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9,2007

加盟主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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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打烊24小時便利教堂-與頭頂那雙精打算盤的鐮刀手

有人說:「便利商店,是現代人24小時的教堂。」想想真對,即便身處陌生地域,只要你有點錢,看到那永不打烊恆常明亮的便利商店,就像找到救贖。無聊時可以閒晃,看看有無新貨上架、外食族永遠有熱飯麵包可喫、上山下海帶著小愛人到處野砲有套可買、有酒催情。媽媽做飯一時缺了米油鹽醬醋茶,馬上信步三分鐘巷口一次補足。便利商店之餘現代台灣人當然不止這些,相信人人都曾有那麼一刻,在隨處可見的便利商店解去燃眉之急。從1980年美商與台資合作的7-ELEVEN在台北正式營運,從此開啟台灣的物流傳奇。不但早早取代小雜貨店、文具行書報攤、近期攻勢淩厲砲火直指便當店、小吃攤、早餐店。全台灣目前約有近七千家由十多各不同加盟企業體系經營的便利商店,去年首度突破便利超商王國日本,台灣成為全球便利商店密度最高的地區。既使,近年景氣不好,便利商店仍是逆勢上揚的火紅產業。
然而,這只是加盟體系企業攤在陽光下亮麗的一面,另一面其實有點不堪。而關於便利商店的故事,還是讓便利商店店長來告訴你。

66年次的店長, 三年前加入這個號稱台灣第三大的便利商店加盟企業體系,成為其下加盟店。年紀尚輕就當店長,本來好像是件頗稱頭的事,加上店長在求學其間,就在便利商店打過三、四年工,對這個產業有某種程度以上的瞭解。於是,在籌足一筆為數不小的加盟金之後(三十萬),再向銀行貸款了六十萬元的抵押金, 三番比較之下隻身創業(因為是單身,大家可以知道是加盟哪一家),並被加盟公司派駐在台北近郊的便利商店。這家便利商店位居高級住宅區臨近學校,不遠又有多家工廠,看來是商機無限,店長自是決心大展鴻途,準備像合約書上昭招寫著,只要調度人力,公司負責所有開店商品所有成本營運開銷,只要客人持續上門,他就躺著等收銀機裡的現金入袋輕鬆賺百萬年薪。

開業初期如公司在加盟說明會所說,便利商店的營運正常地點又優,本身又有待客經驗,收入頗豐碩。好景不常,他漸漸感受到公司朝令夕改的威力。最為人詬病的是,公司把訂購商品的權力從加盟主身上循序漸進有計畫的奪走,原本,加盟主擁有訂購商品與退換過期及瑕疵貨物的權利。店長表示:「公司的說法是,為了公司整體的形象,報銷的物品要由加盟業者自行吸收,大量與廠商訂購可以壓低商品價格,所以,販售的商品由公司的物流統一配送。」此決策的後果,便是加盟業者,苦不堪言得照單全收,公司的配送而來的商品。如果,配額供及的商品,剛好符合賣場所需,那也許是個明智的政策,可是,事實並非如此。

1.看見便利商店的開架式冷藏櫃(OPEN)了吧?那可是店長每天的惡夢。

所有看得見的牛奶、優酪乳、各式來頭的便當、小吃、麵包(所謂日配品)保存期限都不長。為了「消費者健康」,許多商品當天上櫃沒賣完就等著下架丟棄。加盟主沒了訂購商品的權利,公司更大肆把超過店內能負荷販賣商品的數量的日配品往加盟店送,反正,賣不完丟掉報銷就是。而且這筆報銷款項是算在加盟店上,跟負責調配出貨的上層公司毫無關係。如果,產品品質優良通通賣的出去,那也是美事一樁,但偏偏又恰恰相反:一盒四十元的國民便當和一盒六十五元的便當,攤開菜色當場比評,兩盒便當的內容除了六十五元的肉比較大塊之外,配菜則完全一模一樣。雖然還沒過期,可已經因蔬菜易壞,發出馊味了.「有跟公司反應過便當菜色未免太沒變化以及品質不佳難以引起購買慾,可是公司的區主任總說便當的成本過高難以求變。」說起這位區主任也是一絕.地區督導原本職責是公司與加盟店間溝通橋樑,對加盟主提供改善的建議或是必要的幫助,每天都應該上門市。這位仁兄則是為了自己的績效,不擇手段,老要加盟主買專案商品(年菜,蛋糕,月餅,禮盒},甚至每月業績不夠,都要加盟主買.連違規操作都敢叫加盟主去做,反正出了事,加盟主自己負責,可以說是"吃相難看".沒事晃晃,老叨念工讀生長相抱歉有礙「公司形象」,他老兄也不管現在不偷不騙按時上班的工讀生難尋.門市有事要請他核報公司,她又是一副愛莫能助的樣子。不過這樣的人,可以成為當年的優秀區主任,現在還升了課長。

2.公司精心算計著加盟苦主

比如,常會看到便利商店{心動專櫃}和{黑色落地陳列架},就是成果之一。這兩樣櫃架,美其名曰有大幅度的折扣或是依季節配送來的應節貨品,但又是讓店長冷汗直流。每週三新品上架,所配銷的商品都是難買的,每月代收的優惠商品,都是最難賣的庫存積壓品,這個月過後,就躺在門市等過期. 還有像是,衛生紙明明折扣後賣的還比大型超市、賣場貴,賢明的家庭主婦,當然不會買。於是,冰櫃上頭塞滿幾輩子也用不完的衛生紙。過年大利促銷的滿漢年菜,至今,仍在冷凍室裡乏人問津。情人節的金莎巧克力,再過幾天也要過期報廢。在蹲窄小的儲藏室兩大箱的三合一咖啡,前年送來至今仍文風不動。這都是公司統一配送從上游廠商壓低商品售價後的戰利品,賣不掉沒關係反正有帶衰的加盟主買單,便利商店加盟體系利基雄厚逆勢上揚?不過只是更準更狠心地剝削這群小加盟主,讓公司永立於不敗之地罷了。

3‧吃軟不吃硬 總有替死鬼

店長自然想過,要趕快逃離這萬劫不復之境。拿起當初昭昭合約書一看,才知又上了當。合約書還是密密麻麻,一堆說的很好聽的不拉不拉。記起當時忙著簽約沒把合約書看個仔細,但其實也沒差,因為合約書重點的只有一句話,在紙面上最下方極不起眼處。上頭寫著『公司有權得視營運情況調整以上條文合約內容』否則就是"重大違約",就算要走那六十萬抵押金是明訂拿不回來。地區督導也會施加壓力,要加盟主乖乖就範,要不就使出「提前解約」的殺手箝。店長只好又悶著頭做。

公司訂定的制度太過份,當然也有加盟主不惜違約聯合其他加盟主告上法院,但這時原本跋扈的公司,又會採取熄事寧人的態度,一切只為形象。店長也曾耳聞,同地區有另一加盟主,堅持自己的開店權利,地區督導就會低聲下氣,隨他愛怎麼定貨就怎麼定。在不久前,附近的風景區新開了一家加盟店,一天公司就配送此位新加盟主「兩百個」便當。無視風景區內滿街都是流動攤販和餐廳,誰會出來玩還買便利商店的便當吃?店長表示:「我們這群老鳥心知肚明那根本是公司壓榨新加盟主,要他自己吃下這麼多便當,可憐!」開不到一個月,新人做不下去時有所聞,公司卻更開心的「依照合約」沒收一半的抵押金。反正,要找人經營簡單的很,在多開幾個加盟說明會,便又有大批願者上鉤。 只要賺三十萬元的加盟金就好.

4‧消費製造浪費

好吧,看了這個故事,也許只想別笨笨跟著一窩瘋開什麼便利商店,便與我無關。再來初略算,這二十四小時的教堂,要報廢出多麼驚人的「日配品」。以門市某月某日晚班為例,共報廢43項50樣市值1761元新台幣的貨品。現在,全台約近有九千家便利商店,平均每天報廢一千五百元的過期日配品,保守算來因生產過剩產出的「垃圾」每年約50億新台幣。

搞點換算,也許大家比較有概念。50億近乎於,台灣正火熱的電腦遊戲產業一年的總產值 58億元、大約是至少蓋一所大型區域型醫療醫院的建設經費、綽綽有餘足夠支付兩間公立大學全年的運作的預算、剛好蓋一條金門大橋或是五分之一的松山巨蛋。在希臘可以買5110座小島、在非洲面積第一大國的蘇丹(約為台灣69.6倍)可讓2百九千多萬(相當於台北市總人口)的奴隸重獲自由(一人以美金五十元為計)。

而在台灣底層隱而未顯的問題還有,政府所要負擔清理這龐大體系垃圾製造機的成本無可算計(當然我們小老百姓,非常理解他們現在比較在意的是垃圾袋,署長連被業者蛋洗也要硬著項頸蠻幹下去。嗯.....好!),

5‧要丟還要被人嫌

面對每天源源不絕的報廢,店長在初期自然也會想起,古有名訓:「亂丟食物會被雷劈死。」東西明明還能吃,但又捨不得丟,家人也只好幫忙消化,牛奶是以加侖計的喝,女友泡了高級spa牛奶浴(皮膚真的變好了),便當三餐吃、麵包、關東煮、茶葉蛋也無所不用其極加減乘除配著哽。但一天還是讓家中老父語重心長的對他說:「拜託!牛奶明天不要再帶回來了......」但是,自己喝也喝不完,想好心送給別人,人家喝了也會怕怕。 食物丟給收送餿水的老闆,給豬吃總成吧。想不到連收餿水的老闆也不太愛收,滿口怨言:『噯......你們真的要倒的話,食物可以留下來,那些塑膠盒、空罐子、塑膠袋麻煩自己帶回去。』店長頗無奈的表示,他都做成這樣被人家嫌東嫌西,真不知道要做功德給誰?
再看看多少學童沒有營養午餐,多少貧困地區的幼童嗷嗷待哺,我們這樣暴殄天物,會不會遭天譴.
好了,店長做三年,舉目四見上千貨品,腦裡成天只想著「報廢」二字。人力開銷一個月要七、八萬,外帶盤損、電費,百萬年收就此夢碎。為營運成本他沒法多請工讀生,只能和女友輪班看店,公司苛東算西算算月底,真正拿得到的盈餘,只有三、四萬塊,先不想天天工作十多小時,在這個失業率高居不下的時機,是應該惜福偷笑。只是恨那背後體系龐大的加盟公司,昧著良心做穩賺不賠的生意,店長說他雖然覺得不值,被欺壓久也找出對策,那就是可以每個月可以因為業務需要多拗兩包A4影印紙和兩根燈管(不知道其他體系有沒有此福利),雖然不過約市價100塊,與他所損失的青春年華與金錢不成比例,但他總覺得能向精打細算的上頭公司頻出賤招,多撈了一點點兒回來,總還有個「爽」字浮上心頭。........哀........

