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2,2006
The View From Castle Rock
威廉.藍洛長眠於此。他是聲名遠播的威爾老渺希,享樂、機敏、健體的事蹟,生前無人能及……
「渺希」是地方上對「渺茫希望」的簡稱,而「渺茫希望」,是威爾在艾翠谷口管轄的農場。威爾到那棲身的時候,「渺希」看似荒廢許久,上頭的小屋廢棄了,因它在遠端谷口座落的位置太高,冬天要承受最猛烈的週期性風暴,以及「頗負盛名」的雪季。隔鄰的「鍋燒小屋」地勢較低,據稱是今日蘇格蘭地勢最高的人居地。除了雀鳥還忙著繞廂房打轉,「渺希」於今又荒廢了……
威爾並非當地人,雖然,自有紀錄以來,谷裡就有人姓藍洛。史上最早的藍洛,是我偶然在十三世紀的法庭紀錄裡發現的,他被控謀殺另一個藍洛。當年沒有監獄,只有地牢,主要用來禁閉上流階級,或具政治重要性的人物;其外,便是「即處死刑」──這類案例多發生在大動亂時期,比方,十六世紀有過一場邊境突擊,那時,襲擊者不是在自家門前給吊死,就是在塞爾克廣場行絞刑;另外,還曾有過十六個同名偷畜賊──全叫艾略特──排在同一天行刑。而我說的這傢伙,只繳了罰金就被放走了。
威爾的第一則傳奇關乎他卓越的賽跑能力。他在艾翠谷最早的工作,是幫安德生先生牧羊,這位安德生先生發現威爾抓羊時候,可以直奔過去手到擒來,不必追著牠繞圈子跑,便知威爾跑得快。有天,某個英國賽跑冠軍到谷裡來,安德生先生賭一大筆錢讓威爾跟他賽跑,那英國佬嗤之以鼻,英國佬的支持者也嗤之以鼻,但威爾贏了,安德生先生收了一大疊錢幣,威爾也分到他的一份:一件灰棉布外衣與一條緊身褲。
這很公平,他說,因為外衣、緊身褲於他,就像錢於安德生先生一樣有意義……
類似的情節還有另一則故事。某天,威爾翻山過嶺到莫法鎮辦事,他不知當天有市集,莫名奇妙被拐進一場公眾賽跑。他並未為那場面多做打扮,競賽中,他的村夫褲滑落下來,他也不管,把它踢到一邊、穿著上衣繼續往前跑,最後贏了比賽。他造成莫大騷動,被請到酒店去與先生、女士們共進晚餐,那時他想必已把褲子穿上了,但仍羞紅著臉,不肯接受邀請,他說,在小姐們面前,他會感到羞愧……
**加拿大籍短篇小說家艾莉絲.孟若(Alice Munro)今年七十五歲。她大學沒畢業便結了婚,一邊做家庭主婦一邊投稿寫作;因為一生多數時間住在鄉間,她的故事多描寫小鎮生活,以清淡樸質的文筆勾勒凡夫俗子俱有的衝突、憂愁與自私,尤其關注女性面對年華老去與家庭關係時,遭遇的種種困境。二○○三年,孟若的小說集《感情遊戲》曾在台翻譯出版。
The View From Castle Rock是孟若於○六年十一月出版的最新作品,結構仍是短篇故事集結,唯內容並非全屬虛構的小說,而是略以想像力點綴的個人家庭史。孟若從十八世紀初,其先祖尚未移居美洲新大陸,於蘇格蘭山谷小鎮討生活的景況描述起,按時序寫及父母在加拿大的生活,還有自己的遭遇。上文講述孟若先祖威廉.藍洛在蘇格蘭遺留的傳奇事蹟,節譯自該書第一章。
**此文原載於《誠品好讀》72期
「渺希」是地方上對「渺茫希望」的簡稱,而「渺茫希望」,是威爾在艾翠谷口管轄的農場。威爾到那棲身的時候,「渺希」看似荒廢許久,上頭的小屋廢棄了,因它在遠端谷口座落的位置太高,冬天要承受最猛烈的週期性風暴,以及「頗負盛名」的雪季。隔鄰的「鍋燒小屋」地勢較低,據稱是今日蘇格蘭地勢最高的人居地。除了雀鳥還忙著繞廂房打轉,「渺希」於今又荒廢了……
威爾並非當地人,雖然,自有紀錄以來,谷裡就有人姓藍洛。史上最早的藍洛,是我偶然在十三世紀的法庭紀錄裡發現的,他被控謀殺另一個藍洛。當年沒有監獄,只有地牢,主要用來禁閉上流階級,或具政治重要性的人物;其外,便是「即處死刑」──這類案例多發生在大動亂時期,比方,十六世紀有過一場邊境突擊,那時,襲擊者不是在自家門前給吊死,就是在塞爾克廣場行絞刑;另外,還曾有過十六個同名偷畜賊──全叫艾略特──排在同一天行刑。而我說的這傢伙,只繳了罰金就被放走了。
威爾的第一則傳奇關乎他卓越的賽跑能力。他在艾翠谷最早的工作,是幫安德生先生牧羊,這位安德生先生發現威爾抓羊時候,可以直奔過去手到擒來,不必追著牠繞圈子跑,便知威爾跑得快。有天,某個英國賽跑冠軍到谷裡來,安德生先生賭一大筆錢讓威爾跟他賽跑,那英國佬嗤之以鼻,英國佬的支持者也嗤之以鼻,但威爾贏了,安德生先生收了一大疊錢幣,威爾也分到他的一份:一件灰棉布外衣與一條緊身褲。
這很公平,他說,因為外衣、緊身褲於他,就像錢於安德生先生一樣有意義……
類似的情節還有另一則故事。某天,威爾翻山過嶺到莫法鎮辦事,他不知當天有市集,莫名奇妙被拐進一場公眾賽跑。他並未為那場面多做打扮,競賽中,他的村夫褲滑落下來,他也不管,把它踢到一邊、穿著上衣繼續往前跑,最後贏了比賽。他造成莫大騷動,被請到酒店去與先生、女士們共進晚餐,那時他想必已把褲子穿上了,但仍羞紅著臉,不肯接受邀請,他說,在小姐們面前,他會感到羞愧……
**加拿大籍短篇小說家艾莉絲.孟若(Alice Munro)今年七十五歲。她大學沒畢業便結了婚,一邊做家庭主婦一邊投稿寫作;因為一生多數時間住在鄉間,她的故事多描寫小鎮生活,以清淡樸質的文筆勾勒凡夫俗子俱有的衝突、憂愁與自私,尤其關注女性面對年華老去與家庭關係時,遭遇的種種困境。二○○三年,孟若的小說集《感情遊戲》曾在台翻譯出版。
The View From Castle Rock是孟若於○六年十一月出版的最新作品,結構仍是短篇故事集結,唯內容並非全屬虛構的小說,而是略以想像力點綴的個人家庭史。孟若從十八世紀初,其先祖尚未移居美洲新大陸,於蘇格蘭山谷小鎮討生活的景況描述起,按時序寫及父母在加拿大的生活,還有自己的遭遇。上文講述孟若先祖威廉.藍洛在蘇格蘭遺留的傳奇事蹟,節譯自該書第一章。
**此文原載於《誠品好讀》72期
The Inheritance of Loss
