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5,2009

《鎧甲館事件》閱讀報告

  關於這本書,接下來討論裡爆雷的部分我會馬賽克。:)這真的是個平鋪直敘、細緻到有點煩的報告,沒讀過這本書的讀者應該會覺得有點煩,抱歉啦。
  那麼——我就單刀直入吧。《鎧甲館事件》的敘述方式比較複雜,穿插不同時代的手記,不過讀起來還不至於太辛苦,我會覺得比《上帝禁區》有趣(雖然《上帝禁區》的案件比較華麗)。對於密室之謎的關鍵,我會有一種……開了外掛的感覺(爆),但是仔細想想,大概也只能這樣處理吧。
  但是有個問題是從《上帝禁區》到《鎧甲館事件》都一直存在的……就是有些情節的描述,不知怎麼的總讓人覺得「不順」,但是跟「命案的推理」本身並無直接關連,也許很多人不介意;但我……就是會介意Orz。因為如果那些細節能夠更順一點,它作為一本小說的流暢度就會更高一些,讀者群不會只限制在「推理迷」或者「對本土推理作品有興趣的人」,而可以吸引更多普通讀者。我本來會「自我審查」,覺得這樣「挑剔」是「雞蛋裡挑骨頭」——所以講《上帝禁區》的時候,其實忽略幾個我覺得不對勁的地方沒說;真的挑出來講的點,也常常不斷懷疑是自己有偏見,結果反而說得不清不楚,對任何人都沒有幫助。現在我覺得……如果我想看越來越好的本土小說,現在就不應該放過這種「小」問題不講,所以我還是下手了(真緊張XD)。

