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1日

作為一個知識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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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台灣之後,除了日常的作息之外,其它的活動就是參加一些學術會議與討論了。其實,恐怕這些學術研究也得要算入我的日常作息了。原本就一直在想的,「知識份子是什麼」的問題,卻也因此而更加地尖銳。

尖銳,指的不是這個問題不斷地向我提出質問,而是它就總是在生活週遭的許多情境中,一個轉身、一句對話裡,撞了上來,浮在腦海裡,說它是世界對我的質問也好,只是這個世界從來不是外在於我的,而像是我的血液,世界的空氣之間,透過皮膚上的毛細孔,有著激烈的對流。就這樣引起的聲響,頻率頂高,因此尖銳。

正在想著要將沉在心裡的,有些混沌的一些想法做個整理,想到了昱賢有一篇文章,寫到了韋伯在慕尼黑大學以《政治作為一種志業》的演講。演講的內容倒不是我的重點,我想到的是當天演講的一些細節,我就點了網頁,連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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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這些細節說明所吸引,精神頓時被這些描述,拉到1919年威瑪時期的德國政治氣氛,──嚴重的左右鬥爭,一次世界大戰後的紛亂,各式學生團體為了思考當時德國問題的討論會與集會,以及不同學者所提出的政治要求與思考方式,等等等等。當然,在戰敗的氣氛下,民族主義的氣焰變得十分高漲,左派和和平主義者雖堅強,卻是當時的弱勢。左派學者在大學講壇上,受到右派學生團體的擾亂與羞辱,然後是左翼學生組成自衛隊駐進教室,學院裡的思想鬥爭伴隨著肢體暴力的鬥爭。

在這樣的時代氣氛下,Weber,作為右翼的學者,選擇了他的立場。──他選擇了當時的少數派:社會主義者和和平主義者的陣營。

1919年1月28日星期二,當時海德堡大學教授Max Weber,來到南部巴發利亞慕尼黑大學,在施坦恩尼克藝術廳公開了後來政治學與社會學學生必讀的演講〈政治作為一種志業〉。這是應當地社會主義學生和教授團體之邀所發表的演講,當時正屬隆冬,時間在晚上七點半,演講之前三天,當地報紙也刊登了這則消息。

有個聽眾事後描述了當時的情景,描述了韋伯演講時的神態和有力的聲調。最重要的是,韋伯當著這些左翼分子面前,批判了社會民主黨和共產黨政治手段上的錯誤,語重心長地提出責任倫理的重要性,批判左派把信念倫理無限膨脹後的政治危險,然後講出:

「連古代的基督徒也很清楚,這個世界是由神魔所統治的,知道捲入政治的人──就是取得權力與武力的人──和魔鬼的力量締結了協定,知道這類人的行動而言,「善因必有善果,惡因必有惡果」絕對不是實情;反之,情況往往正好相反。看不出這一點的人,在政治上實際是個幼童。」

當我讀到 Wer das nicht sieht, ist in der Tat politisch ein Kind.( 看不出這一點的人,在政治上實際是個幼童 )時,不知道為什麼,忽然內心夾雜著激動與難過,感覺眼淚快要流出來。雖然Weber這篇演講,在台灣時已讀過數次,什麼責任倫理信念倫理早就像是老生常談,而這段話也早已印象深刻,甚至我的論文也引用過,可是這次,或許因為先讀了全集裡的一堆背景描述,讓我心靈也融入了當時的時代氣氛,彷彿我也是當時坐在韋伯面前聆聽演講的其中一人,然後,下午再次讀到時,竟莫名其妙地感動地不能自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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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全文轉自昱賢的《哥廷根劄記:莫名其妙地感動得不支倒地》,昱賢的這封信我印象深刻,他的文字流暢,很能將人帶進情境裡不說,自已唸政治的,看著台灣的政治,讀著這篇文章,想著韋伯在慕尼黑演講《政治作為一種志業》的情景,真是讓人熱血沸騰。這篇文章與另一篇《學業作為一種志業》我一直知道,但也是在了昱賢的文章,才找出來仔細讀過,然後想著以後該做些什麼。現在,再看昱賢的文章,才看幾行,就將原本一邊開著的音樂關了,專心地想著曾經在巴黎,在哥廷根跟昱賢討論韋伯的場景,專心地掉眼淚。

昱賢受人疼愛,不是沒有原因的。只是現在去說他受人疼愛的原因,也真是多餘了。說了有點好笑,在說「多餘」的時候,我竟然想起的是前幾天孫運璿過世的消息,網路上一堆文章。我完全沒有意思去說孫先生不偉大,就像我也沒有意思去說他偉大一樣。我只是想說,就很簡單地去談談每個人怎樣去跟另一個人之間的關係,不用借了死者,意在弦外地指桑罵槐,如此地「消費」死者,我實在看不出任何的敬意。

