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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7,2008

野草莓運動網路連署,請支持。。。

以下是野草莓學運的網路連署,

請大家踴躍參與

大家告數大家
。。。



點我去連署




這篇網路連署剛開始,是英文版。以下是連署書內文。。。


To:  ALL WHO SUPPORT HUMAN RIGHTS & DEMOCRACY

Since 6th November 2008, students in Taiwan have launched a sit-in movement against the "Parade and Assembly Law" which contradicts the Constitution Law. The movement fights for the human rights and the democracy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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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ing on November 3, with the visit of representatives from China's 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 (ARATS) to sign various agreements with our government , police officers have engaged in numerous abusive acts against peaceful protesters from various dissenting groups, under the guise of "keeping the peace". These acts have included arbitrary searches and prohibitions, seizure and destruction of property, physical assault, dispersion, and even arrest and detention. The vast majority of the victims of this police brutality were nowhere near ARATS Chairman Chen Yunlin, and were simply passing, standing, or photographing various areas when they were victimized.

Through reports in the media, we have come to realize the seriousnes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It is no longer a technical question of excessive law enforcement tactics, nor is it simply a partisan issue between supporters of various political parties. This is a proliferation of state sponsored violence that is provoking and attacking civil society. All these oppressive acts, which ignore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tic values are reminiscent of martial law. Even legislators from the ruling party have expressed concern over this issue to the Executive Yuan, only to see the chief authority - Premier Liu, dodge responsibility while providing only the flimsiest of excuses. We are stunned and outraged by this response, as well as ashamed and increasingly uneasy.

We must ask: Does increasing cross-Strait exchange require Taiwan to lower its standards of freedom and democracy,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same level of repressive authoritarian rule that China has?

In only a few short days, the liberal democracy that the people of Taiwan have fought so hard for has nearly collapsed amid massive police presence in the city, and the atmosphere of fear and repression that it brings. Behind its police state-like barricades, our government remains blinded by its delusions of a "meeting of historic proportions", and indulges itself in its receptions and banquets. Through this all, the peoples' constitutionally guaranteed rights to freedom of speech and movement have been cast aside, and even forgotten.

As many of their actions are unconstitutional,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not a single police officer before the cameras has been able to definitively state what law empowers them to carry out the orders issued to them by their superiors. Police officers are supposed to be civil servants charged with protecting the people. Yet under the outrageous requests issued from above, they have become thugs restricting and punishing the people for expressing their opinions. We have no intention of blaming individual police officers who can only obey orders issued by their superiors. Rather, we solemnly demand that the highest authorities in the government bear the largest share of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se abuses.

We are simply a group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students, cultural workers, and citizens who are concerned about Taiwan's current state of disorder and future development. At 11AM on November 6, without any support or mobilization from any political party or civic group, we will assemble at the gate of the Executive Yuan in black clothes and face masks symbolizing our painful protest, and will join hands sitting in civil disobedience until our requests are met. We demand that--

1.President Ma Ying-jeou and Premier Liu Chao-shiuan must publicly apologize to all citizens.

2.National Police Agency Director-General Wang Cho-chiun and National Security Bureau Director Tsai Chaoming must step down.

3.The Legislative Yuan must revise the Parade and Assembly Law, which currently restricts the rights of the people.

Thousand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nationwide have joined by organizing their local protests since November 6.

NOW, WE NEED MORE INTERNATIONAL SUPPORT. WE ASK FOR YOUR SUPPORT TO OUR CAUSE OF THE FIGHT FOR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ND WE ASK YOU TO INVITE YOUR FRIENDS AND COLLEAGUES TO JOIN US AND SING THE SONG OF WILD STRAWBURRIES-- http://taiwanstudentmovement2008.blogspot.com/2008/11/voice-of-wild-berries-theme-song-for.html

Sincerely,


Posted by ajen1134 at 樂多Roodo!5:58回應(0)引用(0)

November 10,2008

支持響應野草莓運動

這群學生的訴求讓我覺得應該出來聲援與響應。

 

台灣民主走至今日卻需要訴求對人權的尊重、言論與人身自由的重要,聽起來很刺耳,卻也是不爭的事實。

 

我無法接受警察因政治訴求不同而進行不同程度上的壓制控制。

 

我無法接受警察可以衝入民宅警告威脅人民可以聽什麼音樂。

 

我無法接受人民要上街抗議竟然需要乞求政府的施捨與同意。

 