沒人注意幾個小伙子躡手躡腳跨過草皮,連穆特老狗都沒發現,直到他們踏上台階。其實沒什麼關係,反正沒有門鎖阻擋,屋主也並不趕人,除非是老派伯出現在山溝另一邊;這時間他該醉倒了,躺平在地上,卻還覺得自己在搖晃。「別理我,孩子」,酒過三巡,他總像貓頭鷹單睜一隻眼,對阿賽說:「我就在這躺一會,休息一下。」
小伙子步行穿越森林,穿著加德滿都黑市買的皮夾克、卡其褲,戴大印花巾──標準的游擊隊打扮。其中一個拎著槍。
新聞報導怪罪中國、巴基斯坦跟尼泊爾,殊不知此處一如世上其他地方,本來就流通夠多武器,來支持烏合之眾的貧窮革命。他們搜尋所有用得上的東西──廓爾喀彎刀、斧子、菜刀、鐵鍬,和一切形式的火器。
他們來討老法官的獵槍……
攜來福槍的那個說什麼,老法官聽不懂。「不是尼泊爾人嗎?」小伙子吐口痰,冷笑著表達他對此事的評價,然後用印度話繼續說:「有槍嗎?」「我們這沒槍」。「去拿來。」「你搞錯了。」「少說廢話,去拿來。」「我命令你」,老法官說:「馬上離開我家。」「把武器繳出來。」「我要叫警察了!」這威脅很可笑,因為根本沒電話……
「我去拿」,阿賽驚恐地說,離開時碰翻了送茶的拖盤……
老法官的廚子躲在餐桌下,小伙子拖他出來。「啊……」,老廚子手掌交疊哀求著:「拜託,我是個可憐人,拜託拜託」,同時舉起手像要閃躲預料中的攻擊。「他又沒做什麼,就放過他吧」,阿賽出了聲,因不想再看他這麼卑微,更不願看清他此刻能做的,也只有讓自己更加卑微。「拜託,我要活著見我兒子一面,拜託不要殺我,拜託,我是個可憐人,饒了我吧」,他的台詞一代傳一代,已琢磨了幾個世紀,因為窮人都需要些對白,他們的劇本千篇一律,除了苦苦相求毫無任何餘地。老廚子天生知道怎麼哭嚎……
「有菸嗎?」他們沒有,這又惹惱了那群小伙子。儘管水箱裡沒水,他們還是坐上馬桶排泄,撇下一屋臭,然後才準備要走……
這是一九八六年二月,阿賽十七歲,她跟數學教師小江談戀愛還不滿一年。
**十月甫獲英國布克獎的The Inheritance of Loss,講述少女阿賽(Sai)失親後至喜馬拉雅山區投靠隱居的爺爺。夾在不丹、中國、巴基斯坦、尼泊爾、錫金之間,她們的居所是世上衝突最多的地域之一。生為印度人,阿賽的爺爺一九四○年代在劍橋大學讀法律,嚐盡做「二等國民」的委曲;而在八○年代,爺爺聘的廚師有個兒子,懷美國夢到紐約當受虐的非法廉價勞工……
作者Kiran Desai出生於印度,其後分於英國、美國受教育,對當前的人類生活,她的描繪相當悲觀:老法官爺爺的青年際遇與廚師兒子的移民經驗,將殖民與全球化類比,顯出兩者的代價都是邊緣民族受迫害;至於看似遠離塵囂的喜馬拉雅山區,因為政治情勢複雜、族群立場互不相讓,也早就不是平和的樂土了。
**此文原載於《誠品好讀》71期
小伙子步行穿越森林,穿著加德滿都黑市買的皮夾克、卡其褲,戴大印花巾──標準的游擊隊打扮。其中一個拎著槍。
新聞報導怪罪中國、巴基斯坦跟尼泊爾,殊不知此處一如世上其他地方,本來就流通夠多武器,來支持烏合之眾的貧窮革命。他們搜尋所有用得上的東西──廓爾喀彎刀、斧子、菜刀、鐵鍬,和一切形式的火器。
他們來討老法官的獵槍……
攜來福槍的那個說什麼,老法官聽不懂。「不是尼泊爾人嗎?」小伙子吐口痰,冷笑著表達他對此事的評價,然後用印度話繼續說:「有槍嗎?」「我們這沒槍」。「去拿來。」「你搞錯了。」「少說廢話,去拿來。」「我命令你」,老法官說:「馬上離開我家。」「把武器繳出來。」「我要叫警察了!」這威脅很可笑,因為根本沒電話……
「我去拿」,阿賽驚恐地說,離開時碰翻了送茶的拖盤……
老法官的廚子躲在餐桌下,小伙子拖他出來。「啊……」,老廚子手掌交疊哀求著:「拜託,我是個可憐人,拜託拜託」,同時舉起手像要閃躲預料中的攻擊。「他又沒做什麼,就放過他吧」,阿賽出了聲,因不想再看他這麼卑微,更不願看清他此刻能做的,也只有讓自己更加卑微。「拜託,我要活著見我兒子一面,拜託不要殺我,拜託,我是個可憐人,饒了我吧」,他的台詞一代傳一代,已琢磨了幾個世紀,因為窮人都需要些對白,他們的劇本千篇一律,除了苦苦相求毫無任何餘地。老廚子天生知道怎麼哭嚎……
「有菸嗎?」他們沒有,這又惹惱了那群小伙子。儘管水箱裡沒水,他們還是坐上馬桶排泄,撇下一屋臭,然後才準備要走……
這是一九八六年二月,阿賽十七歲,她跟數學教師小江談戀愛還不滿一年。
**十月甫獲英國布克獎的The Inheritance of Loss,講述少女阿賽(Sai)失親後至喜馬拉雅山區投靠隱居的爺爺。夾在不丹、中國、巴基斯坦、尼泊爾、錫金之間,她們的居所是世上衝突最多的地域之一。生為印度人,阿賽的爺爺一九四○年代在劍橋大學讀法律,嚐盡做「二等國民」的委曲;而在八○年代,爺爺聘的廚師有個兒子,懷美國夢到紐約當受虐的非法廉價勞工……
作者Kiran Desai出生於印度,其後分於英國、美國受教育,對當前的人類生活,她的描繪相當悲觀:老法官爺爺的青年際遇與廚師兒子的移民經驗,將殖民與全球化類比,顯出兩者的代價都是邊緣民族受迫害;至於看似遠離塵囂的喜馬拉雅山區,因為政治情勢複雜、族群立場互不相讓,也早就不是平和的樂土了。
**此文原載於《誠品好讀》71期
September 16,2006
A Spot of Bother
脫了長褲試穿下半身西裝時候,喬治看見臀上一塊橢圓形腫肉,顏色較周圍的皮膚暗沉,帶點輕微脫皮。他胃裡一陣翻騰,硬逼自己把湧到喉頭的一丁點嘔吐物嚥回去。
癌。
自幾年前老姜的電帆船翻倒,他整個人困在水下給一圈繩纏住腳踝之後,他已經許久沒有過這種感覺。不過,上回這狀態至多延續三、四秒,而這次,可沒人能幫他把船扶正了。
他得先殺了自己。
這不是什麼撫慰人心的想法,但卻是他可以付諸實現的想法,而且能讓他自覺對處境還有點掌握。
唯一的問題是怎麼幹。
跳樓這點子太恐怖:得把身體重心緩緩移出護欄邊緣,下墜途中還可能改變主意。此時此刻,他最不需要加量的恐懼。
上吊需要設備,而他又沒有槍。
要能灌足威士忌,他是可以鼓起勇氣撞車的。家裡這頭的A16線公路有座大大的石門道,狂飆時速九十英哩硬撞上去,對他倒沒什麼困難。
但他要情緒失控了呢?要他醉到操控不了車呢?要有人衝上車道呢?要他把人撞死了,自己癱瘓了,最後坐在牢裡的輪椅上死於癌症呢?
