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3,2005

漫畫:Mike Carey's LUCIFER (Vertigo)

lucifer morningstar.jpg


  Lucifer Morningstar,這是他的名字,別號Lightbringer,過去的地獄之王,黑暗王子。Mike Carey筆下的Lucifer,如果硬是要做個比喻,就是「沉默的羔羊」(我說的是電影版)裡的勒克特博士,加上《瑞普利遊戲》裡的瑞普利……再加上他不老不死,擁有無比的力量,然而毫無憐憫之心。
  讀Lucifer系列的樂趣可能就跟讀瑞普利的「豐功偉業」一樣,雖然你知道他不安好心眼,但你還是會期待Lucifer能達到他的目的。發現這一點的時候,你自己也會大吃一驚。

故事本身: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Lucifer把翅膀切掉,離開地獄,到人間開了一間Lux鋼琴酒吧。(他為什麼離開地獄?這部分的故事在Sandman系列的第四冊,我還沒看。)雖然他不再是地獄的主宰,身邊只剩下一個沒啥力量(而且口齒不清……)的女性惡魔Mazikeen,可是,黑暗王子的本性是不變的。Lucifer看起來總是優雅冷靜,三言兩語就可以威嚇、欺騙他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他也並沒有變得更有「人性」,他仍然是惡魔。他高興的話就可以直闖不屬於他的地獄,「現任」的地獄之王也無法阻擋他。
  很好玩的是,除了Lucifer掌管的地獄以外,有「其他的地獄」——日本《古事記》裡的黃泉之國,是由女神伊邪那美管理的,她生下的最後三個兒子、還有狩獵女神也在地獄裡陪伴著她。在第二集裡,Lucifer為了個人目的到黃泉之國,想要拿回被伊邪那美拿去「收藏」的翅膀。他連續走了九天,因為他一停下腳步就會被流沙吞噬;他身上一絲不掛,因為在人間製造的任何東西在黃泉之國都會毀滅。他身上什麼武器也沒帶,他自己的魔力在黃泉之國也都沒有用,因為那裡不是他的地盤。
  伊邪那美的兒子們雖然對他以禮相待,但是完全無意歸還翅膀,他們準備好各種毒計,要「光明正大」的取他性命——反正他在黃泉之國完全沒有魔力,只要讓他們找到藉口,殺他不難。
  但是Lucifer就是把翅膀要回來了——踏著敵人的血跡。而且他使出的手段一點都不正當。
  Lucifer也沒有什麼正義感。他會遵守諾言,但是並不是因為他有道德感,純粹只是因為他太驕傲,不屑出爾反爾。只是如果Lucifer對你許下承諾,你最好搞清楚他說的每一個字是什麼意思。
  他就是惡的極致。我很難說我「喜歡」這個角色,但是我看得目不轉睛。

關於此書的雜念:
  Lucifer是連同Hellblazer一起買下來的,因為書名吸引我(真不好意思),封底的文案介紹看起來也不賴。封面我倒是沒覺得很漂亮,不像Hellblazer或Sandman每一集都漂亮得讓人流眼淚。打開內頁閱讀時,我的注意力馬上被吸引住,不過理由也很單薄——就只是因為第一話裡Scott Hampton畫的Lucifer實在太帥了。但很可惜,後面幾集的畫師就不是Hampton,不知道後面其他集的畫師走啥路線?而且沒找到Scott Hampton的專門fan site。他的畫風很類似Dave McKean,費工、詩意、看了就很容易喜歡。
  主流公司出品的成人美式漫畫到底會有些什麼樣的慣例與模式,我現在正在慢慢從閱讀中摸索。Hellblazer、Lucifer、Sandman等漫畫都一樣,主要固定不變的是「角色」,然後才是負責編故事的寫手(不過角色特徵固定以後,還是可能換人編故事),畫師是一組人馬(三不五時還會變動,剛開始連載的時候似乎還會特別多試幾種口味),畫封面、畫內頁、甚至設計字體的人(letterer,我猜大概是這個意思)都不一樣,還有colorist(大概負責顏色搭配吧),這些人全部都會出現在書的credits上,跟日本漫畫差好多,平常看的日本漫畫基本上由一個人從作畫到故事負全責,偶爾才有一人寫腳本、一人作畫的狀況,即使有助手也通常不掛名。「角色與故事寫手為主」,這種特色讓我覺得這類漫畫稱為graphic novel很貼切。
  

Posted by loti0214 at 樂多Roodo! │01:08 │回應(2)引用(0)漫畫——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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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gothic,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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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日本漫畫一人獨撐大局, 或至多兩人合力(編劇, 作畫)...成名角色是長期飯票, 豈可容他人染指!!??

因此黔驢技窮, 虎頭蛇尾, 屢見不鮮.....

美漫的角色, 基本上是公司資產, 編劇, 底稿, 上色, 甚至對話, 字型, 各有專人負責......但是編劇也要對角色歷史知之甚詳, 以免前後矛盾......

不同的人, 會激出不同的火花, 因此有壽命超長的角色, 與層出不窮的精采graphic novel可看.....

我個人喜歡Lucifer系列遠超過Hellblaser系列, 哈哈哈......
Posted by 刀神 at July 13,2006 20:51
可惜我沒有再繼續追Lucifer
嗜好太多時間太少.......
Posted by 顏九笙 at July 27,2006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