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7日

La new 要賣熊隊?錯誤報導追追追

奇摩錯誤首頁新聞一
 
 
 
 
 
 
 
 
 
⊙雅虎奇摩首頁(2006/10/26晚間)
  
 
昨晚八點多截稿後,我照例逛網巡邏,一打開雅虎奇摩首頁就被名列首三的標題【La new宣布要賣熊隊】嚇了一跳,點進去看,來源是東森新聞報的【中華大聯盟/激情過後...La new宣布可以賣熊隊】,因看過太多「編輯下的新聞標題斷章取義,乃至完全誤導」的實例,我馬上細看東森記者寫的報導內容:
 
「…外傳La new屬於中型傳統產業,三年來投入職棒燒了不少錢,入不敷出今年到現在已經虧了八千萬,恐怕不再投資職棒,今天 La new老董劉保佑證實傳言,他說實在是不能再虧損。熊隊終於拿下總冠軍隊員和球迷開心的不得了,不過 La new董事長劉保佑卻突然選在這個時候宣佈,有意將 La new熊的經營權拱手讓人。」
 
以上是記者林瑋婷、蔡清文寫的導言,然後剪接La new董事長劉保佑說的話:
 
「如果有大企業因為這樣(租稅減免)願意出來呢?中華職棒會有救,我宏觀來看不一定要Lanew來經營,有大企業來接手變成中鋼熊也很好啊!」
 

看到這裡我已猜到七、八成,劉董前面應該講了不少「希望政府提供補助措施、讓大企業投入職棒」的背景和前提話語,才導入「不一定要 La new 來經營」、「有大企業來接手變成中鋼熊也很好」的結論,只是一大段前提不但被東森記者「嫌太長」而剪掉,還將「不一定要 La new 來經營」這句話,曲解成「有意將 La new熊的經營權拱手讓人」,東森編輯台一看,就下了【激情過後...La new宣布可以賣熊隊】標題。

 

但東森新聞報標題的「可以賣」,怎會變成雅虎奇摩新聞標題的「要賣」呢?「有意轉讓=可以賣」還說得過去,「有意轉讓=要賣」?!懂中文的人都瞭解這兩者之間的差異有多大吧。我狐疑著,難道雅虎奇摩的新聞編輯會去修改合作媒體提供的報導標題嗎?於是依照平日查證新聞的工作習慣,一路追查這次錯誤標題事件。

 

我先查了同樣提供網路即時新聞的蕃薯藤,發現標題也是【中華大聯盟/激情過後...La new宣布要賣熊隊】,兩家網路媒體引用都犯了同樣的錯,原始來源出錯的可能性非常大,個人研判東森新聞報很可能在2006/10/26 晚間六點半至九點多,於首頁編輯的「重點連結」或原始新聞的標題使用「要賣」,後來才改成「可以賣」,但當我昨夜決定要寫這篇追追追時,在東森新聞報已找不到【La new宣布要賣熊隊】的標題,只在首頁分類項目的「體育」裡,發現【La new宣布要賣熊隊?】的標題,差一個問號,就差了十萬八千里。

 

⊙東森新聞報首頁(2006/10/26晚間至10/27早晨)

 

東森新聞報體育首頁的頭條,後來換成標題為【中華大聯盟/劉保佑建議大企業接手職棒 La new願意讓位】的新聞(從網頁顯示的更新時間,大約在2006/10/26 晚間十點半貼出),無論是標題或報導內容,都比較接近劉董的原意,我猜是原先那則錯誤新聞已遭受「La new」或「網友」強力抗議的緣故,然而【激情過後...La new宣布可以賣熊隊】這則標題和內容都顯然有誤的報導,到2006/10/27早上八點為止,不但繼續存留在東森新聞網,還名列當日新聞人氣排行榜的前十名(此排名會隨時間改變)。

 

這條錯誤新聞會在昨晚變成大熱門,雅虎奇摩首頁的推波助瀾乃最大關鍵。我向掌握第一手消息的人士求證,確認劉董目前並沒有要賣熊隊的意思後,在2006/10/26 PM11:46打電話給雅虎奇摩內部人員,提醒他們「選上首三的新聞有誤,不該列在首頁」,相隔十六分鐘,就看到該則錯誤標題從雅虎奇摩首頁撤離,然而它仍列為雅虎奇摩新聞網的體育新聞頭條,直到2006/10/27早上七點多才換成【日火腿奪得職棒總冠軍 將和台LA NEW對決】。

 

⊙雅虎奇摩首頁(2006/10/27午夜)

 

毫不意外的,這則曾上過首三的錯誤新聞,至今高居雅虎奇摩「體育棒球最多人瀏覽新聞(2006/10/27)」榜首。至於蕃薯藤新聞網,直到2006/10/27早上八點半,仍將【激情過後...La new宣布要賣熊隊】列為運動新聞焦點第二條,約九點後才撤換成早報的新聞。

⊙雅虎奇摩新聞網首頁(2006/10/27早晨)

 

 

⊙蕃薯藤新聞網運動首頁(2006/10/26晚間至10/27早晨九點前)

  

從民視新聞報導的畫面,可看見劉董在記者會裡講得很清楚:「La new目前是當然會繼續玩下去」,東森記者林瑋婷、蔡清文若有聽完「整場記者會」,卻還寫出錯誤報導,要不是「理解力有待改進」,就是「為炒作新聞故意製造聳動話題」。(從結果來看炒作成功,然而賺到單則新聞的高點閱率,卻將東森新聞台的形象踹得更低,值得嗎?)

