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8月5日
已有健保,還要需癌症險
◎ 消費者有知的權利與義務。
◎ 協助消費者分析、選擇需要且合適的保單。
| 前言 |
| 現代人所得增高,生活水準也提高,對於醫療品質的需求也 較高,全民健保提供的二等病房,已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 |
| 癌症的間接醫療費用需多少? |
| 1.特別護理費:護士:一天約需4,000元左右, 護佐:一天2,000元左右。 2.病房差額費: <1>全民健保住院限於二等病房,因醫院、科別不同每一病房人數約在3~10人不等,若想住好一點病房就得自行負擔。 <2>特別病房,如血癌患者需做骨髓移植術則需住進無菌室, 每天約7,000元。 3.高貴的藥材:根據教學醫院統計治療癌症的藥物一般在20~30種不等,而全民健保承保範圍約在一半左右。 4.營養費用或營養劑: 注射或口服或需營養師調配的特別餐飲費需自行負擔。 5.使用新發明之藥品時雖具療效,惟因尚未被醫學界公認亦無法理賠。 6.使用高科技儀器診療費,如核磁共振儀(MRI)須行負擔。 7.家屬交通費用及雜支費用。 8.收入減少或停止時,所需的生活費用。 9.根據目前孫逸仙治癌中心,以相關科別會診治療方式, 每天醫療費用平均在15,000左右。 |
| 結論 |
| 為求更好的醫療品質,實有需要買一張癌症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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