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8日

【魔鬼的交易】誰的無限期禁賽?

大師兄的飛撞,一開始看到的時候,我還可以kuso的笑著說:「哇,少林棒球好耶,真滴好」!也許是已經沒有什麼力氣可以跟中職生氣,也已經沒有什麼熱情可以聲嘶力竭的去檢討聯盟的蹣頇,生活中還有那麼多的事情值得去經營和關注,中職的未來,不管是要直接和MLB直航,還是要繼續保持現狀一天到晚爲日職的挖角擔心害怕,或是讓何謂職業棒球運動繼續在PTT一中各表,如果聯盟自己都是抱持著「馬上就好」的短視心理來經營,我們也不需要把娛樂變成苦中作樂。

「無限期停賽」和裁判停賽一場的處分出來了,我才開始覺得有一種很深切悲傷的感覺在繚繞著。

老是唉著要球迷花錢買票進場看球的中華職棒,原來是一個除了會欺負、欺壓球員之外,什麼事情都做不好的卑鄙的傢伙。

然後,我想到了,還有那麼多心愛的男人,要繼續在這樣的戰場爭戰著。

在這裡,有黑道組頭的Call-in,有傷兵的Long Stay,有會誤判也會嗆聲的裁判,有會用部落格文章入人於罪的聯盟,還有一群明明很愛棒球卻不爽錢要給這樣的棒球運動組織賺錢的球迷。首先,譴責暴力,我同意,但是,如果欠打的裁判和誤判再繼續「量產」下去,第一個方案是把裁判列入MVP候選人,舉凡裁判單場的「勝利打點」、「防禦率」都可以列入考慮,第二個方案是請黑衣人固守球員休息室,一有動靜馬上把球員、教練撂倒、拖走。另外,對於裁判的專業和球員的EQ不能作同比例的品質控管,建議每年球季除了請廖敏雄教練回來開班授課拒絕黑道簽賭的重要性之外,也該請戴晨志先生專門來一堂「你是幽默高手嗎?」或是「新愛的棒球」這類的進修課程。反正聯盟都不覺得自己有維護比賽公平性的必要,那球員又何必有一定要贏的慾望?大家以合為貴,好來好去,那比賽的輸贏呢?呼伊去啦!那球迷幹嘛還要進場看球?啊反正本來人就已經不多了嘛!

真的是幼稚又卑鄙的傢伙。

再繼續抱怨球員不知檢討,再繼續用大聯盟級的卑劣對付自己的球員,再繼續把領隊當VIP把球迷當奧客好了!反正球員都快脫衣服開幹了還比不過媽祖神轎的版面,中職已經不差這最後的一口氣了。那球員失業了怎麼辦?智勝的六度鞠躬不是已經說明了嗎?

任何的職業都好過有一個要你出賣自己靈魂的上司。

我不幹那種含淚看中職的鳥事,中職和魔鬼的交易,就自己繼續玩下去吧!

Posted by ann1223 at 樂多Roodo! │20:07 │回應(11)引用(1)看球日記
樂多分類:運動 共同主題:【瘋棒球】聽聽球迷的心聲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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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動手就是不對,林智勝有錯!」
你無限期停賽、我無限期禁看!【不負責碎碎唸】 at 2008年04月9日 13:43
回應文章

炮火猛烈呀!

相形之下偶寫的含蓄多了....

借我引用吧!
Posted by red-yellow at 2008年04月9日 01:22

To 紅黃:
恰查某是很恐怖的...XD
Posted by 小安 at 2008年04月9日 10:00

我是覺得...針對無限期禁賽倒不必看的太嚴重,一開始就知道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的判決
比賽嘛...有抗爭才有激情...每個PLAY都很用心在意
才會有人想看..
Posted by ming233 at 2008年04月11日 09:38

To ming233:
不是無限期禁賽的問題,是比例原則的問題!
如果判決是要「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那就不要發個什麼聲明文在那邊給球迷裝肖ㄟ!
Posted by 小安 at 2008年04月11日 12:02

很久沒有留言了,多數時間選擇當個讀者,只是這件事關係重大,不得不做個說明。

首先還原現場
1.當日裁判沒有誤判。(錄影證明)
2.智勝衝撞裁判前,裁判並無任何不妥言語或行為。
3.裁判的粗口是擴大了第二波衝突的原因之一,當時智 勝已離場。

智勝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的所謂道歉,是一種程序顛倒的說法,明明是衝撞在前,粗口在後(甚至是不同一件事)好比我打了你一巴掌,你事後罵了兩句(還未必是對我)而我就對大家說,打你是因為你罵我。
完全不合邏輯,也無聊至極,看輕也看扁了支持他的球迷。
Posted by 過客 at 2008年04月12日 09:31

To 過客:
1.所以如果當天有誤判,智勝可以直接開扁?連其他球隊的球員都說了,是對於某些特定的裁判「積怨」的問題。當然,我也很好奇,如果真的有誤判,聯盟會採取什麼英明的處置?
2.所謂裁判並無任何不妥或行為,是第二波衝突的引爆點。智勝的部落格文章並沒有說他是因為裁判爆粗口才動手,他是替「其他的隊友」不平!

我希望你先看懂別人文章的全文內容再來談。智勝的球迷,不是你所想的那種隨便人家賣弄邏輯問題就跟著盲從球員的笨蛋。

你才是那個看輕也看扁了支持智勝的球迷的人。
Posted by 小安 at 2008年04月12日 11:38

看來你是沒看到這場比賽,敝人恰逢其盛。

第二波衝突的引爆點是捕手陳鋒民不服裁判的好球判決,裁判粗口在後,充其量也只是擴大了衝突的原因,其實應該也看的出,裁判是因為林智勝的暴行與陳鋒民的不服判決,積怨而爆粗口(為此也受到了逞罰)。

愛之欲其生,難免;
惡之欲其死,不必。
何況事實是無法改變的。
Posted by 過客 at 2008年04月12日 23:05

無意中欣賞到您的部落格文章,忍不住一篇一篇地讀下去,每一篇都是至情之作,看了令我感動不已!
每個認真的球員,都是球迷心頭上的一塊肉.謝謝小安寫出了這麼多真性情的文章,也讓同為球迷的我,趁機回顧了過去看球的點滴心情.
Posted by 小文 at 2008年04月12日 23:26

To 過客:
我再說第二次,智勝的部落格文並沒有提到是因為裁判挑釁他才動手。他坦承是因為不服裁判判決從休息室丟東西出來,被裁判判驅逐出場一時衝動才去推撞一壘審。

我看過那場比賽,也看過智勝的部落格文。

同意你所說的,事實是無法改變的,只是,你覺得你的詮釋才是「事實」。

就我的認知,我不會繼續買票進場看中職,中職能怎麼撐下去,市場機制會決定。

當一個球迷,我對我的「愛之」、「恨之」負責,相信你也是,至於要怎麼「愛之」「恨之」,大家各自歡喜甘願就好!

To 小文:
感謝你的稱讚,也歡迎你的光臨~
Posted by 小安 at 2008年04月13日 21:14
噢,好久沒看到安姊的新文了,
一進來就看到這篇衝擊力十足的文,
真的是震撼到我了~~
難怪人家都說,不要惹女人生氣!!
(話說我也是女的XDDD)
Posted by 星ˇ at 2008年04月24日 23:18
To 星:
的確,母老虎是很恐怖的...XD
不過,最近阿福的狀況,才是更恐怖...Orz
Posted by 小安 at 2008年04月27日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