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1,2005
The Baseball
你仍清楚的記得是為何開始愛上這運動的。小學三年級,職棒開打,偶然看到一篇報導的你,開始把三商虎、兄弟象、統一獅、味全龍放進腦裡,也開始以民生報、中廣為伴的日子。還會記得那老爸帶你去看的第一場比賽,龍象大戰;還會記得那本以瑞克、鄭幸生、李居明、史東為封面的職棒雜誌;還會記得在三商百貨裡聽到虎隊奪冠的消息以及三商巧福出的紀念杯。你就是從那時,愛上了這種球與棒子接觸的聲音。
每次在校園裡看到父親帶著小孩丟球時,常會心一笑,十歲的你也是同樣地,跟老爸在家門外的巷子以網球替代棒球投擲著,老爸用的是量販店的爛手套,你則是從舅舅的手上接收了一個黃褐色的舊但頗為高級的手套。當時著迷的程度,還包括了在每個國語習作上的造樣造句,都是想盡辦法以黃世明、黃平洋、陳義信入句。
再大一點,開始組隊打球的日子。晒穀場、操場、尚未動工的工地,都是可能的戰場,度過猶如漫畫般的場景。只是很遺憾的,你總是扮演著類似查理布朗的角色,彷彿那時就注定『說的比打的好』的戰術指導教練的角色。
無論如何,著了那紅綠交織的鑽石的道,因此總是要讀完體育版上的消息才願意上課去;為了支持的球隊跟同學爭的面紅耳赤;特別去參加時報鷹棒球營;為蒐集球員卡而逼著自己吃芝蘭口香糖,但你始終沒試著去問自己:『為何會喜歡棒球?』
直到跟這運動糾纏了十幾年後的今天,身上真正沾滿紅土後,似乎有些答案。第一,這是種『既群又獨』的運動,你沒見過那個團體競賽,能像棒球充滿個人空間。投打之間的對決,本質上就是兩個劍客的決鬥,縱然有時會因壘上有跑者而造成守備上的移動,增加安打的可能性;縱然那個大魔神球評常說:『投手不要怕,投給他打,後面還有七個幫你防守。』(但依據DIPS的理論,那是不成立的。)但一切的開始,就只是隔著十八公尺相對峙的兩個人的一舉一動。而當球觸及球棒時,則又形成另一個個人空間— 守備者與球之間的關係,你會看守備如蒼鷹抓獵物般,盯著那小白球,在那短短的數秒鐘間,世界寂靜,彷彿剩下他跟球,當球進到手套後,所有的叫囂開始湧出,無論是CUTOFF的指示、觀眾爆出的喝采、或是對自己的一聲幹(你對後者是最有經驗的)。
隨著這樣的個人空間,棒球也比籃球或足球來的更有思考的空間。籃球與足球太需要當下的直覺,不容許你好整以暇的在腦裡演算各種的可能,棒球,這個實際In Play的時間只佔比賽時間的六分之一的運動,對那個反應神經稍微遲鈍的你來說,是在適宜也不過了。(還記得國一的你,甚至帶著本記錄簿上去守右外野。)站上打擊區前,可花個十秒揣測著投手的意圖;在膝蓋微彎就守備動作前,腦子可先估算好場上跑壘者的狀態、打者的習慣性落點,當清脆一響,球劃過天際時,隨著先在腦海的模擬而進行決策。
但棒球可不是一個人想想就結束了(除非你是指實況野球或Fantasy Baseball),而是許多個人空間的堆疊與互相影響。投手依照捕手的指示投出個曲球,打者猛力擊道球的上緣形成高彈跳,二壘手趨前接到滾地球,在重心不穩下傳了個『丸慢斗』,一壘手反手接住,一個PLAY,四個個人空間的串連。而且當球賽結束,勝負的比較不是你們游擊手的守備率,不是你們投手的好球率,是場上九個人一個個PLAY的累積的成果:『十一比四,環工勝。』
拿『或許我永遠沒辦法獲得任何個人獎。但能與一群很棒的人,完成件很棒的事,就是我的驕傲。』當BBS的簽名檔的你,太著迷於一起流汗打拼的場景。但重視獨立思考的你,也很怕只能當個大機器下的螺絲釘,而沒有思考的空間。所以你懂了,搞懂了為何會愛上棒球,愛上這個『既群又獨』的運動,因為它跟你追求的生活是那麼地契合。
就以無鞋喬(Shoeless Joe)那段話作結吧!『你曾經拿過一個手套湊進你的臉嗎?那是屬於棒球特有的酸臭味道。』
我愛死了這個又髒、又得曬太陽、球具又貴、觀眾又少、危險性又高的運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