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6日
[資料存檔]沈津《老蠹魚讀書隨筆》(網路版)
沈津《老蠹魚讀書隨筆》(桂林,廣西師大出版社,2009年10月)。此書為沈氏在其博客文章之集結,上週六已拿到新書,特將其內容提供原出處,放於網路,美其名網路版。(註,有兩篇未見其博客,紅色標示。又連結後為該書所改之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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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29日
[台灣問題]問題出在「心」--也談「體制內」與「體制外」
李筱峰日前在自由時報為文談「體制內、外」問題,並引起諸多討論。個人也以此問題發抒個人意見。
誠如李文所稱,「體制內」與「體制外」純粹是「方法論」問題,至於「目的」大家都一致。然筆者要指出,這兩種「方法論」並非只是兩條無交集的平行線,而是具有相同目的錯綜複雜的線。換句話說,不管是「體制外」或「體制內」都是達到台灣完全獨立的相互合作路線,不能偏重任一條,必須兩條同時並進。
過去前輩林山田教授曾提出「剪刀理論」即是。所謂「剪刀理論」,即是指剪刀靠著兩把鋒利的刀刃,相互合作,才能剪開任何物品。這兩把刀刃各自分開就無法完成正常剪刀所能達成的功效。對照社運來說,「體制內」與「體制外」正是剪斷中華民區體制兩把雕刃必須相互合作才是。
過去前輩林山田教授曾提出「剪刀理論」即是。所謂「剪刀理論」,即是指剪刀靠著兩把鋒利的刀刃,相互合作,才能剪開任何物品。這兩把刀刃各自分開就無法完成正常剪刀所能達成的功效。對照社運來說,「體制內」與「體制外」正是剪斷中華民區體制兩把雕刃必須相互合作才是。
所謂「體制內外」路線之爭,之所以產生,筆者認為一方面是因為民進黨街頭路線被k黨抹黑成暴力,另一方面因為為了爭取更多選票所致。這無可厚非。但選票爭取到了,行政權、立法權也得到了,却一反常態反對「體制外」,對「體制外」未加伸援手,反有落井下石,忘恩負義,才是問題。如426事件中史明前輩就是被dpp執政當局移送,過去挺綠的電台也在其執政中被抄多次。
再者,選舉同時宣示不獨立,不宣揚台灣意識(如垃圾姚嘉文,目前還已被稱為「前院長」而沾沾自喜)等等反行走精行為造成支持者熱情不再。敗選後,又想走回老路,支持者也未必領情。蓋其無心也。他們只想在中華民區體制內吃香喝辣、「樂不思獨」(傅雲欽語)。
再者,選舉同時宣示不獨立,不宣揚台灣意識(如垃圾姚嘉文,目前還已被稱為「前院長」而沾沾自喜)等等反行走精行為造成支持者熱情不再。敗選後,又想走回老路,支持者也未必領情。蓋其無心也。他們只想在中華民區體制內吃香喝辣、「樂不思獨」(傅雲欽語)。
因此,「體制內外」問題在於心態,有沒有想要搞「真獨立」。選上議員,是要為建立國家作準備,還是指是要「建設」國家?議員只是「投票」即已足?選上行政首長,擁有行政權,但卻不扶持「體制外」,反而繼續承襲過去,繼續任用「統媒」,這樣的進入體制只是為k黨延續「中華民區」而已,為k黨看守「中華民區」政權!
2010年01月25日
[台灣問題]條約正本能證明什麽?
《自由時報》日前(25日)報導,中華民國政府將於建政百年展出與台灣相關之外交文獻正本,想藉由這些歷史文獻證明台灣歸屬中華民國正當性云云。透過這些歷史文獻展覽就能證明台灣歸屬嗎?吾人認為要瞭解台灣地位不能表面上只看數件條約如何如何就能夠知道,它必須整體看條約實質內含與時代脈動下的國際情勢,尤其是中華民國的本質認識。否則,中華民國政府宣稱《江寧條約》正本在台北,那為何九七香港移交是移交給沒有正本的北京政府?