我只想在台灣能夠自由自在的活著,但前提是人民最基本的權利被保護尊重。

 

雖然無法去靜坐,只想說,我在此支持你們學生們的訴求。

 

以下是此運動的聲明,為自己、為將來、為台灣,請您耐心看完他們的訴求。

 

“野草莓運動”行動聲明

運動緣起
我們是一群憂心臺灣 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我們看到了近日來警察不當執法、侵害言論自由,導致合法集會的民眾受傷等事件。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我們為此感到擔憂,因此從 11/06上午11點開始,聚集在行政院門口抗議。我們在11/07下午四點遭到警方驅離,我們現在改聚集在中正紀念堂,並發起長期抗戰。

反對警方執法過當、侵犯人權與集遊惡法
舉出近日警方的不當行為:淨空高速公路車道。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沒收人民財物,如旗幟、標語。民眾在圓 山附近手持DV拍攝,卻被警方違反行政程序強行帶回警局。民眾想要施放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 卻被警方制止且強行帶回警局。上揚唱片行事件等。上述個案,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為由對人民行使的強制行動,已經嚴重的 侵犯憲法、民法等上位法規對於人民基本自由、財產權利的保障。

言論與人身自由的重要性
們深信自由的重要。試想,假使2004年政府仗恃集會遊行法,動員警力驅散凱達格蘭大道上的群眾、或者2006年警方受上級之命不許可紅衫軍的集會遊行, 那麼台灣的公民就沒有機會聽取社會上不同的意見;正是因為他們沒有被驅散,不同的聲音才得以被聽見。人只有曝露在各種不同的意見中,才能學習判斷意見的優 劣,這是公民社會不可或缺的條件,也說明了言論自由為甚麼可貴。

正因自由如此可貴,憲法明文保障此項自由。位階較低的法律,應該輔助憲 法,將之具體實現並定其界限。然而,威權時代、戒嚴時期遺留下來的集會遊行法,卻嚴重危害言論自由。它的許可制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它的禁制區寬免 政府機關於民意的挑戰;它授予警察過大的裁量權,竟使警察執法時越俎而代法官之庖。

具體訴求
修改集會遊行法
此,對於集會遊行法我們有以下幾點具體建議:(1)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政府不應事前審查,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集會遊行是 手無寸鐵、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的方法,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3)規定警察執法的界線。避免警察無限上綱、恣意妄為;(4)取消刑 罰,改採行政罰。就同樣的行為而言,集會遊行法規定的罰則比其他法律苛重,違反比例原則。

處分失職警務人員
關近日人民與警察的衝突頻傳,我們感到相當心痛。也有人質問我們為什麼不站出來譴責群眾暴力。對此,我們做出以下的回應:我們堅決守護、支持人民表達意見 的權利,也堅決反對任何暴力的手段,不論暴力行為來自於人民或者警方。我們從近日發生的許多事件看到,人民的暴力可以由法律來規範,警政單位的公權力卻可 能濫用,並擴張成無所節制的暴力,沒有受到應有的約束。因此,我們譴責政府與警方擴大解釋法律、不當使用暴力的手段來壓制人民合法表達意見的自由;調查處 分相關失職警務人員;警務、國安長官必須下台負責。

馬英九總統道歉
察執行強制行為時代表的是國家暴力,國家暴力的使用必須以維護人民生命、自由、財產權利為最高優先,不可不慎。但警察單位終究只是執行命令的機器,政府以 及執政黨的立場和命令,直接影響一線員警如何執行勤務。我們譴責馬英九政府踐踏我國民主自由的基本立國精神,必須道歉。

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
們是以學生為主體發起的公民不服從運動。當政府依照違憲的集遊法行使法律或者不當解釋法律時,後續的公權力行使是缺乏正當性的,對於缺乏正當性的公權力, 公民有不服從的權利。我們希望所有認同我們訴求的公民、市民來一起參與這場運動,共同要求「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警政署長 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Posted by ajen1134 at 樂多Roodo!18:47回應(0)引用(0)

August 31,2008

英國BBC:台灣嗆馬大遊行

h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7589838.stm

Huge rally against Taiwan leader

台灣嗆馬大遊行


 From: BBC NEWS

Page last updated at 14:13 GMT, Saturday, 30 August 2008 15:13 UK

By Caroline Gluck

 