6.後記:

阿殺力的店長,讓我們把所有當天過期下架的七、八瓶家庭號優酪乳、飲料、便當、燒賣、過期兩個星期的糖果餅乾、還有滿手的打火機,包了三大袋通通帶回家。讓我們這群窮鬼又吃又喝開心極了,自私的我一邊還在發夢想著,真不巧那天怎麼沒有報廢的牛奶..............



二.問題不在基本工資,而在不公平的加盟契約

最近勞委會想調整已經十年沒有更動的基本工資數額,甚至敢冒大不諱的去修改目前極為有利資方的最低時薪公式。毫不意外的,這引起企業主一致的反彈,尤其是目前使用最低時薪員工的相關產業,其反彈更是激烈,例如我目前正在研究的連鎖便利商店產業的加盟主們,更是其中的代表。

然而我認為,加盟主們的抗議事實上是用錯了方向。要抗議的不該是最低時薪(與公式)的調整;應該努力的方向是:加盟主自身應該要聯合起來,向連鎖總部爭取自己的權益,甚至重新簽訂一個合理的契約。

以下文章的論點,是我碩士論文的其中一部分,對文章內容有興趣、或有疑問的版友,請等待我三個月後(一切順利的話 =_=)會放在圖書館的論文。

台灣的經濟成長,基本上是建築在寬鬆的貨幣政策上,藉由寬鬆的貨幣政策來活絡資本市場、鼓勵外銷產業;然而寬鬆貨幣政策的直接代價,就是通貨膨脹。從1997年到今天這十年以來,台灣的通貨膨脹率大約是8%,而這些通貨膨脹,在這十年來基本工資完全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等於是完全由僱工吸收。換言之,這十年來,政府沒有調整基本工資,等於就是減少勞工的實質薪資,讓勞工去承擔經濟成長的副作用;而企業主卻不需付出任何代價,就可以得到增加營收、營業利潤率上升的好處。

以這十年來通貨膨脹8%來說,若再將目前消費者物價指數與躉售物價指數的落差一併考慮(未來兩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大概會快速上升,以趕上躉售物價的變化),那麼今天勞委會版本的最低薪資調幅11%就十分合理。因為目前的調整,只是把勞工本來就應該要拿到的那一份,還給他們而已。然而,這「合理的調整」,卻將原本就已經競爭過度激烈、在咬牙苦撐的便利商店加盟主,推向倒閉的絕境;這也是加盟主對調整基本工資怨聲載道的原因所在。


目前台灣的24小時便利商店產業,名義上為服務業,但實質上是勞力密集產業,需要大量溫柔而不具威脅性的勞動力,以確保門市可以24小時運作而毫不停歇。而目前除了都市化程度不高的地區外,在一般的都會區中,門市層次的競爭都已十分嚴重,各加盟門市的單店獲利已很不足,因此目前絕大部分的加盟主都已經是校長兼工友,不能把加盟主直接等同於「資方」了。現在的加盟主,除了要負責管理整間店的運作外,都要親自站櫃臺值班。藉由自己站班,敦節人事開支,來確保整間門市可以獲利,或至少達成損益兩平來避免倒閉。

目前身處於核心都會區,已經過度競爭的加盟主,完全就是倚靠這個不包含假日工資的不合理最低時薪計算公式,以及倚靠勞方徹底吸收通貨膨脹,才能在這個已經過度競爭的市場中生存。一旦工資調高或是修改時薪公式,他們就無法像以前一樣,將過去的過度競爭的低獲利代價丟給僱工來承擔,而必須自行承受過度競爭的後果。因此工資調整、時薪公式修正之後,可以預見許多加盟主會開始辭退員工,拉長自行站櫃臺的時間,最後在精力耗竭後而倒閉,白白被連鎖總部吃掉加盟保證金。
因為上述的直接衝擊,以及在目前親企業主的媒體的刻意引導下,這些沒有看到通貨膨脹成本的加盟主,就將倒閉的責任對準勞委會的工資調整方案;但這樣的訴求根本是倒果為因。加盟主不該把責任推給勞工(別忘了這些員工已經默默吞下十年的通貨膨脹了),而該思索:問題是否出在平常默默遵守的「加盟契約」上頭?

在我來看,加盟主不該在最低工資的議題上打轉,而應聯合起來,向連鎖總部要求「提高毛利保障數額,提高利潤分配比例,或是補貼部分人事費用」。加盟主經常忘記,自己並不是連鎖總部的基層員工,而是總部的「客戶」,根本不需要傻傻依照連鎖總部來行事,大可以站起來讓總部好看。

在這個基礎上,加盟主甚至還可以給政府壓力,要求政府以直接的政治力介入(而不是像目前這樣,只用公平會的決議蜻蜓點水帶過),直接要求政府協助雙方來談判,來修訂這些極為不合理的加盟契約,重新簽訂一個符合目前市場狀況,真正做到加盟主與總部雙贏的合作契約,而不是目前這種連鎖體系單面制訂、權益一面倒的定型契約。加盟主們請別忘了你們才是真正的頭家,連鎖總部、以及中華民國政府,都只是加盟主聘請來幫助自己的,加盟主實際上大可以不用那麼低聲下氣!

目前便利商店加盟主的處境,就猶如溫水裡的青蛙一般。目前台灣核心都會區競爭已太過激烈,如果加盟主自己如果不團結來跟總部討回自己的權益,而只傻傻的被總部引導,讓加盟主彼此砍來砍去,這樣子下去加盟主們不會有未來。如果政府不幫忙拿出一點政策來阻止這個不公平關係繼續惡化下去,而一味聽從親商的法商學者而以市場自由競爭為口號,放任連鎖總部繼續利用產業寡佔的特性榨取加盟主,這樣只是讓加盟主來承擔市場競爭的成本,讓連鎖總部取得寡佔地位的好處而已。

Posted by a20070830 at 樂多Roodo! │23:47 │回應(85)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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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感謝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的加盟主專區. 加盟主不要再沉默了, 不要讓人覺得我們是碌碌無為, 毫無正義感, 任人宰割的一群人. 我們要結合社會的力量. 組織起來, 壯大自己. 在此, 敝人呼籲大家出謀獻策, 怎樣才能使這個網站讓廣大的加盟主知道?這是目前最需要做的.
Posted by 阿凊(加盟主) at October 31,2007 03:38
現在95元,二度就業的人和兼職的人多了,這些人與工讀生最大的不同是:1.工作態度端正,配合度高,任勞任怨;2.穩定度高,只要你自己通情達理,他/她們都會做很長一斷時間;3.由於他/她們在店裡,工讀生都學乖了;4.經過職場的洗禮,操守很好,知道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5.由於人員穩定,你就不必多徵後備人員,而且,自己可以安心的卡一個早班,一個月下來算薪水,省了一萬多元.這可是最低薪資調高所帶來意想不到的好處.
大家可以試試.
Posted by 阿凊(加盟主) at October 31,2007 03:43
對一個可能是超商管理幹部的回應

一個可能是超商管理幹部的人(叫"咩咩")說:
嗯~
老實講,我也是超商的一員,你提的其實.....還蠻寫實的,但是,有幾點你可能還不清楚,或是吃了不少的悶虧才發現到的門路吧!!
報廢的部份,以我目前所任職的公司對加盟主其實是有"補貼"的,雖然,不是全額但是,只要是區域主管要求的訂量,應該是可以請求補貼的,而且,並非是沒有訂購數量的權益,而是,訂購上是否有過量或不足之處,當然過量的部份一定會造成所謂的報廢,但是,不足的時候你將會發現有部份的顧客流失了,以上~過量或不足之處的認定,當然不是隨口說說,隨便認定,而是由公司後檯情報系統所收集到的資料所觀察出來再和你溝通的(但是,說實在的,可以將日配品訂得相當準確的店長,相對的在這個部份的學費也繳了不少~)
一般門市販賣的商品(大部份的商品)也有一定的退貨管道,只是"千萬"不要忘了退,因為,忘了退貨才是最大的損失~
至於你所遇到的區域主管,我只能說雙方都有責任,因為,不要忘了你(加盟主)才是最大的主導者,主管要你訂預購商品,其實你也可以不訂(但是,你可能會喪失銷售機會,只是你要怎麼決定),違規/違法的事就更不用說了,你明知道區域主管要你做違規/違法的事你還去做,那我只能說你笨了,一個社會歷練夠的人應該懂得自我保護吧!!要是我,我一定會去舉發他

不過,我還是很想問一問,你當初為什麼會想要加入超商??超商的光環應該也是每一家店所辛苦建造起來的吧!!如果,拿掉這個光環,你是不是還會加入這個事業呢??

總而言之,超商的工作真的不好做,但是,還是有人做,如果,真的有人還是想要試試,我給你們一個良心的建議,先到附近的超商做個3~12個月再考慮吧!!
畢竟,跨行的行業幾乎沒有人可以一開始就賺錢的,如果有,我只能說他運氣好