在1912年孫文領導的革命所成立的中華民國本質上是取代大清政府,成為中國合法統治的政府,並不是建立一個新國家。當時各國也根據國際公法中「政府承認」法理承認其代表中國代表。這是國際法上政府轉移的承認。同時孫文在民元(1912年)發表之《中華民國建國宣言》也稱其革命目的,是為了要「打倒惡政府,見一良善者以替之」(見國史館編《中華民國史事概要》)亦可證。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政,也是一國之內的政權更迭,國際上也是以政府承認來承認其取代中華民國的中國代表權。這樣的政府承認是普遍存在於當今中華民國與各國外交關係上。否則若是對其為「國家承認」,怎可能有「與某國斷交」的說法。國家承認的撤銷,除非是該國已經消失才會有的舉動。
未來,對於此展覽,衷心希望島民能夠進一步認識台灣地位的真實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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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12年孫文領導的革命所成立的中華民國本質上是取代大清政府,成為中國合法統治的政府,並不是建立一個新國家。當時各國也根據國際公法中「政府承認」法理承認其代表中國代表。這是國際法上政府轉移的承認。同時孫文在民元(1912年)發表之《中華民國建國宣言》也稱其革命目的,是為了要「打倒惡政府,見一良善者以替之」(見國史館編《中華民國史事概要》)亦可證。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政,也是一國之內的政權更迭,國際上也是以政府承認來承認其取代中華民國的中國代表權。這樣的政府承認是普遍存在於當今中華民國與各國外交關係上。否則若是對其為「國家承認」,怎可能有「與某國斷交」的說法。國家承認的撤銷,除非是該國已經消失才會有的舉動。
因此,若說這些歷史文獻能證明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那等於進一步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法理主權。更何況,台灣歸屬問題並不是只有靠這些條約文獻就可以取得,尤其是過去五、六十年來縱橫交錯的國際情勢與台灣人民意願都足以影響台灣地位歸屬問題。
未來,對於此展覽,衷心希望島民能夠進一步認識台灣地位的真實才是。
2010年01月24日
[讀書筆記]《臺灣文學辭典》「割台三記」條商榷
2010年01月23日
2010年01月22日
2010年01月16日
[讀書筆記]古籍牌記研究文獻目錄
針對沈津為文談古籍牌記,特以此為題整理出相關研究目錄以供參考。
在此說明一下,此文獻目錄多半是從網路資料庫中查詢得之,完整性來說仍嫌不足,日後如有時間,當以紙本工具書作地毯式複查,期能更完善,並希望網友給予指正與批評。 ...繼續閱讀
在此說明一下,此文獻目錄多半是從網路資料庫中查詢得之,完整性來說仍嫌不足,日後如有時間,當以紙本工具書作地毯式複查,期能更完善,並希望網友給予指正與批評。 ...繼續閱讀
2010年01月15日
[讀書筆記]談臺灣歷史辭典
小齋所藏臺灣歷史辭典
在撲浪,有撲友阿仁推薦「臺灣歷史辭典」網路版。個人在此浪中發言談及張錦郎先生對「台史辭典」的校讀提出點意見。有一自稱曾參與「台史辭典」編纂的撲友稱「張某是以圖館學來作批評,但該辭典是結合台史研究的菁英因此仍可是部好書」云云
天啊。我真不敢相信。工具書與一般學術著作是不同的。縱使工具書編纂卡司再強,但它的實用性與資訊提供完整是仍是第一考量,管你是從那個角度去分析批判。蓋為使用工具書者無外乎兩種人,一研究者,一入門者。他們使用工具書共同目的是要從工具書中找到研究或問題的解答。當然,工具書詞條資訊運含量越多越好,其正確性也不容忽視。但其與學術著作仍有不同,不事說一群學有專精者就可以編出一部好的工具書。從詞條選擇、撰寫、出處的說明(延伸閱讀)到編排、附錄,馬虎不得。
