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2,2006
前設
我期待會有甚麼啟蒙,卻甚麼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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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印度是因為Steve Job在那邊走一轉後,就在自己車房砌出第一台Apple Computer,日後致富。
而本人,大抵只能在Apple Computer的死敵上打出幾篇文字—算不上遊記,算不上評議—即是最了無責任的雜散字碎。
名為[印度‧囊背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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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背起65L背囊旅行,感覺原來跟拖喼無二致。從來我都相信Smart Choices多於Budget,於是經常豪洗(即是捨棄日租25港元的房而住上50港元的)。我以為我會在印度剃個髮,洗個恆河澡,最後,終極的行為也不過是吃個街邊酸辣花生及炸薯餅。
仲要無肚瀉。一點險峻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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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印是我去年的想法。
在三十歲前跟另一麻甩佬阿森扮一次流浪,於是原本打算先辭職不幹,齊齊hae走一個月。後來放棄不了現在這份工的機會,於是留到今年才實行。中途又加入了阿渣,本來還有阿掟一同組團,後來他選擇去新西蘭打工一年,伙伴換了現在的阿莊。
四仔旅行團就此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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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囊背維艱....職業病得你丫,洗唔洗食字食到印度丫
Posted by 凡
at November 12,2006 22:11
能夠找到同道同行已是旅程的獎勵之一, 真心認為
Posted by Egg
at November 14,2006 1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