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9,2007
不應限縮小黨空間
反對兩大黨共謀立法限制小黨參選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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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7.19
懸崖勒馬 搶救小黨
隋杜卿
立法院於十七日的朝野黨團協商中達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共識,其中「增列政黨登記不分區立委選舉的限制」,是繼二○○五年兩大黨主導「單一選區兩票制」修憲,席次分配採用有利於兩大黨的「(日本)並立制」模式後,進一步強化我國政黨體系將走向「大黨愈大,小黨越小」的趨勢。卻也使得我們距離「維護國民的參政權」以及「國會得以反映多元民意」兩大價值取向,越來越遙遠,恐怕不是多數國人所樂見。
在「兩票制」下,選民擁有兩張選票,一張可以在「單一選區」中,投給他屬意的候選人,第二張則可以在「全國(不分區)選區」中,投給他所認同的政黨。這個制度並不能消除主要政黨的競爭優勢,但小黨可以避開不利於小黨勝選的「單一選區」,而採取「棄區域、搶不分區」的選戰策略,這不僅是小黨的「理性選擇」,也是讓立法院有機會真正反映多元民意的一種制度選擇。
但朝野協商決定依行政院版本通過,政黨須符合「上屆總統大選推選候選人得票率百分之二以上」、「最近三次不分區與僑選立委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二」、「現有立委五人以上」、或「該次立委選舉推薦區域立委候選人達十人以上」等四條件之一,才有資格取得政黨票。立法的理由是:由於台灣政黨數目逾百個,必須適度設限。換句話說,像日前剛剛成立的台灣農民黨這樣的小黨,有意單獨登記不分區立委參選的構想,可以說完全破滅。
不錯,國會政黨體系過於零碎化,的確有可能導致國會運作的困境,因此,透過制度的規範,減少進入國會的政黨數目,雖影響到「國民的參政權」,惟尚可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揭諸「增進公共利益」的原則。但平心而論,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所架構的立委選舉制度,除了前面提到的「並立制」外,「區域(單一選區)席次較多」、「五%得票率門檻」等基本設計,都是不利小黨競爭的規畫。因此,不分區立委選舉登記的規範,實在不應該進一步排除小黨進入國會的「機會」。
從歷來選舉結果來看,符合第一個條件的政黨只有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符合第二、三個條件的政黨也只多加了一個台聯黨。顯然,選民即使有了第二張政黨選票,能夠選擇的對象,仍然是有限的。
再從長期觀點來看,未來親民黨與台聯黨都有可能「泡沫化」,除了國民黨與民進黨以外,增列的第四個限制條件,看似為所有有意競逐全國不分區立委的政黨開了一扇希望之窗,但卻要付出十位區域立委候選人保證金(新臺幣貳佰萬元),極可能被中選會依法沒入的代價。小黨非但領不到政府發給的「政黨補助金」,還要受到選舉制度的二度傷害,難道沒有牴觸憲法明文保障人民參政權、財產權的疑義嗎?這又符合「正義」的原則嗎?
