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0,2007

〈網摘〉金改‧金管會‧金融風暴(持續更新)



看到力霸的王又曾夫婦惡劣地債留台灣,錢進中國,除了這邊網摘呈現的金融相關問題外,我想那些力倡兩岸更開放以及資本跨國自由流通的人,是不是也應該告訴大家如何防止類似情況?

尤其,誰是兩岸更加開放、資本更不受節制地跨國流動下的得利者與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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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金融問題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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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邦網摘的日期排序,固定就是日期越新的越上面。
這是點閱時要注意的。

這點黑米書籤發佈就有彈性多了,可以選擇日期排序由新而舊,還是由舊而新。
Posted by anarch at January 10,2007 15:23
一,是否債留台灣錢進中國,有待查證

二,兩岸三通與債留台灣錢進中國有邏輯上的關聯,請深思

三,兩岸三通與開放企業投資上限的利弊得失,請政府或者反對者用數據向民眾釋疑

四,若是兩岸三通與開放企業投資上限鬆綁的政策非必要,請提出有效的政策讓企業留在台灣

五,力霸集團東帝士集團....,的企業風暴跟兩岸三通有關係?那其他的模範企業是否會被拖累,這不是殺雞儆猴,殃及無辜?歸其原因,乃是政商關係勾結的敗因!用政商關係來經營企業的公司,都是投資人要注意的企業,而金管局等監督單位也難辭其咎!!

六,不必然將兩岸三通貨者開放投資上限,當成基本教義派者仇中或者意識形態的藉口,中國不是台灣經濟上的救贖,因為,全世界的企業,不是只有台灣面臨中國崛起的壓力,全世界也未必只有台灣面對中國開放的利基,擅用本身的優點,利用中國開放的互補與市場,才是競爭的優勢!!

七,兩岸三通貨者開放投資上限是執政者的責任,把這種應該規範的限制推到誰贊成開放誰要提出規範,有本末倒置之果因!!

總之,力霸風暴的問題在"把關"上,不是三不三通與投資上限鬆不鬆綁!別借議題攪在一起了!!
Posted by COCO at January 10,2007 16:15
coco

從各種報導看來,除非連同中時今天的新聞都是烏龍,不然王又曾是「錢進中國,債留台灣和子女」應該很清楚了。

金融風暴當然是政府把關不嚴,我網摘的文章幾乎都針對這一點批判,我當然認同。

然而,能讓為富不仁的財團大老這樣債留台灣,難道不是得益於資本幾乎不受節制的跨國流動傳輸嗎?
而「力促兩岸更開放」難道不是大部分為了讓資本流動傳輸更節省成本、減少限制?兩岸開放又是為了誰?或者問細一點:如何開放才能嘉惠中小企業台商?如何規範才能約束財大氣粗財團?如何制訂政策才能避免資本家或雇主關台灣廠,以台灣失業問題成就自己工廠外移?
(當然不只是外移中國,而是所有打壓工會剝削工資的國家,所以我的立場不只是單純質疑兩岸開放,而是針對全球資本流動以及其中的權力/利益操作)

我一直強調這是我要問的,而不管是你或是力挺開放的人似乎也沒有回應釋疑過。
Posted by anarch at January 10,2007 16:42
台灣政府與大陸政府應該更緊密合作,訂出更多嚴謹的規範來全面管理兩岸事務、打擊犯罪,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還有很多無法可管的灰色地帶,讓台灣人一犯罪(經濟犯罪也好,其它犯罪也罷)就可以逃到大陸。而緊密合作與共同制定政策的前提當然是兩岸關係要友好:不友好要如何合作呢?所以這也是雙方都要注意的點。

話說回來,從大聲疾呼規範上看來,我們也可發現失序是秩序的一體兩面,失序狡猾地讓人更依賴與要求秩序、法律、規範,正是法律得以有效的基礎。
Posted by 政小四 at January 10,2007 17:38
以我必然很粗淺的看法,金管會成立,就是為了這類金融犯罪的管制。

而不管是逃到中國的王家,或逃到美日的辜家,或逃到東南亞的黑幫老大,哪一個是台灣有能力引渡回來的?這應該跟主權跨不出國界比較有關,而不是跟哪國的金融關係比較開放有關吧?

