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之書》封面演化史
(感謝好脾氣永真願意讓我寫出這篇文章)
行銷大人告訴我,要寫篇《失物之書》封面演化史。於是我拋開那位就要給老公打得鼻青臉腫的某小姐(詳情請見麥田八月新書《傷痕累累》……),鑽進我的電腦資料夾與信件黑洞,從數百封信件裡挖出那些已經打包的檔案。
第一次看到這麼多封面。
為了一本書。
看看日期,那是春假即將到來的四月初。
「春假」很讓人期待吧?對我而言,這類連假卻常與「拚命奔跑趕進度」連在一起。連假=印刷廠不開工、連假=倉庫不收書、連假=書籍要趕在連假前入庫上市。這樣一連串趕下來,有時真會要人命。
而且,那時還有一塊《小島》等著要送廠呢。
早預約了永真到公司來開會討論《失物之書》的文宣與封面設計。第一次我趕不及從排版美編家回公司。延期再開,仍給《小島》卡在印刷廠動彈不得。只好請維特祖幫忙開會。
等我從海島漂回來,辦公室內早已颳起永真旋風。聽說是傑尼斯與型男綜合體……
***
這是首次與永真合作。向來只聞其名,僅在一月的某雜誌上看到所謂的年度封面設計風雲人物;左頁是較為熟悉的小白,右頁即是永真。
我對美編總有股莫名焦慮與害怕。焦慮自己會惹對方生氣,害怕對方可能拍桌說不做了。
結果,第一次收到封面提案,竟然就來了四個。
(歐巴桑性格立即出現:買一送四???)(雖然以前也給Mirr這樣寵過。)
version 1-1
好熟悉的畫面。但眼拙的我,其實看了好多次,才發覺小男孩後面是皮箱,不是車子!
這是,中央車站版?
version 1-2
或許是故事帶點驚悚氣氛,這個封面好可怕喔,好像有什麼東西會從黑黑的地方跑出來……
version 1-3
這款也好眼熟。獨步同事曰:「土屋隆夫之童年版?」
version 1-4
嗯……好像友社某本英美小說喔……
於是,回信又請永真修改。心中忐忑不已……
這次又來了三款!
version 2-1
很喜歡門的意象,可是色彩太黯淡,不太容易讓人親近呢。
version 2-2
藍天白雲,的確帶有療傷系效果……可是這風景似乎太普遍了……
version 2-3
或許是我一直強調的森林意象。這款出現森林,色調詭譎(其實是我可以接受的顏色)。可惜太有《芳香的祕教》色彩……
應該要繼續調整。可看著滿桌封面,我開始恐慌。這些還不是我要的,但是「做人不要太過分啊,都已經七款了……」心中的小矮人這麼喊著。
幾乎將半層樓同事全請來。聽過故事的、沒聽過故事的,一一探詢意見。
終於定調。我們要一個小男孩。
畢竟第一款的小男孩實在太符合這本書的感覺。那無助等待的姿勢、背後那空闊卻一無所知的陌生世界。一個看不清面貌的孩子,正是我們每個人心中對自我的疑惑、不確信。
於是,挑了兩款以小男孩為主的設計,戰戰兢兢請永真就「男孩與書」再修改。我一直拖拖拉拉,不敢打電話,最後只好使出小矮人招數,寫信。
不久,永真又寄來三款。
version 3-1
非常沈重的書牆。好沈重……
version 3-2
非常孤單。很可能埋沒在書店的書海中。
version 3-3
讓我想到斯凡克梅耶的貪吃樹。咿!那樹怪很恐怖的!
可畢竟又往前走了一步。我們決定選3-2版
繼續修改 (小矮人:虐待啊虐待啊,可憐的美編)。
我說,要有書。永真就給了我書。
version 4
我說,好像還是太單薄。大衛踏入的那個世界還要複雜一點。我需要森林、樹木,或是藤蔓。
於是,永真給我花草。
version 5
我還記得週末晚上在家收信,看到這款封面(上的海芋)。第一個念頭就是:
完了,我惹毛美編了 。
可是,不能回頭。我還是要改。我說,我要有「異世界與現實交纏不分」的感覺。藤蔓好嗎?要讓藤蔓纏在小男孩身上。
於是永真給了我藤蔓。
version 6
嗯,可這藤蔓似乎太規矩。可以「亂」一點嗎?
(以上完全是「得寸進尺」的例子……)
我猜想,脾氣壞一點的美編,可能想直接把藤蔓纏到我脖子上了?
