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3月16日

Maxthon Browser 瀏覽器

因為上韓國網站 DVD天堂 下單出狀況,害我重複下三次訂單(怒),下定決心捨棄火狐狸(只用了幾個月,壽命真短)。推薦這款在人性本散看到的瀏覽器 Maxthon Browser,結合 IE 和火狐狸的優點,今天一用就愛不釋手。

火狐狸的缺點是很多網頁都不能正確顯示,尤其在上一些購物網站或網路銀行時,因為安全性的關係,常會發生狀況,還有某些有背景音樂的網頁也常不能聽。而在樂多發表文章時,使用 Html 模式會發現建立網址和插入圖片時,無法輸入 URL,還有會自動在文章開頭加上 [br] 標籤。但這也還可以忍受,因為 IE 雖然沒這幾個問題,但是按 Enter 時原始碼會自動加 [p] [/p] 標籤,並不是好的設定,更糟的是最後還會全部擠在一起,造成修改時的麻煩;火狐狸按 Enter 則是加 [br] 標籤,原始碼裡的分段也清楚,我覺得這樣比較好,而且它檔案小速度快,所以才繼續用。但今天的網購事件實在忍無可忍,還是放棄算了。

Maxthon 的檔案也很小,速度當然也快,只是每次開啟程式的時候不知為何電腦都會發出奇怪的聲音?聽起來還滿大聲的,有點可怕,希望知道的人能說明一下。

用了幾小時,還沒試過所有功能,目前有個功能很喜歡,就是能設定快速鍵,比如說你如果常逛樂多 blog,你可以在選項的網址列設定自動完成,例如 shift+enter 設定:http://blog.roodo.com/ + □,那麼你每次只要輸入朋友的 id 如 Orpheus(樂多有分大小寫),再按 shift+enter,就會自動跑出 http://blog.roodo.com/Orpheus/ 來啦。

如果硬要說缺點,就是預設搜尋列不是 Google 而是 Yahoo,還有連結列拿掉了很可惜,那在 IE 是被我當成第二個我的最愛在用的。

別把FireFox神話了
● 下載:Maxthon v1.1.120繁體中文標準版

Posted by orpheus at 樂多Roodo! │04:30 │掛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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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原來也是用Maxthon,從它叫MYIE2的時候就開始用。我喜歡它只開一個視窗,然後新開的網頁是在網址列下分頁的方式(不知這樣說能不能理解^^"),很方便。

不過現在還是向FireFox靠攏了,搜尋列是Google確實很方便。不知道Maxthon能不能像FireFox一樣可選擇增加一些外掛程式?撇開它使用與IE相似的介面讓人以為自己是在用IE,其實是挺有競爭優勢的。
Posted by Kay at 2005年03月16日 11:42
Google Bar 好像只能在 IE 用,很可惜。
我的最愛清單直接跟 IE 共用也是它的優點。因為遇到火狐狸不能顯示的網頁,還是得切回 IE,這時在火狐狸加的最愛不在 IE 裡就有點麻煩。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3月16日 12:16
是可以自定搜尋引擎的,請爬爬這個討論串:)
http://www.pczone.com.tw/vbb3/showthread.php?t=126492
Posted by 小哈尼 at 2005年03月17日 01:29
看起來好像是舊版的 Googlebar 才相容,在 Maxthon 工具列選項裡的IE 外掛程式也沒有出現 Googlebar 這項....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3月17日 02:05
題外話,DVDheaven 實在很不錯,昨天下訂單,今天就出貨了。網站上的 DVD 品項也還算多,至少很多在台灣買不到的,上面都還找得到,價格很公道,跟這裡能買到的大陸盜版片差不多價格,運費也很合理,那當然要買正版。

韓版是三區片,大多有中文字幕,如果只有簡體會註明。如果沒有中文也有英文字幕,不錯啦。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3月17日 17:36
看了 Maxthon Forum,目前是 Google Bar 113 版的相容性最好,但是 Google 會自己升級,所以裝了之後還要破解自動升級才行。

