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摘〉身體自主:還給每個女人墮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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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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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行政院院會昨日通過《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明訂因懷孕或生產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自願實施人工流產者,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並於三天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
【網摘】《生育保健法》爭議【茄苳樹窠】
at October 21,2006 09:33
思考期不應該是爭論重點,而這樣的制度設計也是搞錯方向。
與所有接受治療的患者一樣,更重要的問題是欲人工流產者有無最大限度接受關於選擇人工流產或選擇繼續懷孕的各種風險資訊,包括人工流產的風險以及繼續妊娠的風險。甚至包括是否應該諮詢第二意見等。尤其是手術(無論是人工流產還是其它),病人是否被充分告知(well-informed),這才是重點所在。
在現今的保險支付制度下,大體而言,制度的確提供了誘因鼓勵醫療提供者多提供醫療服務。如何確保醫病關係中,醫療服務提供者(在這裏是婦產科醫療機構)能善盡資訊的代理人角色,不因自身的財務需求而去影響病患的自主判斷,應該也要放入這個議題的核心當中。
在這些文章中,只看到了身體自主的主張,而對於欲達成醫病關係中的身體自主所最需要的制度環境--資訊對等--所做的補充與討論只是一筆帶過,並沒有深入的討論,殊為可惜。
brahman
謝謝你的補充,你的看法沒有錯。
主要是這些文章是運動性質,面對/對抗的是「假尊重生命之名抵制女性身體自主權利」的急迫現狀,加上立院決戰在即,所以針對「身體自主」這基本人權來主張。
我不太在乎這些文章是運動性質還是文藝性質什麼的。我在乎的是這些文章在彰顯身體主權同時,完全沒有提及人工流產的風險。人工流產與懷孕生產都是有風險的。
http://www.motherjones.com/news/outfront/1995/03/castleman.html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may/17/today-o2.htm
若要從倫理學或基本人權來談,實在沒完沒了,談不出什麼結論。因為我不認為爭論的兩方(如果真的有兩方)有理由完全壓過另一方。
譬如說,蘇黃文裏面提到:「誰付出最多、擔負最多責任,受影響最大,誰就應該是主要的意見表達者跟決策者」。然而,真正受影響最大的應該是胎兒。但是在胎兒不能自我發聲表達意見的情況下,問題就變成:誰應當成為胎兒的代理人?是孕婦?是國家?還是醫療專業人員?
也許這三方都有各自的代理人角色。容我再把代理人理論搬進來:當代理人同時代理委託人(胎兒)與自身利益,並且又發生代理人本身利益與委託人(胎兒)相互衝突時,制度要怎麼運作,才能保障委託人權益,並且最小損及其他人的權益?當然這是在胎兒不被制度排除其保障的假設下成立的。
例如國家代理人的角色衝突可能發生在過去「優生」保健法;醫療專業人員的角色衝突可能發生在任何與懷孕有關的醫療服務上;而孕婦代理胎兒的角色衝突則可能發生在現在這個「思考期」的爭議上。
當代理人的代理角色發生利益衝突時,制度應該賦予另外兩方代理人能夠作為到什麼地步?我認為這不是容易決定的事。
另外我對於上面這些部落格能夠輕易地支持其中一方的論點,有些理由只是「某些宗教團體支持,而我反對這些宗教團體的論證理由,所以我反對這些宗教團體所支持的結論」的輕率態度也感到訝異。似乎沒有去想到,除了支持/反對特定宗教的觀點外,也需要引進更為一般性的概念來談這個問題。
而且很弔詭的是,在台灣目前的醫療現實環境下,我認為贊成充分風險資訊的病患自主權派,在形式上可能會比較偏好行政院的決議(雖然行政院這種加強well-informed的方式可能僅僅淪為形式主義)。而另外根據醫療政治經濟學的設想,醫療服務提供者「此時」會與您同樣站在女性身體自主這一邊。因為若以每年人工流產三十萬到五十萬人次的估計,而每次人工流產的價格若以5000元計算,大概預估一年會有十五到二十五億的市場。如果因思考期少掉一半人工流產,大概市場會縮減到七到十二億的規模。當然,這種觀點只是一種出於政治經濟學的設想,但是左派的您應該不陌生才對。而這種設想的真實程度,我想其效力和特定宗教團體「假尊重生命之名抵制女性身體自主權利」這樣的設想也差不多吧。
我想你誤解了一點
沒有人輕率地忽略「人工流產的風險」,現在焦點是「當事人去看診後,竟然強制必須考慮三天」的法律強制規定,要知道此法一過,影響所及是數十年以上。
我想你搞錯了。
我並沒有認為「有人輕率忽略人工流產的風險」,我指出的是「這些文章完全沒有提及人生流產的風險」。輕率所指的,不是風險的議題上,而是在倫理學的爭議上。請不要斷章取義把前後文句混在一起。
我這為在過去與現在,生產與終止懷孕這兩件事已經被賦予太多道德的,形上學的,倫理學的,運動上的意含。當父母沉醉在懷孕的喜悅,社會沒有提醒生產有其風險;當孕婦想要終止懷孕,同樣也沒被提醒手術/治療風險的問題。我看政院版與女權團體的衝突,完全就在倫理學上僵持不下,沒有終局。
沒有人跳出來說,我認為制度要怎做,孕婦(以及周遭的親友)能獲得足夠的資訊解讀能力,要怎麼做,學校,社區與醫療機構能夠提供適時且足夠的資訊。我認為這兩方(如果是兩方的話)在這些方面的懈怠、不作為與形式主義,都是我所要批判的。
另外,墮胎這個字義已經被負面使用了。建議用人工流產或終止懷孕來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