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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6,2005

「我們很幸福!」

02/04/05
這是從11年級midterm之後,就一直存在在我房間的一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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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adelaideblack at 樂多Roodo!16:48回應(0)引用(0)

February 13,2005

學習,先吃喜歡的草莓。

17歲時的領悟,18歲時的留言。
快要20歲的我,卻還是會掙扎。



6/11/03

我去年暑假領悟了 想說的話(如:表白 感恩...etc)就要及時說出來
想做的事就要努力去做
大部分的人都把想說的話 想做的事留到最後 很多時候已經沒有用了

我剛領悟的時候 就開始跟我認識的人道謝什麼的
結果很多人都說 "你好像在交代後事"
可見得人很多話不到死前是說不出口的 我不要以後後悔
決不要
努力學著先吃草莓 」

Posted by adelaideblack at 樂多Roodo!8:31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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