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8,2007
豈止是喪失新聞自由而已──談二二八事件前後的新聞管制 ◎何義麟
有關二二八事件,官方調查報告點名媒體必須負部分責任,認為「輿論不當之影響」是事變的原因之一。但根據許多研究成果顯示,事件的發生並非報刊之言論太自由,新聞媒體的只是照實報導而已。另外,有人認為二二八事件前,台灣擁有新聞自由,這也是一種重大的誤解。二二八事件後的屠殺與鎮壓,加上日後官方在戒嚴體制下逐步加強新聞管制,台灣社會喪失的豈止是新聞自由而已。
一,戰後媒體發達之情況
戰後台灣,較大規模的報社都是由黨、政、軍接收經營,例如:
民營報刊中,《民報》與《人民導報》最具影響力的報紙。《民報》,其前身是戰前台灣社會菁英所創辦之《台灣民報》,繼承了抗日團體機關報的傳統。此外,具有左翼色彩《人民導報》也值得關注,該報有許多左翼份子參與編輯工作,言論明顯偏左,曾擔任總編輯的蘇新就是一位代表性人物。由於左翼分子聚集,創刊後就遭到國民黨的監控,在台灣省黨部的干涉下,該報社長宋斐如被迫辭職,由省參議員王添灯接任,接著總編輯蘇新也被迫離職。不論是台灣資產階級創辦的《民報》,或是具有左翼色彩的《人民導報》,由於兩者忠實報導戰後的社會亂象,對政府施政也強力批判,因此官民認知上之對立逐漸浮現。
二,忠實報導的媒體背負罪名
二二八事件後,官方檢討事件之調查報告中都會提到,反政府的激烈行動,導因於報紙之言論太聳動或記者濫用新聞自由。然而,報紙上絕大部分之內容都是忠實的報導,不論是民營的《民報》、《人民導報》,或是黨政經營的《臺灣新生報》、《中華日報》等每天出現的消息,大多是軍人開槍、警察亂紀、官員貪污、物價飆漲等負面之新聞。社會混亂之實況根本無法隱瞞,而且消息又快速傳遞之下,對於事件的發展確實有影響,但並不能依此認定媒體必須為事件擴大負責。而且,實際上官方早已對言論具有異黨(共產黨)傾向色彩之媒體,如《政經報》、《台灣評論》、《人民導報》、《自由報》進行干涉與監控,事件前並無真正的新聞自由之存在,當然也沒有濫用新聞自由的問題。
對於事件擴大的原因,官方還將矛頭指向臺灣廣播電台,認為處理委員會成立後,各地無線電廣播電臺大都為民眾所佔領,其廣播內容激發臺民反政府感情,提高臺胞之排外怒潮。這樣的指控也是片面之詞,事實上地方士紳與部分官員也曾到電台廣播,呼籲民眾冷靜自處。整個事件發生過程中,廣播與報紙相同,其報導內容都相當謹慎,除了要求政府做好善後工作、懲處失職官員之外,同時也呼籲民眾守法,未見任何幸災樂禍之聳動言論。總而言之,媒體被怪罪的根本原因應該在於,台灣媒體相當發達、民眾知識水準之高,超乎陳儀政府與省黨部等中國來台統治階層意料之外。
由於統治者怪罪媒體,因此武力鎮壓期間,不但查封《人民導報》、《民報》、《大明報》等三家主要報社,同時也對《和平日報》、《中外日報》、《重建日報》等八家報社與「民智印書館」發出停刊或勒令關閉等處分。甚至還撲殺、追捕媒體負責人與媒體工作者。由於事件前媒體據實報導對政府造成相當大的壓力,鎮壓期間才會引來官方的反撲,導致大批媒體工作者受難。
三,遭到殺害的媒體工作者
事件發生後,被情治單位祕密逮捕而失蹤最具代表性人物為:林茂生、宋斐如、王添灯等。林茂生擔任《民報》社長,該報對於戰後的亂象,曾經嚴詞批判。由於該報忠實地報導社會實情,而且發出諫言,因此銷路扶搖直上,相對地也成了當權者的眼中釘。事件發生後,報社不但被搗毀,官方也加以查封,社長林茂生被情治人員帶走,總編輯許乃昌與總主筆陳旺成則遭受通緝而逃亡。《人民導報》方面,前後任社長宋斐如與王添灯都被捕失蹤,《新生報》之幹部包括總經理阮朝日,以及日文版總編輯吳金鍊也都失蹤。
其他還有《大明報》的總編輯艾璐生遭到殺害,王白淵,以及蘇新等。艾璐生,《政經報》雜誌編輯王白淵被捕,而參與多種報刊編輯的蘇新與一些左翼青年則逃亡中國。這些人在擔任報刊雜誌編輯或寫稿時,都曾因批評政府或言論左傾,遭到國民黨省黨部警告,早已列入監視名單。地方上也有許多位記者與編輯遇害,例如:《新生報》台中分社記者陳要南、嘉義分社主任蘇憲章、高雄分社主任邱金山均遇害;台南《興台日報》社長沈慶瑞、《中華日報》屏東記者林晉章等被捕入獄,高雄《國聲報》被彭孟緝所掌控。事件發生後,眾多媒體工作者遭遇劫難。情治人員之報告顯示,官方對媒體工作者早有不滿並進行監控,結果竟然趁著事件後的鎮壓,採取祕密逮捕或暗殺的行動進行懲處。
四,訓政體制下對媒體的監控
