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6)趕工作趕到清晨四點半多才上床睡覺。躺在床上,頭腦像剛按OFF的電風扇一般還在苟延殘喘地繼續轉動,忽然聽到窗外無人的馬路上傳來可疑的聲音。因為夜裡安靜,我房間耳聽八方的結構和功能又太強,更不用說多年來街聲雜沓伴我成長的訓練,我覺得今晨的聲響不是尋常聽到的車聲或收垃圾的聲音,而是很唐突又有點破壞性的打擊聲。身為車窗玻璃兩度被打破遭竊的收害者,我馬上神經緊張地直覺是有人要break into a car。這念頭才閃過,果不其然,就聽到很大的玻璃碎裂聲。聲音清晰到我覺得行竊者就在伸手可及之處。累得半死的我猶豫著要不要探頭看看,最後還是好奇地偷偷從窗口望出去。就在橘街上,我房間的正對面,路燈下停著一部灰色的旅行車,車裡有些動靜,燈下的車影稍微晃動著,有人break into this car。看到現行犯的我,霎時間有兩個相衝突的念頭。一個是,身處異國他鄉,在這個鳥不生蛋的時間,自己又疲憊不堪,睡不了幾小時之後又有很多工作要做,最好不要多事,而且更重要的是,我真的願意看到年輕孩子(我假設他們是青少年)被警察抓走嗎?另一個念頭是,看到犯罪向檢警舉發是公民的義務(儼然忘了我其實不是個公民),白話和務實一些,我自己兩度遭受損害的經驗自然讓我對車主很有同理心,而身為這個community的一份子,我也像大家一樣希望我們的居住環境是安全有保障的,尤其近來榆城的治安似乎狀況頻傳,光車窗被打破行竊這樣的小案件,我自己親身經歷、在路上看到的和聽說的例子就夠多了(我房東對此的解釋是,because money is tight now),如果報警能讓警察更注意這些案件發生的頻率和區域,進而加強巡邏防範其發生,也算是為我的左鄰右舍盡了一點心力吧。
報案之後,我忽然很後悔。面對對街活生生的血肉之軀(當時我不確定車裡還有沒有其他共犯),我對於可能將要影響到他人的生活,尊嚴與自由,感到無比惶恐。不禁懷疑,報警真的有意義嗎?真的很不希望這些年輕人因為十幾歲時犯的錯,而被剝奪往後人生成長、轉折與重新抉擇的機會。當然這是因為不了解美國處理年輕人犯罪以及行為矯正所致的平庸的焦慮。不過,當時真的覺得,年輕小偷被抓了又如何呢?車窗破都破了,苦主能做的,多半是認栽,就當作花錢消災,除非有很貴重的東西丟了或很嚴重的損害,不然我很難想像有人會願意為了兩百美元的玻璃而花時間和精力去和小偷及其家人斡旋求償,更遑論上法庭了。再者,報警真的會對這些年輕的行為偏差者有幫助嗎?如果我只是讓他們進入更專業的環境裡去學習犯罪伎倆,那豈不是適得其反?如果承認,好吧,我就是要做壞事的人得到報復與懲罰(天啊,久違的刑總),那我需要是那個代替苦主積極尋求報復的人嗎?Nothing can be undone, and no justice is to be regained,如果我只是在用傷害加害者的方式去彌補受害者,當作已經失去之正義的祭品,並企圖達成所自以為的正義,這真的對誰有好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