改了藤蔓,我又說,少了那本「失物之書」……
於是,封面最後就成了這個樣子:
正面
背面
兩個月,封面終於定案。敬業又好脾氣的永真則繼續設計一大堆文宣……
***
很多人質疑封面對書籍的銷售到底有沒有影響。
其實,我沒做過統計、沒有實際數據佐證,實在說不出答案。
不過,我自己的確會因為封面好看而拿起書來翻翻。
我也喜歡在拿到新書的那一刻,仔細摸摸封面的質感與設計。
希望讀者還喜歡這個結果。
而看到這篇的美編,請不要因此而不接我的案子喔(嗚嗚嗚嗚)。
Posted by alcina at
樂多Roodo! │20:07
│
回應(58)
│
引用(1)
│
修業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642293
以下圖片是勇者鬥惡龍的角色設定,出自DRAGON QUEST MONSTERS堀井雄二 DRAGON QUEST MONSTERS 角色概念草圖鳥山明 DRAGON QUEST MONSTERS 角色設定圖根據勇者鬥惡龍角色設定跟《失物之書》封面演化史的...
《失物之書》封面演化史 【
::PIXNET BLOG::】
at July 15,2007 17:03
好妳個Amber……好一點的美編在流程跑到一半的時候就會翻桌了。孤高的美編連一半都撐不到。
心得,
1) 永真是好人
2) 而且稿子會愈改愈好
第二點尤其重要,因為設計會鬼打牆,愈改愈糟……到最後爛到讓你不得不回到第一次提案那款「好吧,看看我們現在有什麼……」
「我還記得週末晚上在家收信,看到這款封面(上的海芋)。第一個念頭就是:完了,我惹毛美編了。」 --> 我看到那張封面的感覺跟你一樣 哈哈哈哈哈
怎麼辦 我也想送好人卡給永真先生 XD
如果真的覺得美編好、請善待
當年孫大偉先生的廣告人像妓女一說、自喻即便妓女也有高級之分、不一定來客就接、也是要有原則
如果你是一個寫文章的人寫的一篇文章被改了七八次、出版社才願意出版、你作何感想?
更何況如果已在文壇大放異彩、作品大賣的文壇大師、還要被改來改去、相信更不是滋味
如果你看到你自己的行業頂級的都是如此、
然後被解讀是好
各位年輕同行準備改行吧
我想“我自己的確會因為封面好看而拿起書來翻翻“,
這是每個讀者都會相信的,
但不是一位編輯該說的話,
畢竟這已經是比常識還早該有的。
編輯天馬行空的憑感覺希望美編能再更加修改,
對美編不只是能力的挑戰,也是對耐心的挑戰。
我想一開始聶先生就給了四款,是因為編輯無法條理說出書該有的方向,
所以不是大放送,是想快些解決。
不斷的調整中,編輯甚或請了半層樓的同事來,
是因為人數多,似乎就可以代表所謂讀者的看法?
不斷調整的憑據也是某個點感覺不對,但編輯是否可以有具體的方向?
總是給了個成品,接著被拋回後才得到某項模糊的線索。
我們除了佩服聶先生的耐心,
編輯是否也該自省這已經不是編輯對作品的嚴謹要求,
而是所謂的"奧"。
我相信在知曉這件事情後還敢接您案子的,或許是想給自己磨練吧。
再來一定要是藤蔓,不能是樹。
而且要虛、要淡。
因為這象徵在書裡很重要、很重要。
挑的人有讀過書,他很懂,有到味!
那種無形,恐懼的氛圍,莫名的植物。
森林就這給人最黑暗的印象,還有碉堡的可怖。
引用 (by fun at July 14,2007 01:16)
大家給這2位
文編與美編的努力加加油
這本書品質極佳 看的出文編的用心
這叫用心?哈
就像到麵店吃麵,顧客叫老闆先煮一碗來吃看看、煮味道不對顧客說再加鹽加醋.
然後顧客說,哇,這老闆真好,好有耐心.
如果已經確認找設計師設計封面,就應該從該設計師所作的設計來了解他的屬性是不是適合這本書,
當確認ok,就應該放手讓設計師發揮.
文編真辛苦,還要兼做【藝術指導】指導設計師怎麼做設計.
還有,這本書的設計該是掛兩個人的名字才對.
真的,請不要再糟蹋設計人了,把設計師當設計工人用,更可怕的是,你們居然還認為這才是對的.
"如果你是一個寫文章的人寫的一篇文章被改了七八次、出版社才願意出版、你作何感想?"
我會好好思索,是否自己的文筆還有待加強,或雖然文筆好,但是否不適合讀者閱讀?是否自己在那邊孤芳自賞曲高和寡而已...
因為既然是要出版,就是要賣給讀者的,就不是自己閉門在家自己寫爽的,美術創作也是吧?我猜.