我雖不敏,至少使用過許多工具書與看過、寫過相關書評,還可以分出一些工具書良窳。在此提出個人見解。
延伸四讀
臺灣歷史辭典網路版
張錦郎:許雪姬總策劃「臺灣歷史辭典」校讀記
張錦郎:台灣歷史辭典補正(臺北:臺灣學生書局,2009年12月)
顧敏耀:台灣辭書評論的首開風氣之作—張錦郎主編《台灣歷史辭典補正》評介(臺灣學研究第八期,頁171-178)PDF檔案
2010年01月13日
[日記]自由時報「臺灣不屬於中國」系列專題第十九幕後
今日自由時報由李筱峰策劃之「臺灣自古不屬於中國,教科書看不到的歷史」系列專文第十九,資料為筆者日前讀書時所摘錄之筆記,提供李教授。日前又讀幾則相關訊息,因李教授說資料已經收集夠齊全,就在等一陣子若沒有刊出再來個補遺吧。
2010年01月9日
[讀書筆記]關於方志印數一則
新年第一炮,在此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沈曾撰「古書中刻本的印數」,論及古籍印數頗詳,其論方志印數言:
和曆书一样,方志的編纂刊刻,私家坊间是不可能去做的,那是地方官的政績之一,他凭借官府的力量,或秉承中央政府之命去做,完成后交由書坊剞劂刷印,而絕不允许坊间私自刊刻流通。所以说,像曆书、方志,坊賈是不能翻印的,如果和統治集团唱对台戏,那就必定会受到惩罰。嘗見(宣統)西安縣志略十三卷,清宣統三年(1911)石印本。是書末卷為敘志篇,有云:「都為十三卷,九萬三千六百九十五字,曰宣統三年春三月,奉天海龍府屬《西安縣志略》付之活鋟一千本,綜覆刊貲筆札用千餘緡,書以一百本副在邑校圖書館,以俟後增。餘或上之長官,貽之同人。」一部地方志竟然印了一千部,也可謂大手筆。
近日讀【清】劉聲木《萇楚齋隨筆》(北京市:中華書局,頁219),其卷十有〈志書印刷部數〉一則,言:
光緒二十年,吳縣吳□□太守中彥監修《廣平府志》六十三卷、〈卷首〉一卷,卷末附刊〈徵信錄〉,列銀款收付數目,中有云:
一、付印志書三百部紙張。
一、付印志書三百部工價。
同治癸酉,修《南昌府志》,亦云印刷三百部。可見當時只印刷三百部,推之各行省志書,皆以印二三百部為止。二三百部志書,散之十八行省,每省只十餘部。後見光緒庚辰修《崑新兩縣合志》,亦云:「印刷二百六十部,續刷一百部。」大約每次修刊,各省皆只有此數也。
附記於此。
沈曾撰「古書中刻本的印數」,論及古籍印數頗詳,其論方志印數言:
和曆书一样,方志的編纂刊刻,私家坊间是不可能去做的,那是地方官的政績之一,他凭借官府的力量,或秉承中央政府之命去做,完成后交由書坊剞劂刷印,而絕不允许坊间私自刊刻流通。所以说,像曆书、方志,坊賈是不能翻印的,如果和統治集团唱对台戏,那就必定会受到惩罰。嘗見(宣統)西安縣志略十三卷,清宣統三年(1911)石印本。是書末卷為敘志篇,有云:「都為十三卷,九萬三千六百九十五字,曰宣統三年春三月,奉天海龍府屬《西安縣志略》付之活鋟一千本,綜覆刊貲筆札用千餘緡,書以一百本副在邑校圖書館,以俟後增。餘或上之長官,貽之同人。」一部地方志竟然印了一千部,也可謂大手筆。
近日讀【清】劉聲木《萇楚齋隨筆》(北京市:中華書局,頁219),其卷十有〈志書印刷部數〉一則,言:
光緒二十年,吳縣吳□□太守中彥監修《廣平府志》六十三卷、〈卷首〉一卷,卷末附刊〈徵信錄〉,列銀款收付數目,中有云:
一、付印志書三百部紙張。
一、付印志書三百部工價。
同治癸酉,修《南昌府志》,亦云印刷三百部。可見當時只印刷三百部,推之各行省志書,皆以印二三百部為止。二三百部志書,散之十八行省,每省只十餘部。後見光緒庚辰修《崑新兩縣合志》,亦云:「印刷二百六十部,續刷一百部。」大約每次修刊,各省皆只有此數也。
附記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