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2,2006

給徐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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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看了你寫的「香水」電影版試映,被具體化了的場面雖然跟小說所勾勒的世界略有差距,一些細微的情節也只點到為止,但濃縮成2小時後的「香水」(應該說是「香精」)仍是非常好看。

感想1.
故事採倒敘法描述主人翁葛奴乙多舛的一生,打從第一個畫面的呈現就很魔幻。幽幽暗暗的一個人影,然後一抹光打在他的鼻上,那人呼吸著,鼻翼微伏,點出這個跟嗅覺息息相關的故事,漂亮的如一則精品廣告。葛奴乙誕生時也同樣讓人印象深刻。真的不得不佩服那個小嬰兒演得太好了,Bravo!,我一度懷疑那是一個假娃娃,可是他身上的血管汗毛又如此具有生命力,當鏡頭推到那小鬼的鼻頭上近拍時,透過光,那小巧的鼻孔一張一合,上面的體毛清析可辨,看了好想讓人把他的鼻子捏住,看他能憋多久。(還好我不會生小孩)

感想2.
葛奴乙用香水迷惑格拉斯城的居民,讓他們深刻感受到愛的降臨,進而瘋狂雜交(用字會不會太粗俗),全片在這裡到達高潮。閱讀小說的時候已經覺得你這一段寫的很妙,一看到電影畫面,還真的夠震撼,心裡不禁要驚呼「媽的,真的太有種了」雖然一點都不情色,甚至好笑,不過要那麼多人赤身露體的在那邊演出還真的很猛。(辛德勒的名單裡也有很多裸男裸女,不過他們是受難的,而且是黑白片。)

感想3.
觀賞的時後,每當葛奴乙殺人,坐在我身邊的女人就會發出一種看到噁心穢物的咦啊聲,當然葛奴乙這樣的人絕對是變態,只是跟著流暢的劇情我們也得以用一個變態者的角度來看事件始末,看完著個故事,雖然不能苟同他製作香水的方式,但也會有一絲同情,他最原始的初衷不過是希望得到一點點的注意。只是幹嘛凶殘的殺害處女來偷她們的體香呢?真該建議他試試中國的童子尿,環保養生又不犯法。

感想4.
本片的導演導過「蘿拉快跑」和「公主與戰士」(「公」片中男主角為救女主角,劃破她喉嚨用吸管幫助她呼吸的那一幕差點讓我吐出來)這部片中用了很多新面孔,比較有名的演員是達斯汀沃夫曼,詮釋那個江郎才盡的調香師。他明顯得胖了不少,誇張的演法讓人聯想到他當年扮的虎克船長,他真的很適合演這類角色。而女主角在小說中是個絕世美女,片中的那一位倒少了一點驚世之感,雖然還是美,卻有點平庸,反到是男主角比小說裡的人好看太多,他執著於香氛製造的過程,勾起我腦海裡「認真的男人最迷人」這句話,不怎麼覺得他變態。

Roll Card.
香水之後,最希望看的文學改編是「百年孤寂」,只是聽說馬奎斯到死都不肯出賣電影版權,也許是怕自己的心血慘死在大螢幕上吧。但還是希望有一天能看到。

總之,老徐啊,電影拍的還不錯,未能拍到100分,是因為你小說寫的真的太棒了,難以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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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6,2006

伯九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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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Beaujolais Nest Arrive!」每年一進入11月,全世界的葡萄酒愛好者就等著在第三個星期四說這出句話,因為那代表一年一度的薄酒萊新酒又向世人報到,以醇美新鮮的口感來討好世人的嗅覺與味蕾。所以昨天幾乎個大飯店或酒商在16號凌晨都有薄酒萊新酒的開酒儀式,更貼心一點的,在15號的中午過後,新酒早由快遞送到每個受邀者桌上。

我參加的是比較多人去的那一攤(正所謂大隱隱於市,人越多越好躲,越不會被發現你不專業),同行的還有H雜誌的R學長,同事L、跟H,地點是晶華酒店。 因為這場Party還有結合針織女王潘怡良的時裝秀,所以來的人很多,詭異的是,幾乎看不到一個時尚線的咖,之後L才提醒我,昨天不是新裝發表,所以不會有時尚咖來,不過正好也發現,原來酒線也有不少好看的,真是一個開心(哈哈哈哈哈×3)。

不過主題還是回到薄酒萊。從1970年代末期開始風行至今,對於葡萄酒的愛好者而言,品嚐薄酒萊可說是每年最享受的例行公事,這種來自法國勃根第地區南邊的BEAUJOLAIS 區,以Gamay品種葡萄釀造,採未破皮式浸泡,而且不存放於橡木統內發酵的葡萄酒,原本是給酒商、餐廳及消費者品評用,如果新酒好喝,那麼該年產的葡萄酒品質就應該不錯。後來由於行銷策略成功及宣傳得宜,法國政府敲邊鼓,甚至立法,規定薄酒來新酒必須在11月的第三個星期四才能銷售,於是造就這件聖誕節前的盛事,「薄酒來新酒到了 Le Beaujolais Nouveau est Arrivé」這句話也世界各地流行。總之薄酒萊比起一般紅酒的單寧低,而且打破美酒越陳越香的定律,不需久藏,每一口皆散發濃郁果香果,搭配鵝肝、乳酪、海鮮等清淡食物更是相得益彰,難怪被時髦人士視為耶誕跨年Party暖場必備酒。

相較於2005年深受好評的薄酒萊,根據酒商那拿來的數據表示,2006年的新酒一樣不遑多讓。法國地區氣象局指出,今年七月是非常炎熱的一個月份。平均溫度在攝氏35到39度之間,日曬多達1039小時,8月氣溫雖然驟降卻依舊日照充足,如此條件讓今年的果粒成熟的比預期快,收成的日期也從9月初便開始。由各種跡象顯示,06年的薄酒來新酒絕對也是值得品嚐的佳作!

但事實是……才怪咧!難喝!不過,這酒本來就是喝氣氛的,而我那三瓶薄酒來應該統統進廚房燉牛肉用!

