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5,2005

[徵求] 台北地區工讀生數名

[徵求]



台北地區工讀生數名,請電洽 0932-021619 柯賜海。


Posted by ahai051203 at 樂多Roodo! │22:33 │回應(36)引用(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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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你高票當選
Posted by 阿海 at December 26,2005 11:06
祝你高票當選 我是王x翔 我愛你 這是我藏在心中多年的秘密
我都沒有告訴別人 我想當你的牛
Posted by 王x翔 at December 28,2005 17:02
柯兄賜海~現代花蓮人的英雄表率

  我是花蓮阿扁~指長像啦!記得否你在花蓮市中山路與中正路口站路口選

縣長時,我遞給妳飲料含工作人員.解渴的那位~也許人太多妳記憶已模糊~

我今有個訊息給你希望你能繼續為花蓮打拼~選立委一樣是可以考慮的.但

 ※※辦公室無人服務是很悲哀的囉!如果中山路那地方是空著~也許我應該

搬過去接一些陳情案件~關心花蓮人的未來.

  屬於地方性質的由我協調在地的縣府\市公所\情治單位\公家機關先處

理.其他涉及中央部會首長的再上傳給你力爭及反應~不知如何?

  我三年半前由台北搬回花蓮故鄉打拼~卻受到中華電信的服務所限制~可

憐的三等國民真是『明符其實』的可憐呀!

  記得三年半前在台北時中華電信市內電話都有所謂的『超級信箱』服務.

也許更早就有了;回故鄉花蓮後就反應到現在..仍石沈大海.毫無音信..

現在中華電信還推出所謂的 大電視寬頻多媒體MOD 每月150元費率即可

觀賞32台以上的電視頻道影集等~以後會更多..為何獨漏東部地區呢?

國稅不知有否按三等國民來折價收取呢?飛機票\學校學費\營養午餐\火車

票\寬頻費率\醫療費用等.是否都採取折價收取呢?這是能為花蓮人真正爭

取的福利喔~ 沒有同等級設備 就該另 專案優惠辦理。

~請不要唾棄我們.給我們有尊嚴的繼續活下去.且活得殊舒適,就為了我們

的下一代.

E-Mail:jou125361@yahoo.com.tw
E-Mail:jou216@hotmail.com
E-Mail:a12.q12@msa.hinet.net

0919-914991 0938-220690  0982-467991

中華電訊    和信遠傳    大眾網內免費


         花蓮市民 【阿扁】周 克 燉 敬上於95\01\06

 

歷任軍職:學歷

   排\連長\情報官\特種交通檢查官\動員官\作戰官\兵役行政官

   所長\行政參謀官等職。

   陸官專49期\警總幹訓班23期\警正25期\軍情局\安全局都受

   過訓..

社會經歷\簡歷:

   警總花蓮縣團管區 現改制花蓮縣後備司令部 少校軍官 辦一次退伍

   外號阿扁 現為警總23期全國聯誼會花東區會長 

HouseWeb影音看屋網代理經銷商【電腦使用加強中】

   警總.國防部.雅虎網站 頭痛人物之一 

 ps打過房地產官司.與全花蓮市律師公會林武順對簿公堂.獲得理賠屋況

   .公共設施等免費裝潢 及減少價金 家興保全公司官司家美集\美建

   設理賠壹個月薪資及為員工爭取應得福利 另與前台北北投里長陳朝琴

  【現它案死刑入監】官司訴訟一年多,因時間物財物力不足..判無罪裁

   定..

   多年在警總時期\破獲多案件.及承辦陳情案件與情治單位熟悉~當過

   公司負責人\環亞百貨法亞克賣場\福華飯店\桃園尊爵販飯店\三軍

   總院安全組組長\多家保全公司幹部\主任總幹事\花蓮志學新村\吉

   安全民社區總幹事.也在聯統日晚報兼職過.

   



   
               





Posted by 周 克 燉 at January 6,2006 13:16
請問一下柯賜海先生~我可以向你領養狗勾嗎
Posted by yvan at January 30,2006 02:15
請問一下柯賜海先生~我可以向你領養狗勾嗎
Posted by yvan at January 30,2006 02:15
桃園欠人才你來可以
Posted by hi.tai at March 12,2006 00:09
謝謝你的支持有事打電話給我0932021619
Posted by 柯賜海 at April 30,2006 16:06
謝謝你的支持有事打電話給我0932021619柯賜海
Posted by 柯賜海 at April 30,2006 16:09
請問我有事想要請您幫忙不知是否可以打上述的電話給您呢
Posted by candy at May 31,2006 16:04
我只是個老百姓.我管不了國家大事.台面上的大人物把這事壓著.我不知道何時才能說....

英雄心碎淚已乾
江山依舊朝代換
抓把黃土埋將骨
晨圍蒼生不為傳

我只是蒼生之一.陽光圍繞著蒼生這事要傳嘛?
Posted by 童律 at June 28,2006 21:51
阿海謝謝你們繼續的支持 台灣是大家的 大家一起加油
Posted by 柯賜海 at July 1,2006 11:39

