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9,2010 02:53
熱狗兄弟帶給我的教訓
事情其實單純得很,可是解釋起來卻異常迂迴。
上次我想做鹹的蒸麵包,可是想半天不知道我想放什麼鹹的餡料……因為我一心想找一種不需要額外烹調的肉類材料,最後呢,我把腦筋動到熱狗上面去,就高高興興地買了一包熟熱狗(打開就可以吃、包裝上寫放冷藏就好的那種)回家了。在付錢以前,我有看保存期限喔(對,我常常會忘記看),不過有看跟沒看其實也一樣,因為不管我怎麼翻過來翻過去,這種熱狗每一包的保存期限都只到二月六日。為啥我不挑別種呢?因為這種包裝的熱狗看起來最小支,數量又最少,比較不會有吃不完的危機。
……說是這樣說啦,但是從那天用掉兩條來做麵包以後,我就沒再吃過了。而在二月五日,聰明的我就把它整包丟到冷凍庫去了。因為……大家應該都用過這招吧?有時候凍起來可以暫時延長食物的壽命對吧?
接下來,韶光荏苒,轉眼間就過了……三天(對不起氣勢很弱),到了二月八日中午,我想說總是要吃一下,不能讓它們在冷凍庫睡十個月最後丟掉……於是我把整包熱狗拿出來,想說先拆兩根起來吃——
然後悲劇就發生了。拆不下來,因為冷凍庫的冰霜把它們兄弟六人緊緊地結合在一起了。
我不太想慢慢等退冰,因為我的紫蘇泡菜雞蛋通心粉已經熱呼呼地在旁邊等我了……所以我就決定用熱水拆散它們。結果相當成功,我帶走兩名熱狗之後有記取教訓,把剩下的四支一一分開,再丟回冷凍庫,免得它們又黏在一起造成我的困擾。
原本事情就是這樣結束了,但是我心中隱約有某種模糊的不祥預感……這模糊的預感,在我google過「熱狗保存方法」這個關鍵字以後,終於成形:嘿,有人說熱狗丟冷凍庫以後不可以反覆退冰耶。(如果你覺得這是個常識,我……我只能說我從小到大都不是很注意廚房常識的培養……)
可是,我剛才那個狀況算是反覆退冰嗎?雖然我用熱水燙它們,但熱狗兄弟們摸起來還是冷的,只是沒有黏在一起了,這樣算退冰嗎?要是我丟回冷凍庫、過一兩天再拿出來吃,我「一定」會拉肚子拉到昏倒嗎?(僥倖逃過一劫的機率有多大?值不值得賭一把?)如果不可以反覆退冰,那我可以再丟回冷藏室嗎?那就沒有反覆退冰了……
其實這種事情可以問媽媽,但是我不好意思讓我媽知道我自己在偷做東西,我怕她嚇到或者產生過高期待……而且在網路上問其實更快。XD於是我把我愚蠢的疑問透過X浪發出,結果立刻有善心人士紛紛衝出來阻止我毒害自己,結論迅速達成:別把熱狗丟回冷凍庫了,最好現在就吃掉……
所以我把剩下的熱狗都用小烤箱烤來吃掉了。
雖然只是短短的一句話和大約三四十分鐘的吞嚥過程,其中還是包含了幾許辛酸。讓我來前情提要一下:先前我已經吃了兩根熱狗配紫蘇泡菜雞蛋通心粉,其實已經有點飽了,而且,我其實一直不是很喜歡吃熱狗(外面有一層麵衣的除外,因為麵衣好好吃喔),因為我覺得熱狗很鹹……
我一邊把剩下的熱狗四兄弟吞下去,一邊領悟了好多事。一,以後要放到冷凍庫但不會一次用完的東西,就要事先分好,免得慘劇重演。二,無論如何,不要因為一時慾望沖昏頭,就欺騙自己——我是說我想做鹹麵包的慾望太強烈,又不知道可以用啥(我處理得來的)肉類食材,就騙自己說熱狗是我喜歡的好材料Orz。三,我對食物思考得不夠多,又膽小又懶惰,才會想不出來鹹的餡料要放什麼啦!以後一定要更認真思考食物!(握拳)
從上面的過程裡,我想大家看得出來,我那「好多的領悟」(請不要追究為什麼只有三條),其實就跟酒酣耳熱時源源不絕的思想突破一樣,過一陣子清醒了再想,根本沒什麼好說的吧……
熱狗兄弟被我徹底解決以後,我本來還有點擔心一次吃太多會不會怎麼樣,比方說會不會急性鹽中毒之類。(有這種毛病嗎?)但是我在google上打入關鍵字「熱狗吃太多」以後,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小林尊」的名字出現以後我才想到,我在擔心什麼啊!我只不過是在兩個小時內吃了六根熱狗而已,小林尊可是十分鐘內吃掉六十四‧五個熱狗喔!我沒問題的!現在我又充滿繼續擾亂料理界的勇氣了!不過吃完這麼多東西我還是有點累,所以原訂的下一步料理作戰決定延到明天。
