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1,2007
隱喻與禁忌:從《壁》的禁演到《香蕉香》的禁演◎石婉舜
綱 要
一﹒ 「為什麼這層壁不能打破呢?」
1. 《壁》劇情節概要[資料一]
2. 「聖烽演劇演劇研究會」的結社
二﹒ 不熄的台灣新劇運動薪火
1. 日治後期的「皇國青年」:簡國賢[資料二]與宋非我
2. 自「星光」(1924-‘28)、「民烽」(1930-‘34)、「厚生」(1943)而「聖烽」(1946)
3. 《壁》劇觀後:一名文化人的期許
三﹒ 禁止再演《壁》
1. 如潮的公演迴響
2. 禁演與逃亡
3. 台灣戰後初期的劇本檢閱與劇團管理上演[資料三]
四﹒ 《壁》劇之後
1. 《海南島》(人人演劇研究會)的查禁
2. 二二八事件爆發:本地劇運傳統中斷、大陸來台劇人主導劇壇
五﹒ 1947年底的《香蕉香》禁演事件
1. 陳大禹與「實驗小劇團」
2. 《香蕉香》的上演(1947.11.1)
六﹒小結
資料一
聖烽演劇演劇會,1946.5月間成立
創團公演,1946.6.9-13:《壁》、《羅漢赴會》
《壁》劇由簡國賢編劇、宋非我導演,
資料二
簡國賢(1916~1954) 編劇。台灣桃園人。台北商工學校畢業。青年時期曾留學日本,並對新劇產生興趣。1942年間,參加桃園地區的青年團體「雙葉會」,與劇作家林摶秋往來密切。隔年初,「雙葉會」公演《阿里山》一劇備受好評,擔任編劇的簡氏與導演林摶秋雙雙受到矚目。1943年間,簡氏加入由王井泉、林摶秋等人創立的「厚生演劇研究會」,同年另於《台灣文學》發表具有鼓勵從軍報國色彩的《ひばり娘》(《
資料三
ù 中華民國行政院訓令「劇本出版係屬圖書一類,自可毋庸審查。」(1946.2.9)
ù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本省電影戲劇是業演出影片或戲劇……戲劇應於演出前,將劇本送請宣傳委員會審查。」(1946.2.19)
ù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台灣省劇團管理規則」(1946.8.22),規則中區分劇團登記為成立登記與上演登記。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講師、博士生)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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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交流的狀況比我預期得要好
這是重點
若不嫌矯情的話
我相信大多數講者可是因為人數少才參與的
個人的收穫是
這回對談嘗試抓住”二二八受難者在受難前夕的青春動能與實踐力”
值得繼續發展(而談此必然聯繫起戰前台灣新文化的累積與傳承)
我們除了要記住那難以承受的悲傷經驗
也要找出二二八留給後人的正面力量
不再是讓人憤怒或難過的
而是能鼓舞人心的積極力量
----談二二八的“光明面”像是” 青年與二二八”甚至“青春二二八”之類
只可惜我當日的講綱標題未能及時抓住這層已然在講綱中浮現的關鍵意義
那就留做功課吧
大家各司其職 繼續加油
婉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