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2005 10:52

連眼珠都不轉

Kh'o在啼俠那引用魯迅語錄:『最高的輕蔑是無言,而且連眼珠也不轉』,又說:『不過捏,那些該死的為啥還沒死?因為:總會(還)活在咱們嘴里或筆下』。

害我不惜冒著嘴破也要嘴賤時很抖,深怕人家早已發臭見骨,卻在我嘴裡/筆下還魂。不過,嘿嘿,人總是有辦法將自己的言行合理化。枕頭阿亮:『台灣的主流媒體倒是跟主流音樂很像。很糟,慘賠,但還是很多人買他們的帳。』,歐,還很多人買他們的帳!!


因為懶,向來不太看報,真有什麼要緊大事會有即時幹譙網路版,看二手加料版即可,不用怕獨漏,頂多偶爾買買有膽識的野蠻主義新聞風格的蘋果日報,其他報紙是個不聞不問(註),台灣那些高德道標準不會犯錯當然不用道歡質報寫出來的西東,你是知道得,哪像沒水準的八卦蘋果天天在《錯與批評》。

二手加料版內容豐富,要查證有查證,要評論有評論,有時還會送貼紙。中時吳清和自導自演的《美職棒終結者的痛 誰最知道?》即活生生二手加料版的靶機,靶機升空,眾家弟兄當然亳不客氣,大方展示火力,務必讓靶機克盡其職,畢盡其功。台灣棒球論壇ctsoxjsoccer皆去信向Sean McAdam查證吳清和所引的文字是否屬實,CCLu更是火力全開,三連發:《I'm a Free Blogger, I Don't Read China Times》、《Zero Tolerance》、《What's Worse Than an Armchair Psychoanalyst? 》。

什麼時候開始,捏造事實成為記者常犯的錯誤,而且還可以大方的承認了?這位江記者到底知不知道大家在批評的是什麼?吳先生先前犯過許多可笑的報導或評論錯誤,我從來沒有像這樣連續三篇文章批評過。理由很簡單,記者能力不夠跟操守不夠是兩個不同層級的問題。

鄉親啊,心中沒讀者,不會認錯的質報不用太用力看,真要看,不要忘記對讀得東西質疑,認識資料來源及其可信度,同時不要忘記用自己的邏輯來判斷事實的可能真相。對記者操守不要有太天真的期待,被「媒體產業」取代的「新聞界」,講究經營行銷和市場供需,向錢看,與新聞倫理道德的漸行漸遠,媒體蓄意造假以求曝光也就見怪不怪。那就來個相應不理,不但正眼不看,連眼珠也不轉。

延伸閱讀:
資深記者捏造新聞?
球迷要加油,那你們呢?
誰在散佈謠言

註:不看報會漏掉防空演習的訊息,會被叫到路邊立正站好。

隨文附贈,自行取用。

Sorry Seems To Be The Hardest Word-Holding Back the Years-Jimmy Scott

  • chenbodu 發表於樂多回應(12)引用(3)運動編輯本文
    樂多分類:生活 │昨日人次:0 │累計人次: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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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68933
    引用列表:
    資深體育記者、現任中國時報體育組主任的吳清和先生在中時網站上有&#...
    資深記者捏造新聞?【Tribe Fan in Taiwan】 at November 2,2005 17:12
    主流媒體最愛把網路抹成散佈謠言的地方,但這次中時吳清和唬爛事件,其實是一個極具參考性的實例,這個例子告訴我們,網路,才是澄清謠言的地方。\r\n\r\n這個唬爛被捉包的事情,在前一
    誰在散佈謠言【爵士狗 汪汪叫】 at November 3,2005 10:15
    一開始是我的內心 OS: 首先,我要先說聲對不起。我真的忘了我寫這一篇之前,看過了多少文章,總之,好像似乎聽說有人說過這麼一句話:「砍掉重練比較快」。喔,那不是在這一次事件
    砍掉不用重練最快 - 看吳清和報導作假事件【終極邊疆BLOG】 at November 9,2005 12:09

    回應文章
    真得有貼紙了,
    為什麼自由的blogger中間要加個免費啊。
    | 檢舉 |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2,2005 15:06
    還以為是篇繼續談眼球受傷之事的記事,結果是痛揍中國時報的部落客行動報導。好好好,連三好!

