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1,2008
倒數二十天
昨天又跨越了惡魔般的一萬字,今天原本預計要進入一個新的段落,但是我發現自己的研究做得不夠;於是就拼命利用google map在「逛」一個我根本沒去過的大城市,努力想把我腦子裡面聯想到的真實或虛構歷史事件發生地點找出來,計算這些景點之間的步行距離——在這個做的時候,才赫然發現我家連一把尺都沒有,不管是小學生的那種塑膠直尺還是測量房間寬度用的那種工程捲尺都沒有,所以我用一種很笨的方式計算兩地之間的距離:拿一張紙貼在螢幕上,用螢光筆輕輕地畫出從A地到B地那條彎彎曲曲的線,接下來再用自己的拇指第一節去計算那條線大概是「幾個拇指節的長度」——因為我的拇指第一節大概等於那個地圖比例尺的一公里。所以我算出來A到B大概有六公里,然後再去查一個普通人走一公里大概要幾分鐘……
這種計算方式有夠原始,不過還滿有趣的。昨天晚上我還做過另一種更奇怪的計算,發現一分鐘大概可以講個兩百字沒問題(這不是指演講,只是唸書唸給近距離的人聽見就好)。
不過呢,做了一整天亂七八糟的研究,到最後我終於發現我做過頭了,已經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在看某大城市的地圖Orz。所以這顯然是收手的時候,反正本來在我的設想裡,某大城市本來就不是跟原來長得一模一樣……會在某些方面扭曲一點。那麼……接下來就要在大雨之中繼續寫下去。
不過,為了瞎掰而認真找真實的資料,還真的很有趣呢。
這種計算方式有夠原始,不過還滿有趣的。昨天晚上我還做過另一種更奇怪的計算,發現一分鐘大概可以講個兩百字沒問題(這不是指演講,只是唸書唸給近距離的人聽見就好)。
不過呢,做了一整天亂七八糟的研究,到最後我終於發現我做過頭了,已經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在看某大城市的地圖Orz。所以這顯然是收手的時候,反正本來在我的設想裡,某大城市本來就不是跟原來長得一模一樣……會在某些方面扭曲一點。那麼……接下來就要在大雨之中繼續寫下去。
不過,為了瞎掰而認真找真實的資料,還真的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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