阿海
剛剛我看了你上乃哥的節目
我對你燃起了熱情
如果我有投票權再等我四年
我一定投你當總統的
我在高雄
你要不要來高雄親吻每一寸土地
我等你
Posted by 哈斯靡 at July 11,2006 19:10
柯董:你好!前幾天無意間看到你在乃哥的節目裡的表露,讓我靈機一動想找你合作合股(你不用出資金),因結果肯定是雙贏的,情況簡述如下:1.我經營好頭鹿多媒體科技商行專門製作畢業生的畢業冊、畢業照及畢業互動光碟已經將近十年,手下有攝錄影外景團隊及高效率的電腦美工小組一共約20人。2.好頭鹿如果有你的加持在參與教育界的招標工程就會比較少碰到黑箱作業之類。3.你有好頭鹿的全功能多媒體製作團隊從旁協助你的各種活動將會有很大的實際加分效果。4.三言兩語談不了大事,希望有緣跟你長談一番,在此敬候你的寶貴意見。 告辭了 謝謝!
Posted by 羅忠清 at July 14,2006 17:28
黑吉仔~加油!!
我是你的同鄉~~~
支持你喔....
Posted by 柯府千歲信徒 at July 19,2006 23:20
祝柯先生台北市長選舉高票當選!!台北市民的未來就看你的啦^^
Posted by YZAK at October 24,2006 18:13
政黨政爭造成台灣之亂所以用選票抵制政黨 阿海加油阿海加油
Posted by 台灣人加油 at October 26,2006 17:15
阿海^^
我是一個7年級的小孩,畢業多年,出社會工作,都遇到很多的貴人,交我ㄧ些價值觀,還有為人處世,看到新聞的負面報導,許許多多的一些負面消息,但自己也都抱持著有為非作歹的壞人存在,一定也有好人存在,但不管現在的政局怎麼樣,說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對一般的平民老百姓來說,只能看到新聞來做判斷,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我想要告訴你的是,是一家旅行社,很小間,轉找一些對當領隊有著夢想的小孩,聘請他當領隊,以及工讀生,給他時薪,但是是無照領隊,讓她帶出國,或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彼此品德都有問題,可是被抓到可是一件很大的事,想跟你提議一件事,你要不要考慮出書,出一本書,年輕人常識補充,讓社會年輕人不要因為一時的圓夢,跟一時的常識不足,而導致自己吃上官司的書,我覺得用你名聲一定可以推銷出去這本書,讓現代的年輕學子們,可以保護自己的安全,
Posted by 七年級生 at October 27,2006 07:12
你們的意見阿海知道了.....會的謝謝你們指教阿海會更加努力謝謝大家
Posted by 柯賜海 at October 27,2006 10:05
阿海
我想要應徵工作,要怎麼連絡你
想問你 你需要員工具備哪些能力 要做哪些事
你缺不缺正職人員 因為我很缺錢
Posted by 有事找你ㄉ人 at November 1,2006 18:15
柯大哥~您是好人,我支持您喔,請問您有請兼職人員嗎,是做哪方面的事情ㄋ,
如果可以,我可以做下午時段的工作嗎,真希望是內勤工作,因為我有債務協商,需要賺更多的錢,真羨慕您那麼有錢!請問可以打手機給您嗎?!
Posted by 時尚天使 at November 2,2006 23:05
阿海哥您好~如果可以我想在您旗下工作~本身也是負債累累~又有3個小孩要養~根本吃不消~我今年28歲~很能吃苦的~拜託您了~
Posted by 剛失業的小爸爸 at November 10,2006 07:09
柯大哥,我是今天經過劍潭那看到您,跟您揮手的人唷!
您有兼職的工作可以做嗎,有捨麼需要幫忙的嗎!
我想下午兼份工作,希望是內勤的喔!!
希望大哥能幫忙我一下!
您是一個正義的人,祝您當選喔!!加油!!
Posted by 時尚天使 at November 10,2006 16:33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阿海你的blog看的霧煞煞
選民怎給你意見
選北市區奇招給你建議

目前情勢選不上是事實
可以造勢文宣內容
"台北人請發揮幽默感
所有候選人的條件都不滿
反正阿海不會選上
投給阿海表現台北人的幽默感"
逆向操作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至少勝李敖
Posted by vogue at November 11,2006 01:49
我要去幫你助選 我超愛你的
Posted by sabrina at November 18,2006 22:42
我要當你的工讀生啊 我幫你拜票 完全是支持自己的政治偶像
Posted by sabrina at November 18,2006 22:52
阿海你好像背媒體封殺了...因你沒有政黨資源只有為你加油再加油
Posted by 路人甲 at November 19,2006 17:28
請問有人知道還偶牛牧場在哪裡嗎@@?
btw. 阿海加油,柯市長凍蒜
Posted by 路人乙 at November 23,2006 18:52
昨天公共視電視舉辦台北市市長選舉辯論六位候選都有出席 今天下午看到TVBS受訪李敖周玉寇當時在節目中連線才知道公視邀請另外三位候選也在辯論此時周玉寇說不受尊重是一種侮辱李敖說這是不道德 但柯賜海先生同時也是候選更不受尊重 唉阿人權 尊重......阿海加油阿海加油阿海加油
Posted by 過路人 at November 26,2006 18:09
這個網站設計美
Posted by 秋知美 at March 22,2007 12:11
柯大哥 : 您好 最近好像很少看到你出現在螢光幕前面 你的一舉一動都一直
是眾人的焦點,也因為這樣才開始注意到你,尤其是你對照顧收養流浪狗的舉動、行為,所以看的出來柯大哥是個真正的好人。最近鄰居因為家庭因素,家裡有老人家、小孩要照顧所以無暇再去照顧到這隻小狗,當初主人也是在路上看見這隻流浪狗而收養它,想知道柯大哥有辦法可以幫助這隻小狗狗嗎? 如果可以請您回個E-mail 告知 謝謝!