我的回覆:
咩咩:您好!
從您的論述來看,您和我是屬於不同體系的.因沒有做過您的體系,不了解內幕,不便評論.不過很高興能與您談談您所提出的回應.
1.您說您也是超商的一員,請問您是直營店的還是管理幹部?您不是加盟主吧!
2.報廢的部份,公司對加盟主都有"補貼",是不假.但是,"只要是區域主管要求的訂量,應該是可以請求補貼的",這我倒沒有遇見過.至少我的體系沒有聽說過.再說,公司的補貼夠嗎?公司永遠覺得太多,加盟主永遠覺得太少.而要雙方都滿意,就是我們現在要探索的.加盟主與公司之間,存在著一種"恐怖平衡",任何一方打破了這種平衡,這個合作就破裂了.而加盟主在這種平衡狀態下是被動的一方,加盟主進入這個體系,如果不夠乖巧的話,看不開的話,太斤斤計較的話,是無法生存下去的.能掌握到平衡點,公司進一點(管理強勢時),我退一點,公司退步時(管理鬆散時),我就進一點.對於基層的管理幹部來說,他們要績效,要升遷,而我們要賺錢,我配合你的績效和升遷,你讓我們平平安安地賺這點吃不飽又餓不死的錢.這樣就好.這樣就有機會讓我開到一家或更多的複數店.加盟主們真的要想開點,不然,你就做不下去, 你就是管理幹部們口中所說的"不適合的人".
3."訂貨的不足將會喪失業績",這是公司灌輸給基層管理幹部對付加盟主的一種說詞.很有效,各體系都是這樣用的.要知道公司配送到門市的每一筆商品,只要是到了門市就已經賺錢了(出廠價和批發價之間的差價),門市只是在批零差價部分與公司分,不管是四五五五分,還是六五三五分,甚至二八分(各體系都在玩的數字遊戲).公司在促銷配量,新品配量,專案配量上也是與加盟主進行"恐怖平衡",加盟主沒有什麼反應,公司就多配一點,加盟主反彈太大公司就收一點.公司以此才能謀取最大利益. 況且,任何一家門市的商品的銷售,都有個"二八原則"(不是"82原則":世界上80%的財富,在20%人的手裡),既20%的商品,創造80%的利潤.也就是說,你的門市裡的A級品不缺貨,整個商品結構是不會改變的的,B級品和C級品的短暫缺貨,是不會影響你的業績的,反而,是你清理不良庫存的好機會.
4.您說:"一般門市販賣的商品(大部份的商品)也有一定的退貨管道,只是"千萬"不要忘了退,因為,忘了退貨才是(門市的)最大損失", 可卻是公司所暗暗偷笑的.
5.您說:"主管要你訂預購商品,其實你也可以不訂". 我從來都不敢不訂,甚至不敢有過"不訂"的念頭.
6.您說:"你明知道區域主管要你做違規/違法的事你還去做,那我只能說你笨了,一個社會歷練夠的人應該懂得自我保護吧!!要是我, 我一定會去舉發他". 我說:如果您是加盟主,你就太天真了.您太沒有社會歷練了,成了黑名單中的人, 甚麼時候"死"(解約)都不知道. 如果您不是加盟主, 對不起,大人, 得罪了! 請您把我所說的,當作一個屁放掉吧.
7.您問我"當初為什麼會想要加入超商?超商的光環應該也是每一家店所辛苦建造起來的吧!!如果,拿掉這個光環,你是不是還會加入這個事業呢?" 我很謙卑地告訴您,我沒有那麼偉大,沒有那麼崇高的理想,我從來都沒有想過超商有甚麼光環,(辛苦是真的),我也從來都沒有認為這可以成為我的事業.而只是我的失業的一個重新去處.我只是一個要養家餬口,維持生計的人,一個您在大街上隨時都
可以看到的,整天疲憊不堪,隨時都有過勞死可能的人. 來這裡.我也只是只不過想過的更好一點點, 賺的更多一點點而已. 討一點有可能根本都討不到的權益而已.
8.您說:"跨行的行業幾乎沒有人可以一開始就賺錢的,如果有,我只能說他運氣好".我問您:這句話您可以在招募加盟時,或在加盟說明會上說嗎? 不會賺錢誰要來? 錢太多,沒處花,來玩這麼辛苦勞累的遊戲喔? 運氣好的人,會來這兒嗎? 運氣好的人,到外面賺大錢,賺軟錢. 只有運氣不好的人,才會做這個行業. 而只有運氣不好又認命的人, 又矜矜業業勤勞的人, 還要夠聰明的人, 才能撐的下去.
順便提一下:超商徵不到人, 就是因為技術性太強, 同樣的薪水工讀生不如到其他簡單的行業去(去加油站,去端盤子),或許薪水還更高. 而徵到的人, 如果不夠聰明,不夠勤勞, 操守不夠好,你就運氣不好, 你就很煩惱.
Posted by 阿凊(加盟主) at October 31,2007 04:04
完全同意並支持五大訴求(暫定).只是,敝人認為第5條是關鍵,也是總部的痛處,這條如果解決,一切都迎刃而解.

1.總公司需嚴格要求旗下加盟門市/直營門市遵守勞基法

2.列管品收進櫃檯內(列管品被偷不能要求員工賠償且將此項增列於員工上班規定中)

3.應設置緊急與警局連絡系統(警鈴)

4.加盟門市員工福利比照職營門市

5.加盟門市條款(1.重新調整獲利分配 2.報廢金額分攤 3.人事補助)
Posted by 阿凊(加盟主) at November 1,2007 00:07

to 阿凊(加盟主):聯盟方面也相當清楚第五條訴求是相當關鍵的一項,只要這條訴求解決相信上述的四點訴求都可能一併達成,只是在第五點訴求方面聯盟方面還是重申需要加盟主願意站出來才能做,才可能成功,至於1.重新調整獲利分配 2.報廢金額分攤 3.人事補助的細節都可再談(例如將獲利分配改成公司20% 加盟主80% 報廢公司補助50%......之類的)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 at November 1,2007 00:35

不合理的分配比例已經壓的加盟主快要喘不過氣來,還要隨時等著公司或是個雜誌社來評分,評分的人又沒來待過門是那他要評??,公司的營企又只會打高空,只會一味玩弄神貓,又搞不出一個屁,訂貨過多就丟給門市(snoopy卡套),訂貨不足又不會被罵,可是第一線的員工&加盟主可是連祖先都被問候過了。
加盟理想國是騙人的啦,是徐總的理想,但是卻是加盟主的噩夢,不平等的條約,把加盟主綁死了,就連接店都要有關係,有店可是你的關係不夠~~,那就抱歉了,不然就是把弱質店給你,不要嗎?沒關係面還有人排隊,反正在開幾場說明會就又有人掏錢了。其實還有很多不平等條約啦,但是因為加盟合約的關係都敢怒不敢言。

對了為什麼進貨單上看不倒進貨成本?聽說因為進貨成本比外面的雜貨店還要高?所以不敢打上去。而且統一的產品7的進價比統一進給f的更高。
Posted by 苦命的加盟主 at November 1,2007 21:02

沒有加盟主敢站出來開第一槍

開槍後的下場 會被整死

其他門市的後援也不一定會來....

總部就是這樣把大家壓的死死死
Posted by 累 at November 1,2007 22:11

to苦命的加盟主:所以聯盟才想要幫助加盟主,希望可以幫加盟主發聲,聯盟願意支持或協助加盟主對總公司的一切行動,只要加盟主願意站出來發聲,聯盟願意支持各位加盟主,同時聯盟也希望各位加盟主可以理解員工們要的不多只要"落實勞基法"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 at November 1,2007 23:14

我們很想站出來。
但站出來,就是被公司釘定死。
哎!
Posted by 無奈 at November 1,2007 23:53

TO無奈:所以你們加盟主必須要團結起來,一起出來發聲,聯盟方面才能幫到你們,不然超商生態永遠不能改變總公司壓榨加盟主,加盟主壓榨員工的情況還是會一再發生,我想請問各位加盟主你們想默默的承受一切,默默的被總公司壓榨,還是願意站出來向社會大眾說明超商總部的合約有多麼的不合理並要求總公司更改合約,這個問題希望各位加盟主可以想想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 at November 2,2007 01:06
TO聯盟: 我有個建議,不知是否可行. 聯盟向所有目前由上貴網站的各體系的加盟主索取其所在課,部內所有加盟店的連絡清單(內含地址和電話).譬如, 本人就可以提供本人所在區域的清單.(但這一切都必須是保密的,不公開的.)然後, 由聯盟以善意的內容發信(印刷品)給所有加盟店,藉此,擴大影響力,讓更多的加盟主知道現在有這樣的一個機制,在為他們發聲.(因為,很多加盟主是不上網的--有的是太忙,有的是不會).
Posted by 阿凊(加盟主) at November 3,2007 07:11

要把這裡的資訊散布出去給所有的加盟主知道,這樣才會激起更多的漣漪。
Posted by 苦命的加盟主 at November 3,2007 13:14

總部網站有人PO了這個地方,結過被刪文讓人好奇想知道為什麼被刪,雖然彼此可能分屬不同體系,但要爭取是相同的東西.總歸一句話就是分配比例調整到合理比例員工待遇福利才有可能改善,吳偉立先生點出不平等加盟契約是問題所在,我也接受過他的訪談,如有可能先組個CVS同業公會才有機會找大鯨魚修改這喪權辱國馬關條約.
Posted by 革命有理 at November 3,2007 13:29

to阿凊(加盟主):這個方法聯盟有討論過,(超商版)目前跟聯盟正在討論此方法要如何進行,聯盟希望加盟主可以就第5條訴求打一個比較完整的訴求(聯盟目前認為加盟主與總公司利潤分配應為80%:20% 報廢總公司應補助該商品價錢40%~50% .....人事補助方面希望各加盟主可以討論看看)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 at November 3,2007 17:14

to各加盟主:(超商版)方面未來如果發起活動,希望各加盟主在總公司未給承諾(更改合約),絕不輕易妥協-----這很重要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 at November 3,2007 17:20

目前大家都還在撐啦,分配比例的不平等待遇,已經讓很多加盟主撐不下去了,現在就比看看誰最先撐不下去,就解約吧。其實解約率達到一定的比例也會形成壓力,但是誰會想要當烈士??
Posted by 苦命的加盟主 at November 4,2007 11:01

對了,媒體也被7吃的死死的,前幾年有發生過某報要爆料統一的高層,結果當天下午該報系剩下的報紙被強制下架,接下來好幾天該報系的報紙送到門市後就被收下,不准上架販售,結果是該報系妥協。
Posted by 苦命的加盟主 at November 4,2007 11:09
TO聯盟: 加盟主與總公司利潤分配目前"委託加盟"各體系大同小異,基本上都是公司55%,加盟主45%;"特許加盟"就有所不同,前兩名體系是公司35%,加盟主65%,但水電費補貼40%,報廢補貼一半.後兩名是號稱加盟主80%,公司20%.可第三名是所有費用由加盟主全額負擔,第四名還有補貼水電費.在業績大不如前的今天,大部分的加盟主靠的是'最低年保障'在度日.而加盟主最苦無證據的是:公司在毛利方面大做手腳,不管是"全店行銷",還是"公仔","惡性競爭"的成本,灌在進貨成本裡面,造成毛利下降,全由加盟主買單.所以,敝人拙見認為加盟主與總公司利潤分配應為特許加盟80%:20%, 委託加盟60%:40%,最低毛利保障28%,報廢總公司應補助該商品價錢40%~50%,人事補助8000元/月/店(當然,加盟主必須替所有員工加勞健保,違者,為重大違約}.請大家討論一下.
Posted by 阿凊(加盟主) at November 6,2007 00:34

to阿清:所以說公司還是看業績來抽成的是嗎?至於阿清寫出加盟主與總公司利潤分配應為特許加盟80%:20%,委託加盟60%:40%,最低毛利保障28%,報廢總公司應補助該商品價錢40%~50%,人事補助8000元/月/店,如果各位加盟主認為ok的話,那聯盟方面要開始打五大訴求的細項,以便讓更多加盟主知道我們的存在,到時要開始宣傳時還需各位加盟主幫忙(聯盟目前只能取得北二區某區組的門市通訊錄而已)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 at November 6,2007 11:53

