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8日
[論政]評〈外交代價知多少〉
臺灣外灣之所以有困境,嚴格說起來,與國家定位不清或是世界、中國打壓無關。一則,臺灣並未宣佈獨立,只「想」成為國家,沒有如國際法學者克勞福所稱的「確實的宣佈獨立行動」 與勇氣。一則在台灣的統治當局「中華民國政府」自始(1912年至今)一直都以中國的代表者自居,包括從1996年民選後亦同。因此,臺灣外交問題並不是國際地位不清,也不在於他人打壓。此其一也。
其二,文中所引,國家存在並不必藉由外交承認來證明。這是不錯的。〈蒙特婁國家公約〉亦有明文。然,我們要問的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國家嗎?為何一定要花錢找人承認?這種承認是「國家承認」嗎?我想,通曉基礎國際法者一定明白,若是甲對乙國進行的是「國家承認」,他絕不可能不久後撤銷,反而去承認丙。因在國際法上,「國家承認」是不可撤銷的,除非該國滅亡。因此,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辦外交都要求承認該政府是代表中國的代表權而已。與教授所言者無涉。
第三、文中並提及「主權競爭之昂貴性:台灣因與中國競相爭取正式外交關係,而展開零和遊戲,兩國競相對他國爭取正式外交關係,其結果反而使台灣付出昂貴的建交費用,若台灣能平心看待建交國家數目之多寡,而非以建交為確立台灣主權地位之手段,則建交之費用將會因無競爭者而使主權之價格下滑,如此反倒可以降低台灣從事外交工作時所必須付出之代價。」為何只有發生在台灣、中國?國際法或是國際實務上都知道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中央政府」。若兩岸是「兩國」根本不可能會有爭「邦交國」而競爭。因為一個國家承認一個中央政府,理所當然。但兩岸迄今仍是在爭中國的代表權(政府),因此雙方必須以金錢買外交,承認其政府地位,所謂「零合遊戲」(有你不必有我)。照道理,若是兩個「國家」則不可能爭相爭取邦交國才是。
其實筆者認為,目前「事實獨立」的台灣在建立臺灣國(法理獨立)之前,不必花大錢維持所謂盤面上的「中國代表權」承認國數。因為目前的外交根本是在幫「CHINA」作外交(註)!甚至「零邦交」也無所謂,這正好顯示出中華民國的荒謬性,也減少臺灣人民金錢的損失。再者那些黑人、小人、窮人的垃圾國家利用兩岸這種分裂狀態,透過金錢「外交」取得其國家或政客個人利益,做為臺灣人,心裡實在很幹啊!
(註)過去連戰或呂秀蓮等人去「邦交國」訪問,該地主國放錯歌、升錯旗,不是如智障媒體說的那樣,只是「錯誤、疏失」而已!
其二,文中所引,國家存在並不必藉由外交承認來證明。這是不錯的。〈蒙特婁國家公約〉亦有明文。然,我們要問的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國家嗎?為何一定要花錢找人承認?這種承認是「國家承認」嗎?我想,通曉基礎國際法者一定明白,若是甲對乙國進行的是「國家承認」,他絕不可能不久後撤銷,反而去承認丙。因在國際法上,「國家承認」是不可撤銷的,除非該國滅亡。因此,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辦外交都要求承認該政府是代表中國的代表權而已。與教授所言者無涉。
第三、文中並提及「主權競爭之昂貴性:台灣因與中國競相爭取正式外交關係,而展開零和遊戲,兩國競相對他國爭取正式外交關係,其結果反而使台灣付出昂貴的建交費用,若台灣能平心看待建交國家數目之多寡,而非以建交為確立台灣主權地位之手段,則建交之費用將會因無競爭者而使主權之價格下滑,如此反倒可以降低台灣從事外交工作時所必須付出之代價。」為何只有發生在台灣、中國?國際法或是國際實務上都知道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中央政府」。若兩岸是「兩國」根本不可能會有爭「邦交國」而競爭。因為一個國家承認一個中央政府,理所當然。但兩岸迄今仍是在爭中國的代表權(政府),因此雙方必須以金錢買外交,承認其政府地位,所謂「零合遊戲」(有你不必有我)。照道理,若是兩個「國家」則不可能爭相爭取邦交國才是。
其實筆者認為,目前「事實獨立」的台灣在建立臺灣國(法理獨立)之前,不必花大錢維持所謂盤面上的「中國代表權」承認國數。因為目前的外交根本是在幫「CHINA」作外交(註)!甚至「零邦交」也無所謂,這正好顯示出中華民國的荒謬性,也減少臺灣人民金錢的損失。再者那些黑人、小人、窮人的垃圾國家利用兩岸這種分裂狀態,透過金錢「外交」取得其國家或政客個人利益,做為臺灣人,心裡實在很幹啊!
(註)過去連戰或呂秀蓮等人去「邦交國」訪問,該地主國放錯歌、升錯旗,不是如智障媒體說的那樣,只是「錯誤、疏失」而已!
延伸閱讀:
傅雲欽:〈笨蛋,關鍵在宣佈獨立〉
許慶雄:〈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
傅雲欽:〈宣佈獨立才能加入聯合國〉
傅雲欽:〈為什麼台灣在法理上是中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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