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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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文化地方紮根宣言(此為刪節版,全文請點閱連結)

近年來,台灣政府將文化創意產業視為重點發展產業,然而往往看到政府在辦理煙火式的嘉年華活動之餘,相關改革步伐卻仍然慢如牛步。

我們要求地方政府進行改革,要求年底的縣市長候選人支持本宣言。請在全國各縣市的樂迷、青年朋友們,投票給支持本宣言,同意當選後將進行本宣言所提及改革事項的候選人。而預計在候選人當選一年後,我們將舉辦巡迴全國各縣市的演唱會,實際監督各縣市推展政策與進行改革的效率,並做出全國各縣市的評比。

以下為我們要求地方政府推展的「流行音樂文化 地方紮根」的政策與改革:

一、於文化局設置音樂展演活動單一窗口服務人員,鼓勵民眾在該縣市舉辦音樂展演活動,協助處理相關補助、稅務、票務、場地租借以及與相關主管機關協調之事務。

二、鼓勵民間設立經營音樂展演空間,由文化局發放基層音樂展演空間證書,考察紀錄在該縣市的民間經營展演空間的音樂活動推展成效。

三、重新檢討該縣市主管之禮堂、文化中心、公園、戶外表演台、閒置空間等室內外場地之管理辦法,統一並簡化租借流程,開放個人及民間團體、音樂展演單位租借舉辦售票型及非售票型展演活動。

四、提升申辦音樂展演活動以及租借場地等地方政府受理窗口人員的文化素養。

五、由地方政府設立補助該縣市在地音樂人製作音樂、唱片之基金

六、由地方政府設立補助於該縣市舉辦之音樂展演活動之基金

七、由地方政府設立補助該縣市在地音樂人於當地從事音樂表演、赴外縣市及國外巡迴表演之基金

八、召開該縣市的基層音樂人座談會、公聽會,擬定整體該縣市的基層音樂文化政策。


Posted by etspring29 at 樂多Roodo! │16:08 │回應(1)引用(0)廣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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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該不會就是手機吊飾的製作者吧!?
Posted by tonpa at November 13,2005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