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2,2008

流浪。傻勁。峰迴路轉的人生。《奔跑的記憶》。

  
《奔跑的記憶》        阿甘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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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騎單車橫越美國」這樣的情節設定,首先想起的,就是當年爆紅的美國電影「阿甘正傳」。

我還記得那年夏天的陽光。剛考完人生第一次大考,一切順利。跟死黨約了去看熱血電影。當年還沒有影城,統領那一帶還算年輕人聚集的熱點。電影院大爆滿,我們只能買到前兩排的座位。仰著脖子看完電影,實在有點累,卻興奮不已。


現在回想起來,當年的湯姆.漢克多麼純真率直啊。覺得真是個好人,而不是什麼「正義的化身」。好像沒有現在這般令我討厭呢。

傻傻的阿甘,憑著人家一句話,就這樣一直跑一直跑。不一定有個目標或終點,就只是往前跑。

能夠這樣義無反顧、執著前進,也只有憑著一股「傻勁」才做得到吧。我們有太多生活的細節要維持,有太多人生的顧慮,常常無法光憑著傻勁,一路前進。我們猶疑,我們躊躇,我們幾番回首。或許也揣測著前方有些什麼,卻寧願留在熟悉的道路上,要一個安心。

阿甘沒忘記「跑下去」這件事,《奔跑的記憶》裡的艾德卻忘記了。於是,艾德的人生漸漸化成泥淖,將他綁在原地。阿甘憑著傻勁一路前行,艾德卻也是一股傻勁 而給人生拖住。說得更確實一點,是給失落、給親情拖住了。他忘不了親愛的姊姊受疾病所苦的樣子,忘不了那些他無法拯救的傷害,忘不了記憶中姊姊美好的樣 子。

幸好,傻人有傻福。或者該說,老天關了你一道門,肯定會為你再開另一道門。同樣是人生與親情的失落,卻讓艾德重拾幼年的傻勁,邁向人生的新階段。

原來,人生不管走到哪一個地步,都能峰迴路轉。

一開始,我覺得艾德這傢伙好討厭。怎麼說呢。畢竟我很難喜歡一個只注意女生胸部的傢伙啊。你會訝異這人對這種事的「執著」。漸漸地,慢慢發覺,原來「執 著」也不過就是這人的性格基調。艾德很少想太複雜的事。他喜歡抽菸,就抽菸;喜歡灌啤酒,就狂灌;下酒的蝴蝶餅(pretzel)更是吃個不停。而當他一 個衝動騎上少年時期父親買給他的萊禮牌腳踏車,他也就一個兒勁地一直一直騎下去。

真神奇。即使我一開頭就知道艾德有一些年紀,卻在他這漫長的路途上,只看到一個純真的少年形象,往他心中認定的終點執著行去。那是他的姊姊,那是他家庭完滿的句點。一家人本該聚在一塊兒,不分離。

我看到一個童心未泯的孩子,想起水果的好滋味,想起野餐的樂趣。看到一個善良的孩子,碰上需要幫助的人就幫上一把,甚至忘了自己的傷。看到一個念舊情的孩子,為了戰友已然變調的人生哭泣。

我們都冀望自己勿忘初心。我們都欣賞那些純真的心靈。我們卻也一樣害怕,我們珍視、渴望保留的人事物終究要離我們而去。於是我們壓抑不住渴求改變的心念,要流浪,要追尋。

傻呼呼的阿甘與艾德證明了這一點。給自己的傻勁一些機會,就這麼衝過人生的迷霧,也未嘗不可呢。


Posted by alcina at 樂多Roodo! │13:52 │回應(0)引用(1)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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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其實這只不過就是個胖子變瘦的故事(大誤),可是讀完以後,我為什麼還是落淚了呢?這本書才看到一半的時候,好幾個心得的標題就已經在我的腦海中千迴百轉、蠢蠢欲動,史密西失去了他傲人的體重,卻終究尋回了他心靈失落的破片,找回了愛人與被愛的能力。...
過去、現在、稍縱即逝的未來,《奔跑的記憶》【栞 の 心靈角落】 at September 9,2008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