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9,2008
這也叫「尊重」?
這也叫「尊重」?
【聯合報╱邱世長/教(北縣板橋)】 2008.04.19
曾在大選中替馬英九成功爭取醫界、南部選票的詹啟賢求去,馬營表示,「尊重」其意願!
在人際互動中,的確都該尊重「對方意願」,但是在治國上,也是如此嗎?那劉備三顧茅廬之行,豈不是騷擾之舉,太不上道?試問,古今中外的治世名君,哪個不是求才若渴,極盡所能?如果蕭何、劉邦對於軍事天才韓信的出走態度,也是「尊重其意願」,歷史上還會出現漢朝嗎?
「詹啟賢」所代表的意涵,不會只是「一個人」,而會是「一種象徵」,詹啟賢今日「個人」的處境,會被擴大解讀為「南部人才」的共同處境,國民黨與阿扁交戰多年,難道還沒學會?如果一個立下戰功的南部人才,尚且受到排擠,那些沒戰功的南部人才,會認為自己有出頭天機會嗎?
態度決定高度,馬營是否重用詹啟賢是一回事,但面對人才的「態度」又是另一回事。昔日,周公一沐三捉髮,一飯三吐哺,以禮待士,傳為美談。而今馬營對戰功彪炳者的離去,竟只是「表示尊重」,這算尊重嗎?這恐怕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啊!
「巴西蝴蝶展翅,德州可能颳起颶風」,這個「蝴蝶效應」是提醒行政者應當小心初始效應與細微之處!對詹啟賢的離去,南部與醫界已有反彈,馬營總不會又是「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