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9,2005

Shot in the Heart閱讀筆記(1)

  Shot in the Heart是在今年年初(一月三十一日)買的,那時看了一下前後幾頁,確定很好讀就買了,然後放到決定去歐洲玩之前不久才開始看,那時已經接近十一月。跟團旅行實在是消耗英文書庫存的絕佳機會;一趟旅行下來坐遊覽車的時間剛好可以看掉一本厚度適中的英文書,所以我決定這次去歐洲就帶這一本,但是因為我的遊伴強烈反對我在遊覽車上看書不看風景(「這樣很討厭耶!」總之,她害怕我會只顧看書,而無法適時與她共鳴),我只有坐飛機的時候才能看,結果後半本還是回台灣之後看的。隨著感冒症狀達到高峰,昨天晚上我終於看完這本書。

  這是家族史,不是懸疑小說,但是戲劇張力驚人,確實是封底引用的New Yorker書評所說的那種page-turner。雖然作者Mikal Gilmore一再聲稱他本人不信鬼神(然而他承認世間有神祕難解之事),可是此書從頭到尾始終籠罩著一層鬼影幢幢的氣氛。這種氣氛並不是來自作者頻頻提及的家族傳說鬼故事、迷信或不幸的巧合。任何人如果生長在這樣一個充滿羞愧與祕密、成員彼此暴力相向的家庭,從不知安全感為何物,他眼中所見的世界,必定是如此鬼影幢幢、充滿威脅,唯獨死亡是唯一的解脫。
  這本書我斷斷續續看了將近一個月,看的時候往往又只是急著想知道下一步發展,所以情緒上還不算太投入;全部看完開始回想的此刻,極沉重的哀傷才忽然湧現——雖然書裡寫的那些事都不是發生在我身上,然而就像從一場特別悲傷的夢裡醒來時一樣,情緒無法抽離也不想抽離。
  Mikal在這本書的結尾處,提及他所做的一個夢。夢中,他的殺人犯哥哥Gary還活著,正站在法庭上請求陪審團處死他。Mikal在夢中的身份則是一位辯方證人,他試圖向陪審團說明,Gary艱苦的童年遭遇和連續不斷的鐵窗歲月已經嚴重扭曲他的人生觀,所以他才會對自己感到絕望,覺得除了死亡別無所求,如果有機會,還是應該饒他一命……然而陪審團駁回Mikal的主張,認為這一切無關緊要。夢中的Gary不知怎麼的有個年僅三歲的黑髮小女兒,在扭曲的夢境邏輯裡,如果Gary要死,他的小女兒也得一起處刑。Gary同意這個附帶條件,陪審團也很乾脆地決定讓Gary和小女孩一併處死。Mikal無法接受這種殘酷的作法,他大聲抗辯,然而沒有人理會他,他哭著醒來,醒時仍繼續哭泣,為了夢裡無辜的、無法拯救的小女孩而哭泣。
  看完這本書的感覺大概就像這樣。