其實食材我都已經差不多買好了——我想試試看用豆腐做的(偽)漢堡肉!——不過有個小小的問題,好像有一些炒或煎的步驟,然而我實際上沒有炒鍋或平底鍋。某位實際上會煮東西的朋友告訴我:「就算沒有炒菜鍋或平底鍋,要用湯鍋來炒東西也沒什麼不可以的,只是可以翻炒的平面比較小啦。」所以,如果我有勇氣的話還是可以拿湯鍋奮力一試。不過我剛剛又發現,我事前採買材料的時候,把應該裹住碎豆腐的麵包粉看成麵粉了。那如果直接用麵粉加蛋汁可不可以啊?應該用高筋麵粉還是低筋麵粉啊(我只有這兩種)?萬一我加一半在來米粉可不可以(因為之前做蒸麵包,我會在麵粉裡混一點在來米粉)?萬一再加點馬鈴薯泥會怎麼樣(因為好像有人的薯餅食譜裡面是加麵粉,反正薯餅也是餅)?
(感覺上又是一個潛伏的危機啊。)
當然最正常的解決方式,就是明天去補買食譜上說的麵包粉,可是……我又好想試試看亂搞會怎麼樣(羞)。欲知後事如何,請待下回分解!
各位一定知道下面哪一位是小林尊吧。
我不太想慢慢等退冰,因為我的紫蘇泡菜雞蛋通心粉已經熱呼呼地在旁邊等我了……所以我就決定用熱水拆散它們。結果相當成功,我帶走兩名熱狗之後有記取教訓,把剩下的四支一一分開,再丟回冷凍庫,免得它們又黏在一起造成我的困擾。
原本事情就是這樣結束了,但是我心中隱約有某種模糊的不祥預感……這模糊的預感,在我google過「熱狗保存方法」這個關鍵字以後,終於成形:嘿,有人說熱狗丟冷凍庫以後不可以反覆退冰耶。(如果你覺得這是個常識,我……我只能說我從小到大都不是很注意廚房常識的培養……)
可是,我剛才那個狀況算是反覆退冰嗎?雖然我用熱水燙它們,但熱狗兄弟們摸起來還是冷的,只是沒有黏在一起了,這樣算退冰嗎?要是我丟回冷凍庫、過一兩天再拿出來吃,我「一定」會拉肚子拉到昏倒嗎?(僥倖逃過一劫的機率有多大?值不值得賭一把?)如果不可以反覆退冰,那我可以再丟回冷藏室嗎?那就沒有反覆退冰了……
其實這種事情可以問媽媽,但是我不好意思讓我媽知道我自己在偷做東西,我怕她嚇到或者產生過高期待……而且在網路上問其實更快。XD於是我把我愚蠢的疑問透過X浪發出,結果立刻有善心人士紛紛衝出來阻止我毒害自己,結論迅速達成:別把熱狗丟回冷凍庫了,最好現在就吃掉……
所以我把剩下的熱狗都用小烤箱烤來吃掉了。
雖然只是短短的一句話和大約三四十分鐘的吞嚥過程,其中還是包含了幾許辛酸。讓我來前情提要一下:先前我已經吃了兩根熱狗配紫蘇泡菜雞蛋通心粉,其實已經有點飽了,而且,我其實一直不是很喜歡吃熱狗(外面有一層麵衣的除外,因為麵衣好好吃喔),因為我覺得熱狗很鹹……
我一邊把剩下的熱狗四兄弟吞下去,一邊領悟了好多事。一,以後要放到冷凍庫但不會一次用完的東西,就要事先分好,免得慘劇重演。二,無論如何,不要因為一時慾望沖昏頭,就欺騙自己——我是說我想做鹹麵包的慾望太強烈,又不知道可以用啥(我處理得來的)肉類食材,就騙自己說熱狗是我喜歡的好材料Orz。三,我對食物思考得不夠多,又膽小又懶惰,才會想不出來鹹的餡料要放什麼啦!以後一定要更認真思考食物!(握拳)
從上面的過程裡,我想大家看得出來,我那「好多的領悟」(請不要追究為什麼只有三條),其實就跟酒酣耳熱時源源不絕的思想突破一樣,過一陣子清醒了再想,根本沒什麼好說的吧……
熱狗兄弟被我徹底解決以後,我本來還有點擔心一次吃太多會不會怎麼樣,比方說會不會急性鹽中毒之類。(有這種毛病嗎?)但是我在google上打入關鍵字「熱狗吃太多」以後,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小林尊」的名字出現以後我才想到,我在擔心什麼啊!我只不過是在兩個小時內吃了六根熱狗而已,小林尊可是十分鐘內吃掉六十四‧五個熱狗喔!我沒問題的!現在我又充滿繼續擾亂料理界的勇氣了!不過吃完這麼多東西我還是有點累,所以原訂的下一步料理作戰決定延到明天。
