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1日
媒體慢性殺人,下個輪到你?

如果你或你的親朋好友,因為意外而受到重傷,在緊急送醫之際,你會願意讓攝影記者擋路拍攝嗎?你會願意讓當晚的電視新聞,及隔天的報紙頭條,播登出你或你的親朋好友滿臉血跡、衣衫不整、痛苦不堪的畫面嗎?
蘋果日報在頭版刊出胡志強妻子邵曉鈴重傷送醫照片的那天,我在火車上親眼目睹一段畫面,讓我久久不能釋懷。那是一個媽媽拿起別人留在座位上的蘋果日報來看,而她的小學生兒子在旁邊跟著看,邊問媽媽說:「這是男生嗎?」媽媽回答:「是女生啦,是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太太。」
媽媽沒有跟兒子解釋,這樣的照片不該被刊登,而我心裡想著:「一個小學生習慣看這樣血腥、不尊重當事者的照片,長大後會不會也不懂得尊重別人?如果那張照片是他的媽媽,他會不會也只是問句『這是男生嗎?』便沒有任何其他反應?」
我想起當年看到中時刊登白曉燕屍體照片,便忍不住打了好幾通抗議電話的無比氣憤,對照今日看到各電視台和各報播登屍體和重傷者新聞的反應,深深質疑自己,是否已經被各媒體層出不窮的侵害人權照片和畫面,「訓練到麻痺」?
當別人的悲劇赤裸裸被媒體變成一種「堂而皇之、明目張膽」的商業消費,我豈能只是在看完報紙和電視新聞後,罵罵就算了?
我告訴自己,千萬不能再沈默、再縱容下去。
因為下一個被媒體慢性殺害的,可能就是我,或我關心的親朋好友。
我從來沒有花錢買過蘋果日報,也從來沒看過壹週刊,甚至已經拒看很多電視新聞,改用瀏覽電視新聞台的網路版標題取代,但光是這樣的抵制並不足夠,拒看行動很難反應在真正讓媒體賺錢的閱報率或收視率上。
我能想到最有效的抗議方式,就是向花錢支助這些爛新聞的廣告商抗議,如果不是這些企業出錢在媒體刊登廣告,就不會有媒體高層們拿著「閱報率或收視率」的數據,說著「要做煽色腥的新聞才會有人看」的鬼話,壓迫記者們「得拍屍體和裸體、得寫聳動和誇張」的東西,否則就是「不夠專業、不夠聽話」,等著被開除、被急著找工作的新人取代。
所以即日起,針對嚴重處理不當的新聞,我將以個人行動抵制支助這些新聞的廣告主,拒買他們的商品,並且告知這些企業的客服部門:「因為你們在某新聞處理不當的媒體刊登廣告,我不想成為兇手的幫兇,只好在未來一年內拒買你們賣的東西。」
如果你也不滿新聞媒體侵害人權的報導方式,如果你也擔心自己和親朋好友,成為下一個被媒體慢性殺害的受害人,請你跟我一起這樣做。
關魚,2006/11/21
【個人抵制範例一】
2006/11/19,刊登重傷者頭版照片的蘋果日報第一落
支助廣告商名單:
A3 山圓建設、福纖實業「新巨蛋」
A5 瓏山林企業「瓏山林藝術館」
A7 興富發建設「春天&戀人」溫泉飯店宅
A9 簡新記建設「林口家天下」
A11、13、15 甲士林建設「摩納哥」圓頂住宅
A14 宜騰建設「時尚 iPod」小套房
A16、17 陸江建設「陸江」 水岸公園住宅
A19 慶豐國建設「美人嶼」海灣別墅社區
A21 全國電子「秋季感恩會」
A23 興富發、齊裕建設「海天二部曲」
A25 慶豐國建設「同心園」
A26 福特汽車「Ford Rally」
A27 興益發建設「春天&戀人」
A29 基泰建設「基泰帝景」
A30 IMAGER-37「易眠床‧易眠枕」
A31 鴻有建設「德安家康」觀之林No.3
A32 富璟建設「AMOUR 2」廊香‧光建築