唉!!總部口口聲聲說要提昇毛利作為訴求,但這幾個月也沒多領錢,只是自己每天貼班省錢....曾經在區組討論過為何超商規模這嬤大,卻無法組工會,站在很多角度上看,對加盟主都是有利的,因各超商體制不同如果五大訴求有成效對明年的續約應該會比較多人吧!!在超商有個地下網站裡面討論的盡是超商黑暗的一面,不過我想....大老板徐總應該不知道民間疾苦吧,不知道撐不撐的過這個寒冬,每次開會時都看一堆負淨利的直營店,簡直是摳加盟店的錢去補貼直營店,直營店的還上班上的很涼.....常覺的超商就是吃定了加盟主,最近總部動作很大 查核勞健保,讓人不平的是連雇主(加盟主)保在其他公司也不行,動不動就說要扣績效獎金,沒看到半毛錢的補貼,這些人真是可惡至極.
Posted by 一言難盡的加盟主 at November 7,2007 21:21
希望大家不要當烈士,要做勇士,鬥士.我所在的體系,總公司好像有所查覺.7體系在查核勞健保,也說明各總部都會有動作.因此,加盟主們要加快步伐.不要讓這一伸張正義的活動被扼殺在搖籃裡.到時候,收入沒增,費用倒多.那就等喝西北風了.這是非常消極和被動的.俗話說的好:擒賊先擒王,而目前這一弊端的萬惡之源---賊王就是各總部.只有把加盟主的問題(錢的問題)解決了.才能長治久安.
Posted by 阿凊(加盟主) at November 8,2007 22:59

to各加盟主:同意阿清的說法,加盟主們應加快腳步,只要加盟主的力量夠大,總公司一定會重視問題,加盟主應表達自己的心聲給社會知道,而不是默默往肚裡吞只要加盟主願意談(向總公司發聲or開座談會)聯盟都願意協助各位加盟主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 at November 8,2007 23:15

to阿清:我們可以用電話(電話就好)聊一下未來該如何去執行訴求內容與宣傳這網站嗎(這很重要)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 at November 9,2007 17:08
有沒有店經理申訴惡劣員工的 "申訴區" 啊?
以示公平!!
Posted by 覺得不公平的加盟主 at November 16,2007 01:33
要加盟主勇敢站出來, 那請問您們可以給站出來的加盟主有何安全保障, 尤其是未來的生活保障?
這些退路計劃都沒有, 我想還是會....胎死腹中的...

還有,工讀人員的素質是越來越差, 當然菁英還是有, 大部份留存的也是菁英, 但您們單位有發現有個現象嗎? 大部份人都先 "妥協" "想盡辦法" "騙" 的方式, 取得工作權, 然後, 事後再從中爭取該有的權利, 但未講義務. 其實, 根本應該是要建立起年青人的"工作觀念", 在遇到不合理時就要提出意見或適時選擇該行業, 這樣子不但可以保護自己, 也可以抵制不合理的商家, 不是嗎?
不然, 以工作手段進入商家後, 再來抱怨、申訴, 手段不是有點像"釣魚方式" 的陷害手法嗎?
貴站未得到大部份回響的原因就在於此, 因為看到的都是針對 "加盟主", 因為加盟店多, 比例當然就高, 案例裡面也只求個人的"利益"問題, 卻毫無考慮彼此的權利義務, 尤其要求加盟店的義務, 對於員工該盡的義務毫無追責.
敝人有幫他人處理幾件糾紛, 雇主提出錄影帶後, 與當事人所述內容, 根本就是出入很大. 現在都不想管這種事了. 因為沒問題的就是沒問題, 且大部份員工他們也工作這樣久, 而有問題還是如此, 又加上加盟店的條約受制及利潤分配問題, 說實在, 加盟店二邊都不是人, 換成是您, 做何感想?
剛進這網站, 看到都是在"駡"加盟主, 看了情何以堪.
這兩個月都是借錢發給薪資, 誰會可憐加盟主?
可惡的加盟店會有, 但不是大部份, OK? 貴站有篇文章內容就寫到大部份都是不合法的, 我就覺得很不是滋味, 事實如此嗎?
加盟店也是員工, 總公司的員工!! 如果貴站用如此想法來看待, 我想支持率會破百, 不用宣傳,大家也會爭相點閱與支持, 不過, 到現在事實勝負如何, 應該看出來了吧!! 觀點再不轉捩, 只會加速中小企業們的死亡, 這並不是社會的福利吧!
Posted by 覺得不公平的加盟主 at November 16,2007 02:01

to覺得不公平的加盟主:加盟主專區可以讓店經理將惡劣員工po上版面,我們為什麼一直希望有加盟主可以出來談,來討論這個活動的問題與困難度&執行度,何況加盟主現在是連私底下聊聊都不願意了,聯盟又能如何呢?
再來您說的"大部份人都先 "妥協" "想盡辦法" "騙" 的方式取得工作權",你知道為什麼很多人都要這樣做嗎?因為不先妥協,她就可能會失去這份工作,再來難道可以以各種理由(EX:總公司抽成過重)來違反勞基法嗎?在苗發店事件中,我們也希望加盟主或是該店員工可以將問題呈現出來給大家知道,但是畢竟當事者不是聯盟,無法決定下一步應該怎麼走,最後加盟主選擇跟工讀生和談,我們又能怎麼樣呢?再來如果員工表現不佳,店家為什麼不直接開除他,再來加盟店的條約受制及利潤分配問題,這個問題我問過不少加盟主,我能跟各位講沒有一位加盟主肯談這種問題,請問加盟主的活動結果沒有加盟主願意加入,這活動還辦的起來嗎?文章內容就寫到大部份都是不合法的, 我就覺得很不是滋味, 事實如此嗎?如果要以落實勞基法來看,聯盟估計全台灣60%以上幾乎都有不合法的情況,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超商版) at November 16,2007 09:35

感謝您的回應!
說實在話, 我不應該在此說大話的, 請刪了我的留言, 當我沒來過.
Posted by 已覺得非常公平的加盟主 at November 16,2007 22:44
感謝您的回應!
說實在話, 我不應該在此說大話的, 請刪了我的留言, 當我沒來過.
Posted by 已覺得非常公平的加盟主 at November 16,2007 22:44

好像這兒有加盟主發言的不多,應該是很多加盟主不知道這個網站吧!
看了前文五位工讀生向那位後龍萊爾富老闆爭取權益的過程頗有感觸,若向後龍那間萊爾富老闆討30萬以上的短少金額,我想他應該會把店關了吧,

大家都知道,超商普遍違法,應該說是服務業普遍違法,
因為超商總部當初對加盟主訂定的績效報酬是不把這些如
九五工時、勞退金、假日工資算計在內,因此現在這些負抇都落在加盟主身上了,就我所知,現在連7-11對加盟主成本大幅增加的窘境,也是毫無任何補貼,至於加盟主為什麼不敢抗議,我想這是跟現在打工的學生最大不同的地方,工讀生做的不爽,大不了離職走人,更惡劣的手機一關,人就消失了,而加盟主呢,它與總部有契約關係,更有一筆為數不小的抇保金押在總部那兒,更重要的是大部份加盟主都是有家庭要養,有房貸要繳,他們沒辦法在沒有退路下忽然沒有了收入,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加盟主對總部很不爽,卻不敢跳出來講話,因為怕自己先成為殺雞儆猴的對象,這些壓力是一般工讀生所無法去體會的,;之前聽說日本的加盟主聯合起來過控訴加盟總部,而在台灣呢,,因為24 小時全年無休的營業,加盟總部要整一家門市太容易了,動不動找人去對門市作神秘客評分,加盟主就受不了了..

對於現行的人力成本大幅增加,加盟主雖然苦不堪言,但增加了員工的福利之後,或許也可改變長久以來,員工普遍把超商當成臨時打工的地方,因為福利待遇都好了,他們會更願意留下來,而不像之前男生都只作到當兵前,因為他們普遍認為除了成為加盟主,在超商工作是沒有前途的.因此高流動率也是加盟主的痛苦之一;

台灣的連鎖超商約有8000家,光是7-11就佔了約5000家,他們的福利待遇,可以說是台灣打工族的重要指標之一,若他們的福利待遇改善了,很多其他服務業應該也會跟進,
加盟主當然也希望他們的員工好,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老闆沒有好的獲利,員工能好到那兒去,硬要把法令規定進去,他們只好想盡辦法把員工一人當二人用,貴聯盟改善台灣勞工福利待遇的努力很讓人佩服,但加盟主卻是夾在總部與員工之間,兩者不是人...
Posted by 也是無奈 at November 24,2007 03:41

其實可參考籌組全國性ㄉ加盟連鎖店促進會!採會員制並向政府註冊成立工會聘請法律顧問為一些不公平ㄉ不合理ㄉ事情來爭取該有ㄉ權益(當然要繳交一點會費才能有有資金運用)大家會有恐懼是因為害怕秋後算帳白色恐怖!但是只要過ㄌ一定ㄉ門檻相信會越來越多人加入ㄉ!個人淺見提供參考
Posted by 蚯蚓 at November 27,2007 00:23
已經做了幾個月的加盟主,但是完全沒賺到錢,現在完全是挖東牆補西牆,要不是又家要養,真想另謀生路。很想給員工們更多的福利,但是很抱歉,完全辦不到,錢是很大的因素。員工薪水、勞退、勞健保、水電、稅金等,每個月都是十幾萬在繳,永遠都在拿下個月的營收補上個月就該繳的帳單,什麼加盟理想國,都是個屁,真的難過的快活不下了,真的是寒冬啊。
Posted by 贊成促進會 at December 1,2007 00:57
其實這次後龍萊爾富事件,原本可以是個很好曝光的機會.可惜錯失了.就必須像這兩天的中油加盟店事件,在媒體上揭露出來,才能有所作用.聯盟在處理萊爾富事件時,動員加盟主加入向總部施壓,是行不通的.大家可以感覺得到,加盟主都不熱烈加入討論.為什麼? 他們不敢! 就像後龍萊爾富一樣,寧願花錢消災(當然是在可以承受的範圍內).甚至,上這個網站都怕被人知道.為什麼? 因為,他們有60萬元押在公司裡.也因此這樣,門管部一知道有員工告狀時,先壓著加盟主,要加盟主自行解決,不要把事情擴大.所以,加盟主當然只能息事寧人,自認倒楣.可見這個體系內就像是白色恐怖一樣,加盟主人人自危.因此,沒有外部力量的介入,這個局面,永遠能拖就拖的.我也很樂見於員工的權益能夠完全得到保障.到時我們再來討論"員工的操守"和"惡意離職"這兩項議題. 可這次萊爾富事件,如果聯盟能夠直接捅到媒體上結果就不一樣了.況且, 你們當時不是算出要賠30萬嗎? 那為什麼不堅持到底? 是不是這30萬,你們也覺得不合理, 只是先漫天喊價, 到時候在討價還價. 這不就好像是"綁架"這家加盟主嗎?!最後"贖金"降到8萬放人.是合理,就堅持.不要因為一點蠅頭小利,就放棄宗旨.