有人已經反應給 Google,希望他們能研發相容性高的版本囉。

Thank you for contacting us. This is an automated response to let you know
we appreciate your suggestion. As you may know, we decided to first
release the Google Toolbar for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We are
examining the feasibility of offering a toolbar that is compatible with
other browsers such as Netscape and Mozilla Firefox; however, this version
is currently unavailable. We apologize for this inconvenience and will
keep your feedback in mind for future versions of the Toolbar.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3月18日 18:57
看了眾人的討論之後
我也快速的安裝了這些瀏覽器
使用後發覺,並不比IE差...
或許對很多人來說
使用IE是一種習慣了
因為習慣,而反而忘記了...
世界上真的是除了視窗以外...還有其他東西的存在

而一提到IE
這幾天哥哥才在跟我抱怨
台灣的很多網頁設計真的是有夠OOOOXXXX的
幾乎都只針對IE去做網頁設計或是其他...
讓他這位蘋果牌用戶內心也跟著OOOXXX

=_= 因為某銀行的網路銀行系統居然讓他這個蘋果牌用戶無法使用..
....打電話去也只能抱怨不滿....但是也無法立即解決....
身為蘋果牌用戶的他無法使用該銀行的網路系統的問題....
Posted by Nath at 2005年03月20日 11:32
應該說這些瀏覽器比 IE 好多了,IE 的功能實在太少,很不貼心。:(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3月20日 13:25
呵呵,收到DVD,一個星期到貨,算快了。:D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3月23日 12:51
之前我也跟KoreanDVDS網購過一次還是兩次的樣子
其中有一張碟片鬆脫在盒子中被刮傷了
後來先是寫信溝通 再寄空郵換片
前後快一個月才搞定
後來就懶了 真是麻煩:p

韓版的確有一些俗擱大碗的美貨
不過我個人有點討厭那些包裝上的火星文
所以倒也沒有很想要

妳有在上PCDVD嗎?
那上面有不少人也喜歡跟韓國網購
有不少經驗分享與報馬消息喔:)
Posted by ROXYTOM at 2005年03月23日 23:16
很少上 PCDVD,上次上去好像是為了看推薦 DVD Player,東元好還是大同好呢?現在家裡這台挑片挑得很嚴重,想換了。

這次買的韓版大部分是台版已經絕版的,又不想買大陸盜版,如果Yahoo拍賣上找得到的,通常還是會直接在國內買。雖然只試過 DVDheaven,不過好像比 KoreanDVDS 好?片子好像比較多,價格也便宜一點。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3月24日 02:52
>因為 IE 雖然沒這幾個問題,但是按 Enter 時原始碼會自動加 [p] [/p] >標籤,並不是好的設定,更糟的是最後還會全部擠在一起

由於我沒有這裡的blog
不過在microsoft的共用設定來說(word,frontpage...)

enter 是代表

沒錯!!
shift+enter 則是


這是共用的快速鍵設定!!
(只是這樣子按是否有用,我不知道)

Posted by H at 2005年04月4日 06:02
shift+enter=<br>
我打<br>被它誤視為html碼了!@@
Posted by H at 2005年04月4日 06:02
是沒錯,我在樂多也都是用 shift+enter 斷行,
但大多數使用 blog 的 user 並不知道這個語言,
所以設計上還是應該貼近一般使用者的習慣才對。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4月4日 07:00
我認為,這並不是軟體的問題
而是大部分人沒有清楚明白<p>及<br>的意義
我之前學html時,根本就無法體會
直到學習css之後,以後看了排版的書
才明白它有以下的不同的

<p>代表的是一句話!也就是一個句子,當你打完這段話時,輸入enter,即代表這段話的結束!

<br>看似分行,但代表的意思下一行的這個字,仍然屬於該段落!

因此,<p><br>的使用時機,則應依句子是否完成而定!

另外,像blog這類的文字編輯,我們喜歡分行就分行
但是殊不知背後的html碼是用<p>來分段

大部份人不懂要按shift+enter
還不如說,他們的windows基本操作鍵不懂
另外還可以說,他們不懂<p>及<br>的不同之處

所以,這應該跟習慣無關!!

另外,文字的位置,應該要用調整方式,而不是一直用<br>或者是空白鍵來調整,而調整方式-:段距,字距,行距等等,這很重要,如此才能更正確地設定css,所以要先了解排版的基礎原理才行!