  比方說,開始不久後的一九八六年手記,吳瑞祥仿效比較時髦的賢翰,穿著大翻領花襯衫跟大喇叭褲——就我個人一九八六年在台北市度過的童年回憶來說,那時候沒有流行過這種穿著(這種穿著……我覺得應該是七○年代吧Orz),我想,如果去調一些當時以校園為主題的國片,就能更精準地確定當時的人穿什麼衣服。先前《上帝禁區》裡有一部分手記要模擬數十年前的時代氛圍,也做得怪怪的(在我談《上帝禁區》的文章最後有稍微帶到)。如果有可能的話,希望作者以後再花一點時間做時代考據,我想以後用到的機會應該是不少啦,畢竟冷言似乎很喜歡橫跨N年的重案。:P
  以下是一些我覺得情節轉折「不近情理」的地方,因為會有一點劇情雷,所以我必要時會馬賽克。(很多時候是整段馬賽克……)
  在關於瑞祥的部分,我覺得還算不錯地表達出「前宅男時代」的宅男心聲。但是在這段手記裡……梁權英叔叔解釋鎧甲館及當地採金歷史的部分,還是太像在上課了。而且再怎麼豪放不羈的台灣人,好像都不會直接叫一個才認識沒幾分鐘的年輕人「胖小子」,這個有點怪。話說回來,冷言作品裡的台灣人通通都習慣講國語,不講閩南語或客家話嗎?這麼問是因為:如果世代居住在九份,會講台語(或日語)好像比較自然?不過這當然也不一定啦。如果以國語作為日常語言,看到一個胖胖的年輕男生真的會喊「胖小子」嗎?或者會喊「小胖」?這個可能要讓家族世代都只講國語的人來確認吧,我不是很清楚。
  還有一個部分我是認真覺得很怪。我所知的一般家庭其實都很不喜歡家醜外揚,梁權英在第二天就要公布遺囑的時候,滿不在乎地收留四個陌生人,而且還跟他們講出自己的母親光著身體被父親鞭打,最後自殺?即使是現代人,多半也不願意透露自己家裡有人是自殺身亡的,在殘暴又脾氣古怪父親的教養之下長大的梁權英,竟然會喝喝酒就把事情講出來,甚至解釋了非常敏感的財產繼承事宜,我覺得是不太近情理的安排。雖然作者在書裡說明,「或許正因為面對陌生人才能暢所欲言」,可是我總覺得要對陌生人坦露這麼多事情,還必須有更強烈的理由或情緒衝動——然而這個段落並沒有描述到,梁權英講出這些悲慘往事的時候有多激動……其實他講得還滿有條理的?
  尹欣雯對吳瑞祥開玩笑說:「你該不會也喜歡鞭子這一套吧?」我覺得好像……也有點超前時代太多XD。即使在現在,都還有很多人覺得對SM有興趣的人一定有病,一九八六年的純情大學女生會不會拿這個對男生開玩笑,我覺得還滿有疑問的。以下的疑問,是針對主角群在兇案發生之後與警察的互動。命案發生以後,徐詩君還真是太大膽了一點(幾乎是沒禮貌),就這樣對剛死了父親的警察說:「為什麼你父親死了,你都沒有很難過的樣子?」這四個大學生雖然是臨時冒出來的人,「應該」跟命案無關,所以警察都沒有抓他們去問話——會不會太放心了?他們說不定有目擊到兇手的蹤跡喔?不是應該趕快清查他們跟命案是不是當真無關,無關的話就趕快弄走免得礙事,這樣不是比較好嗎?可是警察又沒有馬上把他們趕走,而且梁家人都知道一個事實——曾經有人寄信來要求繼承財產——這四個年輕人還是有些微的嫌疑,警察卻大剌剌地在他們面前談論案情,這好像不太尋常?
  而且,已經出人命以後,梁權英還是去找這四個年輕人喝酒,順便透露遺囑的最後一部分細節……叔叔,你對陌生人太口沒遮攔了。囧。也許真的有人是這樣,不過一個人要對陌生人誠實成這樣,我認為會需要比較多的性格鋪陳,才會顯得自然。
  欣雯寫的手記——或者該說是欣雯跟瑞祥的愛情故事發展吧,剛開始我也覺得有點怪。我覺得賢翰跟詩君還真是一對損友啊……瑞祥特別為了吸引欣雯減肥,賢翰情侶檔居然就這樣當場戳穿,欣雯還真是好脾氣又成熟,如果傲氣比較重的女孩子,可能會因為害臊而變得冷淡;或者覺得被硬送做堆,當場很不高興,甚至乾脆以後都對瑞祥敬而遠之。想來事前通信了一年大概有差吧。
  有件事應該要稱讚一下。某變態角色真的顯得很可怕!
  之後病房場景的最後一句,大概就可以讓一半的讀者知道瑞祥出了什麼問題,不過我想這應該不會太過破壞讀者的閱讀興致。
  第三部裡面有一些(疑似)連貫性的問題。瑞祥說:「以前我和欣雯還常常幫小冰過生日呢……」但是,瑞祥跟欣雯第一次幫小冰過生日之後不久就碰上飛來橫禍,此後欣雯對他避不見面,就算是兩個人都在的場合,也不讓瑞祥知道她在場,那麼瑞祥的回憶好像怪怪的?(或者這只是表示,他們「分頭」替小冰過生日?但如果是這樣,瑞祥的說詞就變得有點怪,好像不太符合。)
  藍教頭……到底管的是哪一區?我現在不太記得《上帝禁區》裡他屬於哪一區了?只是我一直以為他在南部工作,所以看到他在這邊也冒出來還嚇一跳。知道的人拜託留個悄悄話給我,謝謝。(因為我不知道把《上帝禁區》藏哪去了,一時挖不出來。)藍教頭解釋槍的事情時,真的解釋太清楚了一點,有點沒必要。
  「間奏曲三」這一段,有個地方不太自然——吳教授注意到上一份手記的蹊蹺之處(有某人明明當時在鎧甲館裡,手記的敘述裡卻巧妙地把「她」藏了起來),他說:「……當時應該還有另一個人在房間裡,我的話是對著這個人說的。」冷言問,這個人是誰?吳教授說:「不就是我的研究助理嗎?小冰妳為什麼要用我的研究助理當作第一人稱來寫這段故事?」這段對話不自然的地方是:在「間奏曲」這段對話發生的時間裡,吳教授「已經」知道他的研究助理就是尹欣雯,他們早就已經相認了,冷言跟梁羽冰也都知道,那麼這時候吳教授在對話裡提到欣雯,為什麼還會用「我的研究助理」這種疏遠又囉唆的講法,而不是直呼欣雯的名字?