祝 順心
Posted by 型男葉 at October 24,2007 10:31
阿海你好棒 謝謝你幫助ㄌ這麼多的流浪狗與許多的笑話
我一定會支持你的!!!
Posted by 阿名 at February 28,2008 20:28
阿海你好棒 謝謝你幫助ㄌ這麼多的流浪狗與許多的笑話
我一定會支持你的!!!
Posted by 阿名 at February 28,2008 20:28

連神豬也毒殺的竹聯幫雜碎、人渣(除黑幫是政治人物、官員、媒體的天職)
  誓死要為神豬報仇。筆者身陷千古奇冤大牢中,心很苦。但一思及竹聯幫雜碎為強占筆者位於台北市大直明水路411號1F、2F所有權狀207坪及前後花園空地172坪,增建60坪,總使用面積高達500坪的豪宅,竟然喪盡天良,比畜生不如的在民國96年11月28日以毒藥毒殺筆者最疼愛的神豬。因此,激使筆者誓死向這些竹聯幫雜碎人渣宣戰,以法律追訴到底。筆者會為一頭神豬冒出獄後將遭黑幫報復毅然全面向竹聯幫宣戰,係因神豬不是普通的豬,是聽懂主人的話,會爬樓梯,從一樓爬上二樓,或一樓爬下地下樓,會用鼻子開門,每天固定在屋後花園一顆五層樓高巨樹下大、小便,定時幫筆者為巨樹澆水。每天早晚跟著筆者走1000公尺到永安國小旁的明水公園散步,走路時而蹦蹦跳跳,一點也看不出300多公斤笨重的姿態。更神的是,身體一接觸到草皮、陽光就躺著享受日光浴。筆者運動結束,小豬還拱、拱的大睡,筆者只好叫一隻名為阿扁的大黑狗說道:阿扁!你在公園陪小豬,待會一齊回家!每次筆者回家等了一個多小時,神豬才跟著阿扁一齊回家。有三次是大直消防隊員押著回家。總之,牠是懂得回家的聰明神豬。
  有五次鳳凰衛視、三立電視、中天電視、東森電視、TVBS電視、年代電視都專程來採訪牠。報導牠聽懂主人的話,當筆者對著神豬說:小豬!主人養你的目的是要告訴台灣人要覺醒,不要像你的族類這麼笨,被賣掉、被殺掉,還對加害人說謝謝!你說對不對?神豬很明確的聽懂筆者的話,即以拱!拱!拱!聲音回答。讓採訪的記者均異口同聲的稱讚道:哇!好神的豬哦!太聰明了。牠的主人在講話時一直靜靜的聽。主人話一說完就拱!拱叫,牠以拱!拱的聲音表示主人的話是對的。我長這麼大第一次看到這麼聽明的神豬。所有電視台在採訪過程中,總會捕捉一些筆者與神豬互動的畫面。如筆者向神豬說:小豬!躺下,主人幫你按摩。神豬就立即躺下,筆者就站上神豬身上猛力踩著。神豬似乎感到很舒服,眼睛就瞇成一線睡著了。令電視台的文字記者笑到嘴巴痠痠的。緊接著筆者又向神豬笑道:小豬!天亮了,該醒了吧。主人帶你到二樓吃美食。筆者話一說完,神豬猛然睜亮眼睛,立即與筆者往花園通往二F所增建的室外大型鐵梯攀登而上二樓。300多公斤的體重,攀爬樓梯顯得很吃力,樓梯傳來哐哐巨響。記者一面向神豬喊加油!加油!一面向筆者稱讚道:柯董!你可以替神豬申請世界金氏世界紀錄了!牠是全世界唯一300多公斤會爬樓梯的神豬啊!而後,當神豬在二樓吃完狗飼料(因神豬跟阿扁大黑狗生活一年多,已被阿扁狗同化了,跟著吃一包1200元的牛肉、雞肉飼料美食,後,繼而神豬再跟筆者步下一樓往室外走去。記者緊跟在神豬後面拍攝神豬步下神壇的神奇可愛鏡頭後笑道:原來小豬四肢腳長得這麼短是有原因的,是為了承受300多公斤笨重的身體及為了爬樓梯。當神豬走到一樓經過筆者為牠精心設計的簡易游泳池時,又躺下去玩水。記者不禁驚呼:小神是全世界最好命的豬,住1億多元的500坪豪宅,還有專屬游泳池,住的比我們還好,實在人比豬氣傷人。神豬似乎聽懂記者的話,不好意思在水中玩太久,又跟著筆者走到戶外,筆者走快,神豬就跟著走快;筆者走慢,神豬就跟著走慢,亦步亦趨緊跟著筆者。筆者停下腳步向記者道別時,神豬也發出拱!拱!拱的聲音向記者道別。
Posted by 柯賜海 at March 23,2008 22:02

