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7月4日

吐口水

camus.gif
老婦人在地上吐了口水,然後繼續一直唸:「現在的年輕人真是不懂規則!!……」。

這是有一天,我在馬路上看到的景象。法律上,我會說,那開車的年輕人一點錯也沒有。綠燈,開車,而且這緣燈也不是突然之間由紅轉綠的,綠燈好一陣子了,在我一旁的人還有許多人,一個年輕女孩、中年人,小孩子,大家都在等紅燈。然後,這位老婦人從後面走了出來,她沒有看路,就跨了出去,然後年輕人剎車。

老婦人嚇了一跳。其實不只是她,大家都嚇一跳,包括開車的年輕人。她拿起了手上的傘,一直敲打車子的引擎蓋,身子也往後退。還是綠燈,年輕人便將車子開走了。


***
我一直在想,老婦人吐的口水,意義是什麼?

年輕人早已走遠了,然後我不覺得在場的其它人,會覺得她是對的。因為,我們都看到了紅綠燈,而且我們也都知道要停下來,表示我們也都接受了紅綠燈的意義。然後,是她闖了紅燈,她還打了人家的車蓋,而這個吐口水的動作,也實在有些驚人。

但,千萬別認為這個老婦人是個沒有教養的老太太。她的穿著整齊,吐口水的動作也就只是小小的,很優雅。或者我可以再說多一些,在法國,我去了好幾個小城,行人多是不看路的,不管紅燈綠燈,就是直接地過馬路了,車子可能開得快、開得慢,但在市區一定是小心地讓行人先過,注意行人,沒有例外。

如果說有什麼規矩,紅綠燈的規矩,可能只是在巴黎適用,而且我想老婦人說「年輕人」不懂規矩,也不見得是因為這車子的駕駛真的是年輕人,而真的就是新一代的人們,巴黎人,就是依著交通號誌行動。

這是二種不同的典範,不懂「規矩」的,與其說是「年輕人」,不如說是「現代人」--現代人,是個依據法律理性而行動的動物,在法國如此,巴黎特別現代,而在台灣也是如此,台北的號誌也比花蓮有用。

***
不過,我的重點不在現代,不在號誌,而在於吐口水的這個動作意義是什麼?

而,如果討論「現代」是有意義的話,那麼我可能要說的是:正是吐口水的這個「原始」的反抗,是衝著「現代」來的,而正是這種「原始」的反抗,給予了老婦人在反抗的同時,確定了自身是「可以譴責現代」的,而證成了她自身所習慣的世界觀的優越性與正當性。

吐口水,不是給其它人看的,不是給年輕駕駛,不是給一旁的我們任何一個人,是給老婦人自已看的。

「我反抗,故我存在!!」




註:Albert Camus (1913-1960) 。「我反抗,故我存在」是卡謬的名言,我在寫這篇文章時,想到的是他的【薛西弗斯的神話】及【異鄉人】,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其實,很晚很晚,我才知道,很多的事,並不能用,也沒有必要用對錯去區分,「存在的確定感」,其實是我們行動中,一個很重要的價值,它不見得有什麼「利益」,但卻是給了人種難以言說的激情。





Posted by yam_alesia at 樂多Roodo! │08:58 │回應(5)引用(0)【關於身體】
樂多分類:學術/學習 共同主題:研究記事 工具:加入樂多書籤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38880
回應文章
對於現代社會,不斷地以秩序以及理性要求個人安於「整體」的規範,這樣的反抗,無疑是深沈且不安的。它標舉著個人的主體卻也騷動了其他旁觀者的內心。
Posted by Pleiade at 2005年07月4日 19:41
最後一句:「它標舉著個人的主體卻也騷動了其它旁觀者的內心」,我看不太懂意思。

不過,我有種感覺,這一段話可以連上現代性的部分,特別是有關「主體的建構」。

我這樣理解的:現代化的過程,是個建構主體的過程,是一個建立「individual」的過程,而這個主體,還經常在現代性計劃裡,是個像是Hobbes所理解的「原子式」的、「自在」、「清醒」,並且理性地計算著利益極大化的主體。

整體,在這種主體觀下所理解的,有二個要素:第一,它是原子式個人的加總,因此也就不具有其它的倫理意義。當代的政治哲學,就是這種建立在「經濟人(Homo economicus)」下的個人社會--不管是契約論式的,還是功利主義式的;第二,但是,個人的加總,只存在於理念上,在現實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一個社會秩序之所以可能,也就需要仲裁者--即國家或政府的存在。

在這樣的脈絡下,整體,是個政府建構下的「整體」,是種社會秩序,而這個社會秩序,還是理性計算下的結果--但,是「誰」的理性?