同意蚯蚓的意見. 只是怎麼籌組? 誰來籌組?
Posted by 阿凊 at December 2,2007 01:54

to阿清:萊爾富事件中聯盟的角色是協助當事人而已,當事人要與該加盟主和解 加盟主又願意和解的話 聯盟也只能如此 畢竟當事人不是聯盟內部的成員啊 至於促進會方面聯盟目前傾向協助加盟主成立 必竟聯盟內無任何人是加盟主 近期聚會:12/08(六)19:00 台北市 公園路 麥當勞 有意願的加盟主可以一起來參加討論
Posted by 超商賣場零售業員工工會 at December 2,2007 09:00

其實偶知道這大概是不可能ㄉ任務吧!因為光加盟主就有分派系,尤其是你晚來踩到他ㄉ地盤影響他ㄉ業績哪就別談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有誰會跟錢過不去(那他來開便利商店幹麻?)亙何況有些靠山後台較硬ㄉ哪吃你這一套!平常預購賣ㄉ好ㄉ若遇一些較搶手限量ㄉ,總會得到關愛ㄉ眼神!嗚呼哀哉可憐大多數敢怒不敢言!此一不犯寡而犯不均ㄉ現象存在已久!沒有人不希望預購賣得好!大家要ㄉ只是一個公平公開ㄉ進貨方式,一樣都是繳交加盟金不應該有差別待遇才對!個人覺得要組全國性組隻可能要先從地區性ㄉ聯誼會開始等有一定規模在重組全國性會好一點!北,中,南,東先有人組起來到時候在串聯!
Posted by 蚯蚓 at December 8,2007 00:19

我知道95聯盟求的是什麼
我也懂95聯盟要的是什麼
但我也該提出我的疑問....

1.何謂打工族??能給我一個完整的解釋嗎?

2.何謂正職的上班族??你也能給我個完整的解釋嗎?

3.打工族在對上班的公司提出要求時,他能達到公司的要求嗎?萬一達不到要求該怎麼處理呢?

4.95工時後每天都有很多人來面試,上班後都以為只要站櫃台收錢,不補貨,不擦貨架,這種人有多多你們知道嗎?

5.很多的工讀生再"騙"取工作機會後就亂攪,偷錢,你們知道嗎?(開店2年,就送了2個工讀生上法庭,一個偷了1萬,一個偷了5萬)

6.薪水的提昇後,對於工作的認同,有更高的付出嗎?

7.有多少工讀生心情不爽就關機,今天不上班也不說,這些工讀生該懲罰嗎?

很多我相信加盟主都心知肚明,好的員工難找,真的很難找,要懂事,會幫忙,對加盟主的辛苦有認知,願意跟公司共進退,這種人少之又少.

95聯盟在對雇主提出種種要求之於,能要工讀生們簽立自律條約嗎?不遲到,不早退,不亂請假,個人操守,不亂做假帳???這些都做的到嗎?

說真的,很難,好的老闆難找,好的員工更難找.
對於我自己的工讀生,我給的不只95那麼多,我現在的員工,很疼我這個老闆,真的讓我覺的很窩心,請吃飯,唱歌我都願意,因為他們懂我,了解我,把我當朋友.
每個工讀生我都了解,哪些缺錢的,家裡有困難的,我都能額外的發放獎金.

但我遇過多少的爛工讀生,才遇到這些"寶"呢??

95聯盟的朋友們,在你們想要怎麼以合法的方式獲得這些利益時(並非是你們不該得的),請這些朋友們,做好工作上該盡的本份,並非會吵的小孩才有糖吃,是懂的怎麼工作的人,才會有好的糖吃!!OK?
Posted by 覺的很怪的超商加盟主?? at December 9,2007 11:14

再來對於假日薪資的部份
超商跟百貨業大家都知道屬於服務業
在這種服務業體系下是沒有假日可言的
(我們簽約時也是24HR全年無休,鐵門一拉視同解約)

服務業的休假都是由勞資雙方協商休假時間,也就是不一定能休假日的意思.

那麼,在這種制度之下,選擇了做服務業的人,有其它的休假日之下,如何要求假日上班薪資2倍呢?

假如所有的服務業假日薪資都2倍的話?那麼以後假日去超商買東西也要付2倍的錢如何?(這叫做假日售價吧!)

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虧錢的事沒人做,一家一家公司被你們整倒了,你們還要整誰呢??

若以人力市場來看,在大家找不到工作的年代!
如何提昇職場的競爭力才是畢需的.

工讀生一往在職場上都有十分強大的競爭力.這也是絕大部份超商服務業願意顧用工讀生的原因(就算是危險性跟不穩定高,也用的原因)

工讀生本身就是用他課外的時間,在不影響課業的情況下來工作.當初工讀生的產生,也是因為有些家境差,需要用課餘來工做,補貼學費或家用才產生的.

所以,工讀生大部份的時間,也只能假日來上班,那薪水2倍合理嗎?別忘了.這是你選擇的工作時段,而非雇主所要求你上班的時段.且服務業是沒假日的.

也許很多95的朋友會對我的發言不以為然
但你們可以訪問許多的工讀生們
他們的工作機會是不是減少了呢?
因為,在跟正職與工讀生之間比較.....
工讀生所擔的不安定的風險,是比較高的

所以在現有職場的競爭力下,工讀生的市場競爭力大不如前.這不用我關心,但我說的是事實.連我現在都找正職而不找打工族了.

工讀生:不訂貨,不管帳,錢短不負責,東西被偷不用管,上班遲到早退,不高興關機不來,心情不好對客人擺臭臉.工作上反正是混時間,時間到有錢領,不用太盡責!

是的,這就是大部份工讀生的現況!
95的朋友在為這些工讀生們爭取的時後,別忘了問問他們,真的有做好嗎?真的沒以95聯盟當盾牌,然後背後亂搞呢?
Posted by 覺的很怪的超商加盟主?? at December 9,2007 12:11

最近有一個大夜職員曾經向別人透露想離職,但一直沒有對我講,有天忽然打電話來說不舒服,之後就沒來了,手機打去也是沒人接,大家可以想像一個大夜班職員忽然不見了,身為加盟主會有多辛苦,更妙的是,發薪日就自己打電話來說要領薪了...

離職不事先告知,好讓老闆有時間請人及教新人,這種不負責任,行為惡劣的工讀生,很多加盟主都有碰過吧,但現在輿論媒體都把資方當成剥削勞工的壞人..撇開企業競爭策略層面不講,賺大錢的是一些大企業的股東,我們只是全年無休24小時的幫大企業管理門市的小雇主..但現在勞力成本大量增加.我們卻是無能為力的在這兒看許多工讀生抱怨著他們的企業,或是他們的雇主!.

九五時薪後,確實人好請多了,因為外面很多服務業都沒按照這個薪水給薪,要請個工讀生往往履歷表一大堆,大部份的工讀生們限於要有時間上課及寫作業及應付考試,他們一個月能在門市上的時間實在有限,對門市付出的心力自然也較少,但現在福利要跟正職人員一樣好,試想你還會用工讀生嗎?九五時薪後,反而讓很多工讀生不好找工作了!

雖然有很多好吃懶做,行為惡劣的工讀生,但不可否認也確實有一些家境不好,工作態度很認真的工讀生,只是看各位加盟主有沒有這個福氣請到囉,就我知道我們這個行業,有很多加盟主是以前工讀生表現的很好,受到老闆或總部的賞識推薦,進而成為加盟主的!

個人覺得如九五聯盟講的,有人一天月休4天,一天上8個小時,若以工讀生一個小時66元的價錢(事實上這個價錢在這2,3年來也很不好請人了),一個月才14000不到,果真如此,這真是資方剥削工讀生了(但工讀生也不是笨蛋,它可以上這麼多班就去找正職就好了)..,所以小弟以為如果法令可以明訂正職與工讀的分際,就不會有明明上這麼多班卻不以月薪計算,一個禮拜上2天不到的班,卻給予月薪折算的待遇來計!另外服務業跟其他行業不同,它的休假日不是星期六,日,為什麼星期六,日工作要算加班呢,若它的休假日是星期三,四,那其他行業在星期三,四上班是不是其他行業的雇主也要發加班費呢..

很明顯感覺到這兒的言論很仇恨資方,我想現在的工讀生以後可能也會是老闆,自己的親朋好友也可能是老闆,老闆的小孩也可能是工讀生,是否不用一味討論強調工讀生的權利,而多多談及他們所應盡的義務!有的人很仇視資方或上級主管,到了那裡都在吐苦水,也因此不斷的在換工作,有的人會以企業或是雇主的角度去著想,因此不斷的升遷或受重用,或成為雇主…我想多討論工作心態對年輕人來說應是會比較有幫助的!
Posted by 也是加盟主 at December 9,2007 23:40

to各加盟主:我想在假日薪資方面可能有部份加盟主觀念上可能有錯誤,所謂假日並不是一般的週休二日,而是勞基法裡所規定的那19天,再來我們希望可以制訂一套較為完整的工作制度,再來許多加盟主會提到應盡的義務,試問工讀生幫各加盟主顧好門市不就是盡了該盡的義務了嗎?再者在7的體系裡工讀生是不能作帳的(只有店經理or店副理能作帳),再來關於惡劣員工超商部份也說過 加盟主專區可以讓大家將惡劣的員工po上來,我們不是仇視加盟主,再談到薪資方面,基本工資幾年沒調大家應該都心知肚明吧!10年ㄟ 不是1.2年沒調而已ㄟ 10年物價漲了多少,如果照加盟主說法,那大家回去領一個月4000的薪水就不會有失業率的問題了啊!我們很希望可以幫加盟主以及超商工作者解決問題,但各位給我們的態度呢,擺明了就是不想去解決問題所在(連談都不想談),而一再將責任推到員工身上,一再要求聯盟要要求員工怎麼樣(別忘了他是你的員工並不是聯盟的員工),如果真要聯盟要求員工,那你們加盟主能不能要求每個加盟主都遵守勞基法
Posted by 超商賣場零售業員工工會 at December 11,2007 11:13

1.想在假日薪資方面可能有部份加盟主觀念上可能有錯誤,所謂假日並不是一般的週休二日,而是勞基法裡所規定的那19天

你們不是要求6.日比照2倍???
那是指正式職員喔!!工讀生是有上才有領,他是算時間的吧,如果比照一般員工,那以後工讀生全上假日班,誰要上一般時間???因為做的沒比較多,領的比正職多?那豈不天下大亂??

2再來我們希望可以制訂一套較為完整的工作制度,再來許多加盟主會提到應盡的義務,試問工讀生幫各加盟主顧好門市不就是盡了該盡的義務了嗎?

你指的跟我指的出入很大,合謂應盡義務呢?
站好櫃台就好了嗎??補貨,擦貨架?品保?工讀生就不用?
那他為何領的比正職多,且2倍呢?

3.加盟主專區可以讓大家將惡劣的員工po上來

這樣就是毀了一個人的一生,有多少加盟主願意做這麼狠?