當各家電視台以長達2分鐘的時間播報神豬新聞後,很多觀眾頻頻打電話向筆者問道:柯董!你的小豬在一年多前不是跟小牛一齊被馬英九收押了?筆者立即解釋道:被馬英九收押的小豬目前已有500多公斤,與今天電視報導的小豬不一樣,這隻剛養及訓練一年了。由此足證小豬火紅及惹人愛憐到不行。
  採訪過神豬的記者三不五時都會打手機向筆者問候神豬的近況。尤其是三立電視台的記者丁國鈞先生在筆者入獄前一天還到大直明水路411號一樓採訪神豬,在筆者無法親身照顧牠之後,由何人照顧,如何照顧。這隻曾經帶給一些因政治亂象、社會紛亂、經濟崩盤而感到鬱卒,因在電視上看到好神小豬活潑可愛的肢體語言而會心一笑,開心解悶,平添一絲生活情趣的都會人、讀者、記者、筆者在驚悉神豬已因竹聯幫雜碎、人渣為強奪一億多元殘值的明水路411號1F、2F房屋而在筆者入獄第七天以毒藥沾肉片毒殺,令筆者聞之心痛不已,深夜淚流滿面,誓死為神豬報仇,一口氣怨訴江新民、龔永元、高源隆、陳上善、楞子(朱家訓)、小韓等12人涉犯組織犯罪、恐嚇、侵入民宅、毀損、偽造文書、侵占、詐欺、背信、毀損債權等九大罪狀,以渲洩心頭烈怒,並祈求神豬能含笑歸土,在地獄為筆者向閻王請命。陳訴主人慘受陽間閻羅判官枉法亂判,是非不明、黑白不分、顛非倒錯、知法犯法、目無法紀……的冤判迫害,因押大牢無法照顧神豬,致使小豬也慘遭竹聯幫雜碎、人渣毒殺,恭請閻王特遣黑白無常到人間逮捕法庭內文字暴力的判官及法庭外武力暴力的黑幫,為小豬及主人平冤、報仇。在閻王尚未替小豬及筆者雪冤、報仇之際,筆者先詳細陳訴喪心病狂、畜生不如、無法無天、無所不用其極的江新民勾結竹聯幫眾的下列滿貫罪惡:
  民國94年9月14日歹徒江新民經蕭姓友人介紹與筆者合夥標購法拍屋。當時筆者手上正好有一間座落於台北市明水路411號1F、2F(以下簡稱系爭屋)所有權狀有207坪、增建60坪,前後花園空地172坪,大直地區絕對找不到屋前有50坪山水造景,三樓高大樹七棵,屋後有122坪花園種植50棵巨樹,屬風水寶地豪宅。筆者在登鑫股份有限公司買屋時,為登鑫公司墊款2000萬取得20年房屋使用權。登鑫公司經營不善,經台北地院93年度執甲字第790號強制執行案拍賣時,筆者有提呈使用證明。經法院裁定拍定後不點交,由筆者抵用20年作為威而剛生物科技公司等12家公司倉庫及辦公室見附件文件。因此歹徒江新民才與筆者簽立一份合夥標購系爭屋契約書,約定雙方各出一成,自備款各出500萬,各占系爭屋50%權利。簽約當天以4928萬標得。雙方口頭約定筆者占用系爭屋20年使用權利金2000萬,由標購後再轉售之買方支付。故筆者即委託助理許思美小姐從中和市彰化銀行福和分行開出一張500萬元台支本票交予歹徒江新民,並與歹徒江新民約定系爭屋以其名義登記,筆者出資500萬部分由歹徒江新民開具其名義支票供筆者擔保,待系爭屋向華南銀行中山分行取得貸款後才兌現支票。
  民國94年10月6日歹徒已向華南銀行中山分行由貸5650萬元。華銀在撥款前要求看到一份略謂……柯賜海已搬出台北市明水路411號1F、2F的切結書影印本。筆者尚未拿到2000萬搬家權利金,所以扣留切結書正本在手上。在交付切結書影印本給歹徒江新民時約定拿去給華銀看後須立即返還。但華銀撥款後,歹徒江新民不恥拒絕切結書影印本;更在筆者以電話、存證信函及請託友人劉暐出面催討均置之不理。甚至持該切結書影印本四處對外騙稱已拿2000萬元搬家權利給筆者。由此足證歹徒江新民心術不正,且已涉犯侵佔罪至明。
  歹徒江新民明知系爭屋在民國94年9月14日以4928萬標購,在民國94年10月6日向華銀中山分行貸款5650萬元,且已撥款完成,竟向筆者詐稱華銀尚未撥款,拒付原先約定應支付筆者的貸款多餘款。直到在花蓮選縣長的筆者揚言要回台北控告其詐欺及開記者會後,歹徒江新民才開出其名義的支票送到花蓮給筆者,己詐欺二個多月。詐欺是公訴罪,犯罪在前,和解在後,依法仍應受有罪之判決。由此足證歹徒江新民又涉犯詐欺罪至明。
Posted by 柯賜海 at March 23,2008 22:03

