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8,2006

教育部的鄉土語言新聞稿

來源:教育部電子報203

 

當資料參考吧……


一.

罕見漢字不見了  鄉語教科書納入審查

96年起研發部編本鄉土語言教科書

 

2006.04.21(五)

發稿單位:國教司

單位連絡人:吳林輝

電話:2356-5593

E-mail:linhui@mail.moe.gov.tw


現今國中小鄉土語言教科書拼音系統紊亂、使用罕見字,不但學生很難自學,回到家中家長也難教,教育部杜正勝部長在4月21日召開本土教育委員會,會中指示國語會積極整合閩南語拼音系統及常用詞,亦請合適專家編一套更接近學生的閩南語及客家語教材,在還沒有完成整合及研發以前,請國立編譯館先辦理國中小鄉土語言教科書審查,鼓勵民間業者參與,先從使用的漢字是否符合學童認知程度以及一般用法著手,希望從96學年度起,學童使用的鄉土語言教科書,就不再出現讓人看不懂的字,最快要97學年度起採用一致的拼音系統。

由於現行國中小教科書審定辦法的審定範圍未包含鄉土語言,目前民間業者出版或縣市自編之國小鄉土語言教科書,內容並不完全符合課程綱要,加上閩南語拼音仍在整合中,常用字詞也還在發展務中,因此,根據國立編譯館的初步規劃,鄉土語言教科書的審查將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個階段是「初階審查」,重點在於審查教科書份量是否符合所定教學節數,以及使用之漢字是否符合學童認知程度以及出現之漢字是否符合一般用法等;暫不涉及標音符號系統及常用漢字字詞統一之問題,預計95年8月1日開始受理初階審查,審查對象包括國民小學1-6年級使用之民間版或縣市自編之教科書,希望能要求各校自96學年度起優先選用經審查通過之鄉土語言教科書。至於第二階段,就要根據教育部公佈的課程綱要、標音符號系統、常用漢字等進行審查,若標音符號系統、常用漢字能及早定案公佈,最快會從96年8月1日開始受理審定,最快從97學年度自小一起逐年使用審定之教科書。

為配合第二階段鄉土語言教科書審定,教育部初步規劃於95年底前完成教科書審定辦法,將鄉土語言教科書納入審定範圍,並修訂課程綱要,將能力指標做更適切務實的修訂,同時公布標音符號系統、常用漢字字詞,以便各出版業者依課程綱要編輯鄉土語言教科書。

此外,杜部長也指示國語會在整合閩南語拼音系統及常用字詞之後,亦請合適專家編一套更接近學生的閩南語及客家語教材。國語會表示,將儘速成立「閩南語分級教材規劃小組」及「客家語分級教材規劃小組」,蒐集民間出版之教材,討論分級原則及編輯體例,並組織「教材編審委員會」及「編輯小組」依據修訂後之「本國語文課程綱要」進行編纂,預定從96年度起展開編輯作業。


Posted by amo581108 at 樂多Roodo! │16:21 │回應(0)引用(0)台灣話文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48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