個人觀點
Posted by H at 2005年04月4日 07:53
我同意你所說的,因為我自己在設計網頁時也會注意到這些地方,但 blog 畢竟不是傳統個人網站,如果我是程式設計者,就會站在不懂 html 的使用者的立場來想。

你所說的是另一回事,程式語言是固定的,但程式設計卻不是絕對,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對雙方都是好事,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困擾。因為許多人是從 Word 開始學電腦,在 Word 裡按 enter 是分段沒錯,但是兩行之間不會空一行,而 html 卻會有間隔一行的效果,對於沒學過作網頁的人會很困擾。我覺得這是程式設計上邏輯不一致的地方,是一種瑕疵。就這點而言,FireFox 比 IE 符合邏輯。

其實語法說穿了簡單到不行,但不知道的人就是不知道,沒有必要在這麼小、而且程式上不難修改的地方要求使用者配合(據我所知,無名就是以 [br] 處理,在某些地方無名的確是有照顧到使用者的習慣),否則照你說的,不懂 html 的人根本不該來玩 blog 了。blog 能夠迅速發展跟它簡單容易上手有很大關係,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或有時間作個人網站,要求搞懂那些語言再來,是違背 blog 精神的。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4月4日 08:39
你有點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所講的跟程式無關
我講的其實是"排版"
你所說" Word 裡按 enter 是分段沒錯,但是兩行之間不會空一行,而 html 卻會有間隔一行的效果"
這要調整的是段落距離,而不能用<br>來進行
所以換句角度來說,無名是貼心於使用者嗎?還是不知呢?
如果全都是用<br>來做,今天如果你要設定css樣式
你就會變的沒有意義,因為全都是屬於同一段的
a段要11級字,b段要12級字藍色

所以我講的是意義,不是程式!!
你覺得段落句過大,就要在段落距離上做設定
而不是用<br>來解決

其實這不是使用word的遺毒
而是更早的pe2,因為pe2裡頭根本沒有段落距離
所有排版都是使用空白鍵及enter鍵去做
而word其實是較接近排版的作法

數十年前,美國的學生大多數人都在使用pagemaker
也就是你想擺那裡就擺那裡,你字要多寬就多寬
文字就如同圖片讓你移來移去,沒有人會去管什麼叫做語法
而台灣到現在,還在使用word,牽就html
所以如果程式更要符合人性
那麼它根本不用限制人們要如何編輯
背後的語法又是什麼

所以,是無名及firefox體貼人心嗎?
我想從意義上看來不見得吧!
如果今天這個使用者是靠css來排版的話
無名及firefox的<br>會把人搞瘋的

真的要排的更準,去除<p>及<br>的問題
就在word裡設定好樣式,全選,將文字全貼上來
在xuite的blog當中,貼上後所呈現出來的效果
跟在word裡頭看到的是一樣,根本沒有<p>及<br>的問題
因為背後貼上的應該是xml及css的語法
如果不支援的話,則貼上html碼上去

對我來說,根本就沒有再學<html>語法
我只是懂得<p>及<br>的區別
對一般人來說,的確它想分段就分段
其實你在每個空間來說,<p>的距離是不同的
完全是看該站裡頭的css設定而論

而對於我的網站來說,整個網頁就只有<br>及<超連結>
其它全都是用圖形來做,這樣子的作法
不管我到那裡,你用什麼樣的電腦、平台...
所看到的排版都是一樣的
然而相同的html語法,卻會在不同平台及作業系統
呈現的效果會有明顯的不同

如果要達到進階的效果,當然要明白語法的意義
如果只要簡單輸入文字,那麼根本就不需要知道這些

至於<p>的問題,可以反應樂多的程式工程師
至於你所提到的,是否符合人性,則是看讓使用者的目的不同
如果我要用css來排blog,我想,<br>一定會讓我氣炸的!

所以最後的結論是:
1.<br>及<p>的意義要稍懂一下,而對一般人是沒差,但對css排版的人來說是有差的!如果今天的文章內容是五千個字,就是報告,那麼,我將很難對標題及內容作區別定義,以後我要改標題顏色時,我將無從改起.