 民國95年9月28日歹徒江新民再與竹聯幫眾龔永元(戶籍設台北市興隆路二段71號),共同偽造不實買賣契約書將系爭屋2F過戶予龔永元。A.從龔永元無法舉出房屋價金係由那家銀行、何人帳戶轉帳匯款或支票兌現,或領取現金去付屋款等付款流程,即可知偽造契約明證者一。B.可由系爭屋2F只有50坪,每坪以行情價50萬元計算,則總值約2500萬。而此屋已被華銀設定抵押5650萬元,已超過市價多設定3150萬,已無殘值可言。真正買主不會作此不利己之交易。此乃偽造契約,毀損債權二罪明證者二。C.可由一般房屋買受人在取得所有權時,同時移轉售屋者向銀行貸款之抵押權。但過戶迄今16個月竹聯幫龔永元不止未向華銀移轉5650萬貸款抵押權;更由歹徒江新民繳納5650萬利息。違反房屋所有權移轉後原貸款5650萬應由新買主繳納利息的法理與慣例,絕無由原賣方繼續繳納長達16個月的道理。此乃歹徒江新民、龔永元共同偽造契約,毀損債權二罪明證者三。D.一般正常買屋者在購買前必定會勘查房屋現場及左鄰右舍打聽,與上網查房屋謄本。甚至從房屋謄本上載明賣方登記原因是拍賣取得,應會更慎重調查網路拍賣資訊。絕無明知房屋掛著人稱「鬼見愁」的筆者參選台北市長選舉看板,屋內除了筆者戶籍設布內及住在屋內外,還由筆者養了50多隻流浪狗與一頭300多公斤的神豬協助看家。及大樓管理員與網路上均知筆者在系爭屋上有20年使用權,且與歹徒江新民合資標購;以及買受後不能立即使用,須與筆者打官司多年或等20年後才交屋。……。在這內在、外在不利因素下,絕無正常購屋者會跟金錢開玩笑,自找麻煩的買系爭屋。故竹聯幫龔永元等人以為筆者也是怕黑幫的人,以為偽造契約書取得房屋所有權後,交待其幫眾小韓等五人帶鎖匠來開門就可強占,經筆者手機撥打110報案,竹聯幫全跑掉。強占系爭屋取得2000萬權利金才是竹聯幫真正目的。投資置產是假的。此乃涉犯偽造文書、毀損債權二罪明證者四。E.竹聯幫龔永元偽造買賣契約書取得系爭至2F所有權後第13天(即95年10月11日)又與其竹聯幫眾高源隆(設籍在台北縣新店市中央二街59號)共同偽造500萬抵押權。從附件房屋謄本即可證知。因一般民間二胎金主放款時間均在6-12個月,利息及遲延利息均依契約約定。絕無像竹聯幫高源隆以長達三年的放款時間,又無利息、遲延利息。且明知放款的房屋有糾紛,有本文章前述D事項所述重大不該放款因素,及系爭屋2F房價約2500萬,華銀已設定5650萬,已負大於資產3150萬,還放款500萬。見附件房屋謄本。此乃不合情、理、法。由此可證500萬抵押權是假的。此已涉犯偽造文書、毀損權二罪明證者五。
  F.竹聯幫高源隆偽造500萬抵押權後第7天(即民國95年10月18日),歹徒江新民又與竹聯幫老大陳上善(設籍在台北縣林口鄉文化二路一段376巷3號3F之2)共同偽造1000萬抵押權。此可由附件房地謄本證知。因一般民間二胎金主放款時間絕無像竹聯幫老大陳上善以長達10年,且無利息及遲延利息。且明知放款的房屋有糾紛,有本文章前述D事項所述重大不該放款原因,還放款1000萬。此乃不合情、理、法。由此可證1000萬抵押權是偽造的。此已涉及偽造文書、毀損債權二罪明證者六。
  G.歹徒江新民、龔永元、高源隆、陳上善等人所涉偽造文書、毀損債權犯行更可由歹徒等人無法舉出付款流程證知。因所涉金額數仟萬元,若以現金支付應有人證、物證,以證明該款係何人自何家銀行領取現金,由何人前往付款,付款時由何位代書見證,擬寫契約書及辦理過戶與抵押權設定登記?若以支票付款或匯款係以何人帳戶自何家銀行付款?詳加調查真相即可大白。若無法提證就已涉犯偽造文書、毀損債權二罪明證者七。
  H.竹聯幫眾龔永元、高源隆、陳上善等人若是正常且實際買土或金主,絕對會以和平、理性的與筆者協調或訴訟。故竹聯幫眾龔永元、高源隆、陳上善等人教唆其手下連番對筆者與管理系爭屋人員施以恐嚇、毀損、侵入民宅等罪狀、暴行,更可證明偽造契約及債權。此乃涉犯偽造文書、毀損債權二罪明證者八。
  I.系爭屋1F權狀157坪、增建60坪,前後花園獨立使用空地172坪,大直地區絕對找不出這款57棵五樓高巨樹林立茂盛的風水寶地。每坪以100萬計算(權狀部分),增建60坪部分每坪以20萬計算,總值約1.7億,扣除5650萬貸款,則殘值約 1.1億元。竹聯幫眾就是為了強奪這1.1億殘值才目無法紀,文攻武嚇涉犯多項罪名。
  民國96年11月22日(即筆者冤案入獄第二天)竹聯幫眾小韓等12人帶著疑似槍枝到系爭屋拆毀筆者的選舉看板,並恐嚇管理員王棋祥、柯俊良、林清河、林溪南等4人在24小時內須搬走。此暴行已涉犯侵入民宅、恐嚇、毀損三罪至明。
  民國96年11月28日竹聯幫眾虎堂堂主楞子(本名朱家訓)帶著7名手下到系爭屋以毒藥毒殺筆者疼惜的神豬,並威脅筆者所僱請的管理員須搬家。此暴行已涉犯侵入民宅、毀損、恐嚇三罪至明。
  民國96年8月16日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台北地院聲請假扣押系爭至1F見附件房地謄本。經筆者深入查證方知歹徒江新民在民國95年中拿筆者信託在其名下另50%權利的系爭屋1F背信的給予光華投資公司作保證,使筆者權益受損。此犯行已涉背信罪至明。
  筆者當初會信任歹徒江新民係因伊外表看起來很老實,又是扶輪社友。筆者無法確定伊是那一社的,今為揭開其恐怖、惡劣、無法無天的邪惡真面目,特將本文寄到國際扶輪社台灣總社,由台灣扶輪總社再將本文轉伊所屬友社,由該社社長或社友出面勸伊退社以免污染扶輪社美譽及破壞扶輪社扶弱濟貧之美好形象。或勸伊改邪歸正,勿披上扶輪社慈善悲天憫人的外衣,連番教唆竹聯幫眾以暴力組織犯罪,強占筆者財產,恐嚇威脅無辜的管理員,連無辜的神豬也不放過的毒殺,連筆者在獄中坐牢也要教人到台北監獄修理筆者……。這種社會敗類、人渣豈可讓伊逍遙法外,繼續危害社會?!速速除之為快。
  姑息適足養惡,妥協足以毀滅完整的一切。本來筆者還要給歹徒免受刑責坐牢的機會。故在民國95年10月18日以前所犯的罪行一直保留追訴權。然卻變本加厲,連神豬也毒殺,連筆者在獄中坐牢也一再恐嚇(筆者家人來獄中面會告知)。旋激使筆者忍耐用盡而全部追訴歹徒九大罪狀。以示不怕竹聯幫。如同無懼法庭內文字暴力的法官而像附件抗爭到底。
  歹徒江新民外表忠厚老實,又披上扶輪社外衣。實際上是扮豬吃老虎。連28年來在房地界操盤2000億以上資金,事業又狠、快、準的太祖級操盤手,人稱柯太祖的大猛虎也敢吃,真是七月半鴨仔,不知死活。要吃人之前也不探聽對方的底細與處事風格。以為擺出竹聯幫的陣勢,勾結竹聯幫對筆者文攻武嚇,筆者就會驚嚇,就會乖乖把1億多元殘值的系爭屋交予竹聯幫,今不但無法得逞,反而激使筆者誓死以法律向惡質歹徒江新民,及連神豬也毒殺的竹聯幫雜碎、人渣宣戰,為神豬報仇,為掃蕩黑幫盡力,維權益、正人心、明法紀。今筆者除了將本文編輯在「昏君暴政」乙書供主政者重視掃蕩黑幫外;更下載網路上供網友討論聲援而轉載再轉載為小豬報仇。甚至分寄總統府、民進黨中央黨部、謝長廷競選總部、國民黨競選總部、馬英九競選總部、立法院長、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立委邱毅、行政院長、內政部長、警政署長、刑事局長、台北市警局長、台北市刑大、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長、大直派出所長、國際扶輪社台灣總社、及22處有力單位,企盼政治人物、官員、媒體盡天職,掃黑幫、安民心,重建和樂安祥新台灣,則功德無量!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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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奇冤受害人柯賜海寫於台北監獄 97年2月6日
Posted by 柯賜海 at March 23,2008 22:05