我覺的何謂工讀生??合謂鐘點計薪人員??何謂正式職員??先確認彼此的真正位置,而非以一而蓋全,把所有正職員工全套用給工讀生.這兩個職等,本來就有不同的職責.

95在一開始的出發目的,就是把所有工讀生當做正式職員的福利來看待,但確又讓工讀生不用負擔正式職員因該做的職務與責任,且一直把焦點給模糊掉了.所以我才問了一個,何謂工讀生,他的工作性質為合,他的工作時間為何?他所該負擔的責任為何?

一開始你們對工讀生3個字有不同的見解,那我只好說出,何謂鐘點記薪人員?

如果讓我說明白的話,95給我們的想法就是.
工讀生要領的跟正職一樣多
雖然工讀生是上假日班,一週只上8天.一樣領2倍
東西被偷不用負責
收銀短少不負責

那你們說,這種談法,談的出結果來嗎?

現在國家規定,延長產假,且薪水照領
那就是在扼殺未婚女性的求職空間

現在95做的也是,在扼殺工讀生工作的空間
而非真的在幫助他們
Posted by 覺的很怪的超商加盟主?? at December 13,2007 22:56

1.我們只要求照勞基法來走(就算是正職員工於國定假日上班也應享有2倍工資)而且勞基法規定有2倍薪資的就那19天
2.不就正是如此嗎?店職員該做應該就這樣啊(難不成工讀生需要作帳嗎)
3.當初加盟主專區也是由加盟主建議所成立的,我們也不只一次說過加盟主專區可以讓加盟主將不好的員工po上來,講白一點加盟主自己不po關聯盟本身什麼事啊
4.也許我們在加盟主條款方面沒有寫的太詳細,並不是說短錢.被偷列管不用賠,而是希望制定一個規則 例如:短錢超過多少(ex:50) 列管被偷加盟主不得任意自員工薪資扣錢(例如:被偷列管該列管品必須3倍結掉之類的) 被偷超過多少多少錢 請加盟主報警並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員工偷竊亦同)
Posted by 超商賣場零售業員工工會 at December 14,2007 23:37

我只想說~~
加盟主~不是不想跳出來!!而是為了不被找麻煩!!
希望你們能夠了解~~
再來~~你們如果把這些訴求搞大一點~
讓媒體知道!!讓媒體炒作~~
相信~~我們總部會了解!!並且會有動作~~
更能讓想加盟卻還沒加盟的人~想清楚!!而放棄~
(再多幾家~~~我看違法的超商會越多!!因為賺的少~不省成本會餓死~~)
Posted by 不是孩子 at December 22,2007 16:38

再來??
請問~~
真的要和眾加盟主談~~
要怎麼談??
大家也希望能談~~
但相信大家不方便留電話資料~~~
畢竟!誰知道這裡有沒有總部的人在看~~~
希望你能知道~~我們被釘上了!!會有多麻煩~~
建議:留msn之類的~來個線上對談!!
希望其他加盟主也可以留~~
Posted by 不是孩子 at December 22,2007 16:44

to不是孩子:線上座談 如果加盟主願意 聯盟也願意舉辦

我的及時通:elephants22617985@yahoo.com.tw

聯盟目前也有再舉辦一場座談會的想法 待日期確定之後會再將消息po上網
Posted by 超商賣場零售業員工工會 at December 23,2007 11:10
物價上漲!員工薪資成本增加!都快活不下去ㄌ!只能天天吃報廢!減少休閒活動!降低購物慾望!如此辛苦ㄉ還有多少加盟主!想去遊行抗議卻無從跟起!唉!生活品質真ㄉ越來越爛!中年轉業壓力又大!一想到家中老小........................有誰可以幫幫我們?
Posted by 蚯蚓 at February 27,2008 13:25

很多都很真實的粉映出目前超商的生態,不諱言95時薪後
我讓四位工讀生離職了(表現很好、成熟度很高),都跟了我3、4年了,我很難過,其中有兩位還是單親家庭的說,
但是形勢比人強,95耶,不是不能調薪只是總部沒有調整分配比例,調整時薪只是害慘了加盟主而已。建議聯盟可以比照調整時薪時的訴求一樣,一定要見報,一定要上電子媒體,把事情搞大,才有機會啦。
Posted by 苦勞 at May 21,2008 21:50

to苦勞:沒錯 向總部要求調整分配比例是相當重要也相當急迫的事,但是就跟先前說的一樣,必須要有加盟主願意出面,整個行動才起的來
Posted by 超商賣場零售業員工工會 at May 21,2008 23:00

我覺得讓很多不知道這兒的加盟主來討論會比較有共識!
Posted by 也是苦勞 at May 22,2008 01:09

可以請聯盟廣發英雄帖,不過怕是沒有加盟駐願意出來開第一槍,因為加盟主有家累。
Posted by 苦勞 at May 22,2008 21:11

另外總部加盟也是一個黑暗面,有關係的人才能一家接過一家,沒關係的就算你有能力還是會被刷掉,因為你沒關係。
Posted by 苦勞 at May 22,2008 21:14

曾經在直營店做過
老實說 每次和店長在聊天的時候
都會講說公司又成功的「騙」到誰加盟了之類的話
利潤根本太低 公司能賺錢還要別人加盟?
Posted by 吉館園 at July 21,2008 01:33

超商真的很辛苦,不是人幹,自己一個人做沒辦法,雇用員工沒賺錢,真想不要做了,但是錢已經投入了能不做嗎?所以請貴單位幫幫我們出聲,最主要是比例的分配,我們要有高的分配比例才有好的福利給員工,誰不想要給員工高的薪資呢!我們也想要輕鬆,我們不想要上超人班(24小時或16小時),但是這些我們總部都知道,他們都不處理,只會告訢我們那裡要做,那裡上面交待又要怎麼做了,沒人我們直營店自己都沒人了....等等..請問我們有苦要向誰說,徐總嗎?別傻了,什麼加盟理想國,這些都是騙人的,所以請替我們出聲吧!我們是比工讀生還不如的一群苦加盟主
Posted by 24小時 at August 13,2008 12:44

我覺得訴求應該要明顯而合理,這樣就算九五聯盟要幫助也較使得上力..
以前超商總部依各項管銷成本及人力成本設定給加盟主適當的分配比例;
然而近來,加盟主的管項費用(電費支出)及人力成本大幅上揚(時薪從66至95),很多加盟主因為被契約綁住或者是長期的加盟下來年紀己大,有許多加累而無法立即離開,不然現在真的有很多門市的加盟主每天省這個摳那個,每天焦慮的過日子..無力的看著勞工團體又要求政府調整有的沒有的..(當然也希望這些團體要抗議到正確的對象,年收好幾億的是總部而非加盟主..)
在總部的網站也有加盟主提出要調整分配比例的要求,但總部完全不予理會..
所以我覺得或許大家可以把這些心聲向一些媒體反應(東森,立委部落格....)..如法令讓加盟主成本大幅增加,對加盟主抽取盁餘的加盟總部是否應調整該比例讓加盟主可以存活..
另外小弟想請教貴聯盟,總部在未經加盟主同意隨意在附近開新店,嚴重影響原有加盟主權益,不知這樣合法嗎,有沒什麼單位可以申訴的...謝謝
Posted by titan at August 27,2008 17:28

最近開會,我們的主管當著所有的加盟主和直營店店長面前說:現在景氣這樣不好,一大堆人想做加盟主,跟本不差你們台下的加盟主...說真的大部分的加盟主也都是很認真在經營自己的店,只是公司的要求真的比較嚴,加盟主會比較難達成,如:訂預購商品來賣,如果真的不配合的加盟主可能期約完就沒有辦法再順利繼續加盟,除非你真的不想再做這個行業,我相信大部分的加盟主都是因為當初工作比較不順利才來做加盟主,離開了這行業還能從事什麼工作?所以都不敢真的不配合
Posted by 阿文 at December 20,2008 17:23

說真的我們一直在抱怨自己的加盟體制,我敢說這些人都不是ok超商的加盟主,我知道ok超商分給加盟主的利潤比其他三家便利商店業者都多,他們的進貨補助金額居然可以大於報廢金額,我覺得大家可以多聽聽其他體制的加盟主經驗分享,但是我知道現在ok超商加盟比例已經80%,他們已經不缺加盟主了,雖然他們名氣比較小,但是現在要申請加盟已經不是很容易了
Posted by 阿文 at December 20,2008 17:42
同意阿文的意見.希望好的企業,我們加盟主也要善待它.
我要評論另一家:
該家加盟制度是業界最差的!尤其是特許加盟更是騙術連連,號稱毛利額80%的分配,所有的費用都是加盟主承擔,很多加盟主做不久,就不得不忍痛解約(被罰30萬).剛開始時還實施”月保障20萬”,可去年(97年)就取消”月保障”,改成”年保障”.門市週轉就有問題,遇到盤點月往來帳常常是負數。在這家體系日業績3萬多,4萬多的店,加盟主都很難維持.委託加盟就更不用說, 4.5萬以下的店就只能賺到相當與打工的錢. 公司的帳務混亂.讓加盟主甚麼時候被A了都不知道.真的苦不堪言.以及毛利不斷地下降,推說是全店行銷,要加盟主多作業績來補毛利的下降;不管是小丸子、公仔、杯子、漾漾包等等的,其成本都轉嫁到加盟主身上,而這些都是不經行文告知的,重大政策的變更也是口頭宣布,也不經加盟主研討,單方面決定.資訊從來沒有完全充分揭露.對加盟主非常不公平.讓加盟主甚麼時候被A了都不知道.真的苦不堪言.另外, 由於帳目混亂, 盤點常常出現高盤損(2-3萬是常態). 而盤盈全部充公, 真是雙贏, 穩賺不賠. 是4大超商中最不厚道的. 當政府部門要求對員工加保勞健保,以及實行95薪資時, 同行業相應地採用提高毛利、提高年保障或實際的補貼等措施。只有來XX無動於衷。更甚之, 毛利不增反減. 5年前剛加盟時毛利是28%, 現在毛利是23%, 內行人可以算一算,就知道差多少!門管部門非常霸道.假借服務考核和門市稽核之名,利用神秘客打分數,施行管,卡.壓.每逢週末,說是業績要比上週增長2仟元, 就要求加盟主打業績, 否則就是”配合度不佳”, 門管部就把這家門市盯著(當然是黑名單上的).每逢4大節慶, 年年都要加盟主達標, 以訓斥加盟主不努力推銷為藉口, 逼著加盟主先買後賣, 美名其曰: 現場販售.更可笑的是: 區主任為了沖業績, 將部份促銷商品例如啤酒等,或直接就用香菸, 找中盤商再降價賣出,其中的差價要加盟主也分攤一半.這種畸形的企業生態,難道是加盟主應該要忍受的嗎? 在號稱民主法治社會的台灣, 居然還有這樣的一種企業文化存在,與20年前大陸的國營企業那種”紅旗升天,人頭落地”,或是更早前人民公社大躍進時期的虛假浮誇的假數字文化如出一轍.在這種企業文化中,加盟主是沒有人權的. 門職人員遇到不公平還可以找勞委會,或是什麼95聯盟. 加盟主呢?沒有老闆的財力,沒有員工的權利.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可以說是民主社會的邊緣企業人. 唯有一個字可以形容: 慘!
Posted by 阿凊 at January 27,2009 18:36
大家要偷偷地口耳相傳,告訴自己體系內的加盟主,叫他們上這個網站來發表意見.先用化名,等聚集了一定的力量後再連署,成立一個"加盟主自救會"有組織地向政府部門或民意代表訴求.其實我知道,超商最怕的是負面曝光,一上新聞,他們就"挫"了!
Posted by 阿凊 at January 27,2009 18:47
私密回應
Posted at March 5,2009 23:30