「先生,你可以跟我回店裡一下嗎?」
一個十八歲左右的小伙子俯盯著他,臉上蓄薑黃色鬢鬚,身上穿海軍藍制服,制服尺寸要比身材大上幾號。
喬治發現自己蹲在店外的鋪磁門道上。
「先生?」
喬治起身,「真的很抱歉……」
「你可以跟我……?」
喬治向下一瞥,看見自己還穿著店裡的西裝褲,而且拉鍊沒拉。他迅即拉上拉鍊說:「沒問題。」
他回頭進門,穿越手提包和香水專櫃間的過道,走向男裝部,期間,警衛都搭著他肩膀。「我大概有點發病。」
「這你恐怕得跟經理談喔,先生。」
幾秒鐘前還塞滿他腦袋的陰鬱思想,彷彿成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是的,他有點腳步昏沉,就像剛給鑿子削了姆指一樣,但他心情出乎意料地好,既便眼下是這種情況。
****
二○○三年出版《深夜小狗神祕習題》(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之前,馬克‧海登(Mark Haddon)寫童書也畫童書,多數時候都在設想五歲、十歲的孩子分別受哪些東西吸引。《深夜小狗神祕習題》是他第一次專注寫書給成人看,結果還是造了一個十五歲男孩的故事,一個自閉症男孩的心靈冒險,並且同時收服了兒童與成人讀者,獲得該年Whitbread Book Awards年度書獎。
將於○六年九月出版的小說A Spot of Bother,從退休老人觀點談成人世界的複雜,主角喬治離開工作崗位之後經常擔憂自己將染重病慘死,同時,他將近老年的妻子正與他的前同事發展婚外情,未婚生子的女兒要與全家人都不歡喜的男人結婚,兒子則困擾於是否邀請自己的同志愛人參加姐姐的婚禮……。海登的書寫結構、隱喻並不繁複,然情節流暢,很能引人入勝。上文節譯新書第一章。
**此文原載於誠品好讀69期
The Bedroom Secrets of the Master Chefs
老小姐下工了,渾身燙髮水臭味。我都忘了這屋子瀰漫著這氣味有多難聞了。她前臂還掛著自己在家用墨水弄的「BEV」刺青,即便她幹的是得直接面對客戶的服務業,也沒一點遮掩的欲望。不過說實話,我們這也不是什麼「澳客」(譯註:台灣說法,指挑剔難搞的顧客。)基地,肯花錢光臨胖小子福羅太餐館的,都搬得百萬哩遠啦。
我就在這店裡混大的,裡頭每個老主顧都是乾阿姨啊,乾奶奶的。我就像條高級軟膏,成天抹在肉團團的胸部上。沒爹的小子哎,就是要給可憐,要給寵的,甚至還要給愛哪。親切晴朗的老利斯(譯註:Leith,愛丁堡港口)啊,天下絕沒別的地方像港口城這樣關愛雜種。
秀假煤炭堆的電火爐散出點熱氣,可老小姐肥碩、蓬鬆的藍色波斯貓撐大四肢躺在爐前的毛毯上,把暖氣全吸乾了,近像隻自私自利X娘養的東西。鑲在爐邊、有點藝術裝飾的爐架本是這屋子的焦點,如今給角落那棵氣勢磅礡的巨型聖誕樹比下去了。火爐頂的牆上懸著一張裱褙過的The Clash London Calling專輯,面上草草用神奇麥克筆寫的:
給Bev,愛丁堡最讚的龐克
Joe Sxxx(譯註:Joe Strummer,The Clash主唱與吉他手)
20/1/80……
「你贏的那筆錢」,她先開口,同時在眼鏡下瞇起眼睛:「我看,都交到酒館老闆手上了吧,啊?」
老小姐在發福,她本來就是個小不點,現在臉漸漸長了肉,就算她老愛穿黑衣服,在中年體態上也收不到一點修飾的效果了。
「搞什麼」,綜合體育報導開始,里奧丹(譯註:Derek Riordan,蘇格蘭足球明星)再次射門入網之後,我回話:「幾個賭徒也分到一點。」
她啐了一聲。她明白我租那層樓的押金得要多少錢,而我的意外之財可不過是十五塊英鎊,不是一百一十五塊英鎊哪!
「所以都揮霍掉啦?」她說,一面拿手順過一頭褐髮。我可不要跟她爭這些。
「拿個偉大足球員的話說:『我大部分錢花在喝酒、女人跟賭馬,剩下才是揮霍掉的』。」
****
歐文‧威爾許(Irvine Welsh)長於蘇格蘭愛丁堡。他十六歲就離開學校,做過電視修理工、議會書記,也鋪過馬路。一九七八年,他親旅倫敦經驗龐克風潮,先後組過兩個樂團,其後,有許多年光陰奉獻給了街頭廝混與毒品。一九九○年代,他無意間翻出自己八○年代寫的日記,生出寫作的靈感,於是完成第一部小說《猜火車》(Trainspotting)。《猜火車》寫八○年代蘇格蘭底層青年在強調自由經濟、縮減社會福利的佘契爾政權下,如何藉助藥物對抗沈悶、無望的生活;威爾許特意罔顧「正統」英文語法,操弄文字拼音呈現蘇格蘭青年的獨特口音,文字風格特殊。之後,威爾許接續出版的小說創作仍多關注社會邊緣生活,並不斷以獨特語言形式強化「蘇格蘭」印象,其中,較為台灣讀者熟知的作品或屬短篇小說集《酸臭之屋》(The Acid House)。The Bedroom Secrets of the Master Chefs是威爾許最新長篇著作,寫浪蕩一生的主人翁Danny Skinner深信自己的頹靡全因自小失去父親,因而窮盡心力找尋生父的旅程,將於八月出版。上文節譯書中Skinner探訪母親的片段。
**此文原載於誠品好讀68期
Jpod
阿強說:「真想做點一般人遭重大變故打擊時候,按統計會做的鳥事。」
我建議他吞五毫克鎮定劑配三杯烈酒或四杯紅酒。
「是這樣嗎?」
「不要問我啦,去google啊。」
「是該google」……
我們碰到阿倫從動態捕捉室走出來。「呴,J頭族,來隻烏龜!讚!」,他亮出大拇指。
「謝了阿倫,一屋子愛心我們全收到了。」
託簡訊的福,看來阿倫跟公司裡每個人都差不多知道我們家的慘事了:今天開行銷會,我們獲知得回頭在已完成三分之一的滑板遊戲裡,加一隻有魅力又討喜的烏龜。是的,你沒看錯,是烏龜--滑板遊戲裡的烏龜。
三小時會議在有兩百席座位、暱稱「空調直腸」的空間召開。為了讓時間過快點,我想像自己擁有全視觀點:我看見二氧化碳在每人口鼻間抽進抽出--是紫色的。這讓我想到一則都市傳奇,據說,把一種化學藥劑加在泳池裡,有人在裡頭撒尿就看得出來。然後我又想,不知道達文西有沒有呼吸過我呼吸的氧氣、有沒有參加過行銷會議,假如有會怎樣?「小達,感謝你的努力,不過,我們有調查指出,一般人看麗莎微笑,要看的是性感、挑逗的笑,不是這種陰森森、只露出小嘴縫的笑……」
「烏龜」把我從白日夢喚醒;史提--無懼的領袖,我們的新任行銷頭--吐出了這兩個字,我舉手問了個合理的問題:「抱歉史提,你說烏龜?」
資深發展總監克利絲丁發言道:「不必這麼尖酸吧,阿森,史提先生搞瑞士三角巧克力,可是兩年就扭轉了市場情勢。」
「沒關係,」史提聲明:「我歡迎開放對話。我只是想告訴大家,在我們家,我兒子小卡玩『虛擬探險第四代』裡那烏龜角色,是怎麼玩都不膩。要我家小卡喜歡烏龜,烏龜就是贏家,滑板遊戲就得加烏龜。」
阿強用手機給我發了封信:我的腿沒知覺了。
