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9月15日

Flay Away*1996-萬芳

一直很奇怪,自己被公司的同事叫成老人...。
或許自己真的老了很多,必須要跟大哥學習著說著--還行吧?很多時間裡面自己總是必須好好的整理自己的思緒才開始把鍵盤敲擊下去。最近寫東西都靠著自己桌上的三台MAC,兩台G4等級,一台G3/300的7300。很多時候總是不知道該怎樣提筆下去寫關於周李。可能因為有些熟悉,有些對於生命歷程的經驗開始在自己的生命裡面開始發酵,開始想要寫點東西以外的事情開始這樣的醞釀了起來。
萬芳.jpg
自己一直在深夜裡面搞自己的podbrocasting,搞了半天還是在自己想著怎樣修改自己的串場音樂,畢竟用Garageband搞得一些東西,有點害怕自己上不了台面。所以好幾次都這樣的打算讓它去罷!但是覺得,好像這樣搞有點對不起自己似的。畢竟自己的作品啊!應該說那應該算是真正自己的作品之一罷?
現在一面聽著1997年的這張萬芳的專輯,居然思緒會想到自己的當年這些夥伴們,今天不小心的把這張專輯給從深埋的音響櫃子下面的那堆收藏品裡面挖出來。看到的是當年的設計,當年的自己的很多回憶。就跟同時代的專輯那樣,就這樣變成我的回憶品之一。不過今天仔細聽起來,這張專輯卻有著與現在不同的況味。
或許就用一句話說起來簡單的吧?
就是-總結過去,面對未來-
在專輯裡面,我們聽到了已經形成企劃導向的萬芳;但是還有著保留自己想要擁有音樂品質的作品存在在其中。我還聽見了不那樣悲傷的萬芳。也不那樣悲情的企劃方向。在1995年以後的萬芳,在一九九六年的音樂裡面,聽見的是;一整張唱片的完整架構,彷彿在聽一個獨居女子的心情,而這樣的心情,卻這樣的如同日記那樣。娓娓道來,對於生命,對於感情的那份的許多註解。在現在的2005年的許多所謂很棒的專輯裡面,我們再也聽不到那種面對生活的專輯。也看不到一個統調性的專輯企劃案,很久都沒有買進入兩千年以後的華語流行音樂了。有趣的在於,或許我們看到的下一個世代的音樂都是這樣的破碎,甚至透過接枝而來的流行專輯。文字與語句當中,會漸漸聽見那份歌手對於生活經驗的融入歌曲當中,而並非偉大的唱著偶像的歌曲,對愛情的摳歌!卻忘記了愛情很是商人的那個部份。
沒錯,我寫的對:愛情是很商人的。
覺得這幾天我算幸運的人了,除了看到一堆父母親因為繳不出學費被校方罰寫悔過書以外,其實心裡面對到的就是愛情商人的那個部份。商人不斷的販賣著那些偶像到底有啥意義啊?
奶茶.jpg

還是因為小孩子永遠死不完,所以趕緊死別人家的小孩叫人家大聲唱
其實這幾天準備寫另外一個人的精選集,不過那是她出道的第一張專輯;其實如果真的要說第一張專輯來說,還真的不太夠稱為一張真正的專輯。因為許多的歌曲並不是那樣的原創,而是散見於各張其他歌手的專輯裡面。所以還是會合起來談這兩張專輯的相異與相似點。

TACNIKOMA.jpg

也許會有人覺得我很無聊,但是我還真的想罵人。
前幾天的那個上尉連長掛點的事情搞了大約一週吧?現在呢?總覺得女主角不太理性,可能是我冷血了吧?還是怎樣?對這個世界太過樂觀了嗎?還是太過悲觀勒?
之前跟老友-威威-在MSN上面聊到這個問題,發現到大家挺站在女主角那邊,認為國家太過冷血。必須讓她生!但是問題來了,請問這算是遺腹子嗎?可以享用到到大家納稅的錢來替她一家的教育嗎?就算好了,懷孕中途,請問畸形兒的話,還是堅持為了愛情,為了這個愛情,要替最愛留後,所以忍著還是繼續,生吧!!!(會不會因為事情搞太大而不得不生呢?我想這也算女主角主要的考量吧?)

