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20日
轉貼:「822挺建民,嗆TV」行動聲明
從朋友康河鴨那兒收到一封發起「抵制惡質媒體,聲援台灣之光王建民」的抗議行動信件,因PChome新聞台正處於維修期,茲代轉貼如下:
「822挺建民,嗆TV」行動聲明
八月十七日,王建民透過公開信說明今後不再接受台灣媒體採訪。我們可以想像,向來是媒體寵兒的王建民,是在家人遭受多麼不舒服的侵擾,才會以如此無奈但堅定的語氣,向台灣媒體說不。他的決定雖然讓台灣人民感到惋惜,但卻完全可以同理支持,因為,我們太清楚本地多數媒體的惡形惡狀。
此一事件看似突然,但其實絕非偶然,只不過是在經年累月極其劣質的媒體文化中,又一次有無辜者遭受傷害,並因而採取的最基本自我防衛。然而可預見的,此般惡質的台灣媒體生態若無任何改變,王建民及其家人,肯定不是最後一個「新聞公害」底下的受傷者。
台灣媒體總愛以「閱聽人知的權利」或「有收視率、大眾愛看」為藉口,粗暴傲慢地侵入人們的生活,加油添醋甚至胡亂詮釋。姑且不論那些受到過度報導的公眾人物,更倒楣的是那些遭受新聞傷害而無力反擊的市井小民,諸如東海大學劈腿事件中的學生、腳尾飯假新聞事件中的小吃店家、遭記者偽裝偷拍的陳幸妤前男友…台灣媒體這些舉措,到底是做新聞報導,還是在侵犯人權?
我們知道,許多媒體記者在其長官的壓力下,經常得做出忘卻倫理而絲毫不尊重受訪對象的舉動,但請試著將心比心,如果有一天,有人拿著攝影機彷彿扛著槍,強行侵入將麥克風堵上各位的嘴時,你們作何感想?新聞媒體有「報導自由」,但難道非公眾人物的受訪者沒有拒絕採訪的自由?他們口口聲聲為了觀眾,但難道閱聽人沒有發出聲音、說「我們不要看這些隱私」的權利?
八月二十二日「挺建民,嗆TV」的行動,就是這樣一種公民權力的展示,也是閱聽大眾不再消極被動的表現。
我們要求各大商業電子媒體痛切反省,對自己罔顧新聞倫理的粗暴行為向王建民與其家人、以及全國閱聽大眾道歉;並公開承諾修正方向,做出符合人民期待的優質新聞。我們也呼籲,有良知的個別新聞工作者,能勇敢地對上級不合乎專業倫理的要求,學習說「不」。
倘若媒體仍舊推託諉過,不知自省自制,我們預告,這次的行動能量,將累積延續至下一波更大的拒看運動。
我們不會再放任惡質的「爛(偽)新聞」繼續撕裂這個社會,更不會放棄「在台灣建立一個理想媒體環境」的願景,正如同我們相信,再艱難的賽局與再擾人的媒體傷害,都不足以阻擋王建民的決心及威力。
8月22日星期二,早上十點半,TVBS廣場前(八德路一段23號),大家作夥來發聲!
如果你有棒球主題的T恤或棒球帽,請直接穿戴前來;也盡量把棒球手套、棒球、加油棒、瓦斯氣笛帶來。
我們將準備六台電視(中天、東森、TVBS、三立、民視、年代),當大家練習投球三振的目標!
此外,歡迎自備各種抗議或聲援標語海報,參考標語如下(請大家各自發揮創意來點更酷更炫的):
「支持王建民,拒看新聞台」
「要專業,麥唬爛!」
「拒絕侵犯,尊重人權」
「王建民,Go Go Go!爛媒體,Down Down Down!」
歡迎轉貼、轉寄此份行動聲明(不克前來的朋友,若想以真名連署聲援,請註明職業身份逕寄以下信箱)
聯絡人:
林靖堂(輔仁大學大傳所研究生)0958602562 / uus@ara.seed.net.tw
李明璁(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mtlee@ntu.edu.tw
附註:
據發起人表示,這個活動因為想打鐵趁熱辦得很匆忙, 來不及跟主管單位申請集會遊行許可,整個行動必須在警察驅逐之前結束,預估活動大約只持續半小時,所以行動時間是「8月22日週二早上十點半至十一點」,請大家告訴大家喔!
引用URL
我記得一則新聞..
報導著一個大學生在捷運強吻一個國小女生..
後來媒體報導而選擇上吊的事..
http://www.epochtimes.com.tw/bt/6/1/15/n1190319.htm
我曾經和我家男人說..
千萬不要做錯事..也不要做錯事又被記者抓到..
不然他們可以不只採訪你..
連身家背景..親戚朋友都無一幸免..
那種「新聞自由」是很可怕的..
中午看到這篇已來不及響應。
最初聽到阿民不接受台灣媒體採訪,真的好傷心,
可是我以為阿民更傷心吧!試想自己是台灣人,
有那麼多球迷在台灣幫自己加油,
而阿民居然得拒絕受訪!!
我第一個感覺就是心痛和不捨,
阿民要付出多少努力才能有今天站在大聯盟的情景,
那些人是嫌阿民不夠辛苦嗎!?
所以我也贊成反對這些不當的媒體。
此外我覺得,台灣的「自由」被濫用了,
無論是言論自由還是新聞自由...等,
當一個自由權被擴大到超出規範,
勢必會侵犯到其他自由而出現失序的狀態,
這是應當被檢討改進的。
阿民加油!
球迷永遠只會記得你在場上的光榮與挫折,
我們不聽不看不回應那些紛紛擾擾,
你是阿民,我們是愛你的球迷,
誰也改變動搖不了。
「台灣媒體」是個集合名詞,有很可怕的部分,卻也仍有謹守份際的部分。
對於新聞自由與人權的問題,無論在看法上和工作上,我仍維持過去寫那篇「是誰給你們踐踏別人屍體的權力?」所強調的:「任何一個媒體報導,都不能用『新聞自由』和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為藉口,去侵害被報導者和相關者的人權。」
http://blog.roodo.com/aboutfish/archives/289626.html
新聞自由被多數有線新聞台拿來濫用,並非沒有反制力量,除了關機運動,也可到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檢舉反應:
http://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22/
★水笙
這波錯過響應沒關係,棒球家族擬跟從事媒體改革的單位合作,發起「賞善罰惡」的監看棒球新聞活動,希望能廣徵熱心監看的球迷,協助揪出新聞界的害群之馬,再聯合廣大球迷發揮抵制力量,如果聯繫成功,或許很快就會公布行動方案。
★麥塔幽
所以,作為閱聽大眾的一份子,最好能團結讓失去人性的那些新聞媒體,也失去存在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