如此,命令發佈,我們得把這烏龜新卡司做得「平易近人」又「逗趣」,至於那最後一個關鍵形容詞,太嚇人了,我得用ASCII程式語言才說得出來:{101, 100, 103, 121}。
****
寫及道格拉斯.柯普蘭(Douglas Coupland),許多書評家都說:「誰知道他竟寫出定義了整整一個世代的書。」《X世代》(Generation X)是柯普蘭的第一部作品,一九九一年初出版立即驚豔北美文壇,許多評論家為柯普蘭結構破碎但帶流行文化趣味的書寫所收服,大眾媒體更樂於挪用「X世代」這稱謂,來描述柯普蘭一輩生活虛無的青年。此後,柯普蘭幾乎每隔一、兩年就出版一部小說,無一不因擅用流行文化元素勾勒中產青年生活而大受矚目。
柯普蘭的寫作與時代脈動緊密相連,九五年出版的Microserfs對比分別於「前達康」(pre-“.com”)與「後達康」(post-“.com”)時期創立的兩個企業,回應「微軟時代」諸般現象;二○○六年發表的新作Jpod則寫千禧年後,溫哥華一群遊戲軟體公司員工細瑣但富深意的生活掙扎。從廿世紀末到廿一世紀初,柯普蘭筆下的青年雖在不同時空脈絡求生存,荒涼的心境卻似代代相傳,從無改變。上文節譯自Jpod第一章。
**此文原載於誠品好讀66期
Seeing
極不適合投票的天氣,第十四投票所總幹事啪咑關上濕透的雨傘,脫下雨衣。從停車處到門口這段教他氣喘吁吁的四十呎衝刺,證明了雨衣毫無作用;跨進大門,他的心臟還噗噗跳。希望不是我最晚到,他對秘書說,後者站在離門稍遠的地方,不受大片隨風飄移、濕盡地板的雨水侵襲。您的助手還沒到呢,不過我們還有不少時間,秘書安慰他。下這種雨,我們能找到法子全員到齊已是功德一件囉,總幹事說,同時兩人走進將施行投票的房間。他首先向擔任監票人的辦事員打招呼,其次是各政黨代表與他們的助理。他小心翼翼對代表們說著一模一樣的話,不要一點表情或聲調透露了自己的政治立場和意識型態。做個總幹事總該在任何情況下嚴格保有中立意識的,就算在這麼個普通的投票所也不能例外;總而言之,他得時時恪守禮儀……
選舉該延後的嘛,坐在中間的政黨代表發話:我說,自昨天起雨就沒停過,四處都在山崩、淹水的,這回棄票率肯定飆得高。坐右邊的代表點頭表示同意,但又自覺該以審慎的評述為這對話做出貢獻:當然我是不會低估這樣的可能性啦,但我衷心以為,咱們同胞對公民義務的高度意識值得咱們的信賴;過去,他們曾於眾多場合表現出這樣的意識,今日,他們必定也能體會地方選舉對首都未來的高度重要性。分別發表意見之後,兩位代表半質疑半嘲弄地轉向坐在左邊的政黨代表,好奇他將作何表示。此時總幹事的助手衝了進來,一身水滴得到處都是。既補全了幹事陣容,可以預期地,他獲得的不僅是「熱情」歡迎,而是「熱烈」歡呼,我們是而沒有機會聽見左方代表的論點,雖然,基於先例,我們可以想像他肯定會採取光明的歷史樂觀論,他會說:本黨支持者並不受這種小困難所阻礙,他們不是那種為了天公落幾滴雨就索性待在家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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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作家薩拉馬戈(Jose Saramago)一九九八年獲諾貝爾獎的時候說,他之所以寫出小說《盲目》,是為了提醒讀者,如今,掌有權勢者已習於輕看人性尊嚴,並以謊言替代真理,紮實地蒙蔽了世界。小說中目盲如瘟疫急速蔓延於不知名城市的情節,就此成為當代社會關乎政治與信仰最驚悚的寓言。
二○○四年,薩拉馬戈於里斯本發表新作,取名「看見」(seeing)恰與「盲目」相反。書中故事始於一場首都城市的地方選舉,起初,因大雨滂沱,市民對投票並不熱衷,孰知投票活動幾近終了時,大批選民湧進投票所,集體投下了空白票。為躲避人民無言的抗議,政府宣佈戒嚴,在首都邊界架起圍牆,誓言捕捉煽動群眾、擾亂國安的「恐怖份子」。與《盲目》相對,在Seeing裡,弱勢的群眾不再受遮蔽,盲目無知的反是心虛的當權者。小說家勒瑰恩認為,薩拉馬戈似有意藉Seeing呈現他對近期時勢的觀察,並譜出《盲目》的續集。
Seeing於○六年四月推出英文版,以上段落節譯自該書第一章。
**此文原載於誠品好讀65期
The Tent
反正,有個這樣的媽,你還能期望她怎樣?離了婚,又再婚,戴的手環多得掛到手臂上,假睫毛長得不像樣,還死愛出風頭。沙樂美才滿五歲,她就開始送她上那種穿花邊小褲的選美呀、踢踏舞啦之類,會給小東西畫濃妝、教他們搖小屁股的東西——多嚇人的畫面啊!後來,她繼父管了全鎮最大的銀行,她大概以為自己不管幹什麼勾當都不會怎麼樣了。若她不是真做了些不三不四的事,而結果也的確如她所想,我現在倒不會這麼驚訝了;看她花言巧語對那男人眨巴一雙未成年藍眼睛的樣子,那男人受不了再看她磨蹭著撒嬌,便答應到她十六歲的時候,給她買一部保時捷。
我當然記得她十二歲那年在學校話劇裡演彼得潘的天使。她總共就穿了七層紗布,紗下本該有件緊身衣,不過她究竟穿了沒有,我想你也猜得到。台下的中年老爹個個夾著腿坐。她絕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無論如何,她宗教學考爛了,去找老師打商量,天知道這事怎麼發生的,總之,小兩口在儲藏室被逮到的時候,她沒穿上衣,老師則衝著她的胸罩哇哇叫,因為他拆不開勾子。故事是這麼傳的,我忍不住要笑——要想拿包裡的東西,至少得知道怎麼拆繩子不是嘛!反正就這樣,大醜聞一件,之後老師開始講她壞話,說她是小妖精,說她勾引他,還附帶影射了她媽。大家當然相信他,不過你也知道,若真要有誰被置之死地,那人絕不會是沙樂美。她控訴老可憐蟲性侵害,而就法理來說,她未成年——當然她的銀行家繼父也發揮了影響力——指控成立。老傢伙最後一次給人碰見好像是在多倫多的地鐵站要飯,鬍子長了,活像耶穌基督,跟臭蟲一般癲,已經完全瘋了。
沙樂美也沒有好下場。她報考舞蹈學校,覺得跳現代舞應該蠻合適她,可以露不少皮肉、專注骨盆動作、打赤腳、把自己拋來轉去,但她沒考上。有次她媽跟繼父大吵架,半夜為了個彭小姐的事大聲嚷嚷,拿家具亂扔,她就離家出走了,跑到一家酒吧跳脫衣舞。為了氣死兩老吧,我猜。某晚上台前,她在化妝室給人悶敲了一記……有流言說是她繼父找人幹的——吃醋吃瘋了,男人一開始掉頭髮就會這樣。你要問我啊,我會說,這一切都是她媽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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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女作家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既寫小說、詩歌,也評論,較為台灣讀者熟知的小說作品都包納複雜的時間軸線:《盲眼刺客》主角自當下回看二次大戰歷史,《使女的故事》與《末世男女》則分別刺探由男性與生物科技主導、專權的想像未來。二○○六年三月出版的短文集The Tent相較之下相當輕巧,收錄愛特伍隨性創作的寓言、奇想、插畫,還有幾篇對老神話的改寫。