其實,老實講;這件事情,受害最深的還是那個死掉的連長吧?雖然他算是好連長。但是可憐的是,死了以後,卻因為某些人為因素而被硬是從冷凍櫃子裡面拖出來,讓女主角親一親以後;醫生就切了他的..睪丸、陰囊。硬是把他的下體弄到太監狀...。有誰問過他的意見呢?還是因為人死掉以後,就沒有人權了呢?所有的權力變成配偶可以決定是否把你(或妳)的身體做最終的處置呢?幹,人死了尊嚴都沒有了!真他媽的上尉連長的家長也有點短路!

當自己看到女主角拉著李傑部長的手,兩眼呆滯;口中念念有詞.....
我要......我要啊!就是我要..........。
有真的考慮到他真的要嗎?要被割開噎。

我不懂,因為我不是女人,但是我真的想不通,這樣十多年的人生,到底過去了為何還不能要讓他過去呢?人死了,不能復生;所以要懷下那個死掉的人的小孩..。然後一被子守著那個自己認為的家。然後呢?生活就是這樣的過了一生?伴侶的生命止息的時候,就要自己的生命做為陪葬??這是怎樣的心理狀態呢?這樣的人真的有資格可以當一個父親欄位上面填寫著,某某醫院,第十八號試管-第五成功著床體,病例編號V1223544887SS–精子提供者,上尉連長某某某。的母親嗎??
可以想見未來這小孩會驕傲的說,我爹在他還沒射精在我娘的肚子裡面,先被戰車碾死了,所以我娘去找民意代表關說兼在媒體上面吵鬧,所以就有了我..,所以我是社會的進步、國家的進步、科技的進步下的產物!!

媽的,好一個會吵有糖吃的好教育啊!
真不知道這是怎樣的老師,在哪邊當老師的啊?!

那天,聽到記者抱怨,媽的女主角連在出殯時候拉扯侍衛官也可以作Roll帶,
這樣也可以做一條新聞,媽的,棍!

一旁聽了心裡面百感交集,覺得自己念新聞學都白念了....,
因為那是我剪的帶子...而且從1800到晚上的Roll帶通通都是我弄的。
昨日當我年輕時.jpg

Posted by tomorrowmemo at 樂多Roodo! │02:46 │老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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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老實講,這種新聞也實在是沒必要一直報,但是基於身為人的立場,切片遺精確實可以讓他家裡傳宗接代,畢竟他跟你一樣也是家中獨子!而且,你認為把你的納稅錢花在這上面值得,還是拿來給高官買300多萬的高級SUV勘災,還是拿來給財政部五星級考察來的值得?我覺得有時候你的想法真的是很讓人無法理解,基於身為〝人〞的立場,你居然能夠用開玩笑;甚至諷刺的口吻描述這件事..........冷血嗎?不,冷血的人不會這樣,冷漠的人才是這樣!一切的一切就在於...事情與自己無關!自己始終過的很幸福,如此而已...
Posted by 威威 at 2005年09月16日 14:29
漢威:
首先,先劃定這事件是否為公共領域可以討論的眾人之事?
答案應該呼之欲出,也就是非公眾討論的地步,而這件事情來說,對於所謂獨生子的定義,其實並非主要,而男主角也並非獨生子,男主角為幼子,上有兄長。所以您所說得不太成立。
這條新聞是我剪接的,音也是我過的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uncomedy20050911160354

※我台的記者有採訪到。仔細看孫連長的二哥....注意喔,孫連長的二哥....

第二點,您說得納稅金的花費來說,在政治學理上面有一派;是贊成給予政府與機關某些特殊權力,包括了座車,行動上的禮遇與特權的部份。但端看所謂的機關與團體間對於所謂的花費上的認定。買雷色思跟這件事情並不能混為一談。
因為公務機關的車輛必須以二十年為期作為報廢的基準,也就是說,買了一台車以後,不論是否掛點,通通都要到報廢年限為止,作為報廢的標準判定。而這件事情就單一的角度上來說,請問,一台準備開到報廢的車子,國家採買到時候,這些車商為何會不計代價的搶標勒?很簡單,後勤補給可以吃到報廢年限為止。另外,這樣的使用上,在推銷相同等級的車輛也便利推銷給其他的部會,其他國家的政要。所以當然要用特惠免稅購入的價位給予政府單位優惠。相關的採購辦法上,其實可以去找找政府發標網去查詢。
立法委員說得話,基本上,很多都是為了自己媒體曝光的部份說得,好比某前主播立委,很多事情其實都是吃裡扒外,好事情都被這個人占盡。對於消防署新聞要是有疑問,可以去看下面這則。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jean20050915115912