但這個世界,好像總是這樣,喜愛、尊敬什麼人的原因,是因為有另一個厭惡、不屑的對比在那。在這些愛恨交織的情緒中,我可以理解這就是人,就是人才會有愛恨交織的情緒,一種愛不是單純地愛,而是因為恨,而一種恨也不是簡單地恨,是因為愛。

可是,我也總是相信,也就只是人,雖然因為人有愛恨交織的情緒,但同時也是只有人,可以脫離愛恨交織的情緒,讓人類文明可以在高漲的情緒之外,認識到寧靜的清涼所在。就像,鳥兒,雖然為有地心引力,但同時也是因為有地心引力,才讓它的展翅高飛,然後再來個漂亮的俯衝與急轉的迴旋。

所有的鳥都能飛翔,差別只在於它們面對引力時的藝術而已,麻雀就是與大鵬鳥不同;所有的人總都有一些知識份子的風骨,差別則在於不同的人面對包括權力在內的各種誘惑、情慾、怨憎、痴愚時,出入這些人的種種,又能保持多少的清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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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依德說到,知識份子在本質上是放逐的,是個走向邊緣的人,「知識份子的主要責任就是從壓力中尋找相當的獨立」。因為放逐的狀態,將知識份子從權力中心疏離出來,成為自在安適的邊緣的人。所以,處在邊緣的知識份子就像旅行家、探險家,並充滿了好奇心,他們「對任何事情都不視為理所當然」。但這並不意味著放逐的人與先前的經驗、知識完全割斷,這也就是我一再強調的「出入其中」的原因,知識份子的邊緣,是總是面向中心的邊緣。他們的心智與情感,總處於一種兩者之間的狀態(state of in-betweenness)。這種「之間」的狀態使放逐者在看問題時,總具有種的「雙重視野」(double perspective),即「流亡者同時以拋在背後的事物以及此時此地的情況這兩種方式看待事情」。於是,知識份子了解文化,卻不接受文化慣習的馴服(undomesticated)。

於是,對於文化,那些就在知識份子自已身上的慣習,卻也一樣若即若離,不斷地質疑,沒有自在安心的一天,總是流亡、孤單、無家可歸。薩依德如此,韋伯如此,以《學業作為一種志業》的人們,也該如此,並也將是如此。

其實,那總有點辛苦,有些寂寞。特別是少了個學術上、生活中的好朋友之後。



註:圖片是Max Weber(April 21, 1864 – June 14, 1920)。其實我回了台灣之後,發表的幾篇文章,隱隱的都與韋伯「作對」:修正他對正當性的定義,批評他對分類與行動的理解。不過,就像是一位學術前輩說的話一樣(因為我跟他說,我要寫一篇文章,意見與他的不同):「學術就是要有批評才有進步,不斷地修正,才有知識的累積。」我想,韋伯也是這樣想的,作為一個知識份子,也是「和而不同」。

Posted by yam_alesia at 樂多Roodo! │14:35 │回應(1)引用(0)【生活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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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留言是在友台留言再轉貼回來的,同樣是有關「知識份子」的議題,是在同一時間寫的,我想有互補的功用。留言脈絡的上下文,可參考連結。】

我想應該是跟「滿意」無關啦,我想「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學術討論如此,生活上的意見也是如此,我想回答問題倒也不是為了什麼人的滿意或不滿意,就只是表達意見而已。

不過我倒是很開心蕯伊德的名字,我原來沒有記錯、拼錯,少了一點擔心;至於有關「品味大考驗」的部分,說實在的Pleiade真的想多了,一來我就只是很簡單地想問:當知識份子的傳記有「動人」之處時,對於讀者(Pleiade,或任何人)來說,這個「動人」的判準是什麼?至於那一種「動人」的判準,才是有「品味」的,那一種,就「水準低」,我完全沒有意識到。再者,我承認我對於品味的社會學「分析」有興趣,但我也相信我對於「展現」品味,沒有興趣。因為實在很難想像一個常常打翻咖啡,弄髒衣服的人,會有什麼品味可言。

我想問的是「知識份子的特質」的問題,是什麼樣的特質,讓Pleiade覺得「動人」,我想我會問這樣的問題,並不會讓人驚訝,或是有什麼不良的動機。為了再證明真的沒有不良的動機,我就跟著版上幾篇在我問過問題之後的留言--關於「通俗」與「嚴肅」文學的意見--簡單地談一下我的意見,然後再粗淺地說說我對於「知識份子的特質」的想法--就只是想法,完全無關品味。

