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9月26日

跨界,華人藝人有可能嗎?

這幾天看到了一個MP3的產品,打著周節輪的名號:並且把設計理念作成打火機。感覺起來好像要搭著順風車希望向著某些國家的青少年市場邁進的感覺。並且有點向著ipod嗆聲的那種味道。很多東西在台灣的感覺起來,好像就是少了一點那種味道。而出來的產品就有點像是櫥窗裡面擺著的廉價品一樣;儘管有人要出錢希望台灣的設計可以往上走,盡管,台灣的趣客來了。但是問題來了,有人教趣客怎樣有趣,卻沒有人教導這些人怎樣把有趣當成產品;甚至當成設計進而推上國際舞台!

不知道到底這樣的設計教育環節出了怎樣的問題,也不知道這樣的產品為何不會在台灣掀起這些人預計的風潮?!只是覺得有點好笑,或許是自己有點覺得這公司的組成的分子有點詭異;由一群喜好聽周杰輪音樂的人組成,平均不到25歲....。開始覺得這家公司並不是長久經營的公司,而是一群類似copysplay的那種純同人誌的做法。只不過想要透過這樣的出資把觸角伸到電子娛樂產品裡面去吧?這乍聽之下,好像是個很偉大的夢想。不過仔細去看了這家公司的網站,發現到除了公司畫大餅以外,還是畫大餅給你看。
夢想中的大餅,真的不太適合再繼續畫下去了吧?要繼續投資嗎?周董跟後面的那堆朋友,還想要進軍娛樂電子產業市場嗎?可能要多等等,或是把這家公司趁還沒倒閉之前,趕緊賣給明碁之類的大公司,必要時候用以脫產換現金用的沽名釣譽用部門呢?

台灣這幾年不斷的想要突破自己的代工窠臼,所以大家通通都在想辦法抄英趕美;希望可以趕緊出一台夢幻產品把蘋果電腦的ipod幹掉的,甚至還推出抄襲版本的ipod系列產品!並且推上國際舞台,還被笑、還被罰款!現在又看到這樣的產品出沒在地表上,直覺上還是覺得俗氣與銅臭味還是那樣的濃重!
○產品的定位到底要賣給誰啊?Jay迷?
○產品到底可以跟ipod做啥區別啊?通通都是聽音樂,我總不會買一台東西只聽Jay吧?
○產品可以帶給消費者怎樣的感受?總不會讓消費者買來,大叫︰打火機設計好棒!?
○產品的兩種等級到底哪裡有差?
加個水晶蘇聯鑽,加上幾首音樂加在裡面,外面還打個序號然後可以聽FM就有差了啊?

產品賣像好不好?見仁見智,但是設計的觀念與自己對於公司負責的角度上來看,我想這個設計者,可能真的要打屁股,公司請你來是要站在公司角度來賺錢的,怎會搞成這樣會讓人想起廉價的MP3只是加點東西罷了。真的問題並沒有辦法可以真的賺到有效消費者的錢吧!!
這樣的產品或許可以因為JAY在內地熱賣,但是好像無法真的切中真的想的有消費能力的人想買的東西跟真正的產品重點吧?

藝人想要開拓新戰場,並不是代表著可以跨界買單。有時候,藝人的名氣並不會真正給產品加分,有時候還會給藝人負面的形象。這個產品真的有上市或是有真的狂賣嗎?基本上,我在路上,不斷的看到一堆ipod家族的產品在街上晃蕩。開始覺得這個所謂杰的設計出來產品設計相比之下只有俗艷跟無意義的偶像順風車罷了。
當你把兩個產品擺在一起...
我們來比比吧!
nano.jpg
4.jpg

有時候,自己要長進,包裝到後來,撥開包裝的玻璃紙,到底剩下了點啥?

這種搶搭順風車的公司應該要耍點別的花招吧?
看看自己的商品主打的產品.....


聽過北風與太陽的故事嗎?
北風呼呼的吹,說著我是北風,我是北風!路人穿的更多,更死緊
太陽暖暖的照最後讓別人脫光了跳到河裡洗澡。

蘋果電腦,應該算是太陽,不斷的創新,翻新設計;並且保持相當的品質,這是讓它保持不墜的消費電子市場中的概念。讓你買了以後,覺得物超所值,甚至覺得我用了ipod與有榮焉的感受,進而購買Apple的電腦相關產品,就算買一台ibook它也是賺!