親愛的Juila小姐看到這可不要罵我,雖然我不喜歡喝,但是我是真心誠意幫妳寫新聞稿的,希望你們飯店賣的好! 最後感謝晶華公關B小姐非常熱情的招待,也祝她的北京之旅玩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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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4,2006

The way we w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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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要訪Mr.C有一段時間了,不過一直在忙別的單元,所以壓根沒去注意這號人物,直到昨天晚上,一查他的背景資料,發現他極有可能就是我喜歡了3年的Mr.M之後,心情變的非常的忐忑。

認識M是在我剛上台北的時後,工作沒著落,當兵2年的積蓄又快用盡,生活只剩魯肉飯、104跟網路,不投履歷的時候,我就到聊天室找人聊天。我記得是在9月的一個晚上12點多,我跟M搭上了線,沒多久,他來了電話。我不得不承認他的聲音是我聽過所有男人的聲音中最低沉迷人的,而且非常有風度,所以聊了30分鐘之後,我們便約在我家樓下見面。

看到他的那一瞬間,我真的想感謝所有的神明,因為他完全符合我的理型。長相陽剛、身材壯碩,留甜甜圈鬍,重點是看起來很成熟,而當他看到我的那一刻,表情也有掩不住的喜悅,我想我們一定是彼此喜歡的類型。

他開著他的車(後來才知道那是Porsche)的帶我去逛榮星花園,那一晚天氣涼爽,我們就這麼手牽著手走遍了大半個公園,當中駐足的時候,我們便親吻。他的吻裡面有airwaves的氣味,他的鬍渣刺得我嘴角癢癢的,卻很舒服。

沒再往下發展他就送我回家了。之後我們又出去了一次,逛的是河濱公園,直到第3次我跟他才做。那是非常非常非常美好的一次。然後他就消失了,手機的語音留言成了我唯一想念他的憑據。然後3年過去了,他在我的印象中變的越來越完美,完美到拿來跟其他遇見的對象比較時,無人能及,就像「食神」裡的那一碗黯然銷魂飯,想來總是心酸。

今年8月多,我們居然又碰上,當我接到他電話的時後,手抖的像連續喝了100杯咖啡,我陪他去吃宵夜,他則載我去散步,這一次,是大安森林公園。那晚我們逛了快3小時,邊親邊走邊聊,他還是一樣待我如一個摯愛的情人,我沒問他為什麼3年人間蒸發,因為我明白他絕對枕邊有人,我看得出他的難處,他到也勸我趕快找一個好的伴,只是我沒跟他說,那些所謂「好的伴」都被他的影子給打敗了。

9月我們又見了一次,在msn上也聊過幾次天,之後,他再次淡出我的生命,不過這一次,我沒上回那麼難受了,這是所謂的成長嗎,還是終於承認自己沒那個福氣跟這樣的人在一起。朋友說,把他看成是一個玩家級的調情高手就可以釋懷了,其實很有道理。哪怕是逢場作戲,那幾個晚上,我真的很快樂。

昨晚突然意識到有可能跟他在碰頭時,有些感覺又回來了,那會是一場難堪的相對嗎?如果真的是他,那我們的底牌就都亮出來了。
是或不是呢?


P’s 今早出門時,看到室友帶了個小底迪回家過夜,看到那小朋友臉上似曾相識的幸福表情,我覺得我真的老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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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13,2006

來去瀟灑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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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在13號星期五晚上,GQ在信義誠品舉辦了在台創刊10年的慶祝Party,抱持去看靚仔的心態,雖然心裡明白什麼事都不可能會發生,但是單獨回家也是百無聊賴,加上被激沒見過世面,半推半就的就跟朋友參加了這場盛事。

Party地點在6樓,震耳欲聾的音樂,幾條街外都聽的見。從一樓電梯口開始,就跟一群看起來很”上流”的男女等在一起,進入會場,眼前所見真的是名符其實的「衣香鬢影」,每個男生的穿著打扮看起來都像是乾淨整潔,有型有款,女孩們也是個個優雅迷人,一付很帶的出場的樣子,場面非常做作,ㄜ,我是說非常的有格調,男的GQ,女的VOGUE,大家都是落落大方,笑臉迎人,全身上下沒一件名牌的我當場自覺矮了一截。

我認識的人不多,所以大部份的時間都跟在我朋友的屁股後面,他們再介紹一些人給我認識。一圈下來,你會發現,其實每個人不是正在social,就是在張望與等待social的目標,旁邊的聊天對象大多只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用來讓自己看起來很受歡迎。所以仔細聽,在這種場合說的話有80%都是言不及義的,一個老套的笑話可以讓一群人樂得前翻後仰,一個無趣的話題更可以讓一夥人中邪似的討論再三。如果沒跟上某個小團體湊個熱鬧,也要裝成一付在找朋友或等人的樣子,怕得是別人不當你一回事。心理學告訴我們,不論你是小學生還是老熟男,人總是是怕被排擠,怕被孤立。我懷疑這種時刻,有誰是真正have fun。

不過當晚還是有真正讓我開心的事情發生。

透過朋友介紹,我終於跟這陣子瘋狂花癡的偶像握了手。這個最近爆紅的日籍廣告model,短短幾個月之內,接拍了許多大牌子的CF,雖然本人不如廣告上那麼高,但是,還是非常亮眼。他的手掌很厚實,握起來也很有力,奶奶說有這種手掌的都是有能力的男人。他有沒有能力我不得而知,但他的魅力確是千真萬確。我對他說了一聲「好茶作!」他先是一愣,接著便爽朗的對我笑著,頓時我他X的高興地三魂七魄都要隨著當晚施放的煙火直衝上天。

臨走的時候,望見偌大的電子螢幕上不停的秀著這10年來每一款封面,真覺得時間過的好快,都10年了哩,記得第一本GQ創刊時,我還捨棄了當時最愛看的日文雜誌「MEN’ NON-NO」轉投它的懷抱,視為「轉大人」的必備時尚聖經,現在,它則成了我工作上的參考書,閱讀的角度有了很大的不同,再10年之後,又會是怎樣的情況?

最後「不衷心」的祝賀GQ Taiwan 10生日快樂,也希望它繼續引領台灣的男人有更廣的人生態度與視野,當然,我也很「衷心」的願意把自己送給GQ,為它賣命,那就是100分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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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1,2006

我的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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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7,2006

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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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親愛的你:

外面剛下過雨,空氣還有點冰涼,我挑了最適合這種天氣聽的「The Piano」,開始寫一封信給你。

從知道我的愛情跟別人不一樣的那一天起,我就一直在等你,你的樣子我已經想過幾千幾百遍了,對我而言,你是如此陌生又熟悉。一開始你長的高高壯壯,有著壁壘分明的肌肉,粗粗的眉毛單眼皮,聲音低沉有磁性,心地善良,個性成熟,而且有淵博的學問卻不賣弄聰明。但是我很快就明白,即使我跟這樣的你相遇,頂多也只是露水一夜的恩情,你的身邊沒有我的位置,我也沒那個福氣。不停的把你還給別人,讓我覺得自己像個無恥又可悲的竊賊,為了一個空虛的海螫蜃樓不停的努力。

過了25歲之後,我的世界因工作的緣故突然開闊了起來,我覺得一定會在某個場合跟你不期而遇,然後開始一段成熟穩定的關係,只是你還是沒出現,形蹤成謎。有好幾次在激情的歡愉中,我錯認對方會是你,一味的死心塌地,到頭來也只是撲了個空,頭破血流的落了一個犯賤的「玩不起」。如果這是找到你的一個必經的過程,我真懷疑這種嚐試錯誤法是不是還要繼續。

