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儀深(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卸除北市長職務、專任黨職以後,對中央黨部的人事做了重大的調整,包括由吳敦義出任秘書長、由楊渡出任文傳會主委等。文傳會就是昔日的文工會,在戒嚴時代是「喊水會堅凍」的單位,曾任中國時報副總主筆的楊渡,才入黨幾個月怎能獲此青睞?其實早在多年前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主管的「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就常看到楊渡承攬工作、大膽詮釋台灣歷史,對於有志爭取大位的「外省人」馬英九,深知連結台灣之必要,而楊渡對於敏感的二二八,不但拍過《還原二二八》的紀錄片,而且在2006年12月18日才又發表(北市府文化局委託的)《尋找二二八的沉默母親──林江邁》紀錄片,有這樣的「功績」而能得到馬英九的重用,就不足為奇;至於去年紅衫軍倒扁期間他發表鼓吹動亂的文章,個人認為還是次要的表現。
馬英九敢用楊渡,顯示他認同楊渡的台灣史觀點──特別是楊渡對二二八事件的詮釋。於是,上述的兩支紀錄片就特別值得檢視:楊渡到底「還原」了什麼二二八?
《林江邁》紀錄片顧左右而言他
首先,我們來看《林江邁》的這支新的紀錄片,引起爭議的部分是賣菸婦人林江邁的女兒林明珠說,1947年2月27日傍晚,菸警前來查緝私菸並打傷她的母親之前,是先有一位軍人模樣的外省人拿起她盤子裡的散菸來抽,他沒先付錢卻將另一隻手伸進口袋,旁人以為他要掏槍而引起鼓譟,這位外省軍人聽不懂台語頓時緊張,因而立刻付錢轉身就走;這一段插曲被阮美姝女士指為「一片胡言」,因為阮女士在2001年訪問過林明珠的哥哥林匏螺,林匏螺轉述母親林江邁的回憶並沒有外省軍人語言不通這一段。
林明珠根據的是當年10歲小孩的記憶,林匏螺雖然不在現場但根據的是母親的講法,也許都不能作為確證。吾人翻開檔案,1947年2月28日下午3時,警總軍法處針對專賣局專員(或稱私菸查緝員、菸警)葉得根、鍾延洲調查訊問,留下一篇筆錄;同年3月8日,高等法院詢問證人林江邁,也留下一篇筆錄。情形大致是:2月27日下午專賣局根據密報,派葉得根等六人會同警察大隊四名員警,一行十人前往淡水查緝私菸,結果不如預期;大約傍晚6時左右回到台北市區,他們知道夜間發賣私菸的地點是在天馬茶房附近,到達時果然發現一兩千包(即一兩百條)。葉得根聲稱沒收時有經清點並開給收據,但立遭群眾攻擊、搶奪、打翻卡車,於是請求憲警彈壓。儘管鍾延洲辯稱林江邁的傷是被群眾丟擲的石頭誤傷,但林江邁明白陳述當她跪在地上哀求返還香菸時,被查緝員手持短槍「向我頭上打下來」,導致她流血、暈倒,約7點多被送到林外科醫院治療,大約晚上11時左右醒來,住院直到3月5日返家;林女士說住院一切醫療費用花八百元,但3月1日有一個人拿來一封信,內有五萬元可充醫藥費。值得注意的是,檢察官問「他們查緝你香煙用什麼話同你說的呢?」答:「他們用本地話向我說的。」可見有查緝員是福建人或警察是台灣人的緣故;此外檢察官又問「究竟打你頭部的人是不是穿警察制服的人呢?」答:「我到現在還記不清楚,只記得是穿黑暗色的衣服的人打我。」
楊渡不願意或沒能力討論的真相問題
要之,執勤時是由專賣局的查緝員會同警察進行,雙方都有帶手槍,連林江邁本人都分不清楚是查緝員或是警察以槍柄打她,如今,當年只有10歲的林明珠怎麼知道還有一位外省「軍人」呢?既然林明珠亦不否認外省軍人走了以後還有查緝員搶菸、打傷林江邁等情事(兩件事情實不相干),怎能說二二八事件的起因是「語言不通引起的誤會」而已呢?可見,爭論林明珠的回憶是否真實,根本與二二八事件的背景、經過、結果、責任追究無關,這是楊渡的「虛招」,阮美姝女士其實不必如此熱心回應。
最可議的是,當阮女士與幾位民進黨立委召開記者會提出批評以後,楊渡不願意或沒有能力就上述「真相」問題予以討論,卻在2007年1月4日發表〈讓「台灣阿嬤」說話!──對民進黨指控「林江邁故事」的回應〉,一方面清高地說要「回歸到一個台灣女人的角度、好好的凝視她的人生」,一方面亮出匕首說「見證者說的不算,就只有符合她(阮美姝)的『仇恨史觀』的歷史才可以存在,這就是民進黨的『二二八歷史』嗎?」問題是,林明珠如果不是嫁給外省人──陳誠的侍衛曾德順,恐怕就不符合楊渡「超越族群」的生命原型、就不值得楊渡如此這般深情「凝視」了。
因為是「祖國」所為故一切免究?
個人認為,楊渡更早的那部紀錄片《還原二二八》,才是正面處理問題的「實招」,他在片中讓見證者周青、吳克泰、林書揚、陳明忠、許月里、許金玉等人充分發言,讓學者王曉波做註解,有意凸顯左傾觀點本無不可,但最後由原住民詩人莫那能以及立委高金素梅出來唱歌喊口號,實為一大敗筆;所謂左傾觀點,包括林書揚所說二二八後果之一,是對白色祖國政權失望,轉而期待紅色祖國,以及陳明忠所說二二八之後學生乃是向左轉,並不是轉向台獨;他們企圖將二二八與五○年代的白色恐怖混合來談,強調白色恐怖造成的死亡(特別是外省來台的政治犯)才真正慘重。總之他∕她們認為二二八不是族群、省籍的迫害或對抗,乃是政權不良所造成,至於究責問題?許月里說:血濃於水,我不恨祖國、不恨國民黨,請不要利用二二八作政治資本。事實上二二八事件是族群衝突與官民衝突(國家暴力)夾纏的事件,後來的白色恐怖則是比較純粹的國家暴力,兩者還是應該分開來談比較清楚。
諷刺的是,紀錄片中明明說了很多貪污腐化,機槍恐怖掃射,以及「北門那邊過來有三卡車的屍體」等等,通通在他/她們「祖國」的面前變得雲淡風輕、無關緊要,不禁讓人懷疑,這到底是左派或右派的觀點?
結語
大時代的悲劇有大時代的是非,當年行政長官陳儀腐敗專橫,事件爆發不久即被台灣民眾要求撤職查辦,甚至國民黨中執會在1947年3月下旬也曾做出此種決議,結果卻被蔣介石依黨章賦予的總裁特權予以免究,隨後蔣介石更獨排眾議拔擢「高雄屠夫」彭孟緝擔任台灣全省警備司令,所以2006年2月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布的報告認為,蔣介石應負最大責任。如今蔣介石、陳儀、柯遠芬、彭孟緝等等凶手雖已辭世,但中國國民黨內部仍不乏繼承黨國思維、企圖推卸責任者在,最近馬英九所任命的文傳會主委楊渡,企圖以小人物的人性善惡來矇混大時代的是非,即是一例。