手握司法改革權的馬英九謝長廷你們,還在等甚麼?!
從報紙的新聞報導高檢署就馬英九特別費案提起上訴,並特別以新聞稿方式對外說明上訴目的是希望最高法院能以終審機關的立場作確認的法律見解、並願意尊重並將作為所屬各檢查機關未來偵辦特別案的統一見解,讓偵察標準一致。筆者甫讀完時,血管中好像流動著台北監獄每次吃麻油香菇雞飯的興奮而大量進食兩大碗的精力充沛。筆者因逮到機會批判檢察官一體的昏庸無能而深感興奮、爽快,且大量進文兩大萬字,痛批力道充沛。檢察官神聖天職是代表國家摘奸發伏。深為執法者依法行事。一旦發動偵察並起訴被告,不論法院判決有罪、無罪,起訴當時都該對自己的法律見解有把握、自信,以及該有的擔當。連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的案件若有違背法令,最高檢察署內部的檢察官也該依法以檢察總長名義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此乃國家法律賦予檢察官為維護社會秩序、公理正義跟最高法院、高等地院、地方法院等法官進行法律鬥爭。今天竟然天地顛倒相反,反而是檢察官偵辦案件都要等到最高法院作成定讞判決才能繼續偵辦和訂出統一標準。此具有司法官身份的檢察官形同自廢武功,作賤自己。甚至國家所制定的非常上訴法則也形同虛設。連筆者目前受刑支千古奇冤二審法院違法判決事證非常明確,筆者連續二次向檢察總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總長連向三審法院調閱卷宗也不願意,隨便編些令人啼笑皆非,笑到胃抽筋的理由就駁回聲請。令筆者及訴訟當事人無法期待檢察官能本諸自對法律的確信,對國法賦天職,做出適法的偵查結果及冤案的法律救濟,使尋求公理正義的訴訟與非常上訴的冤案救濟遙遙無期,曠日費時,令當事人催心折肝,對司法,國家失去信心。甚至想盡辦法選文出書,上網痛批司法腐敗、無能,逮到批判機會興興風,作作浪,以渲洩被司法迫害,檢察官不願鐵肩但正義以悍衛法律,維護人權……….之烈怒,喚醒被司法迫害的人站出來,與法律鬥爭,為自身權益打拼,與司法決戰到底,不要姑息惡法侵權養成一些奸惡司法官,妥協於揉躪法律的司法官而摧毀辛苦醫生所打拼的事業。
馬英九特別費案据各報導,二審判決無最後,檢察高層原本不想再上訴,並尋求作出特別費是實質補貼的法律見解。檢察總長陳聰明及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分別走訪陳瑞仁,侯寬仁聽取意見。但因陳瑞仁,侯寬仁二人不認同二審將特別費一分為二,認定一半是公款,一半為實補貼的見解。陳瑞仁,侯寬仁二人表示最高檢察署如果將特別費定調為全是實質補貼就可接受不上訴。且特真組日前已起訴呂秀蓮、游錫坤陳唐山等線營首長的承辦檢察官也不在堅持過去起訴特別費案有理,願接受特別費定調為實質補貼以跳出特別費困境,以全面性定調解套時,有檢察官提出過去有不少人使用他人發票遭法院判刑確定,若檢方當下即作出特別費全數是實質補貼的見解,過去因使用假發票報特別費遭法院判刑確定者又該如何處理?檢方只好提起上訴。並指出高院合議庭判解有四向違背法令。首先是高院自已創設以領据列報的特別費,屬於定額統等概算型費用。是依多年來核銷程序所刑成的行政慣例,並產生行政習慣法效力。但高檢署認定首長特別費是需因支出的公款性質,以有預算法、支出憑証處理要點明文規定。且實務上並非所有首長均依循合議庭所謂的先例處理,高院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的違法。最後一項高檢署認定,高院判決對於領据特別費是否為個人所得出現判決理由前後矛盾等違法。然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清秀對媒體表示,高檢署對馬英九特別費案上訴理由之一是實質疑定額統等概算型費用是高院自行創設。之論點是錯誤的。這個名詞是他但任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時提出的。參酌多年實務運作,也是行政慣例這個名詞在稅法中相當普遍並非他所創。這個名詞的精神,在財政政部.執行業務首冊中就有提及,財政部規定民眾符合最低生活費所得不扣稅而有免稅額,標準扣除額,這就是定額概算費用的具體現。一般稅法書籍都有概算用字眼,她再86年所出版的稅法總論一書中,就體出定額概算費用,名詞,未了本土化才加上統等兩字。所謂定額統等概算型費用,簡單來說就是不退少補。首長忙碌,有時出席一些場合包紅包捐款,若隨時每一筆都要記帳,實在負擔太重,未了行政效能,簡化程序,採用定額概算,這符合行政法公平,效率的精神,一部分採實報銷,一部分採概算費用。