現在我老了,真的,很多夢都不敢做了,當然也包括遍尋不著的你。思來想去,好像也只能可惜自己真的不夠優秀,沒法讓你在一堆美少年裡發現我這個不起眼的存在。所以我不再去想該怎麼規劃我們的假期,不再買兩個人共用的東西,開始習慣一個人抱著枕頭看DVD,慢慢的,浪漫在我的個性裡死去,反正,你應該也不會在意。

我曾說過,你來的那一天,我一定賞你一巴掌,不過現在,似乎要揍你一拳才可以。因為你真的太晚來了,我身上所謂的青春流逝的比預期的快,我不知道還能為你保鮮多久,也許我的談吐成熟了,涵養也日漸豐富,但是不能讓你看到我最美好的時候仍會是我最大的遺憾,我是沒力氣再去找你了,而且有人說「當一個人喜歡上一個人,而對方也剛好喜歡他的機率跟奇蹟差不多」,似乎不無道理,相愛,真的需要運氣。

這封信,是我對你的一枚信號彈,倘若你在遠方看到了,一次也好,請來看看我,讓我相信了大半輩子的信念得到證實。當然,如果你沒緣份看到,我也希望你跟另一個人能長久幸福,因為我還是很愛你,即使我不知道你在哪裡。

愛你的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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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8,2006

有怪獸!有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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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不及待的要說,今天的中午十二點半,我看到了一頭怪物。當然就技術上而言,牠是耗資千萬所打造出來的數位科技,以兩個多小時的壽命在螢幕上神出鬼沒,不過牠所帶來的恐怖效應,絕對比鬼臉王異形真實,也比美腿皇后酷斯拉強,看完之後真的會心有餘悸。

劇情非常簡單,在韓國首爾的漢江裡,躲著一頭非魚非獸的變種怪物,身驅大約一輛卡車的大小。某天下午,放學的時間,牠竄出水面吊在橋蹲上被河濱公園的遊客發現,起初大家還當牠是海豚還是啥鬼的丟東西餵牠,下一秒,怪物開始吃人,災難於是開始。故事的主軸在闡述主角的女兒被怪物抓走,然後他們一家人聯手營救她,同時殲滅怪物的過程,主梗清楚易懂 ,像一則會刊在報紙國際版頁的外電新聞。

不同於好萊塢嚴肅的怪獸電影,或者追來追去不之所以的恐怖片,這部<駭人怪物>穿插了不少有趣但又諷刺的情節,更把多的時間拿來描繪一家人緊密的親情(如果是好萊塢,肯定拍患難見愛情),比方說一家人誤會女兒死去在靈堂裡哭的死去活來的當口,突然來上一段廣播說說車號xxx麻煩外頭移一下車,還有主角不明究理地被一個鬥雞眼外國人強制抽腦漿(我猜的,沒演的很明)之後逃出來卻發現一群美國大兵在烤BBQ,一些韓國人擅長的情境式幽默都被處理的非常自然,有助觀賞的人更能融入其中,再加上東方的人物面孔,以及跟台北差不多的建築物,都很容易讓人產生投射作用,感覺這故事真的有可能發生,而且就發生在你家附近,光想心裡就要發毛。

至於那頭怪獸,真的很逼真,我所謂的逼真是指牠身上的皮膚跟色澤很像一般我們在快炒店常見的某些海產,不會像異型那樣過份的黏答答,size也不會像酷斯拉巨大笨重(人大呆,狗大笨,怪獸亦然),你會很輕易自動的信服於牠的存在,尤其是牠那張嘴,真的很噁心,我看過一種叫泰國鱧的魚,兇起來的時候庛牙裂嘴的,大概就像那樣,看了就討厭。總之這隻怪物被塑造的很成功就是了。

回辦公室的路上,我還是一直在想著這部電影,片中的某一個場景讓我想起宜蘭的冬山河,我記得有一回去那玩,結果發現河裡的臭臭魚(就是水族箱裡清垃圾的貼壁老鼠魚)多到氾濫,每一尾都至少一個前臂長,最誇張的是,這些臭臭魚會自己跳上岸,沒被曬死就在彈回河裡,所以冬山河邊的草叢裡,一堆魚。要是這些魚是肉食性的呢?

從小到大看了很多同類型的片,從<大白鯊>、<異型>、<酷斯拉>到阿湯哥的<世界大戰>及不久前的<金剛>,這一部<駭人怪物>算是看了很有感覺的。謝謝群體多媒體的朋友,邀請我來看試映。

真的要重視生態啊,大自然會反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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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3,2006

擁抱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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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主要有2個行程,一個是去採訪知名造型師R先生,另一個是去參加晚上Jean Paul GAUTIER(簡稱JPG)的秀。

跟R的訪問上星期就敲定了,只是最近一直很忙,也就沒時間擬問題,功課做的不足,訪問起來特別心虛(其實我好奇的是他的感情世界)。到他新搬遷的店面時,R還沒到,我就先參觀了室內的陳設跟擺飾的商品。將近100坪的空間,規劃的非常典雅,我想再怎麼猥瑣的人踏進這裡,也會被它的高格調所感化,如果把瞳孔當成鏡頭,那麼眼光不論放在何處,想必都是一幅美麗的風景(我請攝影師幫我多拍一點,最好拍他個片甲不留)

也許是因為雨天的關係,R約莫遲了20分鐘才匆匆趕到,我也正好以時間不多為由,簡化了我的訪問(反正問題了無新意),慶幸他人真的很nice,態度也非常誠懇,回答問題侃侃而談,展現一種見過大場面的人的氣度,難怪有那麼多藝人透過他的雙手點石成金,而對於閃電般的訪問他似乎有點意外,我則以不佔用他下一個通告為理由夾尾落跑,感覺有點失敗,看來我要用十二分的力氣來寫這篇訪稿,好好謝謝他如此親切待我才行。

晚上8點30分,跟我們家時尚編輯L、J和H一起去The Bed看秀,順便騙吃騙喝,AA贈品。雖然服裝我算外行,可是老實說,今年秋冬JPG的衣服真的很糟,整場秀看下來只有一件去年就流行過的黑色天鵝絨外套還算好看,其它的不管是男裝還是女裝,不是像舞台劇的戲服,就是平淡無奇(別想騙我那是極簡風),雖然懂不懂的欣賞是見人見智,但我還是不禁要好奇到底什麼時機之下適何這種種風格。