於是,很多的政治學就在研究,是「誰」決定了政策:多元主義者的利益團體、菁英論所強調的菁英,或者是馬克斯主義的階級--但不管是誰,可以確定的是,會有許多非組織化的社會單位,它們是沒有權力的,也就無力於影響政策。

不過,更可怕的還不在這裡。Eric Fromn說了一句話:「理性最大的問題是,人們並不喜歡它」。於是,這個理性建構的社會秩序,反對的,不只是前述的「非組織的社會單位」,而是整個所有的人都在反對,只是反對的強度差別而已。

這種對於理性的反抗,是一直存在著的--因為這種「現代的」理性,所標示的,是割除了人存在意義的理性--將人與社會(社群)區分的理性,本身正是不理性的。而這種拿著「理性」的大櫫,不只是傷害著存在的本質,而且還是種霸權,讓人怒不敢言。因為,「不理性」不只是「不理性的」,而且還是「不道德的」、「不文明的」,甚至是有害「社會秩序」的。

深沉的不安,源於此。

Posted by MF at 2005年07月4日 20:30
我把我的想法說清楚點好了。

我要說的是,這樣的反抗,是對於秩序與理性的反抗,這無疑是要反抗規訓下的秩序,當然這秩序,不是先驗的秩序,而是理性的,放到現代社會裡頭,就是現代性的國家社會組織的具體社會。這點,版主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同樣地,這樣反抗的動作。在一個旁觀者來看,除了刺眼、驚嚇之外,當然還有挑起內在想要一同反抗的慾望,只是來不來得及動作而已。旁觀者,來不及參與的,可能就像版主遇到的場景,大家看著老婦人吐口水。已經發酵的,像是所有的慶典,盡情地瘋狂與嬉戲;或者,某些社會運動的開始是從一些不起眼的事件燎起一樣,最後成為群眾運動。

Posted by Pleiade at 2005年07月4日 20:43
傳出去了後,才想到還沒寫完。

深沉的不安,源於現代對於個體的建構方式有問題--它割除人與社會的關係(可參見Robert N. Bellah, The Quest of Self:Individualism, Morality, Politics,該文是哲學與社會心理學的討論,指出由於個人主義而造成的不滿,及心理疾病)。

這種不安,是普遍性的,而且是自然而然的--Karl Polanyi指出了面對「自律性市場」的發展(也是以個人主義為基礎),也就會有相應的「社會保護」,這社會保護的心理基礎,就在於前述的不滿,及對於人的社會關係與文化存在的要求--因此,這些不安,及其外在了的反抗行動(或者是無意識的行為),也就同時引起了兩種反應:

1、對這種反抗的不安:因為,這種反抗,對於「社會秩序」、「文明」是有害的;

2、對這種反抗的同情:因為,這種反抗,也是原自於「社會保護」的需求,為的也是「文明」本身。

如果只是寫到這裡,那基本上是哲學的討論--哲學會說,第一種是保守主義、第二種是浪漫主義--我想作為社會科學的討論,還要再往前一步:

文明,這個整體的概念,如何發展,是對、是錯,好或不好,並不是一般的行為者在行動時,所關照的--而保護那個「社會」,對那個「社會」秩序有害,實際上也要從具體的行為者所處的「社會位置」來理解--社會,並不是只有一個「法國社會」、「台灣社會」,也有各種依著行為者的認同,而形成的「我族社會」:族群、性別、家族、社團……,綜使之前在討論「社會秩序」如何可能時,多提到的是以國家為單位的社會,但是實際上,一來對應於國家的「社會秩序」,它之所以穩不穩定、好不好,仍然有很大的空間,國家權力的介入,有其界線;再者,當不同的行為者在說,對「社會秩序」好不好時,其實這裡所說的「社會」,或許看起來像是跟國家所對應的社會有關,但可能更重要的是,行為者所設想的,與自身有關的社會。

於是,不用急著落入「保守主義」與「浪漫主義」的二分,可能的方法,是先辯明這些所指的「社會」的內含是什麼?

其次,了解不同的「社會」之間的衝突--而且,得要強調的是,這些衝突,不只是理性上的,而是情感上的,不只是在談利益分配的問題,也是行為者所認同之社會的道德系統,是否被尊重,甚至是被承認的問題。

特定的「道德體系」--特定的「社會」--是否在社會生活中被承認、具有正當性,我想是社會科學研究時的重要議題。
Posted by MF at 2005年07月4日 21:51
其實這個事件,是好幾年前發生了的,我印象裡我好像在什麼地方--當然也是我以前的新聞台裡--提過。不過,當時沒寫得這麼清楚,特別是對現代性、秩序及反抗等概念的反省。

當然,什麼是「清楚」,這個可能就只是「說得清楚」,在分析上,比較系統化而已,是不是呈現了事件本身的清楚,這就不得而知了。

最近在想的問題是,我在做有關文化、符號的詮釋,有時候經常會說:即使是行動者、行為者(這兩個概念,從韋伯的傳統來說,是不一樣的),他/她們也不見得知道當時自身行為、行動的意義。

但,我就知道嗎?

***
其實,有關詮釋的問題,目前主要有二個取向:

第一,還是在找「原意」,這是傳統的研究方法,從傳統的聖經詮釋學,到歷史詮釋學,都可劃歸於此一傳統之下。在這個傳統下,也就會落到我剛提到的爭議:「誰有解釋『原意』的權威?」。以及,「真實」是什麼的問題。

第二,是直接地說,真實並不存在。這一支取向可以說是現象學運動下的產物,對於「原意」的探究本身,實際上也混同了詮釋者的視界。於是,誰具有詮釋的權威,也就先擱下了,權威的建立,就透過「主體間性」來確立。而在這個取向下,重點,也不在於「真實」是什麼,而是在於我們從特定的事件裡,詮釋所揭示的,是關於人存在的什麼本質性的問題。

我想做的,是後者的工作--這並不是說完全放棄了「真實」是什麼的問題,然後隨意地詮釋、無政府地胡說,我比較有興趣的是:人在現代的情境下,所體現的存在問題。
Posted by MF at 2005年07月5日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