  先前第一次在這個blog裡提到此書時,我大概提過,作者Mikal Gilmore的哥哥Gary Gilmore是美國史上極為出名的一位死刑犯。在他之前,美國在實質上已經停止執行死刑超過十年;猶他州當時剛剛恢復執行死刑,第一個可以拿來開刀的對象就是Gary Gilmore。Gary犯下的罪行本身證據確鑿:他才剛剛假釋沒幾個月,似乎完全出於一時衝動就打劫一家加油站,叫完全沒反抗的年輕職員Max Jensen趴在地上,從腦後開槍射殺他;第二天馬上又在附近另一家汽車旅館裡,射殺年輕的經理Ben Bushnell。兩個受害人都有家庭,身後遺留下年輕的妻兒嗷嗷待哺。猶他州長期以來是摩門教(正式稱呼叫做「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教徒聚居之地,道德觀嚴謹,出於宗教理由,對於死刑這種「血債血償」之道,一直有種隱性的支持;摩門教裡有個頗為特殊的概念,叫做Blood Atonement:如果一個人犯下讓他人濺血的大罪,就一定得讓自己的血灑在地上才能贖罪。(這個概念在實際上到底應用範圍多廣,後來變成很麻煩的問題;非摩門教徒往往對此大肆攻擊,摩門教徒則疲於澄清。)所以,猶他州過去有兩種死刑執行方式,一種是由行刑隊槍決(摩門教徒適用),另一種是吊刑(非摩門教徒適用),但實際上在猶他州根本沒有人選擇吊刑,後來就改成了注射毒劑(這也是現在一般主流而「人道」的作法)。
  Gilmore家的兄弟雖然出生時都受洗為天主教徒(Mikal除外),但他們的母親是來自猶他州的摩門教徒,他們從小耳濡目染的故事與道德觀也大半來自摩門教。Gilmore兄弟從小就聽說過罪人的下場——過去的摩門教徒往往會嚇唬不聽話的叛逆小孩,the Danites會在半夜把他們帶走,讓他們「用血償還不敬之罪」(註一)。在法庭上,Gary很快被判了死刑,他自己也樂於接受,不願意上訴,而且選擇面對行刑槍決隊。當時的大環境(美國已經許久不曾有人執行死刑了)以及他真心求死的態度,讓他變成媒體的焦點。Gary把他的故事和所有採訪權利都賣給Lawrence (Larry) Schiller,此人後來找上Norman Mailer,由Mailer把所有的採訪資料寫成暢銷書Executioner’s Song,後來還拍成電影。(那時候Schiller也曾接觸Mikal,希望能採訪他,但Mikal對Schiller的誠意有所懷疑,拒絕合作。但後來他看到Executioner’s Song的書和電影後,終於願意相信Schiller。)雖然Gary抵死不肯上訴,Mikal和母親還是申請暫緩(Gary並不領情,發現死刑延後時甚至還企圖自殺兩次),同時試圖跟Gary溝通,央求他上訴。
  當時的Mikal和二哥Gary已經疏離多年,因為Gary上回在假釋中逃跑時Mikal拒絕幫忙。幾乎一輩子待在牢裡的哥哥,跟已經脫離家庭、發展個人職業生涯的弟弟之間,還有什麼可以說的?僥倖的是,在Gary死刑執行前最後一個星期,Mikal終於了解到Gary無論如何不願再活下去——Mikal問,「如果我上訴呢?」「Mikal,請你不要。」「拜託,我得知道答案,如果我不放棄申請上訴,你會怎麼樣?」「……那我就會自殺。……拜託。這裡不像你想像中那樣戒備森嚴,過去兩個星期我有數不清的機會可以自我了斷,可是我沒有。我不想這樣做。除非逼不得已……」Gary渴求死亡。然而除非別無他法,否則他寧願假他人之手「血債血償」,如此方能滿足他對自己與世界的憤懣之情。
  這種憤懣之情從何而來?Mikal在他的書裡回答了這個問題。

註一:Danite Band是「傳說中」摩門教裡的秘密組織,這些忠誠的護教者聽命於長老,專門暗地裡懲罰作奸犯科、不敬神明或目無尊長之人。「傳說中」,這些人會在夜晚出動,把屢勸不聽的罪人帶到樹林裡,向他宣布他的罪名,讓他挖好自己的墓穴、面對自己的罪惡,然後以血贖罪。對於這種組織的傳言很多,然而證據不論正面或反面都很少。有一部份原因在於,摩門教一開始是受到嚴重排斥的宗教——信徒甚至得用武力跟政府對抗,在「外人」面前身份曝光甚至會有性命之憂,在這種情況下維持教徒之間的聯繫不得不事事機密;對外人來說,摩門教徒的神神祕祕又更坐實了「他們一定來路不正」的罪名。到最後,Danites到底是摩門教徒隨口胡謅嚇唬外人的?還是外人亂編來抹黑摩門教徒的?這根本已經不可考了。

Posted by loti0214 at 樂多Roodo! │23:30 │回應(2)引用(0)別人寫書我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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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感謝你的文章
最近看了Matthew Barney的cremaster 2
電影的主軸與gary gilmore有關
看完一頭霧水
還好找到你的文章 看完頓時解惑不少
Posted by kaye at June 8,2008 15:11

也感謝妳的回饋,
讓我多認識到原本不知道的Matthew Barney!:)
Posted by 顏九笙 at June 8,2008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