我不是這一行的。不過請問,不能把書給美編看嗎?美編不能看了書之後進行創作嗎?聽起來文編和美編的溝通,簡直就是教科書上的失敗案例:你講一點點,我猜一點點;你的動作出來一點,我又開始猜一點,,,
*"如果你是一個寫文章的人寫的一篇文章被改了七八次、出版社才願意出版、你作何感想?"
我會好好思索,是否自己的文筆還有待加強,或雖然文筆好,但是否不適合讀者閱讀?是否自己在那邊孤芳自賞曲高和寡而已...
因為既然是要出版,就是要賣給讀者的,就不是自己閉門在家自己寫爽的,美術創作也是吧?我猜.
--------------------------------------------------------------------------------
什麼叫純文學?大眾文學?分眾?
你去叫出版社改大江健三郎的文章,因為要大家看得懂,改到得諾貝爾獎,然後出版社說,哼,如果當初不是我
們出版社叫他改,他哪拿的到諾貝爾獎.
完全沒有尊重專業的認知,
如果沒有堅持這件事,侯孝賢早變成朱延平了.當然朱延平也沒有什麼不好拉,只是台灣少了個電影大師.
個人覺得最可怕的是-
文篇po這文章的用意是要來表達一個封面完成是經過多次的修正,但卻暴露了台灣對專業完全不尊重,
請記住,這個設計者如果是剛出道的小菜鳥,吃苦當吃補,重點是這個設計者好歹也是年輕世代的佼佼者,但所受
到的待遇還根菜鳥沒兩樣,有拉,價錢差幾千拉.
平常沒什麼人講話的地方,突然出現好多新朋友,實在有點嚇到。
To 幸好沒接出版社東西 & 路人
對於兩位的留言。很抱歉,雖然有些想法,但目前頭腦昏沈中,還不能好好寫出。光是文字溝通,有時真的很難講清楚。所以,目前我也不想貿然回應。
To witchface
的確可以把書給美編看呀。
不過,美編有沒有時間看,就是對方的取捨了。 :)
或許附上書籍簡介跟比較能影響封面的部分內文,會比較省時吧。
amber不管別人 要做自己
神麼事都是一體兩面
就我對妳的了解 妳夠尊重美編了
不過是一份工作啦 別想太多
也尊重各方意見囉
哈 大家真的很看起妳耶
有包水餃又有陳水扁
好熱鬧....
頓時名氣大了起來
個人絕得
一路下來 非常美好而用心的封面
被改的每況愈下
真的很可惜
老實說
這樣的封面
時在激不起購買慾望
白色封面的書本已經太多
黑的意像反而容易把書本從諾大的書店裡被顯現出來
不過顯然已經決定啦
祝您銷售順利
永貞貞的很棒
你自己不想買就算了 別把別人也一起算進去 你只代表你自己
看了這封面 我可是很想買喔
TO:幸好沒接出版社東西
關於你/妳的質疑,有個想法與你/妳分享~~
出版的本質是~文本內容~
但是一本成型的實體書~~除了內容還有**樣貌**也就是封面、裝禎與材質~~等其他元素
不過,這是有主、次的分別~~文本內容~~絕對是最重要的~~是主角,其他的都是配角~~
然而,首先很顯然的~~你/妳將主次弄混淆了~~而且這件事與內文無關~~
閱讀原本就是很主觀的行為,每個人對內文絕對會有自己的想法,因此常會有不同解讀
但是,
**編輯**是這本書的主要催生者,本該以她的想法為主導~~而不是美編。
因此,封面設計~~這不是很單純的請美編創作ㄧ個全新的個人作品,而是配合編輯的需求與方向發想。
所以~~過程中對作品產生認知上的拉鋸~~是很正常的~~畢竟這是個商業作品。
猶記得前一陣子,讀柯錫杰的文章~~他談到當年在美國時尚雜誌工作時,雜誌社編輯一樣會與他溝通~~依據主題而調整拍攝的內容或風格~~然而柯老完全不覺得受辱~~
因為他說:
[那是因應雜誌社的需求而拍,因此與個人創作是不同的。
他要求自己要能夠區別兩著之間的分野~~。這~~才是一位專業的工作者應有的基本態度!!]
參考看看吧!
To/aussieian
在所有前置作業中,客戶把所想要的感覺所需告訴設計者,然後讓設計者發揮 ,但決不是像台灣的業主,改來改去,
客戶往往不知要什麼,然後說,先做來看看,看看就在改來改去,改到最後跟設計者原來要表達的不依樣,設計當然不是藝術創作,但請看這個案子,這叫溝通嗎,最後聶永真只是做出編輯要的東西.
什麼叫設計師?什麼叫設計工人?
請好好想一想吧.