問題在於今天看到這產品,實在覺得令人吐血;或許看到這東西最後都會淪落到東森購物台在電視上做推銷,但是實際上買這種東西的人到底心裡想些啥?要些啥?可能是這些公司網站上寫的---這一群熱愛杰倫音樂的年輕設計師組成的,平均年齡不到25歲的工業設計師...所要想的吧?到底怎樣替公司賺錢?而不是把打手槍的快感,建立在公司甚至代言人的負面形象上,讓JAy只會更有低俗甚至俗艷的負面印象,一點都不酷了反而,像是電子花車與不倫不類的嘻哈半吊子而已!!

有時候吳宗憲的那種譁眾取寵的招數,不如老老實實的作設計;好好的切實讓自己的設計更上一層樓才是真的,別老是搞那些模糊不清的代言了!騙騙小孩致富就夠了,別讓自己還以為可以賺十年,現在可不是1990年代的那時候啊!記住,所有的設計都不是打手槍!!
nano.jpg

TACNIKOMA.jpg

突然想到,ipod怎不出個亞洲限定版本...好比李宗盛簽名版本,殼兒是吉他紋路的,背後跟U2版本一樣有雷射簽名的....然後隨著演唱會而開賣?這樣應該會賣的不差,如果是我,我也會衝著大哥的面子買一台來。順便有機會給他牽個大名然後放在乾造箱裡面好好保存起來!


希望,有機會跟大哥說一聲,要是可以,賣個限量版本500台先在上海或是北京試試看...


●本來本文最後一段是放在這邊的,不是罵人的。但還是覺得獨立讓它放在後面的追加會比較好一點。

聽過北風與太陽的故事嗎?
北風呼呼的吹,說著我是北風,我是北風!路人穿的更多,更死緊
太陽暖暖的照最後讓別人脫光了跳到河裡洗澡。

蘋果電腦,應該算是太陽,不斷的創新,翻新設計;並且保持相當的品質,
這是讓它保持不墜的消費電子市場中的概念。讓你買了以後,覺得物超所值,
甚至覺得我用了ipod與有榮焉的感受,進而購買Apple的電腦相關產品,
就算買一台ibook它也是賺!

問題在於今天看到這產品,實在覺得令人吐血;或許知道這種東西到了尾巴都會淪落到東森購物台讓那些鬼購物專家亂講一通。到電視上做推銷,但是實際上買這種東西的人到底心裡想些啥?要些啥?可能這些公司網站上寫的---
這一群熱愛杰倫音樂的年輕設計師組成的,平均年齡不到25歲的工業設計師...所要想的吧?到底怎樣替公司賺錢?而不是把打手槍的快感,建立在公司甚至代言人的負面形象上。

Posted by tomorrowmemo at 樂多Roodo! │10:31 │回應(3)引用(1)老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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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524065
引用列表:
在我的想像,和一位在流行音樂扮演重要角色的人見面,應該是在演唱會後台,簡單的四目相交;而不是普通上班時間在飯店Coffee Shop的meeting...
見面【北京,台北 /兩點之間】 at 2005年10月1日 11:17
回應文章
恰巧看見你的網站。文章下筆有力而且深刻。
MAC有同樣的喜愛。談論的音樂是共同的記憶。
黃婷...因為昇哥的關係所以認識,在北京也見過幾次面。
或許有條線隱隱的故意要把大家牽在一起。

我自個兒的BLOG較多是嬉笑怒罵,文章顯得軟性一點。
有空來看看囉!
Posted by 滾亮 at 2005年09月26日 16:57
同樣選擇在這留言,是因為好像比較不會離題! 哈

你的感慨我同樣有,就像我在"見面"的這篇文章中所提的。
或許觀點會稍有不同,但對現在唱片公司毫無章法的巧取毫奪和駑鈍,可以說是有志一同!

之前和朋友聊其他的話題,有句話蠻適用的。如果你的產品不紅、不好,別人才懶得找你作文章、找麻煩呢!只是....這回唱片公司的吃相太難看了,得了便宜還賣乖!
Posted by 滾亮 at 2005年10月1日 11:24
果然深刻有力.久仰久仰...
Posted by Ashley at 2006年02月7日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