看完秀之後的時間,我們跟一群不認識的人圍在一起抽水煙(反正這種場合總是生張熟魏,久了就習慣了)還要占卜老師幫我們算命。對於一口煙都沒抽過的我來說,抽水煙自然也是頭一回,在J的指導下,我吸進第一口帶有花香味的煙霧,整個肺部還真的會有鼓鼓的,感覺有些飄飄然,不過吐出來之後,喉龍倒有點乾,他們說是品質問題,理應不會這樣。反正我是嚐個新鮮,以後不再抽了,反而是算命老師對我連續丟了2個炸彈讓我失魂落魄,非長失望。第一彈:我今年感情不會有結果,遇上的頂多是soul mate(幹,又是soul mate,我的soul mate 集點卡都快爆了),第二彈:你(指我)不會是做雜誌的人(這一彈差點把我炸死,我真不知道除了雜誌我還能幹嘛)老師之後神秘的看著我,笑笑對我說日後還會在見面,我猜她該不會引誘我在去找她付費算一次吧,

別啊,一整天下來,我心情已經夠糟囉!somebody give me a 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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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2,2006

美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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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列出一輩子最糗的事情,那麼看牙醫絕對榜上有名,真的,口腔應該也算是「私處」之一吧。在一個陌生人面前咧著一張大嘴,然後任由他操著傢伙往你裡面吱吱吱的鑿洞補石,你只能雙手緊握,卻無力反駁,那姿態說有多醜就有多醜,如果那名牙醫又是你的菜,那真是老天!恨不得把自己吃了!

前幾天跟前同事W小姐去吃涮涮鍋,她小姐自己發胖不打緊,瞄到我左上排臼齒上的蛀牙,小唸了我一番,突然覺得再也不能騙人說那是一粒黑胡椒,笑起來也不想左閃右避,從發現到現在拖了快3年,我終於決定去一趟牙齒診所,把這個人生的小缺陷彌補起來。

因為搬來這還沒看過牙,光找診所就花了好久時間,結果,在我家後面那排房子,居然就有2間。(台灣是美食天堂,牙醫診所多也就理所當然)。選了其中一間門面看起來比較大的,也許的技術也會比較好,至少該家的櫃檯美眉比另一家的歐巴桑看起來專業親切,誰叫這是包裝行銷的年代。

感覺才等一會就叫到我了,盡量從容的躺上平在診療椅上(雖然醫生相貌普通,還是不能在他面前跌股),因為個高,牙醫一直要我再躺上面一點,直到我覺得整顆頭都要沉下去了才叫停,接著他拿著鑿子在我口中翻啊翻的(都跟他說蛀在哪了還找啥?難不成我會吞了鑽!)然後塞了團棉花在我上顎,一手持著電鑽就往我那顆黑胡椒去,一聲通知都沒有!

磨去蛀蝕部份的過程真的很酸,尤其不知道那一秒那鑽頭會再碰到牙神經的狀況下,更是讓我緊張到要把雙腳絞成麻花辮。伴隨著那種挑釁理智吱吱吱的聲音,偶爾還嗅到一絲快速磨擦下產生的焦味,死盯著天花板的眼角也開始有了溼潤的感覺,我真慶幸我的雙手還能十指交握,而不是狂呼醫生耳光,不過後來想想十指交握也很糗,那護士該不會以為我在向耶穌禱告快結束這苦難吧!我可是媽祖的乾兒子,要也是雙手合十!

約莫過了20分鍾,我的臼齒給補上了一層黏膠,之後醫生又在膠上面花了近5分鐘來磨平(我當他要雕花呢,攪那麼久)一顆如假包換的牙齒就大功告成了。為了讓它更穩固,我那一晚沒在進食,超餓,不過我很快樂,像是整個人又完整了,不是0.999,而是標標準準的1。

我不會虧待你的,我的牙。呵呵呵(燦爛大笑狀)

p's聽說牙醫的外遇機率居醫界之冠,這點我沒啥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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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5,2006

M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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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太久沒在這種上班尖峰時間搭車的緣故吧,今早進了捷運站發現乘客還真不少,只是看起來有精神的沒幾個,不是摀著嘴打哈欠,就是雙眼惺忪半閉,感覺整個站內很缺氧。列車進來之後,車箱內人更多,平時還可以瞄到一個空位,自從土城通車之後,暴增的乘車人口,讓在這時間上車的人就真的跟擠沙丁魚一樣(誰看過擠沙丁魚?我倒覺得像是做活塞運動,一心就是要對方”再進去一點”)

因為人多,所以大部份的人也都清醒了一點,除了那些有座位的人之外,搶到一席之地便安穩的閉目養神(尤其是黏在博愛座上的年輕人,十之八九都會裝睡)當然還是有人抓著吊環然後闔上雙眼,像一隻晾掛著的北平烤鴨,不然大家的眼睛都是睜開的,只是不曉得眼光都朝向哪裡?

我的視線一向都是往下45度角看的,也不知道是哪時養成的習慣,所以好幾次當我自己發現時,我的目光都是鎖在跟前那個人的胸口部位,非常的不禮貌。在不然,當我坐著的時候,順著這個角度看出去,往往是某人的拉鏈或是大腿內側,一樣非常失禮,希望別被認為是變態才好,除非是肌肉男,不然我的眼光都是放空無意識的,單純的是讓視覺有個停駐點,而這個角度對我來說非常的舒服。只有2種狀況我會特別去盯著人看,一是對方真的好看(值得看),另一個就是對方把車廂當自己家的那種傢伙。

我真的很討厭有人在車廂裡給我搞「make yourself at home」那一套,在密閉的空間給我大聲講話,巴不得他家九族的大小事都灌進別人的耳朵,再不然就是智障高中生的白癡對話,每一句都是毒素。最恐怖的是那些帶小孩的父母,明明孩子吵的要命也不賞個巴掌,還在那邊炫耀說「寶貝你好棒喔」,這時我要是有力氣,我都會定定的看那孩子一眼,然後露出一臉「明明是隻豬」的不屑表情,通常對方會比較收斂。

幾年前有部偶像劇叫「捷運愛情故事」,張愛玲也對類似的狀況寫了一篇叫「封鎖」的短文,所以早先捷運通行的時候還幻想過一些愚蠢的情節。現實雖然每天在捷運站形形色色進出幾十萬人,不過這種相聚一刻的時候(平均是20分鐘),再對眼的人終究也等同美麗的海螫蜃樓,總還沒看夠,就消失在一陣逼人的嗶嗶聲之後,壓根是不可能有愛情的發生吧,至少對我是如此,一直如此。(而且搭捷運的人可能自己沒有交通工具,Out!)

