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6,2006

行銷是目的,數位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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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行銷,最重要的還是在「行銷」,「數位」只是行銷的一種管道。以業務人員最常使用的工具──電話或傳真為例,這些大家所熟悉的工具,都是數位形式的產品,透過電話來做拜訪或促銷,其實也是一種數位行銷。當然,數位行銷的形式不光只是目前大家第一個就會想到的網際網路,還包括行動電話、個人數位助理(PDA, 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ce)、有線電視、最新的數位互動電視平台等。

 


何謂行銷

  行銷的定義眾說紛紜。美國行銷協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將行銷定義為「行銷是規劃和執行理念、貨品和服務之構想、定價、推廣和分配的過程,用以創造交換(Exchange),滿足個人和組織的目標。」舉凡產品的包裝、形象塑造、市場銷售管道的建立、用以告知訊息的廣告及公關、發行等等,甚至產品製造出來上市以後的各種活動都是屬於行銷的範疇,也都是我們所熟知且擅長使用的行銷手法的一部分,而「數位」,也是其中的一分子。 

  不過,通常當我們提及「行銷」,大多數時候還是會把焦點放在「訊息的告知及溝通」上;而數位行銷,就是使用電子傳輸工具行銷,好比說在網路上賣東西。 

行銷本質在於溝通與互動 

 其實「行銷」的本質就是根據不同對象所需求資訊加以溝通,並因為溝通而產生了互動。但是,這樣的溝通與互動由於各種數位管道的加入而大幅提高了「雙向」的程度,恰好迎合了二十一世紀產品必須「客製化」(Customize)的趨勢。傳統的行銷觀念偏重賣方單向的生產及銷售,因為企業只要把東西做好了,自然就可以賣,根本不需要關心消費者在哪裏、消費者在想什麼;但是現在反過來了,統一規格的產品不再能滿足所有消費者的需要。 

   此時,針對各種不同需求的消費者,使用傳統的溝通管道如電視及報紙廣告、DM等等,往往由於成本的考量而無法全面顧及,這時不受限於時間、地點、成本相對低廉、互動性高的個人化、客製化數位媒體,就成為行銷時一個最好的選擇。 

  那麼,數位行銷該怎麼做呢?把一個你想讓目標對象得到的訊息,包裝成適合的樣子或型態,然後找到一個容易接觸到或容易說服這些目標客群的管道,把這個特定訊息遞送給他,希望這個目標對象接收到這個特定訊息之後,能產生你所預期的回應。比方說,預期目標對象會產生諸如「嗯,這個品牌的確是個好牌子!」的反應,或者希望他以實際購買的行動來參與這個促銷活動,也就是讓這個你想要溝通的對象接收到訊息之後,就會產生你所預期的反應。 

    數位行銷就是要把這個訊息以適合的數位模式加以包裝,可能會是一封電子郵件、可能會是由手機或個人數位助理上接收的一則簡訊、也可能會是網站上的網頁、甚至網路社群、BLOG、聊天室、數位互動電視平台等,都可以是數位行銷演出的舞台。 

    以上這些就是前面所提到的「特定訊息」,透過適合的數位管道,直接遞送到你鎖定的目標客群面前(這就是為什麼它與直效行銷息息相關);只要能夠掌握到用戶端的資料,就可以用非常直接的方式得到非常直接的回應──這也是數位行銷最具優勢之處。 

   你如何能找到你要的客戶,及滿足他們的需求?相信這個問題才是業者所要去探討的。 

    首先,我的客戶會是誰?我要如何找到客戶?在電視上或網路上,一切關鍵操之在顧客的手指間,所以應該是我要如何讓客戶找到我,這關係到整個行銷面的布局。讓客戶找到你,但你有留住他嗎?有讓他在你的商店消費嗎?因此有沒有滿足客戶的需求就很重要。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ample/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19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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