甚至連各大律師許文彬先生也在聯合報撰文表示,再司法實務界對特別費如何定義引起很大爭議。領用特別費手續通常是由行政幕僚處理,行政首長們便不可能刻意去辦明該特別費到底性質上是否限於公用,且公私分際又如何嚴格界定?即使是終審法院對此作一見解,還是無法回溯認定馬英九有明知不法的主觀犯意。在刑法學上,要認定一個的行為成立犯罪,除了客觀上符合法律條文所明定的罪名類型外,尚須主觀上有故意。就馬英九特別費案而言,即然連高檢署都要呼籲相關主管機關應檢討修正特別費相關法會,避免實務上再生爭議,那剛好可以反証:馬英九即便將特別費作私人使用,其主觀上也沒有要詐取或侵占的故意。人們實在難以想像,馬英九再使用奇特別費時,明知會觸犯貪污罪還要去做。因此、按照經驗法則及倫理法則,已經可以認可以認定其行為欠缺貪污之故意。所以在刑事訴訟法過程中,只要去論斷故意隻有無就可作出判決,不必觸及特別費是否屬實質補貼。上述情節是名大律師許文彬先生於名國97年1月11日在聯合報所發表對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法律見解。筆者認為符合法律與一般常理,經驗法則。但無法理解同是法律人的 檢察官為何明知法律如此明確規定,還堅持起訴,上訴、再上訴?!使司法威信重創。
筆者深入探討馬英九特別費案偵審、院、檢、辯大鬥法,連貴為總統候.選人的馬英九檢察官都敢這般對待了,那些弱勢的尋常白姓、市井小民更不用奢談人權、公平對待、拒傳98位證人,拒不讓筆者上訴到三審,先將筆者抓入大牢再說。這是法律在修理弱勢,惡整得理直氣壯毫不留情,讓正在參選立委,大好前途的筆者一夕間淪為囚犯,辛苦打拚的一切化為烏有。法律對馬英九還算不錯。同樣用假發票報特別費的地方級小首長已有不小人已判刑確定關在大牢。法律只怕馬英九羞辱柯賜海及一些小官、小民。司法官見到實力、資源、官位…….相當的時候,法律鬥爭才可能存在。馬英九、陳水扁、呂秀蓮、游錫坤、陳唐山與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互打法律戰,這些空前絕後,精淪到可納入生活,國文,法律…….等教科書的珍奇歷史司法綠鬥爭案例,絕對不能發生在強弱懸殊的筆者及小官,小民身上。弱勢在法律之下,僅能生死由命,任由一些無恥又不要臉的司法官宰殺 。絕無公平的法律鬥爭機會。徐非天助,神助,馬英九、陳水扁、呂秀蓮、游錫坤、陳唐山等天王級的政治人物因本身也慘遭官司折磨感同身受,同理心而站出來與法律鬥爭,推動司法改革。則當今台灣司法界普遍存在的法律宰制性才可能稍微改善,也才勉強說得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的鬥爭與正義畫上等號的距離不遠了!以弱勢觀點思考法律制度,策略時刻到了。
民國97年1月11日名大律師陳長文先生也再中國十報發表文章表示,馬英九特別費案爆發後,法界與論呼籲檢方統一特別費案法案法律見解,的呼聲從未間斷,然檢察機關切若罔聞,不理不睬,這衣除齣鬧劇喧騰至今,怯懦無為的檢察首長們應負最大責任。特別費案從開始至今,檢方至少有五次統一法律見解機會,第一次是在前年特別爆發時,即有輿論認為特別費牽連株廣,馬英九並非個案,應在檢方內部求得一致的標準,不宜率而先將馬英九起訴,避免出現標準不一,起不訴憑運氣的情形。台南遞檢署手上也有許添財,許陽明特別費案待片辦,因此急欲和北檢協調辦案標準。無奈,侯寬仁檢察官無視南檢的要求,執意將馬英九起訴,失去第一個統一見解的機會。果不齊然,去年三月,南檢對二許再以領拒核銷特別費部分均援用法務部有關實質補貼的見解,對二許皆不起訴(許陽明再以單据核銷的特別費部分被起訴)承辦檢察官陳明進並以牽強符會,羅織罪名暗批北檢,引起南北檢不同調的莫大波瀾。檢方仍無作為。措失第二次統見解機會。去年五月据報導罪高檢以問卷徵詢各地檢署對特別費案的意見,回覆問卷的16個地檢署共有13個認為馬英九無罪,只有三個認為馬英九有罪,檢方做完問卷調查後便無下文。措失第三個統一見解的時機,也冒了濫權起訴的風險。去年8月馬特別費案後的一審無罪判決,這是第4次統見解時機,檢方仍選擇麻木。直到去年12月,馬特別費案在鄇獲二審維持無罪判決,面對與論排山倒海的批判,檢方這隻反應遲頓的恐龍才開始釋放訊息,思考要如何統一見解。但据報載,檢方提出的結論,竟是透過上訴讓最高法院來統一見解,把球推給最高法院。……五次時機不統一見解,檢方已連錯五次,現在連上不上訴的決定都不照法律專業決定,再錯一次,這樣的檢方趕快回學校重修刑事訴訟法。以上所述是名大律師陳長文先生對檢察系統嚴厲批判,試想,連馬英九重量級的政治人物檢察官都敢如此對待,更何況筆者,小官、小民等弱勢死得更慘。這款司法令人不寒而慄,令人傷心。或許因上蒼看不下台灣司法醜劇,安排馬英九被告官司所激起的石破天驚司法改革契機,已早日掃蕩司法腐敗,符合人民的期待!