P's 我有一天一定要帶我媽來搭一次捷運,讓她體會什麼叫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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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9,2006

補風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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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零晨4點多,冒著今天一早遲到的風險,翻完最後一頁「風之影」。結束籠罩一個星期以來懸疑的夜生活,抽離美麗的巴塞隆納,像觀看了一場耗資上億的精緻大戲,有一種愉快的滿足(朋友說就像剛嘿咻完那種爽樣)。

這本書很多人跟我推薦一定要看,包括該出版社的編輯、久未見面的前同事,甚至是msn上很少叮咚的網友,都說拜讀此書長百年功力,不可錯過之類的話來威脅我,只是我對暢銷書這東西一像興趣缺缺,覺得不過是趕流行,直到有一天逛東區後面的精品店,發現連店長都捧著它在啃,我才像出版社要公關書來看,試試它真有那麼利害。

結果翻完前幾頁我就投降了,第一天夜裡看到天快亮多還停不了手,趴在床上看得腰酸手麻,不知東方魚度白。接下來每天睡前總要擠一點時間來看,想說蠶食鯨吞也要幹完,只是如此斷斷續續的念情緒很不連貫,所以昨晚就發狠地一口氣看完,求個痛快。這樣也才能看出它精妙與薄弱的地方,我是打從心裡懷疑有哪本書能如宣傳文案上寫的「開創文學新革局」的。

「風之影」起首魔幻寫實的手法像馬奎斯的「百年孤寂」一般引人入勝,主角達尼跟他老子一老一少一下子就把我騙進西班牙,中間的篇章又像國小時讀科爾道南的「偵探福爾摩斯」,謎團鋪天蓋地的困著思維,讓人撞破頭也要往下找答案,到了末段又好比回到瓊瑤阿姨「庭院深深」那種令人瞠目結舌(傻眼)的情節,滿溢狗血的味道。讀完最後一個字,雖然可惜收尾的地方沒有什麼新意,有些橋段稍嫌「肥皂」,(拍成影集肯定比拍成電影來的好)但還是不得不承認這本書很值得看,比起其他浪得虛名的書籍更是擲地有聲。對於翻譯者范湲用字遣詞的功力也深感佩服,很多國外的著作就是東卡西卡的死在譯者手上,范湲則為中文本批上了美麗的外衣。

結果我今天睡到10點才起床。就像餓很久的人突然大吃會吐一樣,也許太久沒通宵吞這麼多字,到現在腦袋還漲漲的,難怪人家會說小說是「閒書」,果然工作後看書還非得時間上有所餘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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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2006

短調長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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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當晚獨自看了關錦鵬導的「長恨歌」。因為早先看小說時虎頭蛇尾,所以非常想知道後半段的情節是如何發展,影碟一出馬上租了來,又買了一些零嘴(吃的太多會分心),開始癱在床上,整個人一吋一吋的回到老上海裡去。

女主角王琦瑤(我一直覺得取做王瑤琦比較順口)由香港天后鄭秀文擔綱,全片講著蹩腳中文,演起主角少女時期配上清湯掛麵的學生頭也有點老態,也許民初舊式的女人都是那麼老氣橫秋的一張臉,但以現在的眼光來看,就像是延畢好多屆的老學姐,直到扮起老妝看起來順眼一點。除去這點不談,她這一部片倒是演的很用力,搥牆、撲地、嘶吼,該哀怨的時後也透出無所謂的神情。難怪傳聞她會入戲太深患憂鬱症了,演這種苦情角色一定很容易卡到陰。

片中的其他幾名男演員則是恰如其分的詮釋著他們的角色。胡軍是她第一份愛戀李主任,非常有氣度,如果王琦瑤是上海灘上的凱莉布蕾蕭,那胡軍扮的李主任絕對比Mr.Big更big。萬人迷吳彥祖的詮釋也忠實表達了王琦瑤命裡的那場無奈,新生代演員黃覺也把一個投機者演的入木三分(這也許是內地演員的出生背景影響),他們各個本身外型、體態、語調跟作者王安憶筆下的人物相若,對照都不覺衝突,反而讓這些在王琦瑤生命裡來去的男人們有血有肉的鮮活了起來。何況他們的長像都非常漂亮,跟鄭秀文一起,畫面更是賞心悅目。

四百來頁厚厚的一本書,濃縮成短短128分鐘,所以很多細節省去不拍,讓看過書的人去自我連接,沒看過書的就努力意會,一大塊一大塊的時空去串一段一段的情感,還是可以有所感動的。我總覺得那個時代的社會空氣非常具有美感,越是動蕩,但人跟人之間的情感,不論是好或壞,越是真切,而昔日名流的排場,也絕非現世來的小家子氣,老一輩的人要唸說一代不如一代是有道理的,雖然現在生活水平高了,物資也發達了,但不論在物質或心靈層面,跟上一代比起來,捫心自問,是有些偷工減料的。

片末,王琦瑤與她同學共撐一把傘,問她同學:「所有同學之中,你最想念誰?」她同學答:「不知道」。王琦瑤便說:「有一天你老了,肯定是會想我的」,然後就俏皮的跑開了。這短短不到一分鐘的戲回扣到前面2小時的劇情,更突顯出她這個女人一生與上海輾轉興衰的悲涼。

哎呀..我會記得妳的,王琦瑤。

P's 今年七夕晚上沒下雨,對於一年一次的相會,連牛郎織女也不感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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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5,2006

颱風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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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中度颱風要來一個多禮拜了,心想也許可以撈一天假放,MSN上的朋友個個奮聲疾呼,說什麼「本島只歡迎達放假標準的颱風,不然請增強或轉向」,氣象報告的記者也是一臉興奮的帶大家看雲圖,結果颱風凱米半強不弱地來去匆匆,我們只得乖乖的來上班,雖然有人禍,但台灣仍然是風調雨順。

記得小時候,不知道是不是當時的防洪設施比較差還是怎樣,十次颱風來有九次要淹大水,當然小孩子最高興的就是淹水時可以玩樂,哪管大人急的跳腳。我記得有一次也是颱風來,當水淹到腳踝的時候,我的紙船就摺好十多艘了,等到水再漲高一點,也不怕屁股會濕,我馬上蹲下來放船下西洋,看著小小的紙船在驟雨裡乘風破浪消磨時間。

突然,船下居然游來了魚,而且不只一尾,體積也都不小,我馬上跑去跟阿嬤講,阿嬤給了我跟老姐各一只水桶,說是家後面的魚塭大水氾濫,所以魚也跟著竄流出來了,要我們死命撈,她要拿去分給鄰居(怎麼不是還業主?)不過魚實在太大,所以後來阿嬤也遼落去,他就猛了,氣勢就像參加「好彩頭」那種A獎節目一樣,我記得他抓了好多。後來才知道那魚叫石斑,很貴,撒點蔥絲蒜末跟醬油清蒸就很好吃。