數千名台灣反對黨支持者參與百日嗆馬大遊行。

這是馬先生上任後第一次大遊行,遊行裡也有著對馬親中政策與經濟的擔憂。

遊行者指出馬與北京發展太急速。

中國宣稱台灣為其統治區之一,儘管兩岸自1949年後就各有其政府。

 要求下台

 這是馬總統五月上任後第一次大型抗議馬政府遊行。

 他的批評者—主要為支持獨立團體與民進黨黨員—走上台北街頭,高呼口號、遊行到總統府前,要求馬下台。

 他們強調馬先生對中國太溫和親近,且他的政策危害到台灣主權。

 

 三月份當選的總統承諾對中國增進較友善關係且拼經濟。

 上月兩岸在六十年後首次開始飛機直航。

 馬政府已對中國政策與在中國做生意上鬆綁許多限制,且允許較多的中國觀光客去台灣。

 總統府沒對此遊行發表意見,但國民黨指出大眾對經濟災難應該指責的是前八年的政府而非現在的執政政府。

 他們說人民應向日前被控涉嫌洗錢數百萬美元的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家人抗議。

 

 


 

以下是英國路透社的新聞報導短片:

 


Posted by ajen1134 at 樂多Roodo!4:45回應(0)引用(0)

August 15,2008

國際奧委會(IOC),你們尷尬嗎?

很精彩的記者會。英國Channel 4 news主播之一 Alex Thomson一直逼問國際奧委會發言人關於中國曾允諾改善自由言論與人權都破功了,這是否對國際奧委會是很丟臉的事?這位國際奧委會發言人當然很聰明的故左右而言它,在Alex不斷地繼續追問下,發言人就說或許其他記者有其他問題,她想帶過。但是當場記者都同聲大喊,回答問題。

最後中國奧委會發言人王偉忍不住氣就發言回應。。。

以下,這不是逐字稿,但也差不多。我略描述新聞報導的部分,記者會上的狀況,我盡量翻譯完整對話(可能還是有疏漏之處,敬請見諒)。

這位Alex問了國際奧委會發言人好幾次相同的問題,都沒有得到答案,但他還是不放棄。過了五次後,國際奧委會就想換人提問,但被在場記者要求回答問題。

我覺得Alex追新聞的表現,在此記者會上一覽無遺。可惜,這樣的記者不多。

以下是整段新聞的大概內容:

引言:中國曾允諾奧運期間的言論自由,可以自由發聲。但我們發覺他們說的很多都沒實現。許多申請案被駁回,甚至有些申請活動者被拘留。我們詢問國際奧委會,他們回覆不接收專訪,所以我們到記者會上去詢問。

新聞內容:北京允諾三處公園開放場地讓言論自由有抒發空間,但不可以談圖博事件,其他則可以。

但事實並非他們所言,一位抗議者去申請八月八日的抗議,但負責單位叫她滾出去。當她天安門前拍下這陳情書後,她朋友就被補,而她逃過一劫。

這是今日辦奧運的中國,在2001年時,他們曾說過,2008年奧運我們將對人權會做的好,儘管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問題,而我們中國一定會特別注意人權。

然而,我們得到這個(鏡頭轉到昨天圖博抗議人士被捕與警察試著阻止記者採訪),特別對記者騷擾,尤其是中國記者,他們收到21一條採訪守則。試著關掉一些特定網站如國際特赦組織。而國際奧委會主席也說中國會改善人權問題。

國際奧委會拒絕我們的採訪,建議我們參加記者會,所以我們去了。我們問:國際奧委會關於中國無法實現承諾,你們是否感到尷尬?(影片2:35開始)

國際奧委會:我們曾發表過,55%美國人贊成北京辦奧運。

記者:(插斷)我在問你,國際奧委會是否對中國未能實現允諾,感到尷尬?

國際奧委會:我們很高興主辦國提供很好的場地讓奧運順利進行。

記者:我不是問您奧運辦的如何,我是問:你們感到尷尬?

國際奧委會:我以解釋來回答問題。。。

記者:我不認為在場的人覺得您回答到我的問題。你們對中國無法實現承諾感到尷尬?

國際奧委會:這是一場運動盛事,是關於運動員,而他們都認為這次奧運辦的不錯。

記者:再一次機會,讓我在問一次,對於中國無法實現對人權與言論自由的承諾,國際奧委會是否感到尷尬?