※這也很抱歉,這是我公司後續採訪的。

第三點,人的立場,你無法理解的事情是,為何我會這樣生氣-
很簡單,我不能忍受台灣某些人、某些事;只要扯上民意代表者,通通都變成媒體的焦點,而忘記了對於事件當中的所有在舞台上的主角有哪些?其實不言可喻,通通都是錯誤的。

政府錯誤的--不應該受到媒體壓力與民意代表的壓力而開放取精,主要的原因在於一個號稱法治國家,對於這種人工生殖的法令尚未齊備前;不得開放的禁令乃是國家對於相關法令實施以前所必須採取的作為。此事乃是牽涉到相關的社會福利、金融福利、保險制度、甚至戶口制度上的變動。所以不應該開放。

女主角錯誤的--不應該用在媒體吵鬧的方式把自己的私領域的事情搬上媒體舞台討論。本身這件事情上就是一件錯誤的媒體操弄手法。雖然她的目的最後是達成她所謂的取出精液用以生產的事件上。但是也暴露出致命的性格,乃是會吵者有糖吃的錯誤示範。更何況,她本身身為老師,作為身教者,怎樣教導學生?還是以身教代替言教?

民意代表把這見事情當成她自己參選台中市長政治協商的舞台,頻頻在媒體曝光亮相者,自己去想到底是正確還是不正確?是誰聯繫所有駐地的媒體記者去拍女主角拉扯李傑部長?李部長做錯了啥事??問題是誰發佈這種採訪單給各大媒體呢?很抱歉,她是一個準備要選台中市長的女性立委,曾經跟扭打時打傷下體與頸部。去了一趟大陸回來變瘦、鼻樑也變挺的那個女性立委。號稱一個月瘦10KG的立委。

買三百多萬的車勘災,跟花錢為了個民意代表與媒體介入的這種單一個案要全民買單我實在不能接受。但是單就尊重死體,尊重生命的人來講,我並不覺的那個女主角是真正尊重生命、甚至尊重自己的職業的人。

事情與我無關乎?
或許吧?這種間接關係的事件來講,我實在覺得我的錢必須花在這些事情上,卻不把銀子花給那些可愛的小朋友的學費上來說,實在不高興的地方。在於這邊。以及死者家屬這樣輕易的被這種,民法與三軍法規裡面尚未判定的婚姻有效有爭議者任意的簽署切割死者身體的這種作為實在感到不齒!

對於您所說對於我個人的部份,請三思.....
幸福與否,在於個人的感覺,是否為個人事實之陳述;人各有解讀的方法。
Posted by 麥金塔裡的幽魂 at 2005年09月17日 10:21
那條孫連長的二哥的新聞,1800sot的新帶修帶是我弄的...在此更正。
Posted by 麥金塔裡的幽魂 at 2005年09月17日 10:28
國防部現場勘驗的報告出來了。
怎會有人站在戰車正後方指揮戰車倒車勒?
還要入祀忠烈祠勒?

我知道了,因為這台戰車是中共潛伏在軍中的間諜!你看它履帶碾過人以後是紅的就知道了!所以孫連長在家屬以及非婚女友以及沈立委的奔走下,國防部決定讓孫連長以作戰身亡來入祀忠烈祠!!並且破格晉升到少校的部份,並且派發光學迷彩一套以資紀念...。
Posted by 麥金塔的幽魂 at 2005年09月19日 12:24
不論我說啥,您總是極盡吐我槽之能事,這已經不是新聞,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你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找來洋洋傻傻一大堆資料推翻我的話,但是都跟我所說一樣,內容冷漠,完全沒有〝情〞的部分!而且你的言論實在是過於偏激,你可能不覺得,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你從以前樹敵極多的原因為何?自己想想吧!
Posted by 威威 at 2005年09月20日 12:27
另外,國防部勘驗報告要是能信,319槍擊算破案也能相信ㄌ......
Posted by 威威 at 2005年09月20日 12:30
被戰車碾死,news98的偉大趙老爹少康也說過了,奇怪勒?
怎被戰車撞死還要追贈中校勒?
情理法?中國人永遠把情放在前面!

