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7,2007
林務局、新竹法院一丘之貉
聽朋友說起櫸木事件,看了前因後果,我實在是憤怒到爆。
想知道事件的原委與發展,請看當部落遇到國家。
我實在不明白,怎麼會有這樣無知的法官會判他們竊盜。實在是王八蛋。
那位法官是現代人嗎?
中華民國的法律體系都因而蒙羞。完蛋了,我不想繳稅了。
新竹法院轄區的朋友們,你們都完蛋了,有昭一日都會碰上這位法官的。
農委會林務局抓不到山老鼠就抓部落原住民就是了啦。可恥到極點。不要臉。我本來還以為林務局徹頭徹尾改變了,媽的,「森林法」是林務局的傢私到底知不知道,你們還叫不叫「林」務局啊,第十五條第四項麻煩捍衛一下。什麼叫依法行政啦。王八蛋。
最好是你們都不定原住民族自然權利的任何法律細則,
然後每次都污名化原住民。
氣死我了。
我一定要把怒氣轉成建設性一點,
但目前只有一肚子火。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081015
回應文章 
Posted by 鳥
at April 28,2007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