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7,2006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串連行動

辦案時請閉嘴

司法偵查內容不公開是一項重要的原則,不論是為了確保偵查的順利

或是保障相關人士的權益,偵查的內容都不應被任意的公開

請張貼以上貼紙,支持「偵察不公開」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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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全文聲明由[方齋夜話]部落格提供,感謝方齋的Freeman桑和其他朋友的努力:


[方齋夜話]部落格和網路上關心台灣民主法治的朋友們即將發起一項「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的串連行動,針對台灣檢方明知有偵查不公開的義務,卻又刻意洩露偵辦的相關內容,讓媒體進行文革式的「公審」的犯法行為展開告發。我們認為身為台灣的國民,有義務也有責任向政府當局舉發這些知法犯法的檢調人員,要求政府當局依法偵辦遭人民告發的違法濫權的公務員,如果查明屬實,即應予判刑,讓台灣的民主法治正常而健康地發展與成長。

這項全民告發行動不是口號、不僅止於道德勸說,而是以正式的「刑事告發狀」針對過去一年來受媒體矚目的案件,具狀要求檢察署偵辦檢警人員洩漏偵查中資訊之犯行,並藉此支持行政院、法務部肅正檢調人員風紀,落實依法行政原則。

詳細辦法以及告發狀我們都已準備就緒,方齋先在今天鄭重預告,並逐日將活動內容及辦法向大家說明。
在展開行動之前,請大家先參閱下面這篇文章,再按上面的連結貼紙,到「還我偵察不公開」部落格「充電」一下,我相信,只要關心台灣的民主法治,看了這些資料,一定可以理解,全民出來「扶正」傾頹的檢調系統,是時候了!

控訴偵察大公開,反制文革人民公審

前司法院長林洋港有句名言:「司法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可是當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皇后當街和人姦淫時,皇后的貞操還能不被懷疑嗎?

從2000年政黨輪替以來,對台灣第一個本土政權,媒體就不斷編造、羅織各種莫須有的罪名。之後媒體更配合一些泛藍爛嘴無中生有的虛假內幕,大肆抹黑政府、對第一家庭展開鬥臭鬥垮、人格謀殺的政治鬥爭。

檢察官知有犯罪事實,即有偵查的義務。但是四十餘件誹謗案纏身、又因為聚眾暴動被高雄地方法院判處徒刑的邱毅,說些內線交易、SOGO 禮券之類的空口白話,檢調就主動「剪報分案」;台北市議員揭發台北市政府各項弊端,卻未見檢調主動偵查。最近台北市道路工程弊案,涉及四十餘條道路偷工減料,檢察官竟然向法院要求對其中二十九名被「免刑或減輕其刑」。

檢調偵查犯罪,有偵查不公開的義務。但是從高捷案到台開案,媒體每天報導檢方的偵查進度,前一天傳訊證人,第二天報紙頭條就登出訊問內容;前一天搜索,第二天媒體就會報導扣押物清單。偵查不公開在哪裡?

媒體的採訪戰,整天包圍第一家庭,報導也極盡羞辱之能事;吳淑珍身體不好,被在野黨說成轉移焦點,媒體不但不譴責這種沒人性的行為,還大幅報導;連總統的外孫上幼稚園,都要擔心記者騷擾。對於不實的指控,媒體卻從不譴責。難道打著新聞自由的旗號,就可以不顧公義,為所欲為嗎?

政客與媒體的做法,慘無人性。這次的台開案,我們又看到檢調每天提供新的偵辦進度,讓媒體加油添醋,將總統的女婿與親家,編排成十惡不赦之徒。一如中國的鬥爭手法。毛澤東當初要鬥倒劉少奇,就是從劉少奇的妻子王光美下手的,劉少奇還不知道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還呼應毛「無產階級司令部」的革命主張。殊不知,毛澤東搞文化大革命,就是從敵人的身邊開始,先把家人鬥倒、鬥臭,再要鬥垮主要敵人,就輕而易舉。

如今看親中集團的作為,他們要的不是監督,不是揭弊,不是罪所當罰;他們要的是想讓本土政權形象破滅,想模糊自己貪腐而從未改善的歷史,想轉移自己正在出脫由台灣人民搜刮而來的不當財產的事實,想逃避自己在國家認同上的正當性問題。最終想讓台灣人死了心,不要再支持本土的政黨。好遂行他們奪權的企圖。這些明顯的陰謀已經延續了六年。

我們想要什麼樣的國家?台灣民主要進步,有賴政府機關能夠保持行政中立、堅守依法行政。法治要進步,更需要檢調、司法能夠盡責的保障人權、懲罰不法。行政院蘇院長曾經參與美麗島大審的人權律師,蘇院長和法務部施部長,都信誓旦旦,要維護偵查不公開、懲處違法失職人員。但是僅靠他們的力量是不夠的。

面對泛藍以及媒體不斷的利用各種方式企圖毀滅台灣的國家基礎以及人民互信,我們還能夠說「這個問題與我無關」嗎?我們若只想,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生活,而我們不去面對思考國家的存在、國家的發展,我們將無法再能期待生活上的安適!所以,當泛藍以及媒體,利用著少數檢調人員違法洩密的行為,對民進黨政府、第一家庭不斷的以各種鬥臭鬥垮、人格謀殺進行政治鬥爭的時候,利用著破壞法律而獲得自己的利益的時候,也就是泛藍以及媒體正在對每一個台灣人,沒錯,你我每一個人的生活基礎,進行破壞和政治鬥爭的時候!