雖然看了一些報導,我還是不太清楚金管會到底有沒有能力預先作好這類犯罪的預防。無論能不能,我都以為金融犯罪是屬於司法檢察體系的問題,銀行部份則又多了跨國資本過度集中的問題,而恐怕主要不是國際金融流動開放與否的問題。
Posted by 瓦礫 at January 10,2007 17:52
我若是可以回答您的那些問題,那我應該去當經濟部長或者陸委會主委,我提的那些本身就是一種解決台灣經濟的可行方案"之一",至於配套措施,那就是要朝野來討論啊!不會把這種配套要提出的政黨或者個人來提吧?那現在到底誰在執政呢?誰把台灣的經濟搞到原地踏步呢?

若是資本開放會造成經濟犯罪或者掏空資產的加速外移,那香港與新加坡的金本流動全部開放的政策不就是傻瓜政府的政策?舉個昨天才產生的白痴國家~泰國的外資管制新政策,泰國的外資短期內不逃命才怪!!

"管理"與"監督"才是重點,不論哪種國家的哪種制度,都存在政商交雜的特權,社會主義的中國,難道沒有類似力霸的問題?有吧!!共產國家一樣也有類似力霸的問題,這就不是制度的問題,在於監督與管理!!

把力霸風暴連上三通,非常牛頭不對馬嘴,在投資上,力霸集團的社會風評是如何?這十幾年來投資者怎會不知道?非常奇怪,若是依照投資分析來判斷,專走政商關係,特許經營的行業,加上成立或者收購銀行,您說,成立銀行的某些集團,用意在哪裡?非常明顯吧!!就是把銀行當成自家的金庫,掏空嘛!!這是基本常識!!翻開歷年企業風暴,王玉雲,曾正仁,游淮銀,力霸...哪家不是同一個模式呢?而主管機關有盡到責任把關嗎?這才是重點!!

資金要逃往中國,那是地利之便,跟三通與開放投資上限根本無關!!若是兩者連結在一起,或者又要拿基本教義大旗來擋,不是對那些循規蹈矩卻又需要中國腹地為市場的企業非常不公平?

基本上,三通與投資上限鬆綁都可以討論,但是絕對不能用意識形態與政治力的方向來談,你當然可以拿中國是敵對國來擋,但是,又如何呢?錢跑的比誰都快,資金自然會往最有利的趨勢走,這是非常現實的,掩耳或裝作沒這回事,都是非常可笑的!!

版主,政府(基本教義派除外)害怕三通或者投資上限鬆綁對台灣產業產生不良的影響的顧慮,相信別的國家一樣會有啦如韓國日本香港新加坡!!但是,人家勇敢面對開放,人家的腳步就是比你早一步到位!!台灣人應該把悲情留給基本教義派,真正勇敢的台灣人是有自信的而且早就走出去了,而不是還在搞外省人欺負本省人啦,台灣人被誰貶低啦,其實這些自稱台灣人的人才是非常懦弱的...!!
Posted by coco at January 11,2007 08:54
>>把力霸風暴連上三通,非常牛頭不對馬嘴

我已經說了,我是在質疑全球性資金移動現象的基礎上,在質疑這件事。


>>台灣人應該把悲情留給基本教義派,真正勇敢的台灣人是有自信的而且早就走出去了,而不是還在搞外省人欺負本省人啦,台灣人被誰貶低啦,其實這些自稱台灣人的人才是非常懦弱的...!!

這種武斷的講法,難道不是一種字以為是的傲慢?
老實說,兩岸交流本來就會牽扯「主權議題」,像你這樣完全去政治化能談嗎?你願意中國願意嗎?

何況,我從本文到回應完全擱置了主權的政治討論,只談資金流動對社會影響,有必要最後一段又來這種武斷宣示?到底誰用「用意識形態與政治力的方向來談」?