國際奧委會:我想在場其他記者希望有機會問其他問題,我們把機會讓給他們吧。。

旁白:在場許多記者都大聲喊:回答問題。。。然後發生一件奇怪的事,北京奧委會發言人王偉脫稿演出,說出自己的想法。

王偉:大家對奧運都非常高興振奮,也看見美好未來。當然,就像在其他國家一樣,有一些特例,有些人不滿意。他們需要經過合法程序申請去發出自己的聲音。我們不仍容許國家處於動亂狀態。

記者旁白:這是極度不尋常,任何中國官方人士可以如此公開地暢所欲言。

王偉:我想有一些少數人,我是說少數,以有色眼光來到中國挑三撿四,也找到一些雞毛散皮小事,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沒有實現諾言。所以我想全中國可以看到中國如何的進步,中國人如何歡迎客人來到中國一起慶祝奧運盛事。這是我想要發表的看法。我未曾說過中國會承諾做任何反對我們自己的事,我未曾說過。但我說過,奧運可以讓世人對中國有不同視野,大家自己可以更清楚中國。這是我大致上的回應。

記者旁白:奇怪的,我沒有問任何問題,但我們聽到更多中國人他們的感覺。

 

 

後記:

這就是記者。。。。

 

Alexvery well done!!!




Posted by ajen1134 at 樂多Roodo!6:34回應(2)引用(0)

August 14,2008

這就是中國所允諾奧運期間的新聞自由

po上來英國Channel 4 news晚間新聞的片段。

這是一則關於圖博抗議活動的報導。

首先你會看到是警察用剪刀剪下抗議標語。

然後是一群約五人的抗議團,拿出圖博旗幟。

皆下來是一位圖博學生的控訴(我看了都快掉淚),她哭喊著:我以身為圖博人為榮,我們站在真裡的一方,我們很幸運有這些西方朋友們協助聲援,為我們奮鬥到底,我們不會放棄,因為這是非武力抗爭,我們會繼續,因為這是我們權利,我們會越來越強壯,我們不會放棄,。。。

再來鏡頭轉到抗議的學生,記者說:他們至少還被允許做短暫的抗議,而這些抗議人士有可能會被遣返,但任何中國抗議人士則可能被逮捕拘禁至奧運結束。

然後鏡頭帶到一位英國獨立新聞網(ITN)記者 John Ray 被警察帶到車上,這位記者還頭伸出車窗想繼續報導,但被警察阻止,他問警察說,你要逮捕我嗎?我是記者,我有記者證。

這位記者被帶回警局二十分鐘後被釋放,英國外交部長向中國駐英大使館發出嚴重關切聲明。

還有記者也訪問幾位現場中國人,他們都表達這是不對的行為,更有人說歐美帝國也侵略其他國家,更何況圖博是中國的。

最後記者說:中國曾允諾新聞採訪自由(說到這裡,你可以看到警察檔鏡頭與阻止攝影記者的畫面)。這些外籍抗議人士可能幾小時候就會被遣送出境。

Posted by ajen1134 at 樂多Roodo!4:09回應(0)引用(0)

August 13,2008

北京奧運真有新聞自由!?

Chinese journalists at Olympics told not to report taboo subjects

中國記者被通知在奧運期不得發出任何禁忌題材

 
From: Channel 4 News UK

 

Last Modified: 12 Aug 2008

 

By: Alex Thomson

 

 

 

為了避免危險新聞,採訪奧運新聞的中國記者被通知要遵守21條規定。

 

這些記者因太害怕而不敢將此規定傳給我們電視台新聞記者,他們只好讓我們拍攝他們筆電上的畫面。

 

他們被告知不可發出任何有損奧運或傷害執政黨形象的新聞。

 

中國取得這此主辦權的但書之一是新聞自由,如今這些允諾看起來都跳票。

 

當我們記者詢問北京奧運當局有何看法,他們就草草結束記者會。

 

觀看此新聞片段


Posted by ajen1134 at 樂多Roodo!20:13回應(0)引用(0)

August 12,2008

北京奧運開幕式現場煙火節目作假

北京奧運開幕式的煙火表演可能是預先拍好加上用後製方式當天向全球播放。




北京奧運開幕式煙火節目"作假"

有人說當天在附近根本沒有看到煙火,奧會相關人員則解釋當天不可能拍攝到煙火全景,因為這會危害到直昇機機師的安全性。

天啊,你在電視上所看的不是當天現場盛況歐,是以前設計拍攝的影帶然後當天用電腦合成加工後製的煙火片段。

Posted by ajen1134 at 樂多Roodo!4:20回應(5)引用(0)