因此,筆者建議立院各黨團懸崖勒馬,廢棄此一協商結果,比照德國選舉法的規定,開放任何政黨單獨登記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權利,以現有「五%得票率門檻」,便足以讓大黨坐享「超額議席」的利益了,實在不必如此「趕盡殺絕」。
(作者為政治大學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副教授)
2007.06.05蘋果日報
潘翰聲(綠黨秘書長)
近日貴報連續刊登第三社會組黨的相關論述,對於台灣所謂統獨/省籍所劃分的兩個敵我陣營,所進行的民主內戰導致台灣社會成為一片焦土,有深刻的分析。處在左右主要矛盾軸線下的歐洲社會,德國綠黨曾提出「我們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我們是前進派」的定位,從本土的發芽的台灣綠黨,也很難用傳統的統派/獨派的框架鎖定。從這個角度以及系列論文反八輕及大煉鋼廠的政策來看,綠黨與第三社會黨應有合作的空間。但我們首先要共同面對的是,壓迫小黨崛起的制度性障礙。
在憲政的層次,目前贏者全拿卻無監督及權力分享機制的半總統制,形成菁英包圍明星級領袖的宮廷政治,小黨在兩極對決中,幾乎沒有參與空間。而由於台灣政治轉型過程並未發生革命,完成各階段任務的短視心態,導致體制疊床架屋,並使憲改成為權力鬥爭工具,讓人民對決定政治體制的憲法失去興趣。雖然第三社會黨核心成員,曾完成集結統獨兩端學者的不可能任務,其理想的內閣制修憲,還是無法排上只有權力興嬗的主流政治議程。
次一級的選舉制度改革,兩票制曾是歐洲綠黨崛起的因素之一,但台灣搭配國會議員名額減半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卻有「逾淮為枳」的危險。區域選舉的小選區單一名額,除了兩極內戰更為激烈、買票及組織戰更為有效,小黨勝出的機會等於零;不分區的名額遠低於區域名額,使得多元社會力量的代表聲音無法等值出現,即便第三社會的力量能夠投射到眾多小黨,其代表性也因名額不足而大為削弱。如果未來幾個月還有重新修憲的機會,國會名額的增加,應該擴增在不分區的部分,這樣對各黨將近完成的區域代表初選影響也最小。
在選罷法等更細緻的選舉遊戲規則裡,兩大黨更不惜違憲修法,準備將不分區再重新與區域選舉掛勾,聯手設下需有十名區域候選人方得登記不分區的門檻,來扼殺新興小黨的參政權。對於親民黨與台聯兩個小黨的夾殺方式,則是需有五名現任立委簽下切結方得登記不分區的新規定,兩大黨只要收編足夠的現任立委,便可完成實質上的合併。
各小黨以十名必定被沒收保證金的區域候選人來計算,黨名印上不分區選票的「入場券」就要二百萬元,更不用說選舉期間兩大黨砸錢如流水的火拚,小黨也沒有足夠的資源一起下場玩梭哈。而深刻介入政爭的商業電視台,為收視率而黨同伐異的假論壇,連黨內派系分配都有不均的爭議,小黨更不可能分享這些稀有資源。
執政黨掌控下的選委會,已決定立委選舉延到明年一月,若再與總統選舉二合一綁票,第三社會等小黨將被迫加入總統大選單邊押注的豪賭,又如何成為獨立的「維和部隊」?
懸崖勒馬 搶救小黨
隋杜卿
立法院於十七日的朝野黨團協商中達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共識,其中「增列政黨登記不分區立委選舉的限制」,是繼二○○五年兩大黨主導「單一選區兩票制」修憲,席次分配採用有利於兩大黨的「(日本)並立制」模式後,進一步強化我國政黨體系將走向「大黨愈大,小黨越小」的趨勢。卻也使得我們距離「維護國民的參政權」以及「國會得以反映多元民意」兩大價值取向,越來越遙遠,恐怕不是多數國人所樂見。
在「兩票制」下,選民擁有兩張選票,一張可以在「單一選區」中,投給他屬意的候選人,第二張則可以在「全國(不分區)選區」中,投給他所認同的政黨。這個制度並不能消除主要政黨的競爭優勢,但小黨可以避開不利於小黨勝選的「單一選區」,而採取「棄區域、搶不分區」的選戰策略,這不僅是小黨的「理性選擇」,也是讓立法院有機會真正反映多元民意的一種制度選擇。
但朝野協商決定依行政院版本通過,政黨須符合「上屆總統大選推選候選人得票率百分之二以上」、「最近三次不分區與僑選立委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二」、「現有立委五人以上」、或「該次立委選舉推薦區域立委候選人達十人以上」等四條件之一,才有資格取得政黨票。立法的理由是:由於台灣政黨數目逾百個,必須適度設限。換句話說,像日前剛剛成立的台灣農民黨這樣的小黨,有意單獨登記不分區立委參選的構想,可以說完全破滅。
不錯,國會政黨體系過於零碎化,的確有可能導致國會運作的困境,因此,透過制度的規範,減少進入國會的政黨數目,雖影響到「國民的參政權」,惟尚可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揭諸「增進公共利益」的原則。但平心而論,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所架構的立委選舉制度,除了前面提到的「並立制」外,「區域(單一選區)席次較多」、「五%得票率門檻」等基本設計,都是不利小黨競爭的規畫。因此,不分區立委選舉登記的規範,實在不應該進一步排除小黨進入國會的「機會」。
從歷來選舉結果來看,符合第一個條件的政黨只有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符合第二、三個條件的政黨也只多加了一個台聯黨。顯然,選民即使有了第二張政黨選票,能夠選擇的對象,仍然是有限的。
再從長期觀點來看,未來親民黨與台聯黨都有可能「泡沫化」,除了國民黨與民進黨以外,增列的第四個限制條件,看似為所有有意競逐全國不分區立委的政黨開了一扇希望之窗,但卻要付出十位區域立委候選人保證金(新臺幣貳佰萬元),極可能被中選會依法沒入的代價。小黨非但領不到政府發給的「政黨補助金」,還要受到選舉制度的二度傷害,難道沒有牴觸憲法明文保障人民參政權、財產權的疑義嗎?這又符合「正義」的原則嗎?
