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時的領悟,18歲時的留言。
快要20歲的我,卻還是會掙扎。
6/11/03
「
我去年暑假領悟了 想說的話(如:表白 感恩...etc)就要及時說出來
想做的事就要努力去做
大部分的人都把想說的話 想做的事留到最後 很多時候已經沒有用了
我剛領悟的時候 就開始跟我認識的人道謝什麼的
結果很多人都說 "你好像在交代後事"
可見得人很多話不到死前是說不出口的 我不要以後後悔
決不要
努力學著先吃草莓 」
Posted by adelaideblack at
樂多Roodo!│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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