我當然清楚基本教義派這幾年來收割、利用「台灣人悲情」到了令人生厭的地步,但不表示完全沒有相關經驗的人可以這樣不留情地嘲弄與譏刺。

如果這種對「台灣人悲情」的嘲弄譏刺被合理化,那麼任何對外省族群、客家族群、原民、外來新住民的「悲情經驗」的嘲弄譏刺不也可以被合理化?
Posted by anarch at January 11,2007 14:07
瓦礫,你說的我同意。

只是,我想的是像王又曾這類超有錢的金融犯罪者,在東窗事發前可以這樣「自由」地將資金大批外移,依恃的是什麼?是某種容許資本不受約束自由移動的結構嗎?
(我對經濟陌生,所以也無法描述得更具體,只是表達一些零散的想法)
Posted by anarch at January 11,2007 14:14
其實再怎麼自由主義的政策(不是指理想或理論),絕對會有相憑藉的金融管制政策。所以在資本流通的前提下,像是移工或勞動保障等等配套,除了國際自由貿易組織的制衡之外(這點台灣要不要理他恐怕都可以談),根本就是政策制定者的一念之間。拿自由主義理念來跟勞動保障對立固然有效,但是拿自由主義政策制定程序來對立勞動保障是沒有意義的。我的理解是這樣。

所以你說得我也覺得對。說是一種容許資本不受約束(或具有漏洞)的金融體制讓王又曾成功把錢搞出台灣,應該沒問題。不過這個體制的內部,也理應是有該監控而未監控的行政責任在。我不太相信有任何大國的體制完全實現了資本自由流動的夢想,在體制內,大方向之下,當然有許多是必須進一步做的。這點我的專業不會比你強。目前各種媒體給我的資訊,我也覺得都不太能解釋什麼。
Posted by 瓦礫 at January 11,2007 14:51
各位.好久不見了....

對於王又曾的跑路事件
我個人認為
就是因為兩岸互不往來.各走各的路
才給予王又曾往大陸逃跑的企圖

他今天是債留台灣
但是如果他今天是帶著錢往美國跑.往歐洲跑.往泰國跑
我想...這種重大型經濟犯
應該是符合一些國際慣例.可以抓回來.甚至可以凍結他的資產的

可是今天正因為台灣不願意跟大陸打交道
這麼多年來..漠視民間的交流量是這麼大
相關的法律犯罪的合作...一事無成
所以王又曾才能大大方方去大陸
根本不怕台灣來抓

王又曾往大陸跑...不是因為心繫祖國
而是為了保有他的不義之財

如果台灣這幾年.跟大陸相處愉快
彼此有深入層次的合作...或是說...兩岸有良好的氣氛
不要如此的敵視
王又曾敢往大陸跑嗎....

我想大家都能有很清楚的答案....

這就是現實...真實世界...不想承認都不行

所以當務之急
應該就是修補兩岸關係
讓對岸的...願意幫你把這些爛人抓起來.
讓台灣有心犯罪的人不再心存僥倖
這樣.總比台灣只能急的直跳腳...完全使不上力...來的有意義吧...
Posted by 老左 at January 11,2007 16:26
其實回到實際面來看,中國官僚的貪污這麼盛行,如果真的帶一大筆錢到對岸去打點打點,引渡條款應該還是可以解決才對。
Posted by 瓦礫 at January 11,2007 18:21
老左,你是決定留在天空了嗎?

(因為上次我將大部分的RSS改為樂多囉)
Posted by anarch at January 12,2007 00:50
王又曾如果把錢轉到開曼群島

錢一樣回不來

國際慣例對開曼群島無效
(所以毒梟洗錢最愛開曼群島)
那要怎麼辦?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January 12,2007 01:25
一人一信抗議開曼群島接受王又曾轉錢....
Posted by 弱慢 at January 12,2007 02:34
開曼群島不知道賣不賣?

(睡前在自己的格亂……)
Posted by anarch at January 12,2007 05:53
行政院長在媒體鏡頭前公開出重話強調,台灣的經濟罪犯很多都躲到開曼群島當大爺,還捐款給當地,讓台灣人民有惡感,希望開曼群島協助送回來,將依法嚴辦經濟罪犯。
Posted by 政小四 at January 12,2007 08:27
現在演變出來的政治風暴是要蘇貞昌下台? 我覺得蘇內閣是到目前為止做得比較好的,雖然事件這麼大條,是該有人負責,不過最好留一些空間與時間讓蘇貞昌把事情好好地處理完了之後,再提誰該下臺,也還來得急。
Posted by 弱慢 at January 12,2007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