的責任。 

今天,我很無奈,能幫孩子的,我盡我的能力,A老師不願出面談談,我也無可奈何?所以今天不得已才寫這篇無裡頭的文章,或許對看到的人感覺沒什麼!但希望每一個有看到的朋友們,盡力地傳這篇文章,希望有一天可以給這位A老師看到,而希望他也能有所感觸,盡快地回頭,雖然A老師只代課半學期幾個月的課,不過有大好的將來,不要因小而失大,A老師不要以為用司法替自己討回公道,這事件到司法審判結果,無論是誰勝誰敗,兩者都是輸家。而A老師也將因這事件而聲名大噪,但我想此名絕不會是好名,必定是影響將來就業找工作的惡名,沒有人會再聘請一位會告自己學生的老師。而這個孩子,我會盡心地替他療傷,因為無論如何,他都是我的孩子。我盡我所能,我能做的也只有到這裡了。

最後,懇請有看到此篇文章的好朋友們,盡您們的能力,盡力地引用或是e-mail轉寄,尤其可以寄往將要進教育界的朋友,或許有一天A老師他會看到,給他一個思考的空間,如果他願意和我談,我很樂意和他談,給彼此一個機會吧!

感謝大家,我的好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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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與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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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arch 發表於樂多回應(3)引用(1)倫理筆記編輯本文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昨日人次:0 │累計人次: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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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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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列表:
    轉載 :「搶救我的孩子」【Underground Network】 at May 4,2007 14:15

    回應文章
    轉貼一下小順子老師的留言:
    **************************************************************************************
      真的好感謝!

      為了一個學生,讓這麼多人幫忙,過意不去。

      不過剛剛和我那寶貝學生的爸爸通過電話,

      他已經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書了,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快一點,

      傳給更多的人看到,

      五月底將在板橋法院開庭了!

      我真的好無奈!

      如果真的可以,好想替這孩子挑起所有責任!

      唉!無奈!



      不過還是要感謝大家幫忙。

      可以更多一些人幫忙,更快點!

      可往師範體係去傳!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May 3,2007 06:45
      今天下午接到一通電話,使我興奮不已!
      A老師的指導教授電話給我!
      他想了解一下情況!
      然而他怎麼會知道要打電話給我呢?
      就是我們有熱心的家長,漏夜上網去查,總算不負苦心人!
      他非常快速地與這位教授聯絡上了,也給了他我的電話。
      這位教授馬上打電話給我。

      真的要給這位家長熱烈的掌聲!
      與我心有戚戚焉,
      這星期一才與學校談這個管道,
      看能不能將對話窗口打開,
      (不過本校的"長官們"沒什麼來勁)
      昨天還跟N談這個管道,
      今天家長就捷足先登了!
      真的好高興。

      與那位教授談的還不錯,
      他答應與A老師談談看,
      而且他也認為告到法院後,
      兩造皆輸,沒有贏家。
      所以,我告訴教授,
      我就是想創造雙贏的局面,
      
      學生學到教訓,
      老師也學到經驗,
      校方呢?
      (搞行政的,真給他打敗。大都那付德性!)
     
      目前最新進度到這邊!
      若有任何情況,
      或需要大家幫忙的,
      再向大家央求報告!

      感謝大家!
    | 檢舉 | Posted by 小順子 at May 4,2007 23:26
    雖然時間早已過去,但我還是要把他貼到我
    的部落格去,我覺得這個文章,老師跟學生
    都可以體會。有機會,我要 email 給曾指
    導過我的教授看看,他們始終真心關心過我
    | 檢舉 | Posted by 九零年代的知識分子 at July 29,2008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