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伊斯蘭漫畫引發的風暴,一開始我並沒有預設要以幾篇文章來思考與討論,只是我既然已經用兩篇文章來捍衛言論自由 — — 尤其是異議與冒犯的權利(其一、其二),那麼第三篇是該來談談言論自由以外的問題。
☆關於「尊重」
漫畫風暴後,幾乎大半以上的人都把「尊重」掛在嘴邊。
尊重與你不同的信仰、風俗、性傾向與生活習慣很重要很重要,可是「尊重」也絕不該是和稀泥的藉口,好像任何異文化裡出現的壓迫形式都該容忍?「尊重」更不是像台北清真寺董事長馬超彥說的「言論自由不是要以『尊重別人』為前提嗎?」
當然不是!
尊重別人通常是一種美德,但它絕不是什麼「言論自由」的前提,如果言論自由竟然是必須以「尊重」為前提,結果便是無數豐美、進步或批判的的人類思想與文化寶藏被禁止……
(想想瀆神的尼采會有什麼下場?《西遊記》對玄奘形象的扭曲是不是污衊?莊周這位中國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會不會被儒家後人以「毀謗孔聖」告上法院?)
何況,談及「尊重」首要對等,但是伊斯蘭世界在互動上,有對等的尊重嗎?
某些激進基要的穆斯林社群自身,就尊重過其他異文化嗎?他們尊重無神論者、同性戀者嗎?他們尊重被強暴與婚前發生性行為的穆斯林女性嗎?大家是不是忘了:不多久前,神學士政權罔顧國際譴責,毫不尊重地毀了境內的大佛塑像?不管這些踐踏「尊重」與「人權」的作為是不是只限少數穆斯林(其實不算少數吧),都深深影響了非穆斯林的印象。
包括台北清真寺馬董事長在內的其他穆斯林,為何對這些真正導致世人「刻板負面印象」的不少老鼠屎視而不見?卻對丹麥12幅嘲諷漫畫與拒絕道歉的丹麥政府歇斯底里?
難道上述我隨手列舉這些穆斯林社會踐踏「尊重」與「人權」的現象,沒有比那12幅漫畫嚴重與惡劣?
我覺得面對這次丹麥的漫畫風暴,與其要求西方世界「尊重」穆斯林,不如要求西方世界虛心認識穆斯林、要求西方媒體公平地與盡可能公正地「呈現恐怖份子」。
☆「恐怖份子」如何呈現?
我沒有看過那12幅漫畫,不過聽說了其中一幅是穆罕默德頭戴像炸彈的頭巾,並點燃引信;後來德國《每日鏡報》也有作者畫了一幅:將參加世界盃足球賽的伊朗代表隊選手描繪成自殺炸彈客。這兩例都是將穆罕默德或穆斯林與恐怖份子的形象連結起來。
這樣子的呈現本身有什麼問題嗎?這些漫畫不正是傳達伊斯蘭社會帶來的恐懼形象?而造成這恐懼形象的,不就是某些穆斯林以真主之名對被強暴或婚前性行為的穆斯林女性「榮譽謀殺」?不就是某些穆斯林以真主之名,追殺魯西迪多年,還奪走多條無辜性命的恐懼氣壓?不就是各種株連無辜的自殺攻擊都宣稱真主旨意的聖戰?不就是區區12幅嘲諷的漫畫就引發世界各處的穆斯林盲目而歇斯底里的暴動?
老實說,這些漫畫所呈現的「恐懼」,起碼有一半是穆斯林自身所造成的(這包括了其他穆斯林的姑息)。
但我不是認為這些漫畫一定是對的、沒有問題的,不,這些漫畫雖然受言論自由保障,但問題的嚴重程度不容放過:
單方面將某些穆斯林的作為呈現為恐怖份子是否公平、公正?是否模糊了整個中東衝突的焦點?是否刻意忽視美國以及美國支持的以色列長期以來大規模、計畫性地對巴勒斯坦人奪地、騷擾、侵佔與屠殺?為什麼西方傳媒只注意人肉炸彈卻總是忽略以色列計畫性的佔領與殺戮?如果不是以色列靠著美援的先進武器火力造就這片仇恨與血腥的沃土,伊斯蘭如何藉著絕望與憤怒的民心組織聖戰?同樣殘忍屠戮無辜平民、同樣仇恨循環累積,但是先種下不義與仇恨種子的是誰?
身為傳媒,如果不能公平地理解與呈現這一切、如果不能公正地釐清歷史脈絡與責任,是不是嚴重失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