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6,2008 00:37
倒數二十六天。
今天大部分的時間還是沈浸於十九世紀末的犯罪世界,同時還是不知道要怎麼往前進。不過到晚上終於想到了某種作法(但是跟這兩天看的黑暗資料都沒有關係,哈哈哈,只能乾笑再乾笑)。我本來要接著寫,但是為了避免前言不搭後語,必須回頭改前面的部分,然後就突然發現有一段根本就是「假high」,應該砍掉重寫。於是砍了一千多,又加了一千多,加加減減到最後,我的累計總字數比昨天還少61個字(真哀傷)。現在也已經神智不清,所以決定明日再來寫要往前推進的部分。
為什麼會寫出「假high」的段落呢?誠實地說,當初寫那個部分時心機很重,想說輕小說應該要high一點。可是,實際上我本人就沒有那麼high啊!硬要裝high,一定會被識破,自己也會覺得噁心啊!沒錯,接下來一定要秉持良心,生性並不活潑的話就不要裝了。
所以我寫的人物一定只會講冷笑話。
不過最近還是應該要複習一下福爾摩斯(其實也快要忘光了,雖然理論上我看過全部的故事)。
今天換了不同的背景音樂。以前比較喜歡Korn的Issues(專輯),嫌前一張Follow the Leader太吵(加了很多rap的成分,我個人花了很久的時間才習慣),不過現在突然發現,其實這一張比較耐聽。
為什麼會寫出「假high」的段落呢?誠實地說,當初寫那個部分時心機很重,想說輕小說應該要high一點。可是,實際上我本人就沒有那麼high啊!硬要裝high,一定會被識破,自己也會覺得噁心啊!沒錯,接下來一定要秉持良心,生性並不活潑的話就不要裝了。
所以我寫的人物一定只會講冷笑話。
不過最近還是應該要複習一下福爾摩斯(其實也快要忘光了,雖然理論上我看過全部的故事)。
今天換了不同的背景音樂。以前比較喜歡Korn的Issues(專輯),嫌前一張Follow the Leader太吵(加了很多rap的成分,我個人花了很久的時間才習慣),不過現在突然發現,其實這一張比較耐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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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唔,九爺你好,我是小薰^^
雖然常常來逛你的部落格
可是都默默的潛水(笑
不曉得你是否需要乙一簽書會時候
所拍的照片呢?
如果需要的話,可以請你給我你的信箱嗎?
我會把照片寄到你的信箱裡面的^^
喔,照片啊……
可以不用給我啦:P
因為照片這種東西,常常被我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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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顏九笙
at September 6,200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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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KY
at September 6,2008 13:02
感謝妳豐富我的娛樂生活XD
| 檢舉 |
Posted by 顏九笙
at September 7,2008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