台灣的人民!站起來,我們有權力讓社會國家的發展符合我們的期待,我們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就必須先讓國家社會成為我們想要的樣子。我們絕不能容許少部分公務人員,無視於法律的尊嚴,繼續配合泛藍和媒體荒唐行徑。維護我們的生活、我們良善發展的根基,你我每個人都作的到,現在就可以開始,讓我們站在道德與法律的一邊進行反擊!

※感謝漢堡兄這篇「開場白」



延伸閱讀

高油高脂高熱量的漢堡:據說,刑事訴訟法叫做「活的憲法」....

大腸的人生:台灣人權悲歌-檢改會的真面目

Posted by alannlin at 樂多Roodo! │21:39 │回應(8)引用(3)Alann來連署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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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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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串連行動【孤獨的島嶼】 at June 18,2006 09:13
「方齋夜話」
請共同串連支持「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蕭艸梅之艸梅垣】 at June 19,2006 09:28
對於「還我偵察不公開」活動,你是不是也和妙子一樣有一些法律及告發程序的問題呢?如果有的話
「還我偵查不公開」FAQ【妙子的異鄉翦影】 at June 24,2006 09:08
回應文章
alann, 讚啦!
Posted by wakako at June 18,2006 08:39
大家都來努力啊~~
Posted by alann at June 18,2006 12:48
已支持串連!
Posted by 蕭艸梅 at June 19,2006 09:27
已響應!
Posted by 肯恩 at June 19,2006 11:53
謝謝艸梅兄和肯恩兄
Posted by alann at June 19,2006 12:34
[方齋夜話]部落格提供之說明
原意很好
不過感覺
寫這篇文章的人
好像有點是執政黨的打手
什麼
從2000年政黨輪替以來,對台灣第一個本土政權,媒體就不斷編造、羅織各種莫須有的罪名。之後媒體更配合一些泛藍爛嘴無中生有的虛假內幕,大肆抹黑政府、對第一家庭展開鬥臭鬥垮、人格謀殺的政治鬥爭。
這好像台灣第一個本土政權及第一家庭都從來沒有錯
千錯萬錯都是在也野黨的錯媒體的錯嗎
若是檢察官還有這種心態
轉貼這些文章或支持這篇文章
還有本土非本土
有藍有綠
這個國家永無平靜的一日
什麼檢改會
民眾及人民會信這一套才怪了
司法也永遠是黑暗的
就讓下一代的檢察官來改革這一代的檢察官好了
有檢察官提案「還我偵查不公開」
本意很好
但文章中提及
從2000年政黨輪替以來,對台灣第一個本土政權,媒體就不斷編造、羅織各種莫須有的罪名。之後媒體更配合一些泛藍爛嘴無中生有的虛假內幕,大肆抹黑政府、對第一家庭展開鬥臭鬥垮、人格謀殺的政治鬥爭。
這種聯名告發--串連行動
不是打的正義及道德
反道德正義嗎
檢調偵查犯罪,有偵查不公開的義務
這是正確的
民主的社會中
一切的事務
人民及媒體都可監督公評
社會公審是社會的事
檢察官本應保持自己的專業
若是沒有抗壓性
屬於父子騎驢個性的人
就不適合當檢察官
檢察官本偵查不公開的義務就好
難道檢察官作法就不受公評嗎
是要讓大家閉嘴嗎
檢察官的工作是一種事業而不是職業
Posted by 饅頭 at August 17,2007 01:34
看了一下[方齋夜話]部落格
搞了半天
那是綠色的支持者的部落格
不是說綠色的不好
或是藍色的就好
就是要讓藍綠都退出司法
讓司法及檢調更有空間獨立運作
Posted by 饅頭 at August 17,2007 01:45
這麼舊的文章都有人挖出來...... orz

簡單回答一下好了,如果你去看一下「還我偵查不公開」blog
你會發現被告發的檢察官都有其被告發的理由
或許你會說,那些案件的判決都是對綠營不利才被告發
但是反過來想,為什麼在偵辦和綠營相關的案件時,總是有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你所說其他的部份,和「還我偵查不公開」blog發起之原意不符
請到該blog討論

至於方齋,本來就是綠色blog,沒什麼好否認的
但是你的意思是說綠營支持者不能推動「還我偵查不公開」的活動?
「還我偵查不公開」是人民對司法界的抗議,不是政治黑手
恐怕你有很大的誤解.....
Posted by alann at August 17,2007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