還有一次颱風淹水,發生在我當兵新訓的時候。那時我在鳳山衛武營,滂沱大雨讓新訓少了些煎熬,卻也為整個鳳山地區代來數年未見的大水災,整個城市就像剛從水裡打撈起來的出土文物。身為阿兵哥的我們自然得要幫市民重整家園,而且在營區裡關了快2個星期,我們每個都迫不及待想出去透透氣。當然我們不可能拿65步槍跟手榴彈,我們拿臉盆、畚箕、掃帚還有水桶出去保家衛民,坐在悍馬車上,像一群娃娃兵。

我們單位負責清理的是鳳山新村,一個老舊的眷村,卻很有味道,就像白先勇或愛亞筆下描寫的一樣,有一種暖暖的氛圍。我們到的時候,水退了一大半,只剩遍地泥濘、垃圾跟一群不知所措的爺爺奶奶。那是我第一次如此心甘情願的幫別人打掃家裡,而且非常賣力,臨走的時候,一個老奶奶拿了幾瓶麥香紅茶來,說了一聲「謝謝你啊,阿兵哥!」讓當時菜鳥的我差點要飆出淚來。

工作之後的颱風假沒碰上幾次,要有也都只是賴睡在床上過一天,也許是因為只有自己一個人的關係,百無聊賴,開始覺得颱風淹水不那麼有趣了,反到擔心水災後吃不到青蔥這種事,真是老囉!

P’s 不是不能把使用中的電器用品丟到水裡,不然會觸電嗎,那為什麼每次淹大水,水深及腰的時後,明明很多使用中家電都泡水了,卻沒聽過有人被電死的?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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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4,2006

新厝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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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快一個月的搬家大事終於在週末完成,星期五早上9點15分我們遷進了新房子,正式成為高雄縣湖內鄉的「鄉民」。那一早,風和日麗,晴空萬里,絕對是喬遷的好兆頭,我深信不移。

離上次回去有十多天了,這段時間之內,桌椅、沙發、燈具、床組都被安置到預定的位子(因為老一輩的說一旦落好就不可輕易移動)再加上酒櫃、擺飾一放,雖然稍嫌不足,倒也像個樣子,有一種新居落成的喜氣。寬敞的房間、看上去什麼都是新的那種感覺,讓獨自在台北唱陋室銘的我,有股倦鳥歸巢的衝動,但轉頭一聽到屋後的鴨子呱呱叫,頓時啥狗屁感動都煙消雲散,我還是陪著高興就滿足了,真回南部來,怕吃不消。

當天晚上,照例是要擺幾桌酒菜宴客,低調的老爸只請了親朋好友十來桌流水席(有包紅包來才實際),不過來來去去人也來了好多,每個一來就吵著要參觀新房,爬上爬下,我們才剛佈置好的新家就像Open house,不過只看不賣。每個人看過之後都給了不錯的評價,說我們買到好房子,雖然也許是客套話,也夠我媽聽得飄飄然,她臉上喜悅的表情自我老姊結婚那天就很少浮現,我想,身為子女,盡全力也要鞏住那份喜悅,「歡喜做,甘願受」這句話當下感受特別深刻。

當然,幾乎每一個來祝賀的親戚瞄到低頭猛吃的我,一定會說上一句:「回南部來吧,你看房子這麼漂亮」之類的話要我回南部工作,老老實實的過生活,好在我定力夠,不然當真給他們勸回南部了,摩羯座浪漫歸浪漫,一理性起來還是很「冷血」的,現階段的我真的沒辦法回去過平淡的日子,我很清楚。

當晚菜色非常之好,是舊鄰居介紹的廚子。十道菜的紮實用料與華美口感從散席後賓客搶著打包菜尾可見一般,這情形無疑是為老媽的驕傲錦上添花,如果再給她年輕幾歲,肯定能一圓她「房子裡美麗的女主人」的夢想。送走賓客之後,我們自家人開使整理恢復場地,心理才真正感到踏實,這間房子,就要陪我們走好長好長的一段時間呢,有一天,它會從新厝變老家,成為一個思念的依歸,夢在做大一點,也許它會成為某個宗族的發跡地也說不定,總之希望在它裡面發生的都是好事,因為裡頭住著的都是純樸的好人。

我們搬家囉,有空來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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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8,2006

我要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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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生活無聊嗎?」朋友H從MSN丟來這一句。這對當時癱在床上,浸淫在婆媽韓劇裡的我無疑是一記當頭棒喝。當然無聊啊,尤其到這個夜晚連星星都看不到的城市工作之後,原以為會像「大亨小傳」裡的蓋次彼一樣功成名就,但是3年都過去了,啥名堂也沒搞出來,這樣的生活,當然無聊。只是這個城裡有哪個人敢說自己的生活有趣?真要說起來,誰不是一肚子苦水。

有人說,在這個年代的上班族生活,往往都是悲傷很大,快樂很小,整天拼死拼活的準時打卡,不眠不休的徹夜加班,卻連夢想的邊都抅不著,不然你以為台北那麼多頂樓加蓋的鐵皮屋給誰住。情況好一點的,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卻也難逃寂寞的魔掌,所以流行歌曲多半悽慘,什麼「我要快樂」,明明好端端的,也硬要弄到憂鬱症。

但這似乎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生活,動物的本能不就是依照自己覺得最安全最舒服的方式活下去嗎?會不會我們所謂的「無聊」,其實只是自己想太多?但是,如果我們的生活不無聊,而信服了父執輩所謂的「平安是福」的觀念,那為什麼看到旅遊生活頻道裡的花花世界又會感動的要命?

親愛的H,這真是個大哉問,就像雞生蛋,蛋生雞那題一樣,真的不要用這種近乎哲學的問題來考驗我拳頭一般大的腦袋,雖然檢視我的生活作息真的像是一筆流水帳,沒有特別之處,但是我會盡量讓它有點樂趣(今天朋友說我是天生的諧星),樂觀如你,一定比我更容易辦到。

以下是今天我的極樂十事
1.故意睡到遲到,然後請補休
2.中午跟朋友M、T愉快的午餐
3.美編E還我200塊
4.收到公關公司寄來的VERSACE新款男香
5.聽到一則俗又有力的笑話
6.終於幫主編抓到黃妃的「追追追」
7.看到朋友M的blog,寫的非常好
8.接到某人問候的電話
9.準時下班,趕上韓劇的結局
10.趕上垃圾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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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6,2006

夜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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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晚上”夥同” M小姐跟同事L參加了Johnnie Walker在世貿二館舉辦的party,早先公關說受邀名額有限,要我們持票進場,所以還以為會是個小型的聚會,沒想到一到現場,不誇張,長長的人龍硬是從世貿排到紐約紐約,而且人手一張票!雖然最後仍是以媒體的身份快速通關,但站在入口往外望了望,如果今天不是記者的身份,也許還在那望穿秋水,主辦單位應該在規劃的仔細些才是。

