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1日
港都遊俠番外篇之Gloria –5
首先要說的是,這一篇是紫薇客串的,本人沒有做任何刪減。讓我們歡迎紫薇。




果然,那天之後,Gloria再也沒接到那家公司的電話,於是Gloria又陸陸續續的找了好幾個工作,其中也曾錄取過待遇不錯的工作,但事後Gloria想想覺得跟興趣不合,所以沒去上班,畢竟工作已經很辛苦了,如果再跟志趣不合的話日子會過的很痛苦,所以雖然薪水很高,但還是放棄了。
兩周之後某天早晨……
鈴~鈴,電話響了,電話接通後聽到的是女孩子的聲音,表明是某公司主管的秘書,並問她是不是蘇小姐。在確定身分之後,通知Gloria隔天去上班,到公司之後只要跟櫃檯說要找一位林先生,就會有人帶她去的。掛下電話後,Gloria心裡還覺得奇怪,心想:“這家公司是不是有問題啊?怎麼那麼久才通知錄取,該不會是找不到人吧!”雖然心裡有諸多的疑問,但隔天上午,Gloria還是按照時間去報到。
隔天一早,Gloria在公司門口正要踏進公司的時候,突然聽到“砰!”一聲巨響,在Gloria還來不及反應的時候,便聽到有人說:「通通不要動!」「全部蹲下,把手舉高。只要誰敢動我就開槍!」這時在門口的Gloria大概弄清楚是怎麼回事了,原來是搶劫。
“天啊,不會吧!才上班第一天就遇到這種事,我的運氣也未免太差了吧!” Gloria嘀咕著,一面試著打電話報警。不過已經來不及了,因為搶匪已經看到門口的Gloria,並雙眼狠狠的盯著Gloria看,Gloria心想:“完蛋了,被他看到了,我應該怎麼辦呢?”突然,搶匪說了一句:「妳,過來這裡,蹲下,雙手舉高!」Gloria雖然很不願意照做,但對方有槍啊,如果有個閃失,這可不是開玩笑的。於是乖乖的找個位置蹲下,雙手舉高,靜靜的看對方有什麼動靜。
半小時之後,搶匪幾乎把整棟大樓都快搜括一空了,看到對方手上拖著重重的一袋子,Gloria心裡有了好主意……。
趁搶匪不注意的時候,Gloria慢慢的移動雙腳,一步步的靠近大門邊。正當搶匪準備離開,快走到大門的時候,Gloria對著大家喊了一聲:「快報警!」,並很快的起身拖住袋子試圖不讓他離開,但是搶匪也不是省油的燈,立刻把持槍的手朝著Gloria的腦袋指著,Gloria心想這下子要完了,鐵定沒命了。就在這時,突然有位男性員工從搶匪的背後把槍搶了過來,Gloria見機不可失,立刻狠狠的踹了搶匪一腳,再給他幾拳,搶匪痛的跪在地上站不起來了,只好頻頻求饒。這時,警車也趕到了,並很快的把搶匪押上車,結束了一場驚魂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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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唷,你的朋友群,真是臥虎藏龍耶,我看了真是覺得自卑,看來,我還是專心去當我的狐狸精好了。
奇怪,紫薇給人的感覺很端莊「閑雅」,怎麼寫起小說來,這麼無厘頭的幽默?
真有趣~~哈~哈~~
真是紫薇寫的.跌破眼鏡啦!
哈哈~~好玩就好!你也會想不到呀!
英:
呵呵~~
妹:
你又沒有眼鏡可以跌!應該是我才對,呵呵~~~
說什麼我的文章很多人拍手
我還摸不著頭緒想說:有嗎@_@
(會這樣想是因為我的部落格網址是不公開的,都是老朋友在看)
搞了半天才知道他說的是這篇...:P
我修過小說,但不會寫小說
大家一起來玩也不錯
說到這裡
還有人願意接手的嗎?
我們來個小說接龍如何?
如果沒掐對時間可就很危險了!
我覺得寫得不好
不夠生動...
如果是編的,那還好,如果是真的,那就要冷靜處理!
故事是編的,如果發生在現實狀況,
紫薇......沒有辦法像Gloria一樣處理,
因為,我可能會先被歹徒打死吧....=_=
我期待看到接下來的串連大作
再來是那位要出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