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8,2006

你是我大學同學? (6)



惠馨看起來和大學時期不太一樣,說不出哪裡不一樣,也許越洋視訊製造一種朦朧的想像。

「你變好漂亮。」我說。

「謝謝。」

「你也變瘦了,臉好像小了一點。」儘管我不期待網路小說的對話,但這回應還真少點美學成分。

「…我最近每天慢跑十五公里,還不是為了要上鏡頭看你。」我嘴巴塗上一桶蜜。

一個大學同學的聲音,可以聽起來像是已經畢業五年嗎?惠馨是這樣。一個年輕女性在台北城過了朝九晚五的幾個年頭,她的聲音多的是OL的嫵媚,也許再多一點瞞不在乎的聲音表情。她的聲音充滿神秘,對一個在學校裡待了廿二年的資深學生而言,這種神秘注定從這個學生在奇摩網站看到她的那一刻起,開始蔓延。

「你追我嗎?」

「追呀。」

「別說說。」

「我如果只有說說,幹麻還大費周章找到你的MSN?」

「一堆同學都有我的MSN,要找到我還不簡單,講的好像很困難一樣。」

『聯合航空班機從台北向東飛芝加哥要12370公里,一個莫名奇妙的晚上,我驚醒在這個距離台北12330公里的小城,看到電腦螢幕上的妳,我決心找到妳,於是我花了三天又十一個小時等待,如果台北轉東京飛芝加哥的飛機一天有兩班,我就好像坐了七次國際線班機才在這一秒見到迷人的妳,妳定義這個是「要找到我還不簡單」嗎?』我已經兩三年沒這麼油嘴滑舌了。

「…」惠馨傻了一下,笑了。

「怎麼?」我問。

「你就只有那張嘴行!」

「妳笑起來真美。」

這樣調情我和惠馨在大學時也沒少過,縱使我有女朋友,這樣逗逗她只要不被抓包好像也只花口水,但為什麼台北時間的今天晚上,芝加哥和台北的距離突然變地重要?是什麼讓我有股衝動想停止虛偽的微笑,沉下臉說,「我可能是認真的」?

可笑的是,無愛戀的邪惡本質終究讓「是認真的」由「可能」來修飾。

「你很花,大家都知道,我想你不過想玩玩。如果要玩,我不奉陪。」

「花心為你而收,我累了。」又一個謊言,我曾對很多女孩這樣說…是謊言嗎?說真的,這次我一點也不確定。

「我已經廿八,兩個姐姐和一個妹妹都幸福地嫁了,只剩我孤拎拎一個?」

「妳也想嫁嗎?」

「對呀。」

「什麼時候?」

「現在就好想嫁。」惠馨的臉紅咚咚。

「那妳想要我開一張幾年的支票?」

「什麼意思?」她問。

「我來美國前的那個女朋友,交往六年還是分手,我想下一個如果是妳,交往不要超過六年,也許三年我就想娶回家…」我瘋了。我應該冷靜下來讀一點政治學,不然論語、孟子也沒關係,我想我一定瘋了。

「你覺得我應該用三年來相信你?」惠馨嘟起小嘴,滿臉不信任。

「…」我沒回答。

我記得,Tomi曾經告訴我,我們交往三年她就想嫁給我,首先,我花三年拿Ph.D.,然後苦學日語看能不能在日本大學開課教「美國政治」,一等我有安定的工作,要在東京市郊買一間小公寓,這樣預計花兩年半,最後半年她帶我見她的父母,我就可以依照琦玉市習俗提親,Tomi說,如果順利,從此我們就可以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紙「美好的三年」契約在她離開美國後的第六十天自動失效,一封簡短的E-mail告訴我她的前男友選擇回到她身邊,而她選擇接受。

「惠馨,我很喜歡你。但是我距離妳十萬八千里,如果我們交往的話,你願意花三年只在網路上看到我嗎(當然,過年過節我們還是有機會見面)?」

「我不知道。」

「我沒試過。我的意思是,我沒這樣在網路上交過男朋友。」她說。

「那你還在奇摩開版徵男友?」我虧她。

「我哪有徵男友?我只是單純想放照片留念。」在我的歸類裡,這是奇摩漂亮女生第一零三號標準回答模式。

「而且,我從不信任網路上的男生,從不跟網友出去,因為那很危險。」這倒是真的。

「那妳喜歡我嗎?」我單刀直入地問。

「呵呵,唉呀。」好靦腆的惠馨。

「不喜歡喔?」

「也…不是。」

「恩,不喜歡也沒關係,那不要浪費我時間。」我有點凶。

「不是啦不是啦。」她急忙安撫。

「那妳喜歡我?」

「嗯…不到喜歡。」她裝木頭,不過木頭型的智慧型犯罪我也碰過不少。

我們就這樣,玩數花瓣的遊戲「她喜歡我」、「她不喜歡我」十五分鐘。老調牙而且數十年前瓊瑤(我最討厭的作家之一)筆下早就玩爛掉的一種手法,名叫「肉麻當有趣」。

「下個總結,妳也該睡了。」看看鐘(台灣時間晚上一點),我說。

「嗯,我想,我對你有好感,只是彼此以前沒機會,你一直都有女朋友,我想都沒想過你現在會追我…」

「然後?」我說。

『我會給彼此機會。我如果有機會去芝加哥,或者你放長假回來,我會給你「優先權」。』她撥撥頭髮,伸個懶腰。

「妳的愛情隊伍裡現在有多少人在排隊?先講好,我不太排隊的。」我說,自卑裝自大。

「目前就你一個。」惠馨笑起來好甜。

那我不就像宋楚瑜選親民黨主席,同額競選,穩中的?

「如果有人來排隊呢?」我問。

「那…我會說,不好意思,今天不營業。」我們兩個都笑開了。

「如果我說讓我們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吧,妳恐怕覺得太不真實。」

「那什麼才叫真實?」她微微仰起頭。

「你知道流星為什美麗?」我問。

「為什麼?」

「流星美麗是因為她瞬間飄下,稍縱即逝,但是當妳質疑一道流星太美不夠真實的時候,她卻是走了億萬光年才留下星空中那道炫麗半秒的流星尾巴。」

「如果一場因緣際會最後能讓你點頭為我披上婚紗,感動兩秒,那是因為我已經努力了億萬光年…」

惠馨眼裡好像泛著星星,是水星吧,因為有淚光。

『所以「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恐怕只讓你聯想到你說「你願意」的那一刻,可是我更希望妳看到我為你慢慢累積的努力。』

「嗯。」她點點頭。

『那「為讓我在MSN愛上你這個大學同學」為前提交往,如何?』她好像發現什麼似的,「為讓我在MSN愛上你這個大學同學」慢慢唸出來。

「可是我不太追女生的。」我抗議。

「那不算追,因為沒人跟你搶。」這定義有點奇怪,不過我勉強接受。

「妳確定?」我問。她笑著肯定。

「你加油,讓我愛上你。」

就這樣,一場只有一個選手參賽的馬拉松比賽鳴槍起跑。跟她道過晚安之後,關上我的IBM laptop,一陣空虛,我不確定我是愛上,還是喜歡上她?我開始這一切的意義在哪裡?

我也許該寫一篇小說將這一切紀錄下來,成為將來賞罰自己的呈堂証供。呆坐在書桌前,想著想著,沉沉睡去…(待續)

Posted by albert6811 at 樂多Roodo! │07:03 │回應(1)引用(0)長篇小說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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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路人 at August 29,2008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