篇幅也許短小、結構亦不嚴謹,然《衛報》書評家Hermione Lee認為,愛特伍試圖探索的還是複雜的議題。比方,藉著重述舊有的神話故事,愛特伍至少已檢驗了文化的時間向度,再現出老觀念與新生活之間曖昧的聯繫。以下譯文節自書中Salome Was A Dancer一篇,愛特伍以當代場景重新詮釋聖經中沙樂美以舞蹈娛樂繼父,並因此導致施洗者約翰被殺的故事,便能引來諸多關乎女性情欲問題的想像辯證。
**此文原載於誠品好讀64期
October 14,2005
The Known World
節譯這本書有許多種不情願:一,它得的是普力茲獎。二,我僅在出版社網站上讀過這本書第一章開頭的幾百個字,列印出來連兩頁都不到的篇幅內容非常貧乏,最多只能讀到文氣,就是這位Jones先生非常細密濃稠的書寫,是而換譯成中文,連自己都覺尷尬難讀。
此外,蓄奴時代的美國南方,於我,或較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更加遙遠。
到今天,我不曾讀過一本黑奴小說,即便是偉大的Toni Morrison。我也不聽雷鬼嘻哈或饒舌音樂,欣賞的NBA球員清一色是小巧刁鑽的白人。在我過小的世界裡,黑色人種以最政治不正確的形式存在,或不存在。
米蘭‧昆德拉是這麼說的嗎:最糟糕的莫過於感同身受,一旦學會從另一個人的角度想像、經驗他的痛苦,你與他的生存,便再不可分了。
然我的無知蝕壞了我的同情,使我對種族的認識,僅止於背誦教科書的層次。而我又何嘗有過資格對其他人表示同情?身為這樣一個地域裡這樣一種膚色的存有,我的處境相當荒唐。
認同要求高度精神分裂,當我讀《麥田捕手》,而且毫不懷疑沙林傑是穿過了重重時空、種族、階級、性別差異來向我說出我自己的身世,我便遺落了。
在窮盡一切詛咒也難喚回的所在。
******
主人去世的那天傍晚,摩西把收工後又累又餓的成年奴隸,其中包括他的太太,送回他們的木屋之後,仍然忙碌著。孩子們,其中包括他的兒子,在大人收工以前一小時就先離開農場去準備晚餐,假如時間允許的話,他們也許有機會在僅存的幾分鐘日光下小玩一場。到他終於拆下連接他和他主人最老的一匹騾子的老舊韁繩,僅存的日光,是從遠方兩座山間跨越地平線穩定散射出來的一塊橘子大小的紅印。他整整在農場上工作了十四個小時。走出農場前,他略停下來,夜晚靜悄悄地包圍著他。渴望回到馬廄好好休息的老驢子顫動了一下。摩西閉上眼睛,彎腰抓一把泥土像吃一塊全麥麵包一樣把它放進嘴巴。他先把泥土在嘴裡翻動一陣後吞下,頭輕向後仰,然後張開眼睛,恰好看見最後一抹日光消融在夜晚的黑藍色裡隱於無形。在這一帶的奴隸或自由民中,他是唯一一個吃泥土的男人。一般奴隸女人,尤其是懷了孕的女人,吃泥土是為了一些誰也弄不懂的需要,因為泥土可以提供她們的身體一些包心菜麵包、蘋果和醃豬肉不能提供的東西,但他不一樣,他吃泥土是為了感覺土地的能量和脆弱,也為了吃泥土這個舉動,可以將他和他小小世界裡幾乎和他自己的生命一樣重要的東西聯繫在一起。
……那個星期的第三次,他轉身走離那條可以連接到他的同胞和他自己的木屋所在區域的小路,他太太和小孩所在的地方。現在,他太太已經知道不必等他回家吃晚飯了。有月光的晚上,他可以看見炊煙從那條小巷裡的世界冉冉上升──家、食物、休憩,和許多小屋中為了家庭生命而存在的一切。
……他走到玉米田另一端那片從他的主人買下之後就什麼有用的東西都產不出來的樹林那裡。這塊地是跟一個白人買的,那人破產了要逃回老家愛爾蘭,「我在那裡的日子過得很好」,據說他對他在愛爾蘭的親戚撒謊,「我回來是因為太想念你們,和這片豐饒的土地。」當時,他幾乎餓死的妻子弓著背站在他旁邊……
***
二○○四年獲普立茲文學獎肯定的Edward P. Jones,在出版短篇小說集Lost in the City後,花了近十年時間寫作首部長篇小說The Known World。這部得獎作品描寫曾身為黑奴的Henry Townsend,在重獲自由並置產開闢自己的農場後,也蓄養黑奴為自己工作;他脆弱如溫室花朵的妻子在他去世後接續他的產業,也繼續奴役非裔同胞……談及創作動機,Jones說,他希望藉由這部小說探討奴役制度和種族主義對人們生活與思維的影響,更確切地說,或許就是檢討非裔美人對於種族主義價值的內化缺乏省思,和其中的深刻悲哀。The Known World稍早也獲美國國家書評人獎(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Prize)的肯定。以上節錄該書第一章,描述Townsend農場上的非裔奴隸監工摩西,在主人去世當天的生活。在Jones細膩的描寫中,讀者或可約略感受過去南方黑奴的宿命心情。
此外,蓄奴時代的美國南方,於我,或較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更加遙遠。
到今天,我不曾讀過一本黑奴小說,即便是偉大的Toni Morrison。我也不聽雷鬼嘻哈或饒舌音樂,欣賞的NBA球員清一色是小巧刁鑽的白人。在我過小的世界裡,黑色人種以最政治不正確的形式存在,或不存在。
米蘭‧昆德拉是這麼說的嗎:最糟糕的莫過於感同身受,一旦學會從另一個人的角度想像、經驗他的痛苦,你與他的生存,便再不可分了。
然我的無知蝕壞了我的同情,使我對種族的認識,僅止於背誦教科書的層次。而我又何嘗有過資格對其他人表示同情?身為這樣一個地域裡這樣一種膚色的存有,我的處境相當荒唐。
認同要求高度精神分裂,當我讀《麥田捕手》,而且毫不懷疑沙林傑是穿過了重重時空、種族、階級、性別差異來向我說出我自己的身世,我便遺落了。