July 26,2008

隱私權 vs 大眾知的權利

這是英國幾天前的一則法院判決新聞,事主Max Mosley控告英國一家八卦雜誌News of the World(世界新聞)登出他私人性派對新聞,文中指出那是納粹性派對。

Max MosleyLa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l'Automobile(國際賽車總會)主席。他以侵犯私人隱私權狀告世界新聞雜誌,而世界新聞以他為公眾人物,此新聞以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為出發點在法院進行辯護攻防。

最後,英國最高法院判決世界新聞的確侵犯Max的隱私權,並裁決此雜誌要賠償六萬英鎊作為損害他人名聲之處罰。

Max在此官司上的主要論點為性派對為個人私領域,與公共利益無關。而世界新聞則以納粹主題派對為由,而此涉及公共利益(大眾知的權利)來辯護自己處理這條新聞的權利。

因此,整場官司重點攻防就在世界新聞能否提出有效證據證明那是一場納粹性派對。因為納粹主義在歐洲法律條文上是不討喜。

世界新聞刊出狗仔對拍到Max參加私人性派對的戶外照片,更指出這派對納粹主題濃厚。但問題是,他們並沒有辦法提供更確實的資料來證明那場派對裡到底在玩什麼東西,充其量他們只是從當天參與的性工作者口中得知一些性派對的荒淫程度。

Max的論點就在於性派對乃屬個人隱私部分,他個人的性嗜好與公共利益無關,且這是一場私人性派對,非公眾集會。

這場官司點出一個常見的媒體問題,以標榜公共利益做報導,實際上因採訪不夠謹慎周延,或是做擴大解釋臆測方式的新聞是有可能侵犯到個人基本人權。

世界新聞既被定義為八卦報,就表示他們新聞的正確可信度不高,新聞內容常出現太天馬行空。這次Max的勝訴,代表英國司法對新聞媒體畫出一條警戒線,打了媒體常以大眾知的權利為藉口做胡亂報導以促銷產品的敗德行為。

六萬英鎊並非什麼高額罰金,因此英國每日郵報以:(私人)道德代價多少?這頭版標題嘲諷了此場官司的兩造,蠻耐人尋味。

如果你是這場官司的法官,你做何判決?


Posted by ajen1134 at 樂多Roodo!21:38回應(1)引用(0)

May 10,2008

緬甸需要您的援手

以下資訊來自紅十字會總會網站。

緬甸這次損傷慘重,國際都已展開人力物資的支援。

如果可以也請大家盡量將此訊息傳出去,一起捐輸。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發起緬甸風災募款,呼籲國人踴躍捐輸
郵政劃撥帳號15978888

受到熱帶氣旋納爾吉斯颱風影響,緬甸首都仰光、伊洛瓦底三角洲等地災情慘重,實際傷亡人數目前仍在估計當中,但根據受災情形看來,預估受災人數達數十萬人 以上。為了進行人道救援的工作,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於今(6)日下午發出募款呼籲,希望國人踴躍捐輸,協助緬甸人民度過這個難關。

紅十字會表示,在南亞海嘯賑災專案計畫中,我國紅十字會曾經參與緬甸紅十字會在全國設立17處備災中心的計畫,其中位於仰光的備災中心在這次風災中,也受 到嚴重的毀損,所幸根據負責執行備災中心專案計畫代表傳回來的消息指出,備災中心雖然外觀受損,但救援物資包括帳篷、禦寒衣物、民生用品組、防風燈具等還 好沒有受到損壞,並立即動員分送給需要的災民使用,適時發揮災難賑濟的功能。

紅十字會為緬甸賑災提供以下捐款方式,希望國人共同伸出援手:
(一)郵政劃撥帳號:1597-8888
戶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請註明緬甸賑災)

(二)銀行轉帳帳號:華南銀行和平分行121-20-0350481
戶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請註明緬甸賑災,並將轉帳收據註明姓名、電話、住址後,傳真至02-2363-5154或02-2363-9646即可)

(三)信用卡捐款:請至紅十字會網站(www.redcross.org.tw)下載捐款表格
並註明緬甸賑災,填寫後傳真至02-2363-5154或02-2363-9646即可。

新聞聯絡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聯絡發展處
林秀芬:電話(02)2362-8232分機21


 

以下是英國近日所發起的為緬甸風災募捐電視宣傳片。

 





 


Posted by ajen1134 at 樂多Roodo!5:10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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