  下一段手記(欣雯的最後一段手記),也有一個可疑的bug。欣雯去應徵吳瑞祥教授的助理,自稱是「小雯」,仗著瑞祥認不出她的臉,在他身邊為他工作。可是……工作會發薪水、有扣繳憑單之類的東西,而且這份工作是她的指導教授介紹的,所以她不可能不用身份證上的真名去工作,瑞祥不管怎麼樣,一定會看到她的名字。如果姓名一樣,瑞祥不起疑就奇怪了。我衷心希望,在欣雯去應徵工作以前,已經用合法理由去改過自己在身份證上的名字,這樣她才能瞞得天衣無縫,不會剛上班就被拆穿——只是小說裡剛好沒寫這個部分。(然而從前後文來看,欣雯好像從來沒改過名字……。)
  按照最後的結果來看,藤木愛子似乎早就該知道前後兩案的真兇是誰她早知道密道的存在——不過就第一件命案來說,明知內情卻不講似乎比較有利)。她在有機可乘的時候,竟然沒先下手把害死兒子的仇人做掉,反倒想先射殺親生女兒,是否表示她對從前的情夫比較有感情?或者她早就不把由夢當成自己生的?殺女兒才是對人父最強烈的報復?……我是不是想太多了,書裡其實沒解釋這麼多。
  以下的部分有點複雜,跟書裡出現的兩份遺囑有關,沒有讀過這本書的人肯定無法理解我在說什麼,可以直接跳過。不過我是很歡迎看過這本書的人說明一下你們的看法。請愛用樂多新增的悄悄話功能~
  最後的解釋裡提到,梁興富「有意」要讓忠信伯殺了他。不過我覺得這個部分有點不清楚,我在腦子裡整理了很久。他的方式是:先讓忠信伯以為女兒有機會繼承遺產,然後在公布遺囑前突然告訴忠信伯,這件事門都沒有。這樣做的效果是什麼?讓忠信伯生氣,決定殺他。如果忠信伯馬上動手,導致梁興富在遺囑公布後一週之內死掉,就會讓他的第一份遺囑失效——藤木母子再等二十年才能繼承「全部」遺產;如果忠信伯在第一份遺囑公布一星期以上才動手,第一份遺囑生效,藤木母子就只能繼承鎧甲館。不管是哪一份遺囑,忠信伯都注定沾不上任何好處;然而只要梁興富不死,由夢就永遠要生活在地下,對忠信伯來說,當然越快殺死梁興富越好。如果梁興富是考量到這一點,才立下那兩份遺囑,並且去挑撥忠信伯殺他,那麼梁興富的意圖,大概就是希望只有第二份遺囑有效:讓小兒子繼承全部遺產(不過要等二十年)。可是……我還是不懂為什麼梁興富要這麼麻煩。如果他只是想讓忠信伯殺他,同時讓小兒子繼承全部財產,他的第二份遺囑就不必限定二十年後才公布(反正他已經告訴忠信伯,遺產不會分給他女兒,忠信伯也不會期待多等二十年會有不同——實際上,忠信伯第二次的作案動機,的確也跟遺產沒有直接關係)。那麼,第二份遺囑要等二十年才公布的用意,到底是什麼?我無法從內文中精確推斷,梁興富本來打算製造的是什麼效果。
  這個問題對案件本身是否成立,並沒有影響。但是就是會覺得好像哪裡卡住了,有種解釋不完全的感覺。
  我個人喜歡這本書嗎?其實這本書並不是我會特別喜歡的類型(《上帝禁區》也不是),我對(書裡的)冷言或梁羽冰實在沒什麼感情。但是,當吳瑞祥的自我形容「沒有」刻意誇張或丑角化的時候,我覺得還滿有說服力的。(剛開始在車上對尹欣雯滿腦子幻想的段落,我會覺得……好像太故意搞笑了,反而有點假。)反而是「希望等一下這月光也可以為我盡點義務」這類不經意插入的句子,比較能讓人會心微笑。
  是,其實我還滿關心那個胖小子的。

Posted by loti0214 at 樂多Roodo! │04:07 │回應(2)引用(1)我不是推理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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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台灣,推理小說,試讀活動,推理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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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在讀第二次以後,能感動的部份還能剩下多少呢?以一本推理小說來說,如果去除詭計卻什麼都沒剩下,那對我來說這本書就會只有讀一次的價值。兩年前我已經讀過《鎧甲館事件》,當時我非常喜歡這本小說,甚至比起冷言的首部長篇作品《上帝禁區》還要喜歡,但在要讀第二次的時候,我卻有點猶豫了。 時間的流逝並未帶走我對事件真相的記憶,在以謎底為重的推理小說來說,我總是等到徹底遺忘才能再讀,在一年多來我讀過這麼多好作品以後,也真的沒有把握再讀一次是不是還能如此熱烈地喜愛這本小說,而我對於華文推理小說的期待愈重,就...
愛之深要責之切,《鎧甲館事件》【栞 の 心靈角落】 at February 24,2009 01:35
回應文章
私密回應
Posted at February 19,2009 17:27

好的,上面的私密回應我看到囉。會再回信給您。
Posted by 顏九笙 at February 20,2009 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