我的薪水完全買不起上述各家建設的房子,現階段的生活也沒有買車必要,因此個人首波抵制的廠商,只能選「全國電子」和賣易眠產品的「IMAGER-37」,即日起到明年十一月,我拒買這兩家的任何商品。
過幾天,我會再寫出一個電視新聞的抵制範例。
批ㄟ司萬
〈延伸閱讀〉
★檢舉媒體報導不當專版(廣電基金)
★專家:兒少法罰則 受害主體必須是兒童或少年(中央社)
★港人治台— 台灣平面媒體的夢魘(動腦雜誌)文/韋思曼
批ㄟ司兔
此文歡迎各方朋友轉貼轉載,唯請註明原作者和出處。
批ㄟ司俗慮
抵制行動串連貼紙做好囉,請見:抵制爛媒,還我人權
您是第位訪客,測試自2006/11/21AM8:53起
引用URL
本波抵制行動,不是針對蘋果日報,而是針對我所見到「嚴重侵害人權」的新聞報導,各主要媒體的廣告商,未來都有可能成為我抵制的對象,包括個人服務的媒體在內。
在歷經這麼多侵害人權的報導事件後,對今年當記者滿十年的我而言,「尊重人權」,已經是個「寧可被開除,也不能再妥協」的新聞信念。
如果有媒體同業看到我這篇文章,尤其是掌握版面配置大權的編輯高層,懇請你們不要再拿競爭當成淪喪的藉口,懇請你們「將心比心」,將每個「無論是不是名人」的被報導者,都當作自己的親人,去思考新聞處理的方式。
懇請你們,如我在「變調的媒體造就變調的選舉」所寫的,回想自己當初為何選了「新聞工作者」這一行,而歷盡長年新聞工作的操勞,幾乎都處在無法顧及家庭、搞壞身體的狀況下,為何還繼續待在媒體?請摸摸自己的良心,從今以後如果能夠,請為「全台灣民眾」做好新聞報導,請讓一個學生後輩如我,保有對你們這些前輩的最後一點尊敬。
http://blog.roodo.com/aboutfish/archives/364544.html
不知道有沒有停止的一天....
新聞報導的內容是,深夜,一輛疾駛而過的轎車,活生生地把一個路人撞死,而且還攔腰撞成兩截。主播播報完之後,竟將監視錄影畫面播出整個過程。即使錄影畫面很模糊,但是絕對可以看得見一個人被撞成兩截的畫面。而且,還當場重播一次。司機很可惡,但是我覺得電視台可惡的程度跟司機不相上下。隔天我一直抱怨給我同事聽,我想,真的應該打電話到電視台抗議的。
除了在外面用餐不小心會看到以外,在家裡,我已經很久沒看電視新聞了。我想,光拒看真的是不夠。真的希望不要有下次,真的希望不要有讓我氣憤到想打電話抗議的機會。
建議魚可以做個網頁的小貼紙
讓大家一起串聯跟連署
在這web2.0的時代
讓大家都可以發揮自己的影響力
社會局負責的科長張婌文表示,若無具體檢舉,顯示兒童或青少年確實受新聞畫面影響,產生不當反應,社會局無法依法開罰
串聯不買蘋果日報吧
另外我也建議大家 各捷運外發送的爽報也請不要拿
曾經拿到一次爽報
那個早上看了爽報,整個早上都是不愉快的感覺。
不買蘋果日報,不拿爽報
讓他的銷售數字下降,廣告商自然會有所選擇吧。
其實在一年前,我就有想法
應該要從廣告主那邊下手
電視台與記者已經無可救藥了
但對於下面這個動作..
拒看很多電視新聞
改用瀏覽電視新聞台的網路版"標題"取代
您如不知道媒體對於標題殺人法也很在行嗎??
不客氣。
★地鼠
謝謝。改革媒體需要大家一起投入。
★逸
只要閱聽大眾團結發揮督促改革的力量,
我相信一定有改善的一天。
★coolchet
謝謝,但更需要聲援的,是那些被媒體殘害的受訪和被拍者。
★miki
電視台和報社的抗議電話請參考這裡:
就我的經驗而言,向報社打抗議電話有某種效果,
向電視台打抗議電話的效果有限,
所以更需要從廣告主那端施壓,
我會盡量在週末前寫出抗議電視新聞的範例。
★Miula
感謝響應。
能否請你分享,
廣告主對於媒體亂象的看法和實際作法呢?