  

讓錯誤新聞繼續存在、繼續以熱門新聞之姿接受點閱,是東森新聞、雅虎奇摩、蕃薯藤等媒體「錯上加錯」的錯誤示範,在這則謠言新聞沒被編輯徹底拿下之前,還有多少網客會遭受驚嚇和誤導?對於傳播錯誤資訊導致的各種負面影響,我也認為,並非拿下新聞就沒事了,三家媒體都欠「看到此新聞的網客們」,一份正式的「更正說明與誠心道歉」。

 

⊙東森新聞報首頁(2006/10/26晚間至10/27早上)

 

關魚,2006/10/26--27

  

延伸閱讀:

本部落格其他媒體改革評論

去吧!錯誤特攻隊!

【熊熊特報】La new熊職棒隊聲明稿(2006-10-27) 
 

批ㄟ司萬

本文歡迎關心棒球新聞品質的球迷轉貼引用,但請務必註明作者和原出處。(這篇共花了我超過五個小時的追蹤、調查和整理撰寫,得來不易喔!)

 

批ㄟ司兔

La new董事長劉保佑在2006/10/26 記者會的實際發言,我從米果留言版的線索,找到 therookie 當晚九點多於 PTT 發表的文字記錄,再跟我後來看民視及非凡新聞重播的記者會內容對照,therookie 所記錄的大體無誤。

 

您是第位訪客,測試自2006/10/27AM09:47起


Posted by aboutfish at 樂多Roodo! │08:42 │回應(34)引用(1)媒體評論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媒體觀察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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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你還在相信媒體的不實報導嗎?
你還在相信媒體的不實報導嗎?【哦!有這種事?】 at 2006年10月27日 10:49
回應文章
關魚
我只能說
妳真是太太太有心了
Posted by alex at 2006年10月27日 10:32
alex:

休假日的早晨花這麼多時間調查整理這篇,除了自己很想知道錯誤新聞發生和傳遞的來龍去脈,也想藉此告訴球迷們,一個文字記者如我,查證起來是怎麼作的,不是所有記者都像我此文舉例的那兩位,或許多網友平常罵腦殘的那些啊!
Posted by 關回話魚 at 2006年10月27日 10:48
關魚大俠,太酷了!!!
Posted by 米果 at 2006年10月27日 10:50
關魚,辛苦你了
Good Job!
Posted by 勇 at 2006年10月27日 10:57
您好,我想要利用mail轉發您這篇文章,讓更多人看到,我會註明您的姓名及網頁。謝謝。
Posted by 救台灣 at 2006年10月27日 11:01
我也想利用mail轉發妳的文章,讓大家知道這些爛霉體的作風,我會註明妳的網頁及姓名喔!
Thanks!
Posted by 阿儒 at 2006年10月27日 11:12
對阿
中鋼 中華電信 台電 中船 台糖 台鹽
都可以以國營企業跟在地精神
來有效的發展職業運動
只是以上企業目前有"意識型態的正名"問題要解決
如果企業結合運動加上地方政府與中樣政府
可以讓運動設施硬體與支配合
加上交通配合(捷運 火車 高鐵 客運)
就可以如同紐約的職業籃棒球
是標準的搭地鐵
就可以到達
也就是所謂地鐵大戰的來由
台灣加油~~~~
Posted by 笨蛙 at 2006年10月27日 11:31
網路新聞搶時間,錯誤還可以體諒...看看今天蘋果日報,根本寫的就要賣了一樣..天啊..記者的素質..
Posted by fanny at 2006年10月27日 11:43
 熊隊今天有正式聲明稿:http://www.lanew-bears.com.tw/bear_web/index.jsp
 呼,鬆了一口氣。
Posted by 漂浪 at 2006年10月27日 11:48
關魚姐好久不見,想不到在這危急的時刻又看見您的英明睿智拯救了天下蒼生...好像太誇張了點,總之,很感謝關魚姐的抽絲剝繭讓我們得以知道了真相。
Posted by 龍之聖者 at 2006年10月27日 12:11
關魚大,要不要考慮一下貼到媒抗呢?
http://www.socialforce.tw/
Posted by BigHead at 2006年10月27日 12:17
關魚大,謝謝您的求證和追蹤,讓事情有個明理的解釋,
用心的人意思被扭曲,傷害到的是他跟支持他的球迷,我只能說,謝謝有您~~~
Posted by 路過的 at 2006年10月27日 13:18
整個非常用心
感恩
Posted by FRED at 2006年10月27日 13:38
那個CPBL(Chinese Professional Baseball League)
實在看了很討厭
我要TPBL拉(Taiwan Professional Baseball League)
Posted by 唉 at 2006年10月27日 14:08
幹得好
(叩拜)
Posted by Bui Bui ㄟ 鯨鯊 at 2006年10月27日 14:15
真用功啊,太棒了~~~
Posted by lin at 2006年10月27日 14:1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027/17/5r9i.html