在窮盡一切詛咒也難喚回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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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去世的那天傍晚,摩西把收工後又累又餓的成年奴隸,其中包括他的太太,送回他們的木屋之後,仍然忙碌著。孩子們,其中包括他的兒子,在大人收工以前一小時就先離開農場去準備晚餐,假如時間允許的話,他們也許有機會在僅存的幾分鐘日光下小玩一場。到他終於拆下連接他和他主人最老的一匹騾子的老舊韁繩,僅存的日光,是從遠方兩座山間跨越地平線穩定散射出來的一塊橘子大小的紅印。他整整在農場上工作了十四個小時。走出農場前,他略停下來,夜晚靜悄悄地包圍著他。渴望回到馬廄好好休息的老驢子顫動了一下。摩西閉上眼睛,彎腰抓一把泥土像吃一塊全麥麵包一樣把它放進嘴巴。他先把泥土在嘴裡翻動一陣後吞下,頭輕向後仰,然後張開眼睛,恰好看見最後一抹日光消融在夜晚的黑藍色裡隱於無形。在這一帶的奴隸或自由民中,他是唯一一個吃泥土的男人。一般奴隸女人,尤其是懷了孕的女人,吃泥土是為了一些誰也弄不懂的需要,因為泥土可以提供她們的身體一些包心菜麵包、蘋果和醃豬肉不能提供的東西,但他不一樣,他吃泥土是為了感覺土地的能量和脆弱,也為了吃泥土這個舉動,可以將他和他小小世界裡幾乎和他自己的生命一樣重要的東西聯繫在一起。
……那個星期的第三次,他轉身走離那條可以連接到他的同胞和他自己的木屋所在區域的小路,他太太和小孩所在的地方。現在,他太太已經知道不必等他回家吃晚飯了。有月光的晚上,他可以看見炊煙從那條小巷裡的世界冉冉上升──家、食物、休憩,和許多小屋中為了家庭生命而存在的一切。
……他走到玉米田另一端那片從他的主人買下之後就什麼有用的東西都產不出來的樹林那裡。這塊地是跟一個白人買的,那人破產了要逃回老家愛爾蘭,「我在那裡的日子過得很好」,據說他對他在愛爾蘭的親戚撒謊,「我回來是因為太想念你們,和這片豐饒的土地。」當時,他幾乎餓死的妻子弓著背站在他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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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獲普立茲文學獎肯定的Edward P. Jones,在出版短篇小說集Lost in the City後,花了近十年時間寫作首部長篇小說The Known World。這部得獎作品描寫曾身為黑奴的Henry Townsend,在重獲自由並置產開闢自己的農場後,也蓄養黑奴為自己工作;他脆弱如溫室花朵的妻子在他去世後接續他的產業,也繼續奴役非裔同胞……談及創作動機,Jones說,他希望藉由這部小說探討奴役制度和種族主義對人們生活與思維的影響,更確切地說,或許就是檢討非裔美人對於種族主義價值的內化缺乏省思,和其中的深刻悲哀。The Known World稍早也獲美國國家書評人獎(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Prize)的肯定。以上節錄該書第一章,描述Townsend農場上的非裔奴隸監工摩西,在主人去世當天的生活。在Jones細膩的描寫中,讀者或可約略感受過去南方黑奴的宿命心情。
September 15,2005
Living to Tell the Tale
馬奎斯,一個老人的自傳。我讀到的摘錄文裡,很大一部份講到了妓女戶和性,就一個老男人來說,也許是很合理的題材。但我不願翻譯那些段落,便用了一個年輕讀者的心,擇選對自己有意義的部分拼貼起來。
偉人年輕落難的故事,總具有難以抵擋的召喚力,魔力既來自偉人,也來自落難的情境,兩者之間關連實則鬆散,卻給人一種安全的撫慰,彷若再不輝煌,我們的人生也不離偉人那麼遙遠。
這召喚,當然是象徵性的,翻譯的當下,若我的目標是拉近與自己的距離,也許,小作家上妓院的故事,是要合適一些。
*****
我從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簡單的生活中,我卻毫無預警地陷入突如其來的無感狀態。我手邊的這本小說,La Casa,從六個月前就開始寫了,現在看起來只像一齣無聊的鬧劇。關於這本書,我說的比寫出來的多,事實上,我僅有的一點點可以連接起來的東西,有些不過是先前刊登在La Jirafa和Cronica上面的小片段,後來我找不到題材的時候,也會從已經寫出來的段落裡挑一些東西去發表。在週末的漫長孤獨裡,所有人都安安穩穩躲在家裡的時候,我覺得我在一個空城裡簡直比我的左手還要孤單。經濟上我是全然地貧困,情感上,為了平衡叫人無可忍受的自大和魯莽,我把自己弄得像一隻驚弓之鳥。我覺得我不屬於任何地方,有熟人在身邊的時刻尤其容易意識到這一點。待在El Heraldo辦公室的時間這類感覺最為明顯,我把自己丟進最偏遠的角落一連寫上十個小時,因為無能舒緩孤單的感覺而不停地抽菸,一句話也不說,只讓自己包裹在厚重的煙霧裡。我寫得很快,常常就這樣趴在一條條油墨紙上寫到天亮……
從我寫給La Jirafa的東西可以看出來我對流行文化非常敏感,但我的創作卻完全相反,我寫的故事就像一個搞不清楚自己國籍的人寫出來的「卡夫卡」式謎題。埋藏在我靈魂深處的事實是,關於哥倫比亞的情節,對我只像遠方的回聲,不到「血流成河」的地步不能夠撼動我。我只能點過一根又一根菸,上一根菸還沒有抽完又點起下一根,像患了氣喘病一樣在煙霧裡拼命呼吸;一天抽三包菸的證據殘留在我薰黃的指甲上,和身邊那條老狗幾乎刺穿我整個青春歲月的激烈咳嗽裡。簡單說,我像一個善良純樸的加勒比海人那樣既害羞又憂鬱,因為過度的自我保護,任何關乎內心的問題,都要用精巧的修辭來回答規避。我相信我的厄運是天生注定的,沒有辦法補救,女人和財富尤其不可能補償我。但我不在乎。因為我相信我不需要好運氣也能寫出好東西。我不在乎名氣,不在乎金錢,更不擔心變老,因為我知道我會橫死街頭,而且我會死的很早很早。
**Living to Tell the Tale是賈西亞.馬奎斯自傳三部曲的第一部,記述他三十歲之前的生活點滴。故事從幼年馬奎斯與母親一同重回故鄉寫起,詳細描述過童年的生活場景和家族歷史,寫及少年時期的文學啟蒙和青年期致力創作的艱辛,也旁及祖國哥倫比亞的政治史和與卡斯楚的私人情誼,熟悉馬奎斯作品的讀者,可以很容易在書中找到他日後創作的基礎線索。該書二○○二年十月以西班牙文出版,英譯本於○三年十一月上市,英美評論家對其優美文體表示讚賞,認為馬奎斯以真實經驗為底蘊、情感詮釋為輔助,將其擅長的「魔幻寫實」筆法在本書發揮至極至。以上節譯書中記述馬奎斯年輕時為求溫飽,在El Heraldo報社撰寫專欄、貧困度日但仍用心創作的段落,可以見出作家細密的心思與堅強的生活態度。
偉人年輕落難的故事,總具有難以抵擋的召喚力,魔力既來自偉人,也來自落難的情境,兩者之間關連實則鬆散,卻給人一種安全的撫慰,彷若再不輝煌,我們的人生也不離偉人那麼遙遠。