    | 檢舉 | Posted by judie35 at November 2,2005 16:35
    是真得還有打算寫眼球受傷之事的記事,雜感蠻多,
    顧著看keroro,為文也就慢。


    judie姊太客氣了,
    這篇根本是剪貼之作,連三好實在太過獎,心虛,
    應該要以了無新意,全是別人口水,
    不花心思,只借用別人的勞動來嚴厲批判來才是 :p
    連歌都是苦桑借我得,


    以下是在bbs寫得修改版,可和上文放在一起看,

    貼貼紙搞串連要能帶離網路回到實體的方式才會有更大的效益,
    貼到後來有時會流於大拜拜,拜啥信誰求什麼都沒弄清楚,只是拿香跟著拜而已,
    所以我想free blogger的自發運動影響有,但有其限制,
    網路使用者或blogger本身的範圍和門檻,及其限制,
    如timo所言:
    也談網路與主流媒體

    真要大到撼動報社,要把虛擬網路凝聚為實際行動,
    要痛到中時,就是形成一定量的拒看,
    量大到閱報率掉到廣告主想抽廣告,
    才能踩到把新聞業當媒體產業的報老闆的痛腳,
    痛到余紀忠,可能轉而要求旗下記者些什麼,
    現階段的網路影響網路外的生活範圍是否這麼大,是保留得,

    單純訴諸倫理道德,要逼中時做些回應,很難,
    像之前中時『網路劈腿新聞事件』,
    記協和媒改社有開座談會,中時在會中堅持不道歉,
    中國時報,為何還不認錯?

    希望愈多人意識媒體不可輕信,是好得,網路有其效果,緩慢得累積。


    | 檢舉 |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2,2005 17:54
    歌點得不錯啊。
    | 檢舉 |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3,2005 06:32
    部落格異於主流媒體的,也就是可以把這種他們互相(除了蘋果?)不大會報的事散出去。散出去,至少在觀心這個話題,又有使用網路的社群裡,可以獲得正確資訊,不至被誤導。

    主流媒體成天抹我們散布流言,就這點,正正相反,部落格的利基,至少在正視聽上,比起主流媒體還有機會。

    至於以吳清和報大聯盟唬爛為起始的退拒,其實我很保留,體育版畢竟太不重要,大聯盟還只是體育版面中的一部分。

    一方面不想像吳清和這種唬爛伯卡那種位子混亂視聽,但,像中時這個婊媒體,上次裁中南後買中天,這次關晚報後要買無線電視,若真搞大退/拒報運動,還有了點效果,退一退拒一拒,會不會變成給余老闆一個理由,再光明正大多殺幾個記者編輯?

    這種事,想到就幹。
    | 檢舉 |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3,2005 08:41
    『會不會變成給余老闆一個理由,再光明正大多殺幾個記者編輯?』

    應該會是這情形,就像中職年中才剛爆簽睹,趙士強想得是先降簽約金,中時中南編和中晚收起來前就陸陸續續在殺記者編輯,這些資本家腦袋想得都是降低人事成本這類蠢事。我昨天打錯了,現在是余建新當家,真叫余紀忠出馬,真從我嘴裡/筆下還魂了。

    吳清和會把抓包,因為引用外電,有來源可查,像余建新那種混亂視聽,說「我要讓這個社會養得起我們」,結果四年前,收了中南編,買下中天;說「我不要蠟燭兩頭燒」,現在收中晚,要買中視和中廣,反而難有施力點去對抗,佔有主流發聲位置,講些假中帶真,似似而非,要殺,很難一次命中死穴。

    中晚停刊,他們問我要不要拍?by那一天,我丟了飯碗

    報社寧願違反「大量解雇法」須在兩個月前告知主管機關裁員計畫,寧可被罰款,也不願讓員工死得好看一點。當年裁撤中南編時,報社寧可花數百萬重金聘請大律師來對付小編輯,也不願依法將按月給付的獎金列入平均工資,加計數萬元的資遣費。