加盟主當然也希望他們的員工好,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老闆沒有好的獲利,員工能好到那兒去,硬要把法令規定進去,他們只好想盡辦法把員工一人當二人用,貴聯盟改善台灣勞工福利待遇的努力很讓人佩服,但加盟主卻是夾在總部與員工之間,兩者不是人
Posted by 科科笑 at March 5,2009 23:35
我是最近才加入這個大型詐騙集團的加盟主 這1個多月
讓我依直覺得心裡很不爽原因有以下幾點
1 在接店的前幾天 因為有先去店裡學習所以看到了..
直營店長為了業績達到區主任所要求的95%(當天差了
快3萬)開始遊說加盟主掏錢買一些預購的東西縮能增加
門市業績 理論上是不錯可是想一想當初展業說的日平
均3.5萬-4萬會都是這樣搞出來的嗎如果是那算詐欺嗎
2 專案 每個人都說專案是增加門市業績對你是有好處的
實際上主任訂依個讓人很幹的專案目標當然要努力才有
人買專案BUT每天來便利商店的人都推了成功率大概快
1成門職跟加盟主都再推夠努力了吧 回報主任業績 他
只會說 這一點點你也敢講....你不會從你親朋好友下
手喔!!聽到這我忽然覺得我做個超商幹麻要麻煩我的親
人當然我也是硬著頭皮去問過了 但人家不要你能怎樣
朋友還是要當吧 所以覺得專案是增加困擾而不是業績
專案只不過是總部跟廠商簽好合約把門市搞死的東西
3 訂貨 訂貨時常來依個不等配1天來1個或3個誰ㄚ災那
東西能賣嗎還配個3-4天賣不出去也只能報廢 或許是我
剛接店吧訂貨不熟但是配銷的東西要這麼多嗎 而且配
銷的種類適合我的門市嗎為啥我們不能說只配1天然後
測試賣的怎樣在物流訂
4 門職 有時候3不5時就給門職壓力 尤其是專案 還有時
後 動不動就要招集哪一區的門職上課(為了專案及
他們在乎的績效)完全不想想門職是我們找來的錢是
我們發的 去上課的薪水要怎们算 被主任或主管逼走
了誰站班 常常都是一起興起就把門職抓來訓頓...等
人都逼走 讓我們做不下去他們就能拿違約金了
5 -很多 不想說了只是覺得這個工會要趕快長大寄一封
信給馬英久或蔡英文各大報章電視請他們探討一下
加盟體系的心酸史吧
PS 我是完全按照勞基法的加盟主 有勞健保底薪17280喔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April 9,2009 12:29
我覺得工會要讓加盟總部改進只能動用媒體力量 畢竟總部的頭頭都是愛面子的 不敢看到負面形象 基本上我覺得政治力是沒用的 官商勾結這句話聽過吧 我還有家人妻小要養 不然絕對跟他們拼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April 9,2009 12:51
5大訴求...第1點其實對總部沒差他們只須發依個公告 即日起所有門市均需遵守勞基法違者以違反管規論..類似這樣 到最後倒楣的是..裡外不是人的加盟主
第4點 當門市業績低加盟主獲利少所能給予門職的福利當然比不上大型詐騙集團了要跟直營依樣 到最後倒楣的是...裡外不是人的加盟主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April 9,2009 13:01

我是萊XX的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April 12,2009 23:18
TO: 越來越瘦
難得你才一個月就有如此的體會,但為時已晚.即來之,則安之.好好地適應這個體系,但願你店的業績,可以讓你度過5年.你現在應該是FC7的吧?不要告訴我你是FVC6.那你的業績沒有4萬以上,房租沒有5萬以下,那你可能就要準備被扣30萬,解約了事.當然,這是消極的態度,積極的是,告知其他的加盟主來這裡聚會,等人氣聚集到一定程度,我們成立一個"加盟主權益促進會".有組織,有計畫,爭取我們的權益,以此才能最大地保障勞工的權益,遵守勞基法.目前,這一體系的做法,是高壓管理手段,神秘客分數過低,不管是內部或外部的,店長帶當班人員到區辦演練,形同文革式的批鬥大會.與現行台灣人自以為傲的人權與民主素養是背道爾馳的.
Posted by 阿凊 at April 21,2009 20:20

我也知道為時已晚 只是目前情勢如此 也只能寄望 促進會能夠順利誕生 我是FC6 在店長會議中還是區主任眼中的頭痛人物 我不會白白讓他們剝奪我自己應有的權利
目前也再收集一些他們不合理作法的證據 如:不經我同意自己叫我店員刷預購的東西進來賣這應該是違法的吧..現在還叫我店員每個月要去上一次課 記得管理規章加盟店的人事應該是屬於加盟主負責的吧關他鳥事我給店員上過一次課也算夠給他們面子了在叫他們去我要他們支出我店員的加班費 祈禱促進會能成功到時我應該也會加入會吧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April 22,2009 21:00

如果E周刊或蘋果報做一次加盟事業的探討(當然是不能公開店名及加盟體系)這樣或許能給總部一些些警惕 也或許能讓未加入的人有多一些的考慮避免有越來越多的人步入這條不歸路今天跟一個直營店的店長聊天 其實他們也有滿多無奈迫使他們無法抵抗總部 因為誰敢不聽話不是被發配邊疆就是拔階其實他們心裡都有許多的無奈..哀..真可憐..我覺得我們大家都只在這發言沒人願意做第一個發言人 其實能匿名投書媒體或公家機關只要在這個地方有看到的大家決定往哪邊投書 然後大家一起投 相信投書的數量一多他們也不能不管吧 只要不分散力量總可以扳動巨石吧 大家努力吧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April 22,2009 21:15

TO阿清聽你的感覺妳跟我是同個體系的嗎??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April 22,2009 21:55
呀!我是跨體系的,4家我都有了解.我現在要發布一個信息:OK現在不知是否在學XXX,開始徵學生做神秘客:
◆職務名稱:服務評核人員
◆工作內容:於分店進行不表明身分之服務評核◆需求條件:1.每月可於07:00~15:00、15:00~22:00、22:00~07:00時段各執行2~5次評核者
2.具表演、臨場反應能力者佳
◆評核費用:
1.採論件計酬,每店200元
2.交通費單據實報實銷、或油資補助每公里4元
3.執行服務評核期間加入團保
太過分了!凡事物極必反,服務是服務業的必要的,可是訂出那些苛刻的要求和條件,要門市都要做到,就太超過了.而這些加盟契約中沒有的要求,就形成了門管部對加盟主進行管.卡.壓的工具.希望OX不要像現在的XXX,做到連區主任都反彈.大部分人無法做到的,就是失敗的策略.希望大家針對這一話題進行反駁.
Posted by 阿凊 at April 23,2009 04:39
加盟主--這一現代變態的服務行業中爹不疼,娘不愛的畸形兒.其實是最大的受害者.我認為現在可以透過95聯盟舉辦一些連誼.大家真的不要整天卡班,放一些心力在爭取權益上,這才是長久之計.要不然,5年的日子是很難熬的.
Posted by 阿凊 at April 23,2009 05:05

現在失業人口越來越多 我相信墬落這無底深淵的人也是或越來越多 前幾天看到一個新聞 一個被裁員的父親騎腳踏車載2個女兒環島 忽然覺得當初我如果不那麼相信展業或許我現在也能跟他依樣做一些想做的事 我也已經決定5年後決不再做這種裡外不是人的行業 如果撐不到5年我也要把他們的無理事件公開一人受難或許能救更多的人 只是目前也已經再試著適應他們反正在合理的範圍下 我會順他們 不合理我決不妥協 只是每次都孤掌難鳴 其他人都屈服在他們的淫威之下 真覺得做個超商難道連自己的尊嚴都放棄了嗎60萬在賺就有了或許白白浪費了幾年的光陰但賺得自己存在的價值我覺得能考慮一下....對那些喪失了自我的人默哀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April 23,2009 23:06
感慨呀!台灣人的奴性,成就了便利商店總部的傲慢.本人自從第一次將首頁文章POST上該網,進而促成了加盟主專區,迄今已有一年半了,第一次碰到像您這樣正直,不為五斗米而折腰的好漢.依目前的形勢來看,硬碰硬只會加速消亡,要先保護自己,採取柔性策略,看準時機,才會有好的結果,要知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要做成功者,不要做死難烈士.雖然死難烈士時可以永垂千古,可是壯志未酬,豈不也是千古遺憾!
Posted by 阿凊 at April 26,2009 22:18

其實不是台灣人的奴性 而是大家都太怕事 其實爭取自己的權利又不是什麼壞事 只是每個人都怕一爭取就會被貼上標籤....真是可悲 我是覺得爭取是為了不讓他們把我們應有的東西理所當然的奪走 一次 二次 都沒人說話 他們會越拿越多 最後我們就變成沒有靈魂的傀儡他們說啥 我們就做啥不管合不合理 不管是不是合法...反正死的是我們...嘆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April 27,2009 19:25

我是覺得公司在管理分店一定要公平,標準要一致,公司的稽核也要有一分別管理,有設廁所的分店,學校型的分店,其實這應該有不同評分標準,學校型分店不需要照台帳,分數都超級高,輕輕鬆鬆就可以拿下A級門市,就很不公平..
而且評分標準一改再改,一下子不要喊話術一下子又強迫要喊話術,後來又改神秘客連動扣分,最扯的是加盟行政績效獎金改成加盟營運獎勵金,更扯的是加盟營運獎勵金居然還要跟直營門市一起比賽排名,這公司真的很扯,等到哪一天公司賠錢了,連加盟營運獎勵金都直接取消....
Posted by 阿文 at May 22,2009 18:56

