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2日
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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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行為模式裏,架設一個徵人、徵事或徵物平台或空間,讓大眾自主地去登錄資料、投稿。然後再從收集的資源中去挑選所求。或將這些資源,在買方與賣方中做仲介性質的交換,確實是種有經濟效益又高明的手法。 好比人力銀行先讓求職者,與尋人廠商各自分開登錄,然後進行搓合。又好比量販站大賣場先提供場所空間,然後讓廠商貨物依規劃集中、再分門別類上架,一來方便民眾物美價廉一次購足,更具效益的則是能在大量進貨中壓低成本。 又如欲尋求或開發一件新商品,只要提供某種程度上的獎金或回餽,再加上預先擬好的徵件規則。便能信手捻來取得創意設計商品,及同意授權的合約文件。 可是諴品誠品不就是有誠意的商品嗎? ㄘㄟˊ~真是個令人覺得詭異的徵件公告呀! |
| ◎ 意猶未盡 ◎ | |
| 不倒之品(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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