    我深切體會她的痛,她的痛才剛開始,等到那個痛化為氣的時候,她才會發覺當初沒有為這股氣做點什麼、說點什麼,那才是永遠無法癒合的痛。


    中晚沒有凝聚起來抗爭一事,為什麼銀行員工已能團結起來對抗到可以出書,且台企銀的罷工使合併暫時停下腳步,中晚前有個中時中南編,這次輕易就被擺平了,多家銀行接連被整併導致失業和中晚停刊狀況非常不同,總覺得這之間中比對,可以找出些什麼。
    | 檢舉 |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3,2005 09:29
    補一下,timo首頁有sorry seems to be the hardest word的英國男孩團-阿藍-演唱的版本。
    | 檢舉 |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3,2005 09:31
    再一發,《誰在散佈謠言》by timo

    目標是正確資訊上,網路已將主流媒體打得潰不成軍,大獲全勝,網路挖掘事實和除錯是公民實力的展現(完了)。

    超出資訊正確以外,更進一步改變/挑戰,如:勞資關係,網路所能承載將有其限制,就是要多搞些網路外的哩哩扣扣才更有可能接近目標。
    | 檢舉 |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3,2005 10:54
    好像眼珠偶爾該轉一轉,瞄一下,有媒體,樂無窮
    參見《感謝與說明,絕不道歉》by 涕泗泉

    民調:藍綠分界南移大肚溪
    距年底縣市選舉不到一個月,執政的民進黨因弊案連連,嚴重衝擊選情,多項民調顯示,目前民進黨在大肚溪以北的臺中縣市、苗栗縣、新竹縣市、桃園縣、臺北縣及宜蘭縣都陷入苦戰,藍綠分界線也從濁水溪南移至大肚溪。
    | 檢舉 |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7,2005 10:13
    友站熱血之作,不錯看。



    各隊專屬抗議Logo:
    | 檢舉 |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10,2005 17:20
    明民網也愛看keroro軍曹:
    <這就是所謂的犬馬之勞>
    最後一段超妙,中間那段立論也有創意,我思考果然不夠黑暗。
    | 檢舉 |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13,2005 13:25
    蠻多天前中時分別在blog有道歉啟示和紙本的更正啟示

    吳清和說:
    「我承認錯誤,在該文中我引用了McAdam所寫的部分文章,並添加了他沒有寫的“利吉說I can’t‧‧‧”的部分。我個人已去信向McAdam解釋。我謹向讀者表達最大歉意。」

    道歉啟示還寫到:
    從第一時間接到網友反映後本報高層即進行了解,並以審慎的態度多方查證,徹底釐清原由後,高層於編輯會議中指示明快處理以對讀者交代,並在進行下一步的行政程序之前,立即向讀者道歉為首要之務。

    「第一時間」、「明快處理」、「立即」,10/22的新聞,11/16更正,嗯,真得很快。明快處理間還上演狐狸版的he can't、愛妻便當、關blog等插曲。

    接著寫到:
    報社內部信件中,亦有人建議將此一事件及其他記者曾犯之重大錯失列入社內編採規範教案,避免重蹈覆轍。

    換言之,吳清和的位子還是坐得很穩,不用洗頭路,在米帝,記者拿舊的球員、教練發言回收使用,不是 New York Times,也不是 Washington Post,甚至也不是 Bay Area 最大的報紙,沒有自稱為『質報』,記者故意造假,是要開除得。故意造假和錯誤報導是兩個完全不同層次,我可以接受記者在時間、資料不足等壓力下出現錯誤報導,故意寫錯在新聞業是不可原諒得,但如果是新聞白領製作詐騙集團,那就另當別論。

    濟州媽媽桑:陳哲男沒來 《時報周刊》指當事人有壓力
    連叫媽媽桑拿張照片都能編故事了,然後其他媒體跟著搶進報導,鑼鼓喧天,好不熱鬧,搞了老半天記者報導其他記者自行炮製,無中生有的新聞,認真看待不是傻子就是瘋子,綜藝節目、言情小說看看笑笑也就是了,跟著跳腳發愁,豈不浪費力氣。

    ps.媽媽桑真記憶力強到過目不忘,兩三年前的嫖客都還記得,很神,沒職業道德爆嫖客喜好的店還開得下去,就更神了。

    | 檢舉 |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25,2005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