看來這邊萊X富的人比較多如果聯盟真的有想要為我們加盟主 爭取一些些微薄的公平待遇 我看先從萊X富下手 可能會有比較多人受惠吧 也或許會有比較多人敢站出來吧 最近被統昶物流氣死 因為剛加盟爾且上課也沒教 實際金額跟揀貨金額有啥差別 直到今天問了其他店長才發現原來揀貨金額是物流沒出貨還要自己回報才算...真是無理
物流不出貨是物流那邊的事並且每次單子也要回公司 有什麼道理 沒回報所有損失都要我們店裡自行吸收 大部分看單子 沒出貨都會用*號表示 公司都知道哪些東西沒出貨 還做這種規定 根本就是要騙加盟主的錢 這算是啥規定阿
Posted by 越來越瘦 at May 26,2009 00:09

統昶的貨如果未出貨會打*號,在後場電腦key未到商品
.統昶的或很少出問題,比較有問題還是乾物比較多,很多員工沒有點貨就容易出問題.我有時候都會想這家公司的主管是否都很沒有能力就升遷上去,腦袋有夠死的...我記得跨年,門市的門都可以直接拆下來,這點我很欣賞,可是我的店是特殊門市,就規定一定要照他所謂的貨架去陳列,拜託...應該可以靈活調整貨架擺設,讓回轉率高的商品多幾個面擺設陳列才對,而且換了主管就又有不同的做法...也真的希望不要遊戲規則一改再改...景氣總是有復甦的時候,不要到最後沒有人想加盟
Posted by 阿文 at May 26,2009 17:35
為何萊而富的員工沒有勞健保
Posted by 鄭玲昭 at June 11,2009 01:35
為何萊而富的員工沒有勞健保
Posted by 鄭玲昭 at June 11,2009 01:35

我是在國小學校附近設點滴~~~現在的小朋友可能是沒有零用錢吧~~偷東西非常的嚴重~~真的是要吐血了~~
公司又不給換貨架位置,還說叫員工多注意就好了~~
是要怎麼注意啊~~~客峰高時來客就多啊~~怎麼注意
自已初盤已經少很多東西了~~~小偷也只能叫他賠償他承認的東西~~~已經考慮要再多裝幾台攝影機了~~~唉~~已經賺不多了~~~還要賠~~~
Posted by 抓到賊的店長 at June 12,2009 06:04

我們家的做法~~~大家看看有沒有問題
除了我以外請了3位工讀生,時薪95元,三班照輪,
因為5人以下,所以不用保勞保,使用公司的團保取代,
如果需要勞保就請他們自行加入工會,但是有罰則的勞退跟就業保險、健保都有幫他們保,有一位寫切結書健保不轉出,投保金額都是11000元,近六個月內看平均薪資再調金額,不過直營店幫計時保的好像都是11000元說~~~
現在努力的叫老公姊姊哥哥下班休假時下海卡班,降低投保金額~~~
Posted by 抓到賊的店長 at June 12,2009 06:33
最近我朋友剛加入沒多久~
不過他的店業績日不到三萬~
是FC7的~~
我問他大概可以領到多少~
他說他算過因該有四到五萬吧~~
不過他還沒領所以還不知道是否有那麼多~~
想問問看其他人的意見~扣掉有的沒的真的能領到四萬嗎?
Posted by 疑惑~~ at July 6,2009 18:30
2年前我提出的論點.看來已經慢慢發生了
這些後果,95聯盟的人是不是該負責呢?
看看以下2責新聞吧!

暑假打工進旺季 工讀機會太難求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5/51/1nrdx.html
投300封履歷 暑假過一半 還沒找到工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6/78/1nru2.html

原因為何呢?沒辦法養不起工讀生!
以前66元時,還能想暑假多請一個工讀生,加盟主輕鬆個2個月!
現在呢?想請都請不起!不如自己多上一點!

再來我2年前有說一個工讀生做假帳的事
我指的並不是後臺做帳
我指的是,客人不要發票,工讀生拿回來壓退貨把錢拿走!
最近門市又發生了,因為煙一直少!老是有客人買了煙又退貨!又發生在同一人身上,只好調錄影帶摟!
人抓到了,工讀生當場回了我一句:根據95聯盟的說法,你不能扣我的薪水喔!
傻眼..我當場整個傻眼!!
是的!你們又再次成為了盾牌!!
我發呆了30秒回了他一句!是的我不扣你薪水!
我們法庭上見!110我當場打了過去
打完他馬上下跪說他賠錢要我放他一馬
我回他一句!你去找95聯盟幫你出頭,我幫不上你
錄影帶跟錄音我會交出去!
15分鐘後警察來幫他帶上手銬後帶走了!

你們95聯盟在拼命挖加盟主錢的時候
有教工讀生怎麼面對工作,怎麼樣有好的工作態度嗎?
2年來,我看不到,完全看不到
看到的只是作秀作秀!!結果工讀生來面試的一個爛過一個
下一篇我會提到
Posted by 覺的很怪的超商加盟主 at July 27,2009 02:42
再來是面試員工遇到的事
當然送一個上法庭了,免不了要再找人嘛

海報貼了!網站公告了!以下是遇到的讓我哭笑不得的面試人員!

網站貼完隔天門市電話接不停!
PART1
面試者:請問你們有缺工讀生嗎?
我 :有!
面試者:那我明天能上班嗎?
我 :.....你人過來面試過後我才能決定要不要用你阿!
面試者:我過去就一定能上班嗎?
我 :.........你不用過來了,我不會用你!(掛上)

PART2
叮噹!面試者進門!
面試者:請問有缺工讀生嗎?
我看一看,拖鞋短褲加刁煙.....
我 :不缺喔!
面試者:你們外面不是有貼嗎?
我 :對阿.但現在不缺!
面試者:有貼我來問你就要用我阿,不用我幹麻貼!
我 :我馬上撕掉可以嗎?
人走掉.....

PART3
好不容易面試一個進來了!
排他上第一天班是5月1日!(他那天沒來)
5月2日~5月4日(5月2號打來說不舒服昨天沒來)
5月5日來上班...我傻掉我以為他不做了
我當場說.排你5月1日上班你不打電話來請假
5月2號請假..之後到5月4號都沒來,今天你來幹痲?
他回我一句來領薪水....
我問他,你連班都沒上過怎麼有薪水領?
他回我的更鮮:根據95連盟的公告,工讀生也可在國定假日「排班不上班、但領一日薪水」5月1日算國定假日,若生病請病假雇主還是需給半薪我請了3天你要給我半薪,所以一共是3230
我回他:你發神經喔,我不會用你的你走吧
他回我更絕:你不能隨便開除我喔,不然資遣費拿來
我回他:你有啥資遣費,班都沒上到有啥資遣費
他對外招手,父母一起進來對我兇,要我給錢不然法庭見
我當場說:你要錢去找95聯盟要,要上法院,就上法院
當場打110報警,他們3個馬上走人
當然我有他的資料,我把資料跟錄影帶送給警方了

不知道95的這些大人們,這就是你們推的95政策嗎?
2年多前我提的工讀生自制公約呢?
沒有,沒看到,看到的就是拼命找我們要
我們被公司剝削,95後沒補貼,電費漲沒補貼
還要面對拿著你們招牌的垃圾工讀生來找麻煩

2年前95工時過了後,我只用了1個新工讀生,就是退發票拿錢的,另一個連班都沒上就來要錢!
沒錯!這就是95聯盟所做的!你們越亂做,工讀生越來越沒生存的空間!你們所剝奪的是工讀生在市場上的競爭力跟工作機會!
Posted by 覺的很怪的超商加盟主 at July 27,2009 03:07
再來提到的就是你們所做錯的
你們一再的出物價漲等等一堆的理論!來要求漲工讀生的薪水!
請問真的合理嗎?
很多東西不是治標就能解決的!
在你們高談95工時之時,有看到加盟主的獲利有增加嗎?
增加的獲利夠支付你們要求的多出來的29元工資嗎?
沒有,你們根本沒算過!
對加盟主來說除了現有獲利沒增加外,還多支出了約1/3的薪水,一間店要多花3~5萬不等的薪水.加盟主有賺這麼多嗎?
很多加盟主都是走投無路才選加盟超商這一行!
在我們被超商總部坑殺的時後!你們有先幫我們處理好才來談66元的工時調成95元嗎?沒有!
最後誰買單,加盟主買單!

你們口口聲聲要加盟主出來說話!都走投無路才加盟超商了,保住這份工作收入都不容易了,誰還敢說話阿!
很多加盟主都是找不到工作,被現實所逼才走路這一途!若非逼不得以誰要加盟呢?說句難聽一點,我們花加盟金就是買這份工作權!壓金給總部叫抵壓萬一我跑了要賠60萬,至於簽約嘛!那個叫賣身契,你這5年的人身自由都包給超商總部了.對超商來說,我們叫外部加盟主,不算內部員工
說句不好聽的話,在超商總部的眼中,我們比一個直營店的工讀生還不如,跟次等國民一樣!不作?多的是走投無路的人要加盟,你不做多的是人要作!
說難聽一點,加盟主的光鮮外表,內在都是靠吃報廢過日子的!
3年多來,我這5個員工不離不棄跟著我,66元做到95元,我真的很窩心!他們有空時還會來幫忙,就算是不是他們的班,他們知道啥時最忙,有空還會來幫我!這種工讀生太少太少了!我能擁有這5個寶是我最開心的事!只是都快畢業了,我還能找到這種寶嗎?還有好的工讀生能跟我分享門市的成敗嗎?最近面試進來的,,難阿,有的還要等跟我打官司呢...說不定他們的律師還是你們95聯盟幫他找的勒
Posted by 覺的很怪的超商加盟主 at July 27,2009 03:26
不知道各位加盟主會不會討厭公司的買一送一的活動?
其實說真的買一送一的活動本來就沒有帶來利潤,而且我發現大部份的客人不會額外再買其他的商品,買完買一送一的商品就離開了,雖然我知道每一家便利商店的業者都會有這類型的活動,但是我是真的不喜歡做這活動的加盟主,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
Posted by 阿文 at July 30,2009 13:04

買一送一這活動其實對我們並沒有利潤 只是吸引來客數罷了尤其冷藏門更是依個陷阱當你買一送一多了你的銷量相對的變多了這時候主任開始每天打電話跟你請安 店長
妳的商控表不夠了喔 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還是考慮一下吧 另外想問問各外大大對神秘客及稽核有沒有什麼對付的方法 還有公司僱用神秘客是否有違法如果有95聯盟能幫我們做啥...基本上應該是不能..哀切心啊
Posted by 只想約快到期 at September 14,2009 23:53

現在公司直接配買一送一的飲料到店裡,就是強迫你賣掉,不然就會報廢,此時我們加盟主也無法抵抗公司,因為現在太多人搶著要加盟,公司不差我們一兩個加盟主...神密客的分數會直接影響到我們往來帳的獎金,以前是作帳獎金,現在改成這樣子,我都覺得公司怎麼可以這樣改來改去,G核標準也一直改來改去....現在的我也是期盼合約到期的那一天,說真的我朋友加盟別的體制也沒有像我們一樣管得這麼多
Posted by 阿文 at October 14,2009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