★Can
不管媒體大環境再怎麼不理想,
如果媒體從業人員都能秉持住個人基本的道德良心,
我相信當前台灣媒體不至於那麼亂。
可惜電視台的主管們,
把大部分能抵抗主管不道德命令的記者都開除(或自行離職)了啊。
★Tim
貼紙我正在設法製作中,
謝謝你的提議。
★DS
不買當然也是一種很好的方式,
但對於已經不買卻還是看得到蘋果日報的人如我,
就要採取跟廣告主施壓的方式了。
蘋果進軍台灣後,兒少和婦女團體幾次發動拒看拒買
★Paul
Thanks!一起加入吧。
★charlesc
尊重人權既是普世價值,
我無法接受以傷害人權的方式作為報復。
★晴樹
從廣告主一端下手的方法我構思已久,
只是這次才真正引爆,
可能是將來想去偏遠地區當小學老師的我:
http://blog.roodo.com/aboutfish/archives/293070.html
實在無法忍受小學生對別人的悲劇毫無憐憫之心吧。
★山裡的石頭
作為一個報社新聞記者,
我無法像一般人一樣完全拒看電視新聞,
畢竟我是從事這一行的,
電視台的某些新聞還是值得注意,
尤其是跟我路線相關的,
且萬一電視台亂報,
不看如何監督呢?
標題殺人的問題我當然知道,
還寫過一篇文章批判呢!
請參考:「La new 要賣熊隊?錯誤報導追追追」
http://blog.roodo.com/aboutfish/archives/2373528.html
還加上福特汽車..
我家不看蘋果日報....
週遭有朋友買蘋果日報,也請好心提醒,拒買蘋果日報!!!!
吳若權留言板http://blog.appledaily.com.tw/ericwu/index.cfm?Fuseaction=ForumList
小野留言板
http://blog.appledaily.com.tw/adam888/index.cfm?Fuseaction=ForumList
施寄青留言板
http://blog.appledaily.com.tw/shihmom/index.cfm?Fuseaction=ForumList
A3 山圓建設、福纖實業「新巨蛋」
A5 瓏山林企業「瓏山林藝術館」
A7 興富發建設「春天&戀人」溫泉飯店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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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admin 於 2006-11-23 18:06:53 (23 人氣)
《 採訪通知,敬邀蒞臨採訪》
1125國際防暴日 公民團體抗『報』 防ㄅㄠˋ行動
蘋果日報不只道歉,還要認錯與不二過!記者會採訪通知
歡迎各位朋友一起來抗議!
針對台中市長夫人邵曉玲車禍受傷照片,被蘋果日報於頭版大幅渲染刊登,無視其不當報導有違人權原則,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全國婦女聯合會、婦女新知、勵馨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等數十個公民團體,將於明天早上九點直接前往蘋果日報總社表達抗議,同時將提出監督時間表,要求蘋果日報除了道歉之外,應限期改善其違反人權原則之報導方式。此項行動也將正式呼應1125聯合國國際防暴日之宗旨,首度將終止媒體暴力列入訴求!誠摯邀請您蒞臨採訪這項抗議行動,為終止媒體暴力盡一份力量!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
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全國婦女聯合會、
婦女新知、勵馨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傳播學生鬥陣、兒少權益連線、婦
女救援基金會、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白絲帶
工作站、媒體改造學社……擴大聯署中
記者會時間:2006年11月24日(五)上午9:30~10:00
地 點:蘋果日報總部(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一
樓門口)
來源:http://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
irene當然歡迎你引用,我已經在文末註明歡迎各界轉貼轉載啦!
joe愛玩拒買蘋果日報的呼籲,和 benla 提倡的到蘋果總部抗議行動,我在新文「扭轉爛新聞:從拒看、拒買到抵制廣告商」都有連結囉:
http://blog.roodo.com/aboutfish/archives/2515152.html
你說的沒錯,
抵制廣告商是最好的辦法!
我也會支持你的拒買行動!
謝謝支持
媒體改革非常需要大眾團結起來
請再幫忙對你的親朋好友宣傳此項抵制行動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