大家去看看東森最新的內容,還不是在鬼扯,硬拗,還遠雄咧~~~真是夠了~~~我受不了這種爛煤體了~~~
Posted by lin at 2006年10月27日 14:23
阿里阿多
感謝你解除了我心中的疑惑 ^^
Posted by Amo at 2006年10月27日 14:50
東森還我眼淚啊~~
Posted by 好想哭啊 at 2006年10月27日 15:22
幹的好,你屌!
Posted by 小經 at 2006年10月27日 16:05
昨晚真的被這則新聞嚇了一跳
Posted by cc at 2006年10月27日 17:33
親愛的魚魚:
我在我版裡從總冠軍賽開始紀錄,
也特地在劉董事長的聲明後寫了篇「冠軍過後...」,
相信你能懂那些報導對我的衝擊。

其實就算la new真的不打算繼續經營熊隊,
我也能體諒了,即便我還是會很傷心。

有些問題,沒有付出解決就永遠是問題。


我會把你這篇轉貼到我家,也謝謝妳的堅持努力。
Posted by 五味雜陳的水笙 at 2006年10月27日 22:39
這篇文藉我用URL連過來一下, Thanks~~
Posted by Taiwan1001 at 2006年10月28日 01:29
關魚,
辛苦了,也謝謝妳的努力.
讓我們可以看到正確的新聞,加油!
Posted by whyou at 2006年10月28日 13:11
謝謝關魚
因為有妳
讓我再次感覺我們的職棒
還一直存在著希望

在所有所謂的媒體與球迷謾罵中華職棒時
看到米果寫的
看到妳寫的

而其實真正關心我們棒球的人
還不少
多點鼓勵少點責備
真的辛苦妳了
Posted by 紫小千 at 2006年10月28日 13:57
謝謝妳的查證
不然我為了這一則新聞
想破腦袋
也想不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所以媒體報導真的是要查證啊

這一條誤導新聞真的是太震驚了
不知道還有很多人被矇騙其中啊
Posted by marsalis at 2006年10月29日 00:54
加油!
Posted by 加油 at 2006年10月29日 13:07
to 關魚...
讓妳感到不快實在是非常的抱歉...我文中那一段純粹是想酸酸你口中的「老在破壞記者形象的同業」,所以語氣誇大了一些,請不要當真。

媒體的影響力大大的高於其他行業,即使像妳一樣有良心又敬業的新聞從業人員不在少數,但是只要有一兩個老鼠屎,就會造就更多像我這樣對記者反感的人。

大環境很惡劣,感謝妳能堅持理想,也請妳繼續加油!
Posted by 勇 at 2006年10月30日 00:56
唉...從中國回來才點進來這篇,看見一樣的情形又重演...

短視的媒體。
Posted by Portnoy at 2006年10月31日 20:07
感謝以上所有朋友的回應與鼓勵,
這幾天忙得緊,請恕我不一一點名回話了,
這篇寫完不久就很想寫篇「錯誤報導追追追」的續集,
探討隔天蘋果日報等報紙對此事的誤導情況,
但因追蹤整理很花時間,一直騰不出手。

然而,對於媒體為了衝高收視率或瀏覽率,
使編輯下的標題越來越趨向「語不驚人死不休」,
讓層出不窮的「標題殺人」事件凌駕在「新聞正確」之上,
身為新聞記者的一員,我比一般人更感慨。

真的沒有辦法對付這種扼殺「新聞本質」的負面作法嗎?
我想是有的,只是需要靠閱聽大眾團結起來才足夠抵制。

至於抵制策略怎麼作,
我希望能在本週末完成一篇文章提出幾種方式,
供大家參考。
Posted by 關回話魚 at 2006年11月1日 04:55
Posted by cehraidc來報馬 at 2006年11月23日 22:50
感謝走走報馬,不過我得等下週才有空去聽了。
Posted by 關感謝魚 at 2006年11月24日 04:37
啊,我本來要貼在留言版的,怎知,會貼在這裡啊~~
抱歉抱歉
Posted by cehraidc at 2006年11月24日 09:02
Hi, there!..
94afe66a4bbf8dd6abda3f7e4787c040
Posted by ree music video at 2007年10月7日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