這召喚,當然是象徵性的,翻譯的當下,若我的目標是拉近與自己的距離,也許,小作家上妓院的故事,是要合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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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簡單的生活中,我卻毫無預警地陷入突如其來的無感狀態。我手邊的這本小說,La Casa,從六個月前就開始寫了,現在看起來只像一齣無聊的鬧劇。關於這本書,我說的比寫出來的多,事實上,我僅有的一點點可以連接起來的東西,有些不過是先前刊登在La Jirafa和Cronica上面的小片段,後來我找不到題材的時候,也會從已經寫出來的段落裡挑一些東西去發表。在週末的漫長孤獨裡,所有人都安安穩穩躲在家裡的時候,我覺得我在一個空城裡簡直比我的左手還要孤單。經濟上我是全然地貧困,情感上,為了平衡叫人無可忍受的自大和魯莽,我把自己弄得像一隻驚弓之鳥。我覺得我不屬於任何地方,有熟人在身邊的時刻尤其容易意識到這一點。待在El Heraldo辦公室的時間這類感覺最為明顯,我把自己丟進最偏遠的角落一連寫上十個小時,因為無能舒緩孤單的感覺而不停地抽菸,一句話也不說,只讓自己包裹在厚重的煙霧裡。我寫得很快,常常就這樣趴在一條條油墨紙上寫到天亮……
從我寫給La Jirafa的東西可以看出來我對流行文化非常敏感,但我的創作卻完全相反,我寫的故事就像一個搞不清楚自己國籍的人寫出來的「卡夫卡」式謎題。埋藏在我靈魂深處的事實是,關於哥倫比亞的情節,對我只像遠方的回聲,不到「血流成河」的地步不能夠撼動我。我只能點過一根又一根菸,上一根菸還沒有抽完又點起下一根,像患了氣喘病一樣在煙霧裡拼命呼吸;一天抽三包菸的證據殘留在我薰黃的指甲上,和身邊那條老狗幾乎刺穿我整個青春歲月的激烈咳嗽裡。簡單說,我像一個善良純樸的加勒比海人那樣既害羞又憂鬱,因為過度的自我保護,任何關乎內心的問題,都要用精巧的修辭來回答規避。我相信我的厄運是天生注定的,沒有辦法補救,女人和財富尤其不可能補償我。但我不在乎。因為我相信我不需要好運氣也能寫出好東西。我不在乎名氣,不在乎金錢,更不擔心變老,因為我知道我會橫死街頭,而且我會死的很早很早。
**Living to Tell the Tale是賈西亞.馬奎斯自傳三部曲的第一部,記述他三十歲之前的生活點滴。故事從幼年馬奎斯與母親一同重回故鄉寫起,詳細描述過童年的生活場景和家族歷史,寫及少年時期的文學啟蒙和青年期致力創作的艱辛,也旁及祖國哥倫比亞的政治史和與卡斯楚的私人情誼,熟悉馬奎斯作品的讀者,可以很容易在書中找到他日後創作的基礎線索。該書二○○二年十月以西班牙文出版,英譯本於○三年十一月上市,英美評論家對其優美文體表示讚賞,認為馬奎斯以真實經驗為底蘊、情感詮釋為輔助,將其擅長的「魔幻寫實」筆法在本書發揮至極至。以上節譯書中記述馬奎斯年輕時為求溫飽,在El Heraldo報社撰寫專欄、貧困度日但仍用心創作的段落,可以見出作家細密的心思與堅強的生活態度。
September 12,2005
Vernon God Little
這是我第一篇正式發表的翻譯作品,為的是《誠品好讀》雜誌新開的單元,「先讀為快」,就是即時翻譯國外剛出版的名家新作,或炙手可熱的得獎作品,搶先讓台灣的讀者讀到。
我從來沒有問過其他人,他們對這個單元有什麼期待,我甚至不知道這單元究竟有沒有人在看,但它一直是我的工作,即便我不再是《好讀》的編輯,即便離職整整一年,我終於決定放下《好讀》的所有寫稿邀約,做一個不工作的人,我仍然管理、供應著這個單元。
這或者是我與許多重要作家初次見面的場地,比方,V. S. Naipaul和John Irving,因為非常自不量力,我甚至翻譯過馬奎斯,和我崇拜的Julian Barns。
起初,翻譯是亢奮的,在我心裡,許許多多認知與感觸(通常,是苦悶的),我自知沒有能力描寫,是而樂得找到其他人的文字,並為它換上我慣用的語言。我通常是這樣做:認真讀過我在網路上找來的新書摘要,畫下與我心有戚戚焉的段落,查字典,粗略地按英文語法翻譯,修整語法和語氣。
在這之中,我最喜歡的,當然是修整這個步驟,那是我的舞台,我把其他人的心血轉換成自己的創作。
兩年下來,我翻譯過不下二十本書(的很小一部分,這些部分通常在第一章,而且段落經過我編輯剪貼),它們之中,有些很快被出版社整本翻出來進了市場,有些以英文原本形式在極小眾的讀者間流通,有些,則從此消失不見(我是說,對我,與對我的讀者而言,假如我有讀者的話)。
因為我有幸讀到的,常常也不過是一本書中極小、甚只可能極不重要的篇章,翻譯時候很重要的樂趣,來自揣想書中其他的部分會被怎樣處理,然而對我最有意義的領會,卻向來是語氣。
語氣,這寫作的傢伙是傾向故作輕鬆,還是把文字串鍊得綿綿密密,是很樂觀,還是很隨性,是真誠地苦悶著,或只是偷偷地憂鬱,是很理智,還是感性。我喜歡研究語法,我喜歡想像我也可以像他們那樣說話。
所以就做下來了,翻譯了兩年,技術越來越成熟的後果,是心理投射越來越少,為書與作者寫的介紹也越來越制式,我失去了翻譯的靈光,無疑地,離自我表達也只有更遠。
意外的是,一旦以他人之言寫我之口的欲望漸次降低,我竟開始鑽研起語言轉換的精確性:是的,這句話約莫是這個意思,但這個字、這個形容詞、這個副詞,它該不該是一個關鍵字?倒裝句,非常謷口,不像中文,翻成直述句,是的,就這樣,但不不不,還是不行,因為倒裝本身,講求的是一種突出的效應。
我執著於這種種思慮,倒對於過往的成果生出遲到的羞恥心:借他人的文字說話是可恥的,而我竟還在剽竊之後,重新給文章安上作者的名號,這使情況更加無稽。
翻譯是要繼續的,多數因為,我仍然沒有能力為自己而寫,是而剽竊仍要偷偷摸摸地跟從我,讓我笑話自己。而另一方面,翻譯已經成了一場血淋淋的戰鬥,關於兩座心靈、一種理解,關於一個人在詞句的堆疊裡,嘗試捕捉另一個人表達的困境。
我或要變得保守而無趣了,當我面對翻譯,這是責任的後遺症,雖然,在準時交稿以外,還沒有人開始要求我對這工作負更多的責任。
要按時序把過去翻譯過的東西慢慢貼出來,遇到文句不通也不動手改,只算回顧,也是反省。以下。
*******
Vernon God Little
馬蒂理歐熱的跟地獄一樣,但是報導那件事的報紙,貼在走廊上,卻讓我覺得跟冰一樣冷。想都不要去想誰星期二整夜都站在街上。給你一點提示:流鼻水的拉格嘉太太。看不出來是她在發抖,還是夜晚的飛蛾跟穿透楊柳葉的走道燈讓她的皮膚看起來跟她狂風裡的喪服一樣皺。不管怎麼樣,天亮的時候我們看到她腳邊有一攤髒水,這一切告訴我們平靜的日子已經離這個小鎮遠去了,也許永遠不會再回來。天知道我真的已經盡力理解這個世界運作的方式,就算到現在只弄懂了一點點,我還是覺得自己很光榮,不過,那件事發生以後,現在我連一點點理解都沒有了,我是說,天啊,這是個什麼世界!