其實食材我都已經差不多買好了——我想試試看用豆腐做的(偽)漢堡肉!——不過有個小小的問題,好像有一些炒或煎的步驟,然而我實際上沒有炒鍋或平底鍋。某位實際上會煮東西的朋友告訴我:「就算沒有炒菜鍋或平底鍋,要用湯鍋來炒東西也沒什麼不可以的,只是可以翻炒的平面比較小啦。」所以,如果我有勇氣的話還是可以拿湯鍋奮力一試。不過我剛剛又發現,我事前採買材料的時候,把應該裹住碎豆腐的麵包粉看成麵粉了。那如果直接用麵粉加蛋汁可不可以啊?應該用高筋麵粉還是低筋麵粉啊(我只有這兩種)?萬一我加一半在來米粉可不可以(因為之前做蒸麵包,我會在麵粉裡混一點在來米粉)?萬一再加點馬鈴薯泥會怎麼樣(因為好像有人的薯餅食譜裡面是加麵粉,反正薯餅也是餅)?
(感覺上又是一個潛伏的危機啊。)
當然最正常的解決方式,就是明天去補買食譜上說的麵包粉,可是……我又好想試試看亂搞會怎麼樣(羞)。欲知後事如何,請待下回分解!
各位一定知道下面哪一位是小林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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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湯鍋真的煎炒沒問題啊
而且如果用的不是泡麵鍋(就煮泡麵很好用的那種小湯鍋)
而是大的廣口鍋,基本上沒有使用上的差別XD
不過.....如果都要改成裹蛋汁和麵粉的煎豆腐
那乾脆不要弄偽漢堡排
改成鍋塌豆腐怎麼樣啊XD
澆頭是醬油、高湯和青蔥這樣
(前提是有大鍋啦....不然豆腐一塊一塊的煎等煮完都餓死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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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白點貓
at February 10,2010 01:59
我......我的就是泡麵鍋Orz
而且話說為了啟用鍋子來煎東西,我就很合邏輯地打算先清洗從來沒清過的抽油煙機……
剛剛刷完外罩,又泡又刷了一晚上(=_=)
裡面的抽風扇「還」沒有清,而它也非常髒……
我起床後能夠來煎豆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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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顏九笙
at February 10,2010 03:43
麵粉是可以的喔~
大部分是用中筋麵粉的樣子
一包很便宜~而且便利商店都有賣~
在來米粉......我不太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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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十四夜
at February 11,2010 19:21
喔,原來應該用中筋喔?
我家現在有低筋跟高筋,就是沒有中筋(筋)
XDDD
| 檢舉 |
Posted by 顏九笙
at February 11,2010 2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