看了你/妳的回覆~~可以想見~~以前應該吃過虧!!!也受過傷~~!!
對此我只能說~~很遺憾!
但是~~你/妳的遭遇不代表**全台灣**所有的情況~~所以,請不要以偏概全
另 聶先生曾向你/妳抱怨過嗎? 你/妳了解這件事的始末嗎?
你/妳知道這位編輯在事前與聶先生討論過嗎?
詳細情況我不清楚~~但是 從你/妳的發言來看 似乎全程參與~~是嗎?
否則~~怎說的一附斬釘截鐵的樣子?
這是否妥當?! 又 這對是請有幫助嗎?
如果你有興趣,可以逛一下台灣的設計論壇,
然後把這篇文章上去,看看大家的反應.
就知道台灣的狀態.
(把在book100那邊的回應貼過來)
昨天有個朋友提醒我,我貼出這篇文章,不管永真同不同意,都不重要。因為我等於是惹毛了所謂「美編族群」,而且讓人覺得文編跟美編的思維果然不一樣,無法互相理解。
我從剛入行就覺得這句話很怪,也不太理解。因為我跟美編的互動經驗,這種一人站一邊各講各話的場面,是幾乎沒碰過。
不是當事者,自然會因為這篇文章而有各式各樣的反應。我只能說,自己本想苦中作樂一番,卻弄巧成拙。
要不要接出版社或某某業主的案子,當然是看自己的心情啊。不管是接案的文編或美編,要避免跟業主之間發生不愉快,或許只能靠接案之前多打聽吧。 ^^;;
===
To 拉特:
如果我們真的不尊重設計者,那麼永真或其他設計者應該不會願意接我們的案子吧?但事實上,這些優秀的設計者仍持續與我們合作,也一向合作愉快。說實話,一般書封的設計費較之於唱片、大型廣告,真的很少,但是這些設計者願意撥出寶貴的時間來接案,就我個人、或是麥田的立場與心情,絕不會有不尊重的心情或想法。
這篇文章看起來,好像文編都把美編當工人虐待一樣(真是抱歉,拖累了其他同行),可是文字後頭其實還有許許多多討論的過程沒有寫出來。通常,封面設計都是一次到位(近期如《獨角人》、《小島》、《凍結的香氣》、《女人的勳章》……等等),然而,對於《失物之書》這樣需要花較大力氣著墨的案子,自然免不了要有許多琢磨討論。或許我文字表達不夠好,只是想用比較輕鬆的筆調,卻弄巧成拙,令人誤解。但是,若因此斷定永真或其他設計者會對自己的作品如此沒有堅持,只能任人擺布,實在有點過頭了。
至於美編在提案的時候會給幾款設計,那真的是要看設計的想法與心情,我感激永真在《失物之書》的案子給了我許多選擇,也覺得雙方可以就設計互相討論,是一件很棒的事。小小一張封面所花費的時間與討論過程,很難以短短的文章講清楚。而我單純覺得:能有這麼棒的設計者將許多人對書籍內容的想像化為實體,就是最好的結果。
至於讀者喜歡哪一款封面?人人各有喜好,不可能令每個人都滿意。而我身為編輯,只能就我對書籍的理解,與設計者盡力溝通。
若是讀者喜歡,那是最棒的結果。
若是不喜歡,那麼我只能期許自己,往後的工作成果,能夠令更多人滿意。
謹此回覆拉特,與其他關心這個話題的朋友。 :)
樓上的這個作為就很像~~送我ㄧ份蘋果日報~~然後,告訴我~~台灣的社會遭透了!!完全無救~~是嗎?
如果是這樣~~我無言!! 同時,我也替這些設計工作者感到難過!!
"但決不是像台灣的業主,改來改去,"
人家Amber也沒改來改去 你不要把自己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在這邊藉機發洩.
不過 我承認你講得也很有道理 真的是很棒
但是 似乎 不在這篇文章的主題內
或可另開一個 好的設計被外行的業主亂改的經驗談?
"但決不是像台灣的業主,改來改去,"
~~~~~~~~~~~~~~~~~~~~~~~~~~~~~
我是個過路客,看了這一長篇的筆仗,有一個疑惑~~?
在此發表的人中有誰曾在外國工作過? 不然怎一直說台灣的業主怎樣怎樣?
在外國也一樣阿!
只要是無法符合業主需求的設計,當然會被要求調整阿!
