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5,2007

她草擬同志婚姻權立法、他爭取廢除刑法235條




她是蕭美琴,剛被部份極端分子罵「中國琴」,她也是台灣率先草擬、遊說、推動「同志婚姻權」立法的友善立委。

他是鄭運鵬,那些極端分子肅清行動眼中「11寇」之一,他同時推動廢除刑法235條,也與蕭美琴一起提案爭取同志婚姻權。

可惜的是,她/他們都不在我的選區。

現在才3月,還有更多人權及公義議題— —集會遊行法、生育保健法、性傾向反歧視法、性工作/性產業、死刑存廢、樂生案、金融與稅政、環境相關、勞動人權、移民人權……都需要社運團體整合評鑑,提出一套「推薦」「反推薦」的名單。
【之前的同志婚姻法,表態支持一讀和阻擋一讀的名單在此

重要的是,如果自己的立委選區沒有好貨色,如果2008檯面的藍綠競逐者全是該被反推薦的爛咖,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該怎樣讓「以上皆非」成為同等有效的選項?我們可以預見藍綠當然不會主動自廢「分贓」的武功,那我們該如何壓迫相關部門讓公民手中的選票多一個選擇呢?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 │23:20 │回應(7)引用(0)國族魅影與政治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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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現在看到"公民"兩字就會心悸,讓人想起烏龜超人的名言:"選民比公民聽話"。
Posted by 弱慢 at March 6,2007 00:26
嘿嘿嘿(奸笑)

有人質問喔
「選民就是公民,還是有什麼特別手續要辦一下才能成為公民?」
Posted by anarch at March 6,2007 00:55
現在我才真正感受到anarch所說社運團體推薦候選人的實際效用。
Posted by 瓦礫 at March 6,2007 01:23
這種白馬非馬的詭辯,對我來說,有點無聊。我寧願多看看一些合同異離堅白的書還比較爽快。

看看這一篇文章。
http://brahmanyhc.blogspot.com/2007/02/blog-post.html

brahman把李丁讚的文章"定罪,更需要公共論述"說成是"我們更需要輿論來定罪",這是什麼跟什麼?
Posted by 弱慢 at March 6,2007 01:39
唉,我又動怒了,慚愧慚愧...
Posted by 弱慢 at March 6,2007 01:52
老實說,要不是這幾年在網路打滾,我也不知道自由主義的詮釋範圍是這麼地廣啊...
Posted by 瓦礫 at March 6,2007 02:14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6584818



樂生決戰將至,不知道有沒有想參選的立委感表態力挺樂生?
Posted by anarch at March 6,2007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