***
寫「通俗」與「嚴肅」的問題,我得要先說的是,我無意於去打破這種二分法,終究這種二分法,有其理性與感性上的原因。因為理性上,二分法是人類認識時很直接的原型;而感性上,總是會有人去區分「通俗」的,「嚴肅」的,是很正常的,我可以理解。

我個人的目的主要有三個:

1、每個人,特別是知識份子,在做任何判斷的時候,得試著去意識到自已在判斷時的依據。這不只是現象學方法上的建議,更重要的是作為一個知識份子的責任。什麼樣的責任?這就回到知識份子的特質上來談了,我會在最後再回答這個問題。

2、建立「通俗」與「嚴肅」的二分,一方面是知識份子的責任,但另一方面也阻卻了知識份子的責任。因為建立二分是知識份子用來理解世界的第一步,但如果就只停留在第一步,那麼這時候所二分的,不只是文學,也是知識份子與非知識份子的二分。

3、更重要的是,在文學(藝術)分析層次上,「通俗」與「嚴肅」的二分,可能會是對文學(藝術)創作最大的傷害。文學(藝術)是感受生命,呈現生命的,但是這種具有規範意向地對創作區分成通俗與嚴肅的方法,卻正是對創作的靈魂最可怕的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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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個月的《鐘樓怪人》音樂劇,我去買了票了,而且也買了DVD。我想問的是:雨果是通俗作家,還是嚴肅作家?

才幾天前,我去看了羅琳的《哈利波特》電影,小說我看過了,但我還是想看電影,我還記得就是那部Collin Firth的《Love actually》裡,演總理的休葛蘭將《哈利波特》拿了與莎翁作品比較的,我再問一次:《哈利波特》是通俗的,還是嚴肅的?

又,如何區分「通俗」與「嚴肅」?

而我也可以再說一次,我無意於打破「通俗」與「嚴肅」的二分,我只是很簡單地想問,任何人在面對這個區分時,是不是想過心裡的判準是什麼?而這個判準又是什麼呢?

***
林芳玫寫了一本書,《解讀瓊瑤愛情王國》,確實的句子我忘了,林解釋到她為什麼寫這本書的原因,意思大概是:就算我討厭瓊瑤,但作為一個學者,瓊瑤風潮確實是個「現象」,應該要了解這個現象的原因。

我同意。就像韋伯也一樣地,他討厭官僚,厭惡理性化,但是他卻是按捺下自已的情緒,還要求「value free」地做研究。

林強調不能從題材、寫作手法、風格等來區分「通俗」與「嚴肅」文學,而把文學作品的區隔視為種象徵性權力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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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可以一點也不猶豫地說,我討厭瓊瑤的作品,對我來說那簡直是垃圾。但那也就只是對我來說,就只是很個人地喜歡不喜歡而已,跟它究竟是「通俗」的,還是「嚴肅」無關。而且,我總是有信心在有人將瓊瑤小說定位成「通俗」文學的同時,也用同樣的素材,解釋瓊瑤小說「嚴肅」之所在,當然,反之亦然。

是的,問題還是一樣,我還是想問:那麼「通俗」與「嚴肅」的差別究竟在哪裡?

不過,在這樣我恐怕要再多加上一點地說:我絕無意於跟特定的任何人作對,為反對而反對地說出些什麼不一樣的;我也無意替瓊瑤辯護(我想她也不需要我的辯護),我可以自始自終沒毫無動搖地討厭瓊瑤。我想強調的很簡單,作為知識份子的責任。

***
無意冒犯,我不擅常討論抽象的東西,就借用前面留言中的文字,來討論我所想像的「知識份子的特質」--當然,還是繼續會跟通俗與嚴肅的文學的區分有關。

摘幾段文字,作為討論之用:

「我在其間隱約感到一種無所不在的滲透,那不是經過學校體系的宣傳,卻可能是通俗文學刻意向「嚴肅」文化模仿的後果。我們恰好遁逃無門。」

顯然,在這段文字裡,不只是接受了文學裡有「通俗」與「嚴肅」之分,而且還隱隱地認為「嚴肅」的文學是個「聖地」,於是,有「滲透」、「模仿」,於是才讓人「遁逃無門」--面對「通俗」文學的大軍壓境,想逃、卻遁逃無門。

看來,這時候已經不只是「通俗」與「嚴肅」的區分了,如果我們那麼自然而然地接受了二分文學的通俗方法,那麼我真的想很嚴肅地問,倒底什麼是「通俗」文學,什麼又是「嚴肅」文學呢?