法理情!才對!
任何事物必須冷靜的去看問題的所在,冷漠是要保有人類用以仲裁事物的理性!
我從未指摘任何對於你的言論,但是我對於很不能理解的就是在於不斷的告訴我人情的部份需要考量,請問考量以後勒?

國防部的勘驗不可信,相關的通通不可信,你還要相信誰?
槍擊的問題,你知道很多事情不可以混為一談。並且相關的採證,別忘了!
戰車壓死人的時間以來,為一封閉性高的案發現場,可以進行的採證,與人證跡象等等都比槍擊案好辦!這種東西的報告,也是家屬要求的。現在報告出來,讓家屬求仁得仁不也挺好?

當戰車連長,要求,無戰車執照的下屬開戰車..然後被開戰車的人不小心碾死了!這就是真相!相信你當過正常的兵役的人,以你對於軍中事物的了解應該會比我多很多。還原現場以後的報告畫面,是這樣的話,我們還需要花大筆銀子去照顧這個女性?還不如把銀子拿去照顧交不出學費的小朋友勒!
http://www.ettoday.com/2005/09/13/301-1843703.htm

還有適法性的問題,國防部考慮追贈少校,相當於素子的官階;算很大了。結果勒?我們看看這位偉大的女性的發言吧!要求追贈到中校官階。原因呢?撫卹金比較高....。
還有,取精成功以後;受孕完成,好了,這下孫老爹、孫老爹的哥哥、姊姊,通通拿到一毛錢,這個女的從此變成軍眷!然後勒?享受國家的薪俸,並且告訴自己的小孩...你爹是...所以別讓人跌股....。然後又教出一個胡適之嗎?真偉大啊!

這件事情如果提升到公領域,你用法學的角度去考量相關努主角的做法與操弄媒體的方法很是拙劣!有時候一個人對於一個人的執著,變成一種包袱...。
其實這個女的很自私的,
第一點,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為了想要有小孩而不惜犯下毀損屍體罪!
第二點,她準備製造一個一出生就沒有父親的孤兒。一個真正愛孩子的母親, 絕對不會如此作為。她與孫的愛情, 是上一代的事情, 有什麼權利要求下一代, 代替她彌補遺憾?要亂倫嗎?也很期待噎。熟女母子亂倫!?
第三點,孫吉祥人已經過世, 死無對證。李幸育吃一個死人的豆腐, 自說自話, 實在有欠厚道。
第四點,如果李幸育的「孩子」又可以順理成章地拿走孫的撫恤......這是怎樣?

一個要把自己的感情恩/怨, 交由孩子來彌補/償還的人; 一個在摯愛死去的時候,還唸著「未來結婚也會以她的名字買房子、車子......要讓我當將軍夫人」的女人....威爺,您可以保證全然知曉嗎?

這邊可以讓你收回你對人情的關心!
取精是你們家要的,沒必要我們全額補助!
沒想到勒?看看吧!
http://tw.news.yahoo.com/050911/195/2aawx.html

注意最後一段!

連律師都找好了,果然李小姐有備而來!

※律師林瓊嘉表示,李幸育生的小孩要認祖歸宗,可透過取得繼承權來確認親子關係,首先得向法院提出訴訟,透過DNA檢驗確認親子關係,取得繼承權,再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生父是孫吉祥。

少尉連長孫吉祥的撫恤金高達1千萬,小孩只有認祖歸宗才能免稅繼承撫恤金,但如果法律問題限制多,就算DNA鑑定是孫吉祥骨肉,小孩還是無法姓孫。

請問孫爹、孫娘呢?
Posted by 麥金塔裡的幽魂 at 2005年09月20日 13:22
看來我還是閉嘴吧!您是不吐死我死不休啊....
這是我最後一篇的回應,加油啊!希望有更能附和您想法的人留言!
Posted by 威威 at 2005年09月20日 13:40
關於周李,我也是有很長一段時間,想寫些什麼,卻在下筆前又感到無力。
我不知道是因為我身在其中了,還是真的實在太深沈的記憶,無從整理。
我想,我們這一代,總是要這樣面對深沈的記憶而無力消化。生命便沈重了起來。

可真的還是需要寫些什麼的,我不斷這樣提醒自己...
Posted by 黃婷 at 2005年09月23日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