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9,2007
<轉> 利用貝式定理算出上帝存在的機率
最近剛好要做一篇關於貝式定理運用的作業,找到了右手之外 的這篇文章:
如何以貝氏定理計算上帝存在的機率 (全文請按連結)
《觀念:貝氏定理》
某位讀者在【專家解答Ask the Experts】專欄中「不懷好意」的發問–至少一開始我是這麼認為。上帝存在與否,正如「上帝不容試煉質疑」一般,屬於信仰問題,所有意圖以科學,或是數學的方式來證明或反駁,在我的認知裡最後終將是徒勞無功。所以這個問題的前提十分明顯:上帝一定不存在!!否則毫無提問的空間,不然從另一個角度看,對於無神論者,到底在何種機率條件下才決定相信?90%夠不夠?99%呢?或者99.9999….的無限循環下去?
後來我知道了,這個問題或許只是個尋常數學機率,或是對於「貝氏定理(Bayes Rule)」算式的疑問,而源頭始自Stephen D. Unwin在2003年出版的一本書《The Probability of God, 2003》(http://www.stephenunwin.com/)。
Unwin何許人也?他是英國University of Manchester的理論物理博士,專攻量子重力 (quantum gravity.)領域,讓他認為宇宙是機率性的存在,如今開設一家風險管理顧問公司讓他實踐這份運算工作,為包括Fortune 100的客戶把脈,最著名的當然便是這本著作。在書中,Unwin認為上帝的是否存在,可以藉由數學工具來解決,而他所採用的是Thomas Bayes的機率理論,經他修改後的貝氏定理公式如下:
P(after) = P(before) × D / {P(before) ×D+100%- P(before)}
P(after)為上帝於加入證據後的存在機率,等於未加入證據前的機率P(before),乘上他所創造的「神性指標量表」D。D的值從0.1到10,用以加權證據強弱能力,D為10表示該證據使神存在的可能性提高10倍,1表示沒有提高也沒有降低,而0.1表示神很可能不存在。他從50%-50%開始計算(50%表示不預設立場),最後計算得到上帝存在的機率為67%。
很顯然,公式中的D是一項自由心證的數值,Unwin為六條證據提供下列D值:辨識神性(D=10),道德惡的存在(D=0.5),自然之惡的存在(D=0.1),自然奇蹟(祈求得應驗)(D=2),超自然奇蹟(復活)(D=1),宗教體驗(D=2)。他並不強調他所採用的數字一定正確,並且承認「這些數值具有主觀成份,因為它們代表的是『我』對這些證據的評估值」,事實上,他只想建立一套系統性的辯證方式,來統合思想、權衡信仰和不確定性,所以歡迎其他人自行設計來進行計算,譬如Skeptics雜誌的Michael Shermer便根據同樣公式,計算得到上帝存在的機率只有2%。
說穿了貝氏定理也只不過是種機率理論,經濟學上常說人類的行為是經過理性的判斷,那麼貝氏定理應該可以說明在各種情境之下,人類又有多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