因此,筆者建議立院各黨團懸崖勒馬,廢棄此一協商結果,比照德國選舉法的規定,開放任何政黨單獨登記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權利,以現有「五%得票率門檻」,便足以讓大黨坐享「超額議席」的利益了,實在不必如此「趕盡殺絕」。
(作者為政治大學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副教授)
2007.06.05蘋果日報
潘翰聲(綠黨秘書長)
近日貴報連續刊登第三社會組黨的相關論述,對於台灣所謂統獨/省籍所劃分的兩個敵我陣營,所進行的民主內戰導致台灣社會成為一片焦土,有深刻的分析。處在左右主要矛盾軸線下的歐洲社會,德國綠黨曾提出「我們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我們是前進派」的定位,從本土的發芽的台灣綠黨,也很難用傳統的統派/獨派的框架鎖定。從這個角度以及系列論文反八輕及大煉鋼廠的政策來看,綠黨與第三社會黨應有合作的空間。但我們首先要共同面對的是,壓迫小黨崛起的制度性障礙。
在憲政的層次,目前贏者全拿卻無監督及權力分享機制的半總統制,形成菁英包圍明星級領袖的宮廷政治,小黨在兩極對決中,幾乎沒有參與空間。而由於台灣政治轉型過程並未發生革命,完成各階段任務的短視心態,導致體制疊床架屋,並使憲改成為權力鬥爭工具,讓人民對決定政治體制的憲法失去興趣。雖然第三社會黨核心成員,曾完成集結統獨兩端學者的不可能任務,其理想的內閣制修憲,還是無法排上只有權力興嬗的主流政治議程。
次一級的選舉制度改革,兩票制曾是歐洲綠黨崛起的因素之一,但台灣搭配國會議員名額減半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卻有「逾淮為枳」的危險。區域選舉的小選區單一名額,除了兩極內戰更為激烈、買票及組織戰更為有效,小黨勝出的機會等於零;不分區的名額遠低於區域名額,使得多元社會力量的代表聲音無法等值出現,即便第三社會的力量能夠投射到眾多小黨,其代表性也因名額不足而大為削弱。如果未來幾個月還有重新修憲的機會,國會名額的增加,應該擴增在不分區的部分,這樣對各黨將近完成的區域代表初選影響也最小。
在選罷法等更細緻的選舉遊戲規則裡,兩大黨更不惜違憲修法,準備將不分區再重新與區域選舉掛勾,聯手設下需有十名區域候選人方得登記不分區的門檻,來扼殺新興小黨的參政權。對於親民黨與台聯兩個小黨的夾殺方式,則是需有五名現任立委簽下切結方得登記不分區的新規定,兩大黨只要收編足夠的現任立委,便可完成實質上的合併。
各小黨以十名必定被沒收保證金的區域候選人來計算,黨名印上不分區選票的「入場券」就要二百萬元,更不用說選舉期間兩大黨砸錢如流水的火拚,小黨也沒有足夠的資源一起下場玩梭哈。而深刻介入政爭的商業電視台,為收視率而黨同伐異的假論壇,連黨內派系分配都有不均的爭議,小黨更不可能分享這些稀有資源。
執政黨掌控下的選委會,已決定立委選舉延到明年一月,若再與總統選舉二合一綁票,第三社會等小黨將被迫加入總統大選單邊押注的豪賭,又如何成為獨立的「維和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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