直接說吧!我不相信有任何人會提出來一個明確的說法,而且這個明確的說法,還會得到共識。如果真的被我猜中了,「通俗」與「嚴肅」的客觀差別不存在,那麼為什麼總是會有這樣的區分存在呢?其實,這個問題就像是要回答:如果「正常」與「不正常」之間的客觀差別不存在,那麼為什麼就是會有人去區分「正常」與「不正常」呢?試著去想Foucault會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吧!!

其實,我再多說一點,我們確實有個「喜歡」與「不喜歡」的界線存在,但是將這種主觀的觀感,變成是個客觀的差異,並且定名為「通俗」與「嚴肅」,然後再拉高所謂的「嚴肅」文學的地位,那麼這種建立社會品味的過程,目的又是什麼呢?是的,我一點都不懷疑,Bourdieu很清楚地回答了這個問題。

***
「通俗」與「嚴肅」是個建構性的實在,確實是有人這樣區分,而這樣的區分,在特定的脈絡下,大部分的人也聽得懂,那就像是這個世界就是有同性戀,然後說某某人是同性戀,我們確實可以大概地掌握了某某人的特質。

但,是什麼特質呢?作為「同性戀」的符號,它的意指在當下社會裡,就只有性生活的方式與異性戀者不同而已嗎?當我們在說「通俗」文學時,難道就只有說它是popular而已嗎?

我不是要說我們忘記某某人是同性戀的事,但記得她/他是同性戀,要記到什麼樣的地步呢?只是提醒自已不要在他/她面前說「早生貴子」而已,還是有其它的呢?同樣的,我也不會去說,我們放下了「通俗」與「嚴肅」文學這樣的區分,但是這個區分的目的是什麼呢?有讓我們更了解文學嗎?更容易感受到人的處境嗎?還是讓我們更了解誰有品味?更容易感受到品味在當代社會中是如何進行社會分類,不只分類「通俗」文學與「嚴肅」文學,也區分出「讀通俗文學的人」,及「讀嚴肅文學的人」?而那些讀「通俗文學的人」,已經不只是「讀通俗文學的人」而已,還是「滲透」、「模仿」,然後大舉侵入「聖地」,造成「讀嚴肅文學的人」手足無措、遁逃無門的「沒有品味」的人,就像是「同性戀」(我加上括號的)一樣,讓人聽了會發出「哎唷」一聲,無盡的嫌惡。

是這樣嗎?我相信我一定是說得太誇張了。一定是因為我覺得大家都知道我看了很多「通俗」的藝術,品味不好,因為心虛,難免激進。

***
我看過《教父》,這部電影是「通俗」的嗎?是的,作者自已說,他因為「嚴肅」文學寫了沒有人看,養不活口,就寫了《教父》,但它真的是「通俗」的嗎?

我看過安迪渥荷的許多作品,他的作品是「通俗」的嗎?是的,他自已也說了,就是為了賣錢搞出這些玩意,但它們真的是「通俗」的嗎?

倒底怎麼判斷「通俗」與「嚴肅」呢?很多人喜歡就是「通俗」嗎?跟銅臭味有關就是「通俗」嗎?我不知道,我只是想到了莊子說,就是屎尿裡也有道,我想到了John Cage的鋼琴曲《四分三十三秒》,它的沉靜卻讓人震耳欲聾……

是不是,有可能,不用急著去區分什麼是「通俗」,又什麼是「嚴肅」,更不要在不能區分的情形下,就在「通俗」與「嚴肅」之間作了優劣高低的區分。

是不是,有可能,說得更清楚一點,就是談自已是依什麼判準,覺得什麼是美,什麼不美,然後如果有不同的意見,就聽一聽,不必一定要接受,也不必一定不接受,無適也,無莫也,「爽」之與比。但就是不用去說誰有品味,誰沒水準。

***
回到一開始提到的三個重點,我想現在可以說得更清楚了,並為「知識份子的特質」做個結:

生命總有無限的可能,作為亞里斯多德的學生,亞歷山大大帝的生命,跟喊著「不要擋住我的陽光」的犬儒的生命,都有他們各自的趣味。誰高尚,誰卑下,很難說。

文學的趣味,就在於呈現生命的趣味,確實有的人文筆好,有的人文筆糟,但重要的是不要先驗地以「嚴肅」、「通俗」地來囿限文學家的思緒與筆觸,該寫什麼、不該寫什麼,知識份子對於文學知識上的區分,就只是溝通用的而已,不要變成了「教條」,去規訓文學的心靈,那將會是對文學的心靈最大的傷害。

那麼,知識份子的特質,倒底是什麼?他們是一群沒有實質的依靠,不會停留在固定的地方,附著在確定規範的人。他們是一群沒有「心靈上的家」,總是在「流浪」的人。我想,在這脈絡下,最後引出蕯伊德的那段話,將會是適當的--見Pleiade本文最前沿。
Posted by MF at 2006年03月1日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