撇開進場的混亂不談,整場派對到是滿好玩的。入口到場的通道上四射的雷射光束,一方面營造了異次元空間感,另一方面該是擺明要把人搞瞎,非常炫!非常有氣勢。我們進場時,四周果然跟瞎了一般的漆黑,只剩前方舞台一抹光亮,那時聽說鄭元暢剛秀完調酒,輪到一名黑衣裝束的女琴師咿咿呀呀的騰空表演著。人群不斷鼓譟,我們則摸黑直奔吧台換酒喝,這才是我們來這的目的。等到第一杯(Johnnie Walker黑牌混咖啡酒)喝到一半,女琴師升天了,舞台下方楊乃文走了出來,伴隨大家掌聲的跟吼叫,她開始陪我們「靜止」。

楊乃文唱完之後輪到身揹黑色人工翅膀的Soler出場,很可惜他們聲音都被蒙住了,聽不清在唱啥,我們便跟彼此聊天,順便認識新朋友。這時穿著”辣”裝的M小姐還被來自泰國的時尚媒體抓過去訪問,回過神才知道方才那個高挑美女主持人是人妖,應該算是當晚的插曲。Party的壓軸是一襲金色華服,性感到爆的莫文蔚演唱「世界大同remix版」,她的腿喔,沒話說,尤其從台下仰角看上去,更是有”莫”高一丈的感覺。

看人越來越多湧進會場,在該打的招呼都打過,想看的人都看到之後我們就離開了(外面的人龍還是好長一條),M小姐跑去約會,我拉著L,半茫的倆個人跑到funky找另一群朋友繼續喝。因為太久沒這樣玩,逢人就敬酒。據L說我沒喝多少就掛了,而我只記得我喝完最後一口百威,就吐了些午餐的義大利麵在煙灰缸裡,然後在友人E的一聲「你好糗!」之後,我就被帶出場了。(別家媒體的人都看到了,本來就不高的身價肯定跟這陣子的雨一樣,直直落)

我上了計程車還是一直狼狽的吐著,掏心掏肺似的,卻覺得很過癮。要感謝L陪我搭計程車,雖然我連他哪時下車的都不知道,還是感謝他。偶爾放縱一下真的不賴。下次,大家千萬別因為我糗了就不來約,Pub裡的傻B總不會一直是我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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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3,2006

碧利斯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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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颱碧利斯造訪台灣,多日豔陽高照的天氣總算涼了一些,下了一個早晨大雨,卻在出門前十分鐘驟然停止,顯然昨晚的禱告不夠誠心,只得乖乖的接受照常上班得事實。雨停太陽露臉後,當街吹來的風格外有勁,呼的一聲地撲過來,又涼又爽,不是有個北風與太陽比賽的童話嗎,這種時候還真有點像故事情節。

今天的行程表上除了上msn喇咧打屁之外,主要就是義大利輕食料理的拍攝,為我們上菜的是西華飯店的Toscana餐廳。接待我的公關是一個非常開朗健談的女孩,Miss N。Toscana有一區的座位上方使用了挑高玻璃天花板,採光良好,即使像今天這種陰霾低灰的颱風天,整個空間仍是非常明亮。因為光線充足不需架燈,所以有大概十分鐘的時間坐在位子上跟Miss N閒聊,從玻璃窗望出去的街樹在狂風強偃下左左右右的舞動,我們端坐室內喝著現搾果汁跟熱咖啡,安逸的像觀看水舞秀的上流人士(就是ㄍㄟ掰啦)。

今天大廚幫我們準備了手工抹茶細板麵、醃漬蕃茄佐水牛起士、蕈菇方餃湯跟生牛肉薄片,都是清淡可口的佳餚。尤其是那一道抹茶麵,起初會覺得它跟一般的蔬菜麵大同小異,嚼了一小段後才驚覺麵條本身蘊含清新的日式抹茶風味,與麵條的口敢切割的很分明。師傅還很有心機的在麵裡刨了些許檸檬皮,更襯的麵條清爽易入口,當然盤中肥美的扇貝跟鮮蝦也一樣美味,簡單的水煮,在淋上幾匙橄欖油,送入口中自然散溢濃郁的海鮮香氣,佐上一小片醃漬蕃茄,嗯,簡直是味蕾上的一次高潮!

至於那道醃漬蕃茄佐水牛起士,我就顯得興趣缺缺,不怕被笑不識貨,只是報導過多次起士,我大概知道那是什麼味道,它一點都不臭,但似乎也沒什麼特殊的口感,(也許是我吃重鹹的關係)現場沒準備紅酒,那就更引不出它的味兒,因為舌頭對它略帶排斥,所以品嚐時就像嚼臘似的,當然這對起士愛好者來說這可算是極品了,只是起士這東西就像歌劇一樣,頭一次接觸如果喜歡就會一直喜歡到死,不然就是終身沒感覺,而我屬於後者。

回辦公室後,喜來登的公關寄來一份特別邀請函,約我在20號去參加他們泰國餐廳的記者會,邀請函非常特別,那是一小塊標著號碼的拼圖,當天憑它入場,該不會要大家一起拼吧!那我可不能缺席,少了我這塊就湊不齊了!(想到酸甜開胃的泰式料理又是一陣愉快)

哎,就是以上這些小樂趣讓我為這家公司折腰,想想自己還真是膚淺!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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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2,2006

咕嘰!Guc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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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愛慕虛榮的劣根心態,今天跟我們家服編去參加Gucci在barcode舉辦的秋冬新品記者會,一踩進往地下室的樓梯,我的夜盲症就差點害我跌個狗吃屎,(這也是我不喜歡去pub的原因,烏漆抹黑的場所可能讓我死於非命)我想老天爺在警告我,一個美食記者跑來看什麼Gucci?買的起嗎!

這場記者會得時間非常的長,所以各家媒體到訪的時間也就錯的比較開,我們到的時後,整個房間大約才十多人,而且都是總編、主編級的大咖,這情況好比一個小學生跑進教師辦公室一樣,不自在得連手腳都不知道往哪擱。好在我們家服編夠爭氣,引薦我給幾個大老認識,而他們也都非常友好(公關見多了,都不知道是不是真心的了)不然一定有人以為我是進來躲雨的吧。

場內展示多款的秋冬服飾,也有幾名男女model穿著在場內讓品牌公關呼來喚去的介紹。堅守之前Tom Ford建立的性感王國神話,Gucci仍是以開發人類原始吸引力為宗旨,金屬卯釘,鏡面釘扣、超閃亮片打造出來的衣裳讓果然有讓女人刷卡不手軟的魅力,男裝以絲質、皮格所勾勒出來的dandy型象,同樣讓在場的時尚男子愛不釋手,還教男士今年要把褲管塞進靴子裡。(就算不喜歡也要讚美個幾句,因為它們是G-U-C-C-I啊)。整間房間金光閃閃,瑞氣千條,今年秋冬,Gucci仍是奢華的理直氣壯。

從事這工作之後,真的覺得新一代的都會人士很敢買,不管是真的有錢,還是打腫臉充胖子,每次參加發表會或party,發現大家真的都拼了,總是不禁懷疑他們的月薪是不是都十萬以上,再不然就是名門之後。我想我那個身在高雄偏遠小鎮的老媽怎麼也想不透,為什麼有些女人非要把自己餓的半死,拼命把自己擠進一件35萬的衣服裡,然後只能正襟危坐的端在那裡求一次曝光,如果我真的買了一件那種衣服給她,肯定被她罰去跪祖先。所以有錢人的世界真的很不一樣,他們連喝的水都有好多好多氣泡,每每想到這裡,就覺得自己越接近上流,越覺得卑賤,究竟這麼多華美的衣服,美味的食物之所以被創造是為了美化人類的生活,還是滿足單純的讓人show off?