本年月12日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大律師也在聯合報發表文章指出……在慶祝司法節的同時,我們部得不省思我國當令之司法亂象,再最近馬英九特別費案件中,爆發馬英九認為證人偵訊筆錄記載不實的爭議,令人震驚。連這種眾所矚目的案件,都會發生如此爭議,那市井小民面對檢察官偵訊時又該如何?司法公信力難道不令人擔憂嗎?……..在中國人權協會最新出爐的2007年台灣人權司法指標調查報告中,有白分之47.8的民眾抱負面評價。相對於2006年有白分之35.2的民眾表示有退步。2007年的司法人權已顯然衰退,而且正由高峰走下坡。且檢察官偵查階段大幅退步。評分最低的是檢察署書記官製作偵訊筆錄時,均能按照被告所述記載,而不畜意缺漏或扭曲原意的成度。檢察官在首長特別費的相關案件中,疑似先射箭,再畫靶。予以起訴,並在法院做出有利於行為人的判決後,仍不願見好就收,而執意介入政治漩渦,違反社會期待,難怪民眾低對檢察官的評價。司法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呼籲政府要健全司法程序的功能和信度並確保人民的司法人權,為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而努力。細讀李永然大律師的司法批判與期待後,筆者內心感概萬分,因筆者和一些市井小民正是當前毫無人權可言司法亂向下受害者。身受千古奇案,投天告地無回應啊!
近年來,檢察官的職權大張連總統大位誰屬也在檢察官的一念之間,造成檢察一体已然崩裂,檢察紀律蕩然無存。本年月11日蘋果日報及所有媒體均報導:全衝著曹興誠聯電案,及馬英九、陳水扁、呂秀蓮、游錫坤、陳唐山特別費案所引發的反射,及陳長文律師連番告發,撰文批判司法,檢察首長所致。檢察系統根本未反省。六年前筆者每天到法院抗議司法不公,竟遭當時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與書記官長,命令主任檢察官薛維平成立滅海專案,羅織筆者罪名,院、檢聯合下毒手,以致現在千古奇冤還上訴最高法院,人已被抓入大牢執行的司法騎事。這就是台灣當今法,豈誰能不把命拚!
要改變目前司法亂象,手握司法改革大權的馬英九、謝漲廷二位總統候選人還在等什麼!應立即增列司法改革政見,並動員黨內立即修法。只要增訂司法官訓練實須到監所實習坐牢30天,禁見房,獨居房,雜居房各10天體驗,感受坐牢滋味苦悶再來辦案,則冤案必定減少。否則、司法官部之坐牢極苦,只在空調設施的舒適辦公室內高下隨心,輕鬆自如審事,非常容易冤判。另一項急需改革係建立陪審團制,防止司法官濫權。英、美、法等國家就選民中選取若干人組成陪審團,審判時的小陪審團通常為12人。美國各州司法獨立,20幾州目前仍有大陪審團,如加州是19人,任期為三個月。檢察官偵辦案件須有大陪審團在旁。最後檢察官解釋適用法條後,由大陪審團團員投票決定應否起訴。如此制度下,檢察官就無法濫權。陪審制度保障人民基本人權與自由,以制衡司法官無限權力。很久以前,法官還稱呼推事時,法庭上高高在上是坐著主審推事,右方是檢察官,左方是陪審推事。一副三堂會審架勢。後來推事常被譏為’’一堆了事’’而改稱法官,並將高高在上的檢察官座位也拉下來與被告辯護律師平起平坐,但只有改變座位並無改變辦案品質。表面上是平等,實際上仍是權極至大、我行我素。甚至濫權追訴或不追訴。極法官獨裁、獨判、獨斷、獨證、獨決,五獨齊下殘害同胞,揮砍自由心證的尚方寶劍而隨性審判,拒傳98位證人與被害人交戶詰問即違背證據法則,認事用法違誤的判決。
此乃源自修改適用偵審制衡機制法律不完備所造成的司法共業。有主導國會運作的藍綠政治大人物,此刻應挺身推動司法改革,將司法共業造成冤獄不斷,民怨沸騰、民不聊生…化解,則功德無量,阿彌陀佛!
筆者特將此文分別恭呈 總統府、立法院院長、立法院 邱毅委員、立法院司法委員會、監察院、司法院長、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法院承審筆者千古奇冤法官、最高檢察總長、高等法院院長等機關參酌,並下載網路供全民討論、轉載。期盼 鈞座能發揮神聖天職共同推動司法改革,重建司法威信、和樂安詳新台灣,則全民之福矣!

千古奇冤受刑的阿海寫於台北監獄97.1.13
Posted by 柯賜海 at March 23,2008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