今天是星期五,我在警長的辦公室,感覺跟星期五在學校之類的鬼地方一樣。學校──媽的別提學校了。
我坐在一排門透出來的光束中間等,除了鞋子跟星期四的內衣褲之外什麼都沒穿。看來到目前為止他們只逮捕我一個人。別搞錯,我沒惹什麼麻煩,我真的跟星期二那件事一點關係都沒有。這種時候根本沒人會想待在這裡,在這種地方你會想到那個克勞倫斯什麼東西的,就是去年冬天新聞報的那個老黑鬼。他是個神經病,在這種地方,對著攝影機,還敢打瞌睡。新聞說這表示他對他的「犯罪結果」一點都不在乎,我想他們說的「犯罪結果」大概就是他用斧頭給那人砍的傷吧。老克勞倫斯什麼東西的像一隻動物一樣頭被剃得光光的,穿一件那種精神病患穿的衣服,戴的眼鏡跟果醬瓶玻璃差不多厚,就是那種牙齒掉光光,只剩下禿牙齦的人才會戴的眼鏡。上法庭的時候他們把他關在一個動物籠子裡,然後判他死刑。
我瞪著我的Nike球鞋。這可是「Jordan」「New」「Jacks」Nike球鞋,我有點想弄點口水把它們擦得亮晶晶的,不過既然現在我什麼都沒穿就算了。而且我的手指頭還黏黏的,我敢說這個印泥印一直到世界末日那天都不會掉。媽的,有蟑螂就算了,還要弄這爛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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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英國布克獎得主DBC Pierre生在澳洲,長於美國,最後跟著科學家父親移民墨西哥,自小過著平順的生活。但十九歲那年,父親病死,墨西哥政府隨即將其家產充公,Pierre在生存的壓力下,遁入歧途,過了將近二十年偷拐搶騙的浪蕩生活,到四十一歲,因為再也受不住自我厭惡的折磨,才決心以懺悔、告白的心情寫小說,第一部作品Vernon God Little就奪下布克獎。這本書講述一個德州高中生以機槍屠殺同學、師長並自殺之後,好朋友Vernon Little被全鎮居民、甚至透過媒體報導被全美國人當作代罪羔羊的故事。Pierre以幽默、逗趣的口吻,尖銳地嘲諷當今的媒體霸權、荒謬法令、人性的脆弱與愚昧,批評家讚其結合廿一世紀的《南方四賤客》與「阿姆」風格,是新時代的《麥田捕手》。以上節譯自該書第一章。
我從來沒有問過其他人,他們對這個單元有什麼期待,我甚至不知道這單元究竟有沒有人在看,但它一直是我的工作,即便我不再是《好讀》的編輯,即便離職整整一年,我終於決定放下《好讀》的所有寫稿邀約,做一個不工作的人,我仍然管理、供應著這個單元。
這或者是我與許多重要作家初次見面的場地,比方,V. S. Naipaul和John Irving,因為非常自不量力,我甚至翻譯過馬奎斯,和我崇拜的Julian Barns。
起初,翻譯是亢奮的,在我心裡,許許多多認知與感觸(通常,是苦悶的),我自知沒有能力描寫,是而樂得找到其他人的文字,並為它換上我慣用的語言。我通常是這樣做:認真讀過我在網路上找來的新書摘要,畫下與我心有戚戚焉的段落,查字典,粗略地按英文語法翻譯,修整語法和語氣。
在這之中,我最喜歡的,當然是修整這個步驟,那是我的舞台,我把其他人的心血轉換成自己的創作。
兩年下來,我翻譯過不下二十本書(的很小一部分,這些部分通常在第一章,而且段落經過我編輯剪貼),它們之中,有些很快被出版社整本翻出來進了市場,有些以英文原本形式在極小眾的讀者間流通,有些,則從此消失不見(我是說,對我,與對我的讀者而言,假如我有讀者的話)。
因為我有幸讀到的,常常也不過是一本書中極小、甚只可能極不重要的篇章,翻譯時候很重要的樂趣,來自揣想書中其他的部分會被怎樣處理,然而對我最有意義的領會,卻向來是語氣。
語氣,這寫作的傢伙是傾向故作輕鬆,還是把文字串鍊得綿綿密密,是很樂觀,還是很隨性,是真誠地苦悶著,或只是偷偷地憂鬱,是很理智,還是感性。我喜歡研究語法,我喜歡想像我也可以像他們那樣說話。
所以就做下來了,翻譯了兩年,技術越來越成熟的後果,是心理投射越來越少,為書與作者寫的介紹也越來越制式,我失去了翻譯的靈光,無疑地,離自我表達也只有更遠。
意外的是,一旦以他人之言寫我之口的欲望漸次降低,我竟開始鑽研起語言轉換的精確性:是的,這句話約莫是這個意思,但這個字、這個形容詞、這個副詞,它該不該是一個關鍵字?倒裝句,非常謷口,不像中文,翻成直述句,是的,就這樣,但不不不,還是不行,因為倒裝本身,講求的是一種突出的效應。
我執著於這種種思慮,倒對於過往的成果生出遲到的羞恥心:借他人的文字說話是可恥的,而我竟還在剽竊之後,重新給文章安上作者的名號,這使情況更加無稽。
翻譯是要繼續的,多數因為,我仍然沒有能力為自己而寫,是而剽竊仍要偷偷摸摸地跟從我,讓我笑話自己。而另一方面,翻譯已經成了一場血淋淋的戰鬥,關於兩座心靈、一種理解,關於一個人在詞句的堆疊裡,嘗試捕捉另一個人表達的困境。
我或要變得保守而無趣了,當我面對翻譯,這是責任的後遺症,雖然,在準時交稿以外,還沒有人開始要求我對這工作負更多的責任。
要按時序把過去翻譯過的東西慢慢貼出來,遇到文句不通也不動手改,只算回顧,也是反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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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non God Little
馬蒂理歐熱的跟地獄一樣,但是報導那件事的報紙,貼在走廊上,卻讓我覺得跟冰一樣冷。想都不要去想誰星期二整夜都站在街上。給你一點提示:流鼻水的拉格嘉太太。看不出來是她在發抖,還是夜晚的飛蛾跟穿透楊柳葉的走道燈讓她的皮膚看起來跟她狂風裡的喪服一樣皺。不管怎麼樣,天亮的時候我們看到她腳邊有一攤髒水,這一切告訴我們平靜的日子已經離這個小鎮遠去了,也許永遠不會再回來。天知道我真的已經盡力理解這個世界運作的方式,就算到現在只弄懂了一點點,我還是覺得自己很光榮,不過,那件事發生以後,現在我連一點點理解都沒有了,我是說,天啊,這是個什麼世界!
今天是星期五,我在警長的辦公室,感覺跟星期五在學校之類的鬼地方一樣。學校──媽的別提學校了。
我坐在一排門透出來的光束中間等,除了鞋子跟星期四的內衣褲之外什麼都沒穿。看來到目前為止他們只逮捕我一個人。別搞錯,我沒惹什麼麻煩,我真的跟星期二那件事一點關係都沒有。這種時候根本沒人會想待在這裡,在這種地方你會想到那個克勞倫斯什麼東西的,就是去年冬天新聞報的那個老黑鬼。他是個神經病,在這種地方,對著攝影機,還敢打瞌睡。新聞說這表示他對他的「犯罪結果」一點都不在乎,我想他們說的「犯罪結果」大概就是他用斧頭給那人砍的傷吧。老克勞倫斯什麼東西的像一隻動物一樣頭被剃得光光的,穿一件那種精神病患穿的衣服,戴的眼鏡跟果醬瓶玻璃差不多厚,就是那種牙齒掉光光,只剩下禿牙齦的人才會戴的眼鏡。上法庭的時候他們把他關在一個動物籠子裡,然後判他死刑。
我瞪著我的Nike球鞋。這可是「Jordan」「New」「Jacks」Nike球鞋,我有點想弄點口水把它們擦得亮晶晶的,不過既然現在我什麼都沒穿就算了。而且我的手指頭還黏黏的,我敢說這個印泥印一直到世界末日那天都不會掉。媽的,有蟑螂就算了,還要弄這爛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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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英國布克獎得主DBC Pierre生在澳洲,長於美國,最後跟著科學家父親移民墨西哥,自小過著平順的生活。但十九歲那年,父親病死,墨西哥政府隨即將其家產充公,Pierre在生存的壓力下,遁入歧途,過了將近二十年偷拐搶騙的浪蕩生活,到四十一歲,因為再也受不住自我厭惡的折磨,才決心以懺悔、告白的心情寫小說,第一部作品Vernon God Little就奪下布克獎。這本書講述一個德州高中生以機槍屠殺同學、師長並自殺之後,好朋友Vernon Little被全鎮居民、甚至透過媒體報導被全美國人當作代罪羔羊的故事。Pierre以幽默、逗趣的口吻,尖銳地嘲諷當今的媒體霸權、荒謬法令、人性的脆弱與愚昧,批評家讚其結合廿一世紀的《南方四賤客》與「阿姆」風格,是新時代的《麥田捕手》。以上節譯自該書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