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4,2006

請尊重─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 (國語日報兒童網)
刑事被告為何推定無罪?(司改會)
什麼是無罪推定原則 (司法院 Q&A)

畢業拿的是"法政"碩士,可是法律觀點沒學到什麼,倒是對於「無罪推定原則」印象深刻。老師說,如果是有罪推定,那麼大家都可能隨時都有做冤獄的危險。

比如說,隔壁老邱突然指控我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偷了他一千萬元。結果那個時間點,我其實是一個人窩在家裡看A片,所以我對警方、檢方、法官,都無法提出證據證明我當時不在場。所以我就得被抓去關。請注意,指控者完全沒有證據證明犯罪時間點,我在場。而是,我,被指控者,必須提出我不在場證明,才能證明自己沒罪。這個就是可怕的有罪推定

還不懂。去看看涂醒哲舔耳烏龍案吧!

當時跟同學在餐廳,看到新聞一面倒的指責涂醒哲敢作不敢當,我當著全餐廳的面說,要是他真的沒有做,怎麼辦。沒有人相信他,對他而言,是多可怕的事情。

那麼,假如現在是你自己勒。當你受到這種冤屈,怎麼辦勒。所以現在我們要入罪於他人之前,請三思。今天放出去的惡魔,未來終會反噬。



Posted by airportman at 樂多Roodo! │22:11 │回應(2)引用(0)唯唯諾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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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最後一句結論下得好啊!
Posted by 台灣懸鉤子 at September 15,2006 01:24
說的好.
Posted by 蔡俊宏 at September 20,2006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