難道這還分哪個國家比較優質或惡劣嗎?
to/alice
文編在過程中加東加西算不算改來改去、這個案子基本上主導者是文編、只是因為文編畫不出來、只好找一個會用電腦、有美學底子的設計者來執行、請記住、在這整個案子後期、美編只是執行文編要的東西。
一般設計者碰到主觀意識強的客戶、為了避免麻煩、反正客戶要什麼就照他說得給他什麼、這是一般設計者的心態。於是客戶便會覺得這樣的設計者是配合度高、而那些自我意識高的設計者便會淪為難搞之類的評語。
每個行業都有金字塔的結構、剛入行的歌手、有唱片公司要幫忙發片便要高興的睡不著、一但紅極一時、便有一些主導權、選歌、服裝等、唱片有沒有銷售問題?當然有。那些各行業的頂級人才是有某種程度的決定權、過幾天日本設計師原研哉及深澤直人會在台灣辦演講、文編大人想不想把這案子的過程告訴他、讓他知道台灣年輕一輩的小天王是這樣做設計的。
如果設計也是屬於創作行業的話、在這個案子中、設計的創作在哪裡?設計只是完成文編要的東西而已、
我強調的是、這個設計者並不是學校剛閉業有案子接的學生、而是在這行業已有一定年資、經歷、肯定、獲獎。而最後在這裡還是輩當成執行者。
美感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感覺,
或許是因為這樣,
我們(我自己也是設計)常得面臨被所謂的“外行人“改來改去的命運。
能碰到了解你、尊重你、欣賞你的客戶,其實真的需要碰運氣。
曾經有個老一輩的知名設計師跟我說過,
他說:兩百萬的設計案提案常常比二十萬的設計案好過關,
因為肯付兩百萬設計費的客戶,通常是很尊重設計的。
待在出版界的設計師真的很辛苦,
要不是對書本設計有種執著,誰願意領那麼低的稿費,專業還被踐踏呢?
我的經驗告訴我,
許多編輯大概書唸太多了.....
有時“知識的傲慢“不小心會顯露出來
對設計的東西當然會有更多主觀,且自認為正確的意見。
希望這個議題讓大家可以好好想想,所謂尊重專業並不是讓設計者為所欲為.
真正的專業設計師在面對案件時絕對要聰另外一個角度思考,而不是隨便做.
這是對自己專業的專重.
撇開上面的留言。
我想說我現在對這本書的印象,只有「這是本封面改了很多次的書。」
其他......其他什麼都沒有了。
也許從別的管道(媒體),知道這本書的人會有別的印象。
但從部落格上面知道這本書的,「改封面改了很多次」的訊息傳達,實在太強烈了。
這是行銷大人想傳達給大眾的印象?
很多事情不能看表面
如果有一個喜歡承認自己什麼都很會什麼都會管的上司
那文編有再好的能力也是枉然
只希望大家的主管都懂得適時承認自己什麼都不會然後什麼都不會管
那這種號稱年度重點書,實則浪費人力浪費資源的案子就不會再發生了
嗯~
總覺得大家都過度反應了,
現在那有一本書會這樣改那麼多次,
這是一種敬業的表現.
編輯試圖讓書封傳達出書的意象,
難不成你想拿到一本書,
之後發現書的內容和書封不符嗎?
雙方達成妥協,
一起創造出美美的封面,
這樣就夠了.
或許這次的演化史真的浪費許多人力,
但我覺得當美編和編輯看到成品時,
也會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而且我覺得沒有所謂誰壓迫誰,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意見和看法,
你敢說永真都沒有抗議過嗎?
如果他真的不爽,
大可以越畫越爛,
逼的編輯不得不從以前給的圖裡選一個來做封面,
但他還是改了啊.
to幸好沒接出版社東西:
更何況如果已在文壇大放異彩、作品大賣的文壇大師、還要被改來改去、相信更不是滋味
上頭這句話是你說的,
我只能告訴你,
如果一位大師不能虛心受教,
接受他人批判,
那他一點成長的空間都沒有.
拿海明威來說好了,
當他的編輯死去時,
他的作品質和量就明顯減少,就可窺見一般.
台灣我是不清楚,
但在美國,
知名作家都會擁有自己的編輯,
編輯的責任不單單是挑錯字,
更是要掌握作家對書的構想,
必免作家寫偏寫歪了.
很多作家都是和編輯的討論下,
才能找到對未成形的書的明確構想.
說實話,越改越爛~一開始很好阿!
專業被不專業欺負
又一個美術人員被糟蹋!
唉~
看完後初步的感想是,我也要找聶永真做封面!
改/不改,藝術/商品,文編/美編……這些對立都有本質上的衝突,我個人偏好在有溝通討論轉寰的空間裡工作,那種「大師一出手,全場肅立」的模式,是我始終不適應的。我也由衷覺得,即使是藝術創作,也是與讀者觀眾對話的過程,對話,而不是獨白。
一開始的那幾款封面真的很不錯,最後定稿的封面真的是好的嗎?