結論是我比較喜歡D&G,雖然它也所費不貲,至少適合我的氣質跟年齡,現在的我自認不是性感的料,那就老點再Gucci吧!

Posted by ajenggg at 樂多Roodo!23:09回應(1)引用(0)

July 11,2006

神啊!給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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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偷了一天的懶不想上工。因為昨天的薪水只發一半,另一半要到25號才發。心裡著實為這個情況感到不爽,就任性了一天,在家睡覺。

我們是一家非常奇妙的公司,老板是2個胖胖的兄弟,老大是金主,聽說是股市裡有名的操盤手,一年到頭不進公司,把公司全交給他的弟弟打理,很可惜他弟弟的智商與氣度跟一頭豬相差無幾,所以整間公司成立都快2年還是一樣搖搖欲墜上不了軌道。

諷刺的是,我正是那頭豬給面試進來的。記得面試的那天我跟他相談甚歡,想說這胖子真是他媽的有sense,雖然穿著打扮不像個時尚雜誌的社長,頭髮也稍嫌油膩,但是他一點上司的架子都沒有,暗自竊喜遇到明君了,加上那時給某個塔羅牌老師算過,說那段期間會出現生命中的貴人,心想老師還真是神準(雖然沒說他會是個死胖子)所以沒考慮多久,馬上就答應轉換跑道來這家雜誌社工作。現在想想當初真是草率,怎麼沒去行天宮拜個茭。

進公司沒多久,他的馬腳(好啦,是豬腳)就露出來了,公司不大,卻特愛擺官威,一天到晚沒事幹又愛逞能,所以提出很多啼笑皆非的方案來幫員工制度化(正確的說,是進入他詭異思想裡得制度)最近的一個經典是,他規定跨部門間的支援都要寫工作單,然後給相官主管簽過。所以我為了要制做一盒心的名片,必需花一個早上的時間給大大小小的主管簽核,跑大半天的流程。最後你猜那張工作單落到何處?那張紙被靜靜的置放在我抽屜的最下層,原因是公司還沒有固定的部門來負責查存。很瞎吧,對於一間員工人數撐不起一間錢櫃大包廂的公司而言,每天在那邊執行一些無關的繁文縟節,真是愚蠢的無以復加。

這次薪水會出紕漏,是因為兄弟倆把錢押在股市裡了,因為他們覺得近日股市看好,賣準虧,所以我們的薪水就全被他們拿去賭了。那可好,如果賺,鐵定是不可能分我們一杯羹了,那如果賠呢?我媽是不是他們幫我養啊!

所以今天索性罷工,再被怎麼說任性都不去,這是我所能做的一點小抗議。雖然明天還是要犯賤的去打卡,然後辛苦的工作。可是今天就是要賴在床上睡個飽,不然我也許會像席丹一樣給那隻豬一記頭鎚!

台灣的上班族真悲哀。即使像我很喜歡我的工作內容,還是會有豬頭上司來讓你無法開心的工作,勞資雙方的問題,哪時才會有完美和協的一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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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0,2006

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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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當兵時的朋友S和Z見了面,許久未見,卻都還是老樣子。

S跟我是同梯,退伍3年多,他還是跟當兵時一樣,瘦小得像根小姆指。現在也許更瘦,每次見面總要調侃他是不是長蛔蟲,一點肉都不長,給他吃飯簡直是浪費食物。S跟我的個性孑然不同,他非常的正直,瘦歸瘦,但他脾氣一硬起來比我還有威嚇作用,我比較會摸魚,在那段數包子(我們連上很少吃饅頭)的歲月裡,他幫了我不少忙,好康的也都會留我一份(屎也會幫我擔),雖然一身”正氣”讓我們這些壞心眼的人自慚形穢,不過在那時他對我的鼓勵真的非常受用。他現在在一間科技公司當人事專員,非常適合他。

Z是我軍中學弟,其實他大我2歲,記得他來的第一天我就罵他狡猾,因為他明明比我大,看起來硬是比我年輕,這件事至今讓我非常個隱,好在現在老天開眼,讓他胖了許多,看上去沉穩些,不過前幾天剛過30歲生日的他,身上仍舊嗅不到一絲熟男的味道。Z是一個極為開朗的傢伙,我記得那時我們約好要一起北上來工作,下班一起去小酌一番,只是這小小的願望被現實消磨得一點不剩。雖然Z工作跟感情最近都不是很順利,他還是笑嘻嘻,常為我帶來一些南部的八掛,最勁爆的是他在軍中居然跟學弟亂來過,聽的我下巴都快掉下來了,沒想到他當兵可以當的如此精彩。

這一次Z帶來的新消息,不只下巴,聽到我連眼珠子都要奪眶而出。

我跟Z共同認識一個人-J。J是我的網友,也是Z的死黨D的前lover, 我跟J認識時,他已跟D分手,然後某天我跟Z、D一同逛高雄漢神的時候巧遇到J,才知道他跟D的那段,反正這圈子很小,躲都不用躲,最後大家就是會這樣兜在一起。

我跟J有時會在msn上嘴砲,說什麼如果回南部工作就在一起之類的蠢話,消磨時間罷了,反正網路上的曖昧,不必放太多感情,卻也不排斥弄假成真。結果昨天Z跟我說,其實J在今年3月就結婚了,跟一個跟他完全不登對的女孩。

搞屁啊!明明不喜歡女生,為什麼要去殘害一個女人下半輩子的幸福呢,這樣算謀殺吧。而且居然還不跟我說,虧我把他當備胎。整個小宇宙都快燒起來了。但換個角度想,能讓他幹下這種缺德的事,那他揹負的壓力可想而知。

我知道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那旁人自然只能閉上嘴。只是當那些曾經以為可以共同風花雪月的人紛紛步入人生的另一階段,心裡面那塊住著Peter Pan 的neverland還是稍稍的崩壞了一些,假使有一天,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都成家立業去了,那我呢…對啊,那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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