如果要追究媒體在事件中的責任,最大的問題點應該是「中央通訊社」。國民政府訓政統治體制下,中央社隸屬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為黨營機構,以黨領政的體制下,經常被當作蒐集情報的機關來運用。戰後中央社設立臺北分社,負責人為葉明勳,其主要工作是將臺灣採訪的新聞傳回南京總社。但是,新近一批「中央社密電原稿」出土,讓我們發現,其報導完全站在陳儀政府,甚至是軍方的立場。其電文中不斷出現外省人被毆打的消息,而臺灣人被槍殺之消息與民眾的感受等,則完全被忽略不提。由於中央社是南京政府了解臺灣政情的重要管道,其傳達的訊息對於蔣介石派兵的決定,必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換言之,前述社會上媒體的發展與新聞工作者的言論,影響相當有限,真正對武力鎮壓決策產生影響的應該是「中央社」。
國民黨政府不會對媒體報導內容進行反駁或澄清,而是採取暗殺異議者的恐怖手法。事件的鎮壓使台灣社會損失大量優秀人材,其中包括不少新聞工作者,而存活的知識份子恐懼之餘也完全噤聲。從採取這類前近代式暴力手段的懲罰方式來看,國民政府或陳儀政府根本毫無新聞政策可言。即使官方確實訂有某些新聞管制的法令,但是在沒有法治觀念的官員手上,這些法令還是沒有執行的標準可言,可以說完全派不上用場。因此,戰後1946年間台灣大鳴大放式的言論自由,只是一時解放氣氛所帶來的「假象」。
五,物理性消滅與格式化處理
何謂新聞自由?經過傳播學者與法學者的長期論辯,目前已有相當細膩的指標來檢視新聞自由。我們不能苛求戰後初期的新聞自由水準,當然也不可以隨意地讚揚當然有所謂新聞自由存在。在此必須強調,戰後台灣沒有所謂新聞自由,只有官方對新聞界的監控與迫害。事件前主要是採取警告與監控,事件後則是直接採取暗殺手段,「物理性消滅」不順從的新聞工作者。
陳儀政府統治時期,台灣原本就沒有真正的新聞自由。二二八事件發生後,陳儀與大多數中國來台知識分子認為,必須更徹底將台灣人改造為中國人,才能消除台灣人的反抗,這是一種對民眾進行「格式化處理」的手法。因此,在二二八事件的衝擊之下,不僅逐步喪失新聞自由,官方甚至採用激進的語言文化政策,包括更加徹底地禁絕日文出版品,並開始排斥台灣人使用母語。這樣的語言文化政策,促使「省籍矛盾」趨於定型化。
戰後初期台灣的新聞業界,原本有相當好的發展機會,但是經過二二八事件衝擊後,台灣本地菁英不但失去媒體主導權,同時企圖透過媒體正常發展以建立市民社會的可能性,也幾乎完全喪失。
表一:《民報》歷次報費與版面調整表
報費調整時間 | 1945年 | 1945年 | 1946年 | 1946年 | 1946年 | 1946年 | 1947年 |
報費 | 每份 2角 | 每份3角 全月7.5元 | 每份5角 全月15元 | 晨晚刊皆為 每份5角 全月30元 | 每份2元 全月50元 | 每份2元 全月60元 | 每份4元 全月100元 |
版面調整時間 | 1945.10.10~11.30. | 1945.12.01~ 1946.05.31 | 1946.06.01 ~09.29 | 1946.09.30 ~ 1947.02.01 | |||
版面 | 8開兩版 | 4開兩版 | 晨刊晚刊同為4開兩版 | 對開4版 | |||
資料來源:1、轉引自陳恕《從《民報》觀點看戰後初期(1945-1947)台灣的政治與社會》(台中:東海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頁12),部份內容稍加調整。2、《民報》1945年10月10日-
參考書目:
陳國祥、祝萍,《台灣報業演進40年》(台北:自立晚報社,1987年)。
楊秀菁,《台灣戒嚴時期的新聞管制政策》(台北:稻鄉,2005年)。
何義麟,《跨越國境線──近代台灣去殖民化之歷程》(台北:稻鄉,2006年)。
張炎憲等撰,《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台北:二二八基金會,2006年)。
〈表34 戰後初期發行之重要雜誌(1945.10~1949.12)〉,〈表35 戰後在台發行之報紙(1988.1.1前創刊者)〉,許雪姬總策畫,《台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