不過這種東挑西挑自以為是人~現在多的是,配合的就好搞,不配合的呢?.............
設計師不是讓你們自以為是的人這樣玩的= =
聶永貞是設計師
不是美編
美編充其量只能做到"工"的部份
設計師是有思想有深度的專業角色
這部份希望出版社能夠對設計者的專業位置有所尊重
謝謝。
第一次看到這本書的封面,心想:好漂亮啊,一定又是聶的作品吧。
聶大部分的作品都讓人想擁有,當然這本書也不例外。
個人覺得設計得最成功的部分在於那內斂的「失物之書」這4個字,非常高明。
在讀完本書之後,有點想法浮現,偶然間竟然真的看到討論這書封面的文章。
身為另一個設計師(當然技遠不如聶)與一名讀者,
有點想法:
這本書的封面跟內容,兜不起來。
當看到文編覺得聶先前諸多設計當中某個封面覺得:太黑暗了。
個人覺得,這本書的內容才遠比封面黑暗呢。
如果說,只能以優美的封面來贏得讀者的購書動作,那以後的封面美美的就好了。
如何設計出內容與封面調性一致的作品,或許可以在好好咀嚼一番。
聶,真的,身為一個獅子座,脾氣真好....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讓人眼睛一亮,或許脾氣會變好也未可知?
大家有沒有跳過舞,和對方一起配合時的舞步,有進有退,有帶有讓,互相教導,互相信任,互相平橫對方的重心來達到合一的動作。這是相互的。也是琢磨出來的。
amber,
我是覺得你是決對可以把想法說出來。一個成熟的設計師決對會聽你的想法。當然,也會勇敢替你分析,不會把責任退給你,就你說了算。相對的,客戶的角色也相同。這是一場雙專業禮儀上的雙人舞。跳得好不好,就看練習了。不應該是盲人摸象。
其實你可以和設計師來個專業的約會,一起逛逛書店。讓大家在創意和創意之間跳之舞。如何?
: )
文編的美學素養要加強!!
這只是給版主的建議不是來筆戰,文字上的表達往往會比言語上更來的直接、犀利,或許有些人看了會覺得不舒服也是會有的。
看完版主整篇文章,發現版主是以比較輕鬆、詼諧的方式來敘述整個過程,不過在乍看之下是會有那麼一點不尊重的感覺在,再看第二次就覺得輕鬆詼諧。
再來是給來這個版的"設計師"們的一點建議
不要抱怨客戶老是要求,要問你能給客戶什麼?
設計跟行銷是劃上等號的,不能創造行銷的設計作品也就沒有它存在的價值。
如果不能接受市場的不完美,就不能在這市場生存下去,當然如果你有能力改變整個市場。
版主,以上只是建議,換做我是版主,我可能會說,我的版你管我寫什麼~~XD
我只想知道接你這個案子你給多少錢?
關於《失物封面》的文章,我只再回應這一次。
各位有任何意見,都歡迎在這裡回應。我不會關掉回應的功能,或刪除任何一則留言。
但是,我認為,公開在這裡討論「價碼」、「價格」、「給多少錢」,非常沒有禮貌,也非常不恰當。不是當事人的「你」,沒有權利知道、詢問。我沒有義務回答,也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
質疑我尊不尊重永真之前,請先自問你又尊不尊重他人。
以上。
只能說,
這樣的合作狀態真的不好(最後並不沒出現好的封面),
有心反省的話是好事,
若沒有也已無所謂了~
自然會有更強的世代或狀態出線...
我到了誠品看了原版書的封面
不知道文編對那封面有何感想
我倒是以為,原文書會用那樣的封面
其實是配合本書的內容
奇幻、卻也黑暗。
我也相信文編在這波浪潮之後
也會去思考大家所說的,並消化之
這對文編與美術設計的關係,我相信是有幫助的
我想好的設計是必要有好的EQ的
但是事先編輯的溝通也是很重要
不然會抓不到要的東西
變成設計自己主導風格
但編輯要的又不一樣因而產生衝突
曾經也是做過3次以上layerout的設計.....
看到最後的封面 讓我非常訝異
直覺是個未完成的作品(其實中間有好幾個作品視覺相當強烈)
又是一個設計被文字牽著鼻子走的案例 好可惜~
我是ㄧ個美編
現在雜誌社的文化對設計人員而言
真的只能用“惡劣“兩字形容
常常一個版型、封面出來被改N次
改到後來設計人員對作品最初的直覺都沒了
礙於合作愉快或其他考量 也就隨著文編的意
這位設計師應該也是碰到這樣的情況
每個人對事物的角度不同
的確可以增加作品的廣度
文編想放什麼元素在封面上
當然是可以彼此討論
但應該是在未跟設計開會時就應該想清楚的
而非等設計人員做出來再來改
只種混亂現象對出版、對讀者是好的嗎?是雙贏嗎?