2.文字位置的調整不是用空白鍵及enter鍵,而是用調整的方式,而html或blog則用css來排(有的站甚至不讓使用者自訂css)

3.更完美的排版方式則是不需要管這種語法,網頁所呈現的位置,就跟我打的位置一模一樣,只是,這除非是透過xml,css,圖形之外,還難達成

4.網頁所使用的是html,雖然是相同的語法,但在各家的系統上,甚至在平台上,所得到的結果會有落差存在,因為各家系統可能背後所設定的<p>,可能字體大小為多少,段距為多少,同時還要視別台電腦是否有支援字形...螢幕大小等,但html已是最大的公約數.

5.我是堅決反對學html語法的人,我明白是因為以前碰過,碰過之後就明白不該學它,因為我不是網站程式員!!從那時我就在找不用語法就可以排出我想要位置的程式....

最後,這篇討論的目的並非是二分法,重點則是:「排版的作法及呈現」
讓使用者輸入的字形大小及位置,完全呈現營幕上是程式設計者的責任
只是還是要了解,<p>及<br>是種標準!它早就在十多年前早定義好了!在網頁還沒出現之前它就存在了!所以重點不在<p>及<br>!

還是強調個人觀點,不是在跟你爭論哦!
你說的我同意,只是很多事還是要了解一下

wish happy

ps:像這裡就不符合人性了!我不能打<br>嗎?為什麼要當成html碼呢?難到我還要在前後加上&的符號嗎?
Posted by H at 2005年04月4日 16:09
我想如果你申請一個 blog 來玩,應該會比較清楚我在說什麼,因為這裡的編輯介面有分 html 模式與原始碼模式,兩者是可以切換的,可以進去改原始碼,要改成 br 或 p 都行,而且在火狐狸底下不會像IE一樣連成一團。對於懂 css 的人來說,不論是 br 或 p 都不會是問題,因為可以解決的方法太多了,我喜歡用 div, span, td, font 勝過用 p 下定義。但是對於連 br 跟 p 都不瞭解的人,怎麼可能知道如何設定段落距離呢?

你說的都是事實,瞭解一些簡單語法對排版絕對有幫助,但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看到你這麼詳細的解說,而且我認為懂得語法對 blogging 而言並非絕對必要。我也不是在跟你爭論,只是指出一些問題而已,基本上我比較偏向希望 blog 是設計給什麼語法都不懂的人來用的。至於引出你的詳細解說,就當作是幫大家上了一課囉。

ps. 回應其實也該分 html 與原始碼模式,這樣就不會被當成 html 碼了。
Posted by Orpheus at 2005年04月4日 17:26
我覺得討論就是這樣,
儘可能地說出自己知道的事情
只是很多次的討論感覺來說
很多人好像認為我在爭些什麼似的
其實我只是在講觀念上的問題
以及我認為有些嚴重的問題(ex:blog的使用者學習)

然而我看到的回應視窗當中
或許是因為我沒有使用者帳號(登入)的關係
因此回應當中並沒有html與原始碼模式
以前有玩過blog,最後我的編輯方式是

在html的編輯視窗中-->直接貼上在word編輯後的html碼!!

如此一來,畫面的呈現跟我在word編輯的就變的差不多了!!

如果blog大大覺得話題偏離,那就請刪除吧!!
Posted by H at 2005年04月4日 18:36
我想問一下有從Myie2開始使用的朋友,在Myie2的版本,工具列上有一個延伸工具列,裡面有FLASH SAVE、檢視原始檔、拆解框架、破解滑鼠右鍵等許多功能,而新版本Maxthon裡面卻只有檢視原始檔、FLASH SAVE和滑鼠右鍵三個而已,請問新版本有其他的工具嗎??

不然我就得去下載以前的舊版本來用了..

對常常因要做網頁而去研究別人網站的我來說,拆解框架與其他的功能是非常實用的呢!!
Posted by 老伯 at 2005年04月21日 10:55
打開選項中的Maxhon選項,在搜尋標籤中把Google Search的縮寫改成星號,即可變更Maxhon的預設搜尋引擎為Google。
Posted by Alllan at 2005年09月13日 22:19
我也下載Maxhon.可是都是英文
如何變成繁體中文呢
謝謝
Posted by 翔威 at 2005年10月11日 00:30
我已經用N年了...真的好用
下不捯繁體的人用GOOGLE搜尋吧..
Posted by 金大尾 at 2006年06月17日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