還是只是文編大人自己的意志成品罷了
當初在讀失物之書的同時,也經由同樣是當美編的朋友轉寄而看到這個部落格。我一方面很快地讀完這本書,也一方面品味聶永真從最初到最後拍板定案的封面。
一張張看下去,卻漸漸地失望了!書中所描述的世界真的就是那麼灰暗恐怖,又帶點異樣的神秘感。
封面上的書名處理得有韻味,在筆劃中都"失去"了某個部份,或許也是要呼應這樣子的書名。
如果要以設計的觀點選從中選擇的話,我想2-1和2-3都是不錯的封面,也很符合書中的氛圍。
但是最後敲定的封面好像變成客戶這邊隨意的意見(可能夾雜了N個部門的)東湊西湊,設計師本身的創意幾乎是完全被扼殺掉了!當他們本身的想法這樣被否決時,剩下的就只是:好吧...你要什麼,我就給你什麼...
如果是這樣的話,以後就直接跟設計說封面要有什麼東西、美就好了。應該也不需要開會討論了吧?
除了敬佩聶的EQ外,你們還尊重他的專業嗎?
不只聶永真,還有更多設計師(美編)是這樣被踐踏的...
那位「幸好」先生/小姐的怒氣讓我有著某種程度不理解,以下個人意見還希望各位好漢俠女多指教:
我是個文字SOHO,某種程度上或許和許多美編或設計人一樣,是個接案子工作的遊牧上班族,對於改稿這件事情,我打從入行就是這個想法:出錢的是大爺,他要怎麼改就怎麼改。
理由很簡單:我是服務業,我不是拿客戶錢創作給自己爽的,要吃這行飯就要記得:客戶永遠是對的。
當然我也不是悶聲不吭逆來順受,我會盡可能在某種看不下去的狀況發生前,去和客戶溝通,溝通完他們如果不要,那就繼續改,改到他們爽,或者我自己徹底不爽、不想賺這個錢為止。正因為我拿出我的配合度,所以稿費沒有準時入帳的時候,我拿起電話打去罵人也不會手軟,這是相對的事情,i wash the dish,you wash the fish。我從來都不會在客戶要求改稿的時候感覺自己被踐踏或者「專業」受到委屈。
但是我很想奉勸某些美編或者設計工作的同業,要以接案這個方式工作,就要放下「藝術家的臭脾氣」,因為這不只是「你的」創作,如果客戶的修改對你而言是個荒謬,那麼你的東西要求客戶照單全收也是半斤八兩。
客戶聯繫的窗口不管是個專員或者編輯,他們對這個作品要負責的是更大的成敗責任,包括行銷預算、銷售業績的數字等等。
接案工作可不是抱著誠品好讀在美術館的咖啡廳裡翹著腳清談後現代主義和侯孝賢的電影,創作者有堅持的精神當然很好,但是別忘了侯導也是拍了一堆廣告來養他的電影夢,貧賤創作百事哀,這個道理本來就是再真切不過。
關於接案,這是個百分百「廝殺」的戰場,每個人都要拿出真本事拼搏,我相信很多人都會同意,現在檯面上很多老大級的人物,當初之所以能在這個市場勝出,過人才華當然不能沒有,但是決勝點往往是「態度」。相對於這些檯面上成功的人物,我只能說,真正的才華一定會發光、被看見,不過如果被埋沒了,多半是被創作者自己的「個性」給搞砸的。
我想請問「幸好」先生/小姐,你有看過哪本書賣得不好,最後歸因到美術設計身上,然後大家把設計者抓出來扁一頓的嗎?我想不會的。被罵的肯定是出版社和編輯,所以,既然不是閣下肩頭可以負的成敗責任,容我講句不好聽的:
閣下在那邊跳腳罵街把姥姥嬸嬸叔叔姨媽拉出來看閣下說隔壁的張小三給了李大寶一根棒棒糖我好難過好委屈,是在鬧個什麼鳥?
閣下要是真的可以在書賣不好,編輯被罵臭頭的時候跳出來檔在前面說:「別罵編輯了,這本書會爛,跟我做的封面/美術設計脫不了關係,我該負一切銷售責任,做出這麼醜的東西害書賣不好,簡直人神共憤,要罵就罵我!」
那我就承認,閣下的確有資格在此地大小聲。
另外一點,關於多次修改何必用到「踐踏」這兩個字?怕熱就別下廚房,接案工作的本質就是這麼回事。怕改稿,大可事前擬個合約裡先聲明合作細節,白紙黑字也讓合作的效率可以高一點。這只是商業層面的技術問題。
回歸到商業的本質,接案工作不過是個「選擇」,當事人想清楚了,不過就是「要」或者「不要」兩個結果。講不好聽些,要下海就不要成天臭著張臉好像被人逼良為娼,如果想要接案,卻還想擺著我就是下一個村上春樹或者安迪沃荷的架子,那肯定會非常痛苦。
事實上,我看這篇小熊寫的文章,我心裡是很受感動的。我不是專業的美術設計,對於這麼多個被淘汰的書封我只能說各有特色,但是好歹在相關的領域混過六七年,配合過一些設計領域的夥伴,某種程度上我是因為失物之書的書封的設計和文字才跑去買的。這個書封的誕生肯定是個辛苦的工作過程,但是聶永真先生的認真和敬業,以及小熊編輯不斷嘗試溝通想法的努力,是很可貴的──如果說經過多次修改的成果叫做踐踏設計工作者,那麼看了兩次稿不滿意就換人,這種把設計人當成「免洗餐具」的態度,難道是設計人希望得到的待遇?
我相信以聶永真先生的才華,不差這本書的封面來讓他發光發熱,但是他至少在這個案子上,他知道自己的角色,也有令如我的接案工作者與有榮焉的敬業態度。
親愛的「幸好」先生/小姐,請不要再把接案工作者最引以為傲的配合度,降格成為某種窮酸藝術家的自我中心。你這樣等於侮辱了選擇專事創作的人,也侮辱了許多專業的接案工作者。
抱歉~路過,先前跟友人(同是平面設計)有討論過,"編輯"在一件作品裡所擔任的角色,現在看了這篇文章,不免有些小意見,不吐不快。
首先,您這篇文章,也許是用輕鬆的文字來說明,但對設計者是很不尊重的。(換句話說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看了封面演變過程之後,發現原本設計者的巧思及創意,到後面被磨到所剩無幾...不只是設計師委屈,我也替這些優秀的設計不受賞識感到可惜。
我非常贊同那位「幸好」先生/小姐的發言。以台灣的現實情況來看,"編輯"在作品裡擔任的角色大多是"創意指導"或是"藝術指導",這種環境之下,設計是很可悲的,說是踐踏並不為過啊。
一個設計師,擁有色彩學、視覺心理學、攝影、平面設計、編排設計等專業,還有長久的實務經驗、美學素養及取代不了的個人風格,卻還要被沒有上述專業的人指導應該的作法?
又,若是編輯欲主導整個過程,或已擁有主觀想法,為什麼不事先好好與設計師溝通?
關於接案的價錢...我想做設計的很多人會想知道,"放棄堅持自己的專業"的價碼標準是多少。
您這篇文章,讓我們看到聶永真的耐心與專業,也讓我們看到台灣設計界普遍存在的問題。也許台灣的平面設計的素質良莠不齊,需要編輯來把關,但你們也得懂得辨別優良的設計,並適時放手,讓設計者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創意。
您可以看看聶永真的部落格裡的這篇文章:http://www.wretch.cc/blog/somekidding&article_id=22505090
設計成為美編,要小孩給小孩,要花給花,雖是版主輕鬆觀點,但身為設計看了不禁苦笑。
就網友喬埃斯之觀點,以出錢是大爺心態作事,則讓人覺得自降格調,如果文學、設計皆如此,那麼藝術價值何來?自我要求又怎麼達成?
向"錢"看齊的心態是文化創作者最不能跟進的,否則素質容易降低,也無法自我要求,如同新聞記者淪為狗仔一樣,自我貶值。
有著服務業的身段,不驗其煩的充分溝通,並維持設計創作者的美學原則,才是理想的接案態度。
我覺得最後的藤蔓感覺太過敷衍了,而且跟小男孩一點也不搭
小男孩底下那本書也很突兀,再配上不相襯的藤蔓,對這本封面真的有種莫名其妙的感覺
不是質疑永真的功力,而是深深覺得好好的一本書、好好的一個封面,最後被亂搞一通,完全四不像了
而且,從第一版往下看,深深覺得設計者已經被惹毛了
從封面愈來愈隨便的感覺,讓我不得不如此認為
看到前四款作品時真的有被驚艷到,不虧是台灣年輕設計師的扛霸子,作品不管是意境詮釋還是畫面的美感都相當傑出,但當我看到完成品只能暗自苦笑,好好一個台灣頂級設計師完全被糟蹋了....
我是讀者,我一點都不喜歡這個結果!
買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拿紙包住這個可笑